理论教育 金枝:禁忌物与禁忌语言

金枝:禁忌物与禁忌语言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禁忌的含义原始社会具有的神性的国王、酋长和祭司等应遵守的圣洁仪式规定,在许多方面和杀人者、悼亡者、妇女分娩者、女孩月经初潮者以及猎人、渔夫等等所应遵守的规定常常是一致的。本章先谈谈禁忌的物,下一章再谈禁忌的语言。

金枝:禁忌物与禁忌语言

第一节 禁忌的含义

原始社会具有的神性的国王、酋长和祭司等应遵守的圣洁仪式规定,在许多方面和杀人者、悼亡者、妇女分娩者、女孩月经初潮者以及猎人、渔夫等等所应遵守的规定常常是一致的。在我们看来,这些不同阶级的人们在性格和情况方面都迥然不同,对于他们中的某些人我们应称之为神圣的,其他有些人我们则可称之为不洁或被玷污的。可是原始人对那些人们并未作出这样的区分,在他的脑子里,对于圣洁和玷污等概念还不能区分得很清楚。对他们来说,所有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他们都是危险的而且正处在危险中,而他们所处的危险,和影响于别人的危险,则是我们所应该叫做精神的或灵魂的,因此,也就是想象的危险。但是这种危险倒并不因为它是想象的就不真实了,那种想象在人们身上所起的作用,跟地心吸力对人所起的作用一样,它能够像一剂氢氰酸一样也致人于死命。因此,把这些人们同其他人隔离开来,使那可怕的鬼魂的危险既不能接近他,也不能从他们身上向四周扩散,就是他们必须遵守的禁忌行为的目的。那些禁忌行为就好比电绝缘体,保藏这些人们身上所充满的灵性的力量,不使与外界接触而遭受痛苦或贻害于人。

为了说明这些一般的原则,下面我还将从禁忌的事物和禁忌的语言,两方面列举一些事例来加以阐述。在野蛮人或未开化民族看来,事物和语言同人一样,都可以暂时地或永久地赋予禁忌的神秘性能,因此就可以要求在或短或长时期内从日常生活习惯中予以摒弃。我将特别从那些具有神性的酋长、国王和祭司方面举例,因为这些人比之普通人更受到各种禁忌的屏护,犹如用墙壁隔离保护起来。本章先谈谈禁忌的物,下一章再谈禁忌的语言。

第二节 铁器的禁忌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国王的尊严神圣,自然会导向禁止触碰他那神圣的人身。所以,如有人把手放在斯巴达国王的身上,便为非法。塔希堤岛上国王和王后的身体,任何人都不得抚摸,暹罗国王的人身,如果谁胆敢抚摸一下,便是死罪。如果没有国王明令许可,任何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得抚摸柬埔寨国王的身体。1874年7月间柬埔寨国王从所乘的御用马车上摔了下来,躺在地上昏了过去,所有随从人员都不敢碰他的身体,结果是一个过路的欧洲人把他扶了起来送进王宫。过去,在高丽,任何人都不得触摸国王的身体,如果国王赏赐恩荣,抚摸了某个臣民,此人身上被抚摸之处便成神圣,特在上面系红绸一条以为标志,终生佩戴。尤其铁器更不得触碰国王身体。1800年李朝国王正祖(Tieng-tsong-tai-oang)背部患肿瘤而死,当时没有一个人敢于想到如用外科医生的手术刀割去肿瘤,也许可以救国王一命。据说一位国王嘴唇上长了脓疮,痛苦万分,后来他的御医把一个说笑话的人召进宫来给国王讲笑话,引得国王放声大笑,绽开了脓疮,才得痊愈。罗马和萨宾人的祭司不得使用铁制的剃刀而只能用铜制的刮胡刀或剪子修面,如果携带铁制雕刻工具进入罗马城郊阿尔沃兄弟[1]神林并在石上镌刻碑铭,必须以羔羊猪仔各一头献祭。事毕离开时还须再献祭一次。一般规矩,铁器是不准带进希腊人的圣所的。在克里特[2]给孟尼迪墨斯所献祭时不得使用铁器,因为据传说孟尼迪墨斯是在特洛伊战争中被铁制兵器杀死的。普拉第亚[3]的执政官只有在一年一度纪念普拉第亚战役中牺牲者的仪式上可以佩戴刀剑,以宰杀牺牛。其他时间一概不得触摸铁器。直到今天,霍屯督人的祭司仍然一律不用铁制的刀子,总是使一块锋利的石英石薄片宰杀作祭品的牲畜或为小男孩行割礼。西南非的奥万博人按习俗用锋利的石英片割去男孩生殖器的包皮,如果没有石英片时,才可使用铁制小刀,并且事后要把那刀埋掉。亚利桑那的莫基[4]人一般已不使用石刀、石片等物,但在宗教仪式中还保留了它们。波尼[5]人在一般情况下已不再使用石制的箭头,但是在宰杀祭祀的牺牲——无论是俘获的人或水牛和鹿时,还仍旧使用。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建造殿堂或祭坛时都不使用铁制工具。罗马古代的神圣木桥(Pons Sublicius)建筑时根本未用铁器或铜器,木桥曾经长期保持完好。法律还明文规定弗尔夫的朱庇特莱伯尔神殿可用铁制工具进行修缮。西齐卡斯[6]市议会厅的建筑没用过一个铁钉,全部用木材建成,其桁梁都是活动的,可以抽下另换新桁。

也许早在铁器还是新奇之物的上古社会就已经因迷信而不肯使用它了。那时候很多人对铁器抱有怀疑,不喜欢它。因为凡是新鲜事物,都会引起原始未开化人们的敬畏。一位开拓婆罗洲的探险家说:“杜松人[7]把周围发生的任何事情——无论好的坏的,幸运的或不幸运的,都归因于进入本国的新奇事物,真是奇怪的迷信。例如我曾经住在金兰,就被说成是造成那些最近出现罕见奇热天气的原因。”1886年至1887年冬天英国人在尼科巴群岛[8]进行了测量,后来那里下了异乎寻常的大雨,当地土人非常惊慌,认为那是神灵对于英国人在他们喜欢常走的地方架设经纬仪、粗矮的水平仪和其他古怪的测量仪器等所表示的愤怒。有人建议宰猪献祭神灵,祈求宽宥。17世纪中期,由于连年年成不好,激起了爱沙尼亚农民的骚乱,他们追查原因,认为是一所磨房设立在河流上游阻挡了水流而造成灾潦。波兰历史上第一次引进铁制犁头以后,连年歉收,农民归咎于铁犁,于是纷纷弃置不用,仍用旧的木犁。直到今天,爪哇的巴兑人(主要以耕种为主)仍不肯使用铁制农具耕种土地。

在宗教范围内一般总是强烈地不欢迎革新,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国王与祭司对于铁器为什么那么迷信地厌恶,并且说这是神的厌恶。这种厌恶在某些地方由于偶然原因而更加强烈了,如波兰连年灾荒引起对铁制的怀疑就是一例。然而,神及其执事者憎恶铁器反而产生了另一方面的结果,就是:这种厌恶为人们提供武器,在适当时机用来反对神灵。由于人们看到神灵憎恶铁器、不肯接近有铁器保护的人和物,于是人们就想到铁器显然可以用来禁制鬼怪和其他危险精灵,他们也确实经常如此使用。在苏格兰高地,铁器是防范小精灵的有力武器,钢制武器则更好。任何形式的铁器,刀、剑、小刀、枪管等等,用来防范精灵,都是强有力的武器。当你进入仙灵的洞窟时,记着一定要在门上插一钢铁器械如小刀、针,或鱼钩,这样可使小精灵在你出来之前不得关闭洞门。同样,如果你射倒一只鹿并在晚间把它扛回家去,一定要在鹿身上插一把小刀,可免精灵附在鹿身上而压得你抬不动。你在衣服口袋里放一把小刀或一根铁钉,就可以防止精灵在夜间把你拱抬起来。床前放些铁钉,就可赶走精灵不得侵扰产妇和新生婴儿,最好是把铁熨斗放在床下,镰刀放在窗上。如果一条牡牛掉到悬崖下摔死,在它身上钉进一根铁钉就能保牛肉不被精灵取走。犹太人的竖琴奏出的乐声可以驱赶女精灵不得接近打猎的人,因为竖琴的震颤舌簧是钢制的。在摩洛哥,铁被认为是防御妖魔最有力的东西,所以病人枕下通常总是放一把小刀或匕首以为护卫。僧伽罗人以为他们周围总有邪恶精灵在伺机侵害,农民如携带好吃的食品像饼子或烤肉之类从甲地往乙地,必须在食物上面放一根铁钉,以防妖魔攫取,使吃了这些食品的人生病。病人无论男女手中如不执一串钥匙或一把小刀,便不敢出门,因为如不带此护身之物,恶鬼就会乘其身体虚弱钻入体内。如果某人身上有较大的创伤,便在伤口戴一小块铁片防止恶鬼入侵。在奴隶海岸,母亲如见自己孩子逐渐消瘦,便以为是恶鬼进入了孩子体内,就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诱引恶鬼从孩子体内出来,她向恶鬼献祭食物,等恶鬼出来吃食的时候,便在孩子的脚踝上系环和小铃,并在脖子上挂上铁链。铁环的叮铃声和铜铃的珰琅声,可以阻止进餐后的恶鬼不得重新进入这位幼小受害者的体内。所以在非洲这一地区可以看到许多儿童身上挂满了铁器饰品。

第三节 锋利兵器的禁忌

缅甸曾威北部的祭司被莎迪人[9]尊为宗教和世俗的权威,任何兵器或切割用具都不得带进他的屋内。这一规定可以从不同民族对于死人所奉行的风俗中得到解释。人们认为死者的灵魂还没有离去的时候,就不可使用锋利的器械,以免伤了死者的魂魄。白令海峡爱斯基摩人的“村子里如果死了人,那一天全村的人都不许工作,而死者的亲属三天内都不许工作。在此期间特别不许使用任何带刃的器具如小刀、斧头。任何带尖的器具如针和束髻针,也在禁用之列。其所以这样,据说是为了避免伤害这期间随时可能出现的鬼魂。如果上述那些器械不巧伤了鬼魂,它便会勃然大怒,给生者造成疾病或死亡。死者亲属这期间也须小心不要造成任何响声或刺耳尖音以免惊吓或触怒了鬼魂。”我们还看到爱斯基摩人在捕杀一条鲸鱼之后四天以内也同样地不用切割和带尖的器具,以免无意中砍伤或刺伤了鲸鱼的鬼魂。有时村里有了病人,他们也遵守这种禁忌。这大概是恐怕伤了病人飘荡在外的游魂。特兰西瓦尼亚的罗马尼亚人在死人遗体还停在屋里的时候总是注意不把所用刀具的刀刃向上放着,“否则死者灵魂就得被迫坐在刀刃上”。中国人在人死后尸体还停在屋里的七天内,禁用刀、针,甚至筷子也不用,吃饭时就用手抓着吃。普鲁士人和立陶宛人在死者出殡后的第三、六、九、四十天,总是准备好饭食,站在门口招请逝者亡魂回来享用。大家围着餐桌坐下,沉默进餐,不用刀具,准备饮食的妇女也不用刀。如果从餐桌上掉下一点食物,就让它去,供没有亲友祭奠的孤魂享用。饭毕,祭司拿起扫帚把亡魂扫出屋去,口中念道:“亲爱的亡魂,您已经酒足饭饱了,快些去吧!快些去吧!”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缅甸的最高教宗屋内不许带进切割刀具了。跟许多祭司王一样,他可能也被人们奉为神圣,他的神灵常常离开躯体在空中回翔或远适外乡巡游,因此应当注意防护不使它有受伤害的危险。

第四节 血的禁忌

我们已经了解到古罗马的祭司狄亚力斯不许接触甚至不能说出“生肉”这个词。婆罗门教规定其传道师不得目视生肉、鲜血以及被砍去双手的人。在乌干达,一对双胞胎婴儿出生以后,做父亲的要在一定时期内恪守禁忌,包括不得杀生,不得看见鲜血等等。在帛硫群岛[10],如果某个村庄受到袭击,有人被砍掉脑袋,则死者亲属必须遵守禁忌,以免死者鬼魂愤怒。他们一般关在家里,足不出户,不接触生肉,咀嚼槟榔(通常由驱魔巫师施过符咒的)。这样,死者的鬼魂就离开本村远去敌国追寻杀他的仇人。这种禁忌可能来源于认为动物的鬼魂或精灵存在于血肉之中的普遍信念。一个人如受禁忌,就被认为是处在危险的境况(例如,死者亲属就可能受其愤怒鬼魂的袭击),特别需要跟鬼魂隔绝,所以就要禁绝接触生肉。不过,跟通常一样,这种禁忌只是一般禁忌的强化措施罢了!换句话说,这种禁忌是在必须遵行的紧急情况下才强制执行的。在一般情况下,作为生活中的一般戒律,也还是要遵守的,只是不那么严苛就是了。有些爱沙尼亚人不尝鲜血,就是因为他们相信血中含有动物的灵魂,人如饮血,那灵魂就会趁机钻入人体。北美有些印第安人部落,“由于宗教的严格戒条,绝对禁止吃喝任何动物的血,因为其中含有该动物生命和灵魂。”犹太的猎人把他们猎杀得来动物的血完全倾倒出来并用尘土盖上,他们对这些血连尝也不尝一下,他们相信这个动物的灵魂或生命就在那血泊里,或者实际上那血泊就是它的灵魂或生命。

皇族人士的血不能洒在地上,这已经是普遍的原则。因此,如有国王或其家族中人应被处死时,便采用一种特制的行刑方法不使其血流到地上。大约1688年间暹罗军队的大元帅叛变国王,“按照皇族罪犯的处死方式,或者说,按照处死犯了严重罪行而有皇族血统的王子的方式处死了暹罗国王,其办法是把国王放进一口大铁锅里,用木杵把他捣成碎片。这是因为根据他们的宗教,认为如把神圣的血和土混在一起而污染了,便是最大的不敬。”当忽必烈击败并抓住了叛变他的叔叔之后,下令处死,所用的办法是用毯子把他包裹起来,反复摔掷致死,“因为他不愿让皇室宗亲的血洒在地上,暴露在苍天和阳光之下”。“弗里尔·李柯德(Friar Ricold)提到鞑靼人的箴言说,‘一位可汗要杀死另一可汗以夺取其王位,非常小心地不让其鲜血洒出来,因为他们说如让大可汗的血洒在地上是极不恭的。所以就采取窒息致死或其他类似方法’。缅甸的宫廷里也有与此相似的想法,他们有一种处死皇族血统王子而不流血的特殊行刑方法。”

不愿让皇室血统的人流血,似乎是一般的不愿流血或至少不愿让血流到地上的一种特例。马可·波罗告诉我们,他那时候,在汗八里(即北京)大街上抓住在宵禁时间活动的人便逮捕起来,当发现他们有不端行为,便以木棍杖击,“这种刑罚有时也会把人打死。他们之所以采取这样刑罚就是为了避免杀戮,因为他们的巴克西(Bacsis)[11]说杀人流血是恶事。”在西苏塞克斯[12],人们相信人血所洒之地,是受诅咒的,将永为荒芜不毛之地。在某些原始民族中间,某一部落的成员要流出鲜血时,他的血不得流到地上,而须由他同族人用身体来承接。澳大利亚某些部落中,少年们割除包皮时都躺在由本族男人身体铺成的平台上,割礼开始时首先敲掉一位少年的门牙,这个少年坐在一个男子的肩上,口中流出的血都淌在这个男子的胸口,并且不得擦去。高卢人也经常喝他们敌人的血并用它涂抹身上。他们还记载说古爱尔兰人也惯常这样。我也看到过一些爱尔兰人这样做,不过不是喝仇人的血而是自己朋友的血。例如在利默里克,[13]处死著名的奸逆默罗·奥布赖恩时,我看见一位老妇人(他的养母),在他一被肢解时就立即捧着他的头吮吸了全部涌出的鲜血,她的脸上和胸口全被血浸湿了,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凄厉的号哭。她说大地不配喝他的血。中非的洛图科人凡遇产妇分娩如有一滴血落到地上也要小心翼翼地用铁锹把它除尽,和洗擦产妇的水一起放在一个桶里深深埋入屋外左手边地下。在西非,如果谁身上一滴血滴在地上,就得小心地把它掩盖起来,极力擦净,踩进土里去。如果血滴在小木船或树旁,则必须砍掉血迹并将砍下的木屑毁掉。这些非洲人的习俗动机之一可能是为了不让所流的血落到巫师手中,以防他们借以加害于人。西非人总是把他们滴落地上或任何木头上的血迹擦净削尽。同样出于对巫师们的恐惧,新几内亚土人总是很注意地烧掉沾有自己血迹的任何木棍、树叶和枝干,凡滴有血迹的地面,都把地皮翻过来,埋掉血迹,有可能时还就地烧起一堆火,以彻底清除血迹。马达加斯加的伯特锡里奥人中有一部分叫做“拉曼加”或“碧血”的人们,专门做这样奇特的事情,他们吃下贵人们剪下的指甲、舔尽贵人们身上流出的血。凡贵人们剪下的指甲,都集拢起来,由拉曼加吞食,如果剪下的指甲太大,便再绞碎,然后吞食。如果那位贵人自己剪指甲或碰到什么东西上伤了手脚流出血来,便叫曼拉加尽快舔尽。身居高位的贵人无论到什么地方总有这些卑贱的“拉曼加”随从侍候。万一拉曼加不在身边时,则剪下的指甲和流出的血都小心地收集在一起事后由拉曼加吞食。任何高傲的贵人都得严格遵守这一习俗,其意图大概就是防止他们的身体发肤落到巫师们手里,被他们利用巫术交感原理来加害于他们。正是由于这种恐惧心理,所以才特地雇用拉曼加专门吃掉或舔尽他们剪下的指甲及身上流出的血液。

这种不愿让血滴到地上的心理状态,可以从下述信念找到一般的解释。人们认为灵魂在血液之中,因此,血液如滴在地面,这块地面就必然成为禁忌或神圣之地,所以一般就不愿让血滴落地面并遗留在那里。在新西兰,最高首领身上任何东西,甚至一滴血偶然滴落下来,便立即成为禁忌或归属于他的神圣之物。例如,一群土人来到一条漂亮崭新的小木船内拜见酋长,酋长登上木舟,偶然被木刺剌了脚,血流出来滴到船上,船主立即跳下船来,把它拉到酋长住宅对面岸边,留在那里,从此那只崭新的独木舟便成了酋长的神圣之物。还有一次,一位酋长来到一位传教士家里,无意中头碰到横梁,出了血。土人们便说如在过去那座房子便应该归为酋长所有了。正如一般禁忌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禁止氏族成员的血流到地上这一条,对于酋长和国王也更为严格。这一条在一般成员身上早已不再禁忌了,而对酋长和国王身上流出的血至今仍依旧严为禁忌。

第五节 头部的禁忌

许多民族都把头部看得特别神圣。其所以这样是因为认为它有神灵,对于冒犯不敬的言行非常明察。优若巴人[14]坚信每个人都有三个灵魂,第一个灵魂名叫奥罗里(Olori),在于头部,是人的主宰、监护者和引导者。凡祭奠都是奉献给这位灵魂的,主要祭品是家禽并且用棕榈油混合的家禽鲜血涂在人的前额。卡兰人[15]以为有一种叫做卓(tso)的神魂在人的头脑上部,只要卓守其位,那七种克拉(kelahs),即七情,便不能为害于人,“一旦卓不在职守或者虚弱,其人便将有灾祸。故对于头部特别注意尊重保护,极力于以装饰,以博得卓的欢喜。”暹罗人的看法是人的头部有一位叫做“旷”或“冠”的灵魂,它是人头的守护魂,必须小心保护不使受任何损伤,凡理发修面都须遵行许多仪礼。“冠”对荣誉非常敏感,如果陌生人的手触摸了冠所在的头部便觉得是对冠的极大亵渎。柬埔寨人认为手摸他人头部是严重冒犯,如果有任何东西高挂在他所经过地方的上空,他便不从那底下走过,或不走近那个地方。最卑微的柬埔寨人也不答应居住在某人的房间下面。所以房子都是一层的平房。即使政府也尊重这种偏见,从来不在任何房子底下对犯人施加械具,尽管那些房子都高高建筑在地面之上。马来人也有这样的迷信。一位很早以前的旅客报道说:“爪哇人头上不戴任何东西,他们说头上必须没有任何东西……任何人如将手放在他们头上,他们就会杀死他。他们不盖楼房,为的是彼此不在他人头上走动。”整个波利尼西亚群岛到处都有这种对于头部的浓厚迷信思想习惯。据说,“如果有人用手摸了盖廷尼岛[16]的马克萨斯人的酋长的头部或他头上曾经戴过的任何东西,都是渎圣之罪。如果从他头上走过,更是永远难忘的侮辱。”一位马贵斯最高祭司的儿子躺在地上哭着、闹着、愤怒、绝望、苦恼、寻死觅活,因为有人在他头发上洒了几滴水,亵渎了他的头部,侮辱了他的神性。不仅马克萨斯人的酋长头部是神圣的,每个马克萨斯人的头部都属于禁忌之列,任何人不得抚摸或在他头上越过。即使爸爸也不得在熟睡中的孩子头上跨过。妇女绝对不能用手拿或触摸自己丈夫或父亲头上戴过或仅仅在头顶上悬挂过的任何东西。在通加,任何人都不许从国王头顶上越过。在塔希提岛[17]上,任何人如站在国王或王后头顶上或把手从他们头顶上越过,都要被处死。塔布提人的婴儿出生后未经一定仪式之前,总是特别禁忌的对象。在此情况下,凡接触过婴儿头部的东西都成了神圣不可近的东西,放在家里用栏杆围起来的神龛内供存着。如果有那棵树的树枝碰着了婴儿头部,便把那棵树砍倒。如果在放倒此树时碰伤或划破了另一棵的树皮,就认为这棵树也是不洁的,没有用了,便也砍掉。这些禁忌,一旦举行过仪式之后,便都消除。但是塔布提人的头部总是神圣的,他们从来不用头顶顶戴任何东西。如用手摸别人的头,就是无礼触犯。毛利人酋长的头部尤为神圣,“如果他用手抚摸了一下头部,就必须立刻把手指放在鼻上用力吸进刚才头上沾染的神性,以便让那神性复回原处。”鉴于他的头部的神圣,毛利酋长“不得用嘴吹火,因为他的呼气也是神圣的,会把神性传到火上,而他的奴隶或外族人又有可能取走一根正在火里燃烧的木柴,或者用此火作别的用处如煮饭烧菜等,从而会造成此人死亡。”

第六节 头发的禁忌

既然头部被看得如此神圣,碰它一下也是严重的触犯,那么,很显然,修剪头发也就成了很细致很不简单的操作了。在原始人的眼光看来,这种操作的困难和危险有两类。首先,理发时有可能干扰头部神灵,损伤了它,有受到愤怒惩罚的危险。其次,是难以处理剪下来的头发。因为原始人相信自己身体各个部分和自己有着触染关系,即使那个部分已从身上脱离出来,这种触染关系仍然存在,因此,这些部分,如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倘受损害,也会损害自己,所以,很注意不让它们丢在容易受损害的地方或落到坏人手中被施加巫术以为害于己。这些危险对所有人都一样,不过神圣的人们更加害怕,从而采取预防的措施也相应地更加严格。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根本不理发,而这正是凡认为危险最大的地方就采取的权宜之计。法兰克人[18]的国王从来不让剪短他的头发,从出生到长大总是蓄着头发,如果剪去他们披拂肩头的长发,就等于否认他们为国王的权利。国王克劳多弥尔死后,他的两个邪恶兄弟克劳泰尔和基尔德伯特垂涎他的王国,把他的两个儿子诱骗到他们掌握之中,然后派人带着一把剪刀和一支没上鞘的剑到巴黎去见皇太后克洛蒂尔德,让王太后看了剪刀和剑,要她选择是叫两个孙子被剪去头发而活着或留着头发而死去。高傲的太后回答说,如果她的两个孙儿不能登上王位,她宁可看着他们被杀害,也不愿让他们被剪去头发而偷生。于是那两个孩子就被他们残忍的叔父亲手杀死了。加罗林群岛的波纳佩岛国王必须蓄着长发,他底下的显贵们也都得如此。西非的一个黑人氏族——霍人,“他们的祭司一辈子也不让剃刀上头。有神祇附身的人也不得剪去头发,否则必被处死。如果某人的头发实在长的太长,本身必须向神祷告,祈求允许将发梢部分剪去。事实上头发是被看作个人的神祇居住之处,如果剪去头发,则这位祭司身上的神祇便失去了居处。”据说马赛人[19]有降雨的法力,他们不能拔胡须,因为拔掉胡须会使他们丧失降雨的法力。马赛人的酋长和巫师们都以同样原因遵守这同一戒律:如果拔掉了胡须,禀赋的超自然能力就要丧失。

另外,发誓要复仇的人们有时也蓄着头发,直到誓言实现之后才剪发。听说“马贵斯人偶尔也把头发剃光,只留头顶上一小撮披拂着或扎成一绺。但只是在他们庄严发誓譬如要为某个亲人之死报仇时,才留后一种发式,并且不到其誓言实现那一绺头发便不再剃去。”古代日耳曼人有时也有与此相似的习俗。查蒂人[20]的年轻武士们在未曾杀死过一个敌人之前绝不理发修面。托拉加人剪去小孩的头发以免生长虱子,可是总要在头顶上留一绺头发作为小孩魂魄隐蔽之所,否则,魂魄无处可依,孩子便要生病。卡罗·巴塔克人非常害怕把孩子的魂魄吓跑了,因此孩子理发时总在头上留下一小块地方的头发不给剪掉,以便孩子的魂魄有退避之处。通常这绺头发终生留在头上,至少留到成年时。

第七节 理发的仪式

当需要剪短头发时,便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剪发可能造成的危险。斐济群岛拉摩西人酋长每次理发之后总要吃一个人以为防范。“有一个氏族专门提供这样的人牺,他们总是庄严地聚合在一起选出一个人来,因为那是为酋长驱恶避邪而设的祭宴。”毛利人理发时总是要念许多咒语,譬如其中之一就是念剃刀咒,对那用来理发的黑曜岩制的剃刀持诵一番。还有一种咒语是念来回避雷电的,因为他们相信理发会招来雷电。“凡刚刚理过发的人都在鬼神阿图亚的直接控制之下,同他的家庭宗族隔绝,自己不得用手取食物,必须由别人将食物喂到口里,并且几天之内也不能从事一向所做的行业或和自己的伙计合作。”从事理发的人也要禁忌起来,他的手接触过神圣的脑袋,不得再用它们去接触食物或从事其他行业,他的饮食需由别人在神火上煮好喂给他吃。头一天给人理过发,必须等到第二天用神火上煮过的红薯或羊齿植物的根擦手并将它们送给家里女性家长吃过以后,才得解除禁忌。新西兰有些地方一年中最神圣的日子便是指定的理发日。这一天大批人群从附近地区聚会到一处来共同理发。

第八节 对剪下的头发和指甲的处理

即使头发和指甲安全地修剪了,剪下的头发和指甲怎样处理也有困难,因为它们可能遭到损害也会使本人遭受损害。几乎世界各地都有这样的观念,认为人可能因自身剪下的头发、指甲或其他任何东西而受到巫术法力的影响,并且出现大量的、人所熟悉、千篇一律的事例,这里很难一一详细论述。这种迷信思想在于它认定人和曾经长在他身上或与他有过任何密切关系的东西具有交感关系。这里略举几例就可说明。这种关系属于交感巫术的一个旁支,可以称之为接触巫术。据说往昔马克萨斯岛上居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惧怕巫术。巫师想要加害某人,便捡此人剪下的头发、吐沫,或身上排除的任何东西,用一张树叶包着放进线织的布制袋里,巧妙地结扎起来,施行一定的魔术后埋藏地下,于是此人在二十天内就要憔悴病弱死亡。如能及时发现并掘出那些埋藏的头发等东西,那巫法便失去效力,此人的生命就会得救。毛利人的巫师企图谋害某人时,总是想法弄到某人的一些头发、指甲、吐沫,或衣服上扯下的布条,一旦得到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样,就拿捏着假嗓子对它高声念诵咒语,然后埋进地下。随着这些东西的朽烂,某人的生命也就耗尽而亡。澳洲土人想要抛弃自己的妻子时,便趁她熟睡时剪下她的一绺头发,系在自己常用的矛枪上,交给另一氏族的朋友每天夜间把它插在篝火旁边,一旦头发从枪头掉落下来,便表示他的妻子就要死亡。维拉朱里人向霍威特博士解释这种巫术作用说:“本地巫医拿到属于某人身上的任何东西放在火上烘烤,口中诅咒,那火就攫取了某人身上的气味,这个可怜的家伙就报销了。”

喀尔巴阡山区的胡祖尔人以为,如果老鼠把人剪下来的头发衔去做了老鼠巢,那么这人就要头疼,甚至变成白痴。同样,在德国,有一种普遍的观念,认为如果飞鸟找到了人剪下的头发并用来做巢,那人就要头疼,有时甚至认为会使头上出疹子。英国的西苏塞克斯也流行或过去也流行这种迷信。

另外,人们还相信剪下或梳下头发还会扰乱天气,招致下雨、降雹、轰雷闪电。在新西兰,人们剪头发时要念一种防止雷电的咒语。在蒂罗尔[21],人们以为巫婆利用剪下来或梳下来的头发制造冰雹和雷雨。大家都知道特林基特印第安人把暴风雨的天气说成是姑娘在屋外梳理头发这一轻率举动引起的。罗马人似乎也抱有与此相似的看法,他们有一句箴言说,船上的人只有暴风雨来临时才能理发剪指甲,因为灾祸已经发生了。其他时间谁也不得理发或剪指甲。在苏格兰高地,据说凡有兄弟在海上的女子不能在夜间梳头发。西非的奇多姆人或琼巴人的摩尼(Mani)死后,人们总是成群的跑到他的尸体旁边去拔他的头发、牙齿和指甲,留作求雨的符咒。他们以为如不这样,天就不会下雨。安济柯斯的马可科人曾请求基督敦的传教士们将他们的一半胡须送给他作降雨的符咒。

如果剪下的头发与指甲和本人身体还有交感关系,那么,很显然这些东西可以被任何偶然占有它们的人作为索取报酬的抵押品。根据接触巫术的原则,他只要伤害这些头发和指甲,就可以同时伤害这些头发和指甲的原主人。所以南廸人抓住俘虏时总是剃去其头发收存起来,以保证他们不敢企图逃跑。当俘虏付给赎金获得释放时便把所剪的头发交还本人。

为了保存剪下的头发和指甲不受损伤同时也不被巫师得去用来加害于自己,就有必要将它们存放在安全地方。毛利人酋长剪下的头发非常小心地收集起来存放在邻近的墓地里。塔希提人把剪下的头发埋在寺院里。在苏库[22]的街上,一位现代旅游者看到靠墙边垒着圆锥形的石堆,石头缝隙里塞着一束束人的头发。他询问这是什么意思,土人告诉他说当地人把剪下的自己的头发小心地收集起来放在一个石缝里,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物。后来他又听说这些神圣的石隙头发只是为了防止巫术,如果一个人不这样注意放好自己的头发,一部分剪下的头发就可能落到敌人手中,被施符咒谋害于他。暹罗人剃去幼儿顶上一绺头发时,总要举行盛大的仪式,并将剪下的头发装进芭蕉叶编的容器放到附近的江河溪流里随水漂去,他们相信这样一来一切可能损害孩子的因素都随波而去了。那些长发则保存起来,等孩子长大时到普拉巴特山朝拜佛的脚印圣地,把头发献给那里的和尚编作发刷拂扫佛的脚印。每年这样送去的头发多不胜用,朝圣的香客一转身离去,和尚就悄悄地把那些多余的头发烧掉。古罗马祭司狄阿力斯剪下的头发和指甲都埋在幸福树下。守护灶神的处女祭司[23]剪下的卷发则悬挂在古老的恩爱树上。

有时候人们把剪下的头发和指甲隐藏在秘密的地方,倒不一定像上面说的那样必须藏在寺院、墓地或树下。在施瓦本,人们会劝告你把剪下的头发藏在太阳与月亮照射不到的地方,例如埋在土地或石头底下。在但泽[24],人们把剪下的头发放在袋子里埋在门槛底下。在乌基(所罗门群岛的岛屿之一),男人们都埋藏自己的头发,以防落到仇人手中施行巫术伤害自己。在美拉尼西亚,也普遍有这种恐惧,人们总是藏起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南非许多氏族也流行这些做法,其原因也是害怕巫师们得到这些东西为害于他们。卡菲尔人的恐惧更加扩大到身上任何东西都不能落入仇人手中,他们不仅把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埋藏于秘密地方,而且当某人替另一人梳洗头发捉到蚤子时,也都好好保存交还其人。根据他们的理论,认为这些蚤子吃了那人身上的血,如果被别人弄死,则那人身上的血便落入这弄死蚤子之人的手中而使之获得了某种超人的能力。

有时候保存身上剪下的头发指甲等物也并不是为了防止它们落到巫师手中,而是为了本人将来死后复活。有些种族就是这样期望的。例如秘鲁的印加人,“特别注意保存剪下的指甲和头发,甚至梳子梳下的头发,也都放在墙上的洞内或壁龛里。如果它们掉了出来,任何其他印第安人看见时,便拾将起来放回原处。我经常在不同的场合询问过不同的印第安人为什么要这样做,想听听他们怎么解说,得到的答复总是一样:‘凡出生人世的人,都还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去(他们没有表达‘复活’这个意思的词),人的灵魂总要带着一切属于他们身上的东西从坟墓里起来。因此,为了到时候不致太慌乱,我们就把我们平时剪下来的这些东西集中放在一起,可以比较方便地一下子携走。如果可能的话,我们也注意把嘴里吐出的东西都唾在一个地方。’”同样,突厥人从来不扔掉他们剪下的指甲,而是小心地收藏在墙壁的裂缝或木板缝里,认为将来复活时需要它们。亚美尼亚人也不扔弃他们剪下的头发、指甲和拔下的牙齿,而是藏在他们认为神圣的地方,如教堂的墙壁缝里,家中屋柱或中空的树身里面。他们觉得将来复活时需要它们。谁要是现在不收藏好这些东西,当那伟大的复活时刻来到时就要到处去找它们。爱尔兰的德拉蒙康拉斯村庄里过去总有一些年老妇人从圣经里查到她们头上的头发共有多少根,全能的上帝全都记了数的,到了审判日那天要加以审核。为此,她们把头发上掉落的头发都收起来藏在村里人家屋顶下面。

也还有把掉落的头发烧掉以防落入巫师手中的。巴塔哥尼亚[25]和维多尼亚的一些民族便是这样。在上孚日山区,[26]人们说绝不能让剪下的头发和指甲随便扔在地上,而是应该烧掉以免巫师用来为害于你。由于同样的理由,意大利妇女总是把自己落下的头发烧掉或者藏在人们不易发觉的地方。普遍的对于巫术的害怕,使得西非黑人,南非马科洛洛人以及大溪地人都把剪下的头发烧掉或埋藏起来。在蒂罗尔,许多人都把剪下的头发烧了,恐怕女巫会使用它们招来暴雷疾雨。也有人焚烧或埋藏剪下的头发,为了防止鸟雀把它们衔去做巢而造成头发的原主头疼脑热。

这种对于头发和指甲的销毁方式包含着思想意识上的矛盾。他们公开宣称销毁的目的是为防止自身的肤发指甲不被巫师所利用。但是能否这样被利用取决于它们和本身之间的交感关系,如果这种交感关系依然存在,那么,很显然,在原主销毁这些剪下的头发和指甲的时候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伤及原主本身的。

第九节 唾沫的禁忌

上述对巫术的恐惧心理,还导致人们以处理头发指甲的同样方式来处理自己的唾沫。因为,根据交感巫术的原理,唾沫也是人身上的一部分,如何处理它们,对于本人身体也有相应的作用。奇洛特印第安人常常把敌人的唾沫收集起来,放在马铃薯里,念上几句咒语,挂在烟上熏烤。他们认为等这马铃薯被烟熏干之后,敌人也就消瘦而亡。他们还把敌人的唾沫放进青蛙肚里扔进不能通航、人难接近的河流,这样会使敌人身患疟疾寒颤难受。新西兰乌瑞维拉地区的土人以擅长巫术著称。据说他们利用人的唾沫对人施行巫术。所以来往游客注意不吐唾沫,以防给那些巫师提供为害自己的可乘之机。同样,在南非一些部落中,当敌人接近时谁也不吐痰,以防敌人发现将唾沫带回去交给巫师施行巫法来伤害自己。由于这同样的原因,甚至在自己家里,也要把吐出的唾沫小心扫尽加以销毁。

如果一般老百姓就这样小心,那么,国王和酋长更得加倍小心,就是很自然的了。在桑威奇群岛,酋长们总有亲信的仆人带着手提的痰盂跟随侍候,每天早起总是小心地把盂内唾的痰埋掉,使巫师们无法得到。在奴隶海岸,由于同样的原因,国王或酋长吐痰时,总是把吐出的痰慎重地收集起来藏在一边或埋到地下。在南尼日利亚的塔巴里地方,对于酋长所吐的唾液也因同样的原因而采取同样的措施。

巫术也可以施于唾沫,这一点表明,唾沫也和血液和剪下的指甲一样可以作为一项盟约的合适的物质基础,即透过交换唾沫,盟约双方互相向对方提供了信守誓约的保证。如果将来一方背弃誓约,另一方可以对其所留唾沫施行巫法而予以惩罚。例如,东非的瓦贾加人在订立盟约时,常常是盟约双方坐在一起,各自面前放一碗牛奶或啤酒,对奶、酒祝咒一番,双方各饮一口,吐进对方口中。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举行这种仪式,便各向对方口中吐一口唾沫,也同样保证盟约的履行。

第十节 食物的禁忌

诚如可能预料的那样,未开化民族围绕着食物方面也有许多迷信。有许多动植物,对于他们来说本来是很安全有益的,他们却全都不吃。他们以为由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吃了那些东西对自己是危险的或是致命的。像这样禁食的东西,人所熟知,不胜枚举。不过假如普通人尚且如此迷信禁食好多种食物,那么国王和祭司那样视为神圣不可亵渎的人物,他们在食物方面的禁忌就更多更严了。我们知道古罗马祭司狄阿力斯不得食用好些动植物,甚至连那些动植物的名字也不能提到。埃及国王们可吃的肉类限定为小牛肉和鹅肉两种。远古时期各原始民族的许多祭司和国王都不得食肉。卢安戈海岸的“甘格司”(即物神的祭司)不得食用甚至也不得看见各色各样的动物和鱼类,所以他们的肉类菜谱就极其有限了。尽管他们被允许可以喝一些鲜血,然而他们经常赖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只是些野菜和植物根须。卢安戈的王储从幼儿时期就禁食猪肉,在儿童时期则不得与人一起食用可乐[27]树子,到了发育时期,祭司便告诉他不要吃任何家禽的肉(除非是自己宰杀烹饪的)。随着年岁的增长,那些禁忌的名目也越来越多。在费尔南多波岛[28]上,国王登基以后便不得吃椰子、鹿肉和豪猪等人们日常食品。马赛人的酋长首领除了牛奶、蜂蜜和烤羊肝之外不得吃任何别的东西,如果吃了任何其他食物,便要失去预言和施行符咒的能力。

第十一节 结和环的禁忌

我们已经看到,古罗马狄阿力斯祭司必须遵守的许多禁忌中,有一种是:他的衣服上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有任何扣结。另一种是:他不得戴任何指环,除非它是有断缝的指环。同样,到麦加朝圣的回教香客总是处在一种神圣不可侵犯或禁忌的状态中,他们身上也不得有任何扣结或指环。这些戒律大概都有相类似的涵义。因此,为方便起见,也可以合在一起来研究。先说扣结,世界各地许多民族强烈反对在危险时刻,特别在分娩、结婚和死亡的时刻,身上带有任何扣结。在特兰西瓦尼亚的撒克逊人中,妇女在分娩阵痛发作时总要把所有衣服上的扣子都解开,据信这样可以使产妇易产,而且为了这个目的,屋里所有的锁,无论是门上的或是箱上的,也全都开开。拉普人认为临蓐的产妇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应该有纽扣,因为如有一个纽扣也会使分娩时困难痛苦。在东印度群岛,这一迷信做法扩大到妇女整个怀孕期间,那里的人们以为,孕妇如果打结、编辫子或把任何东西结紧,那么到了临盆的时候就会“勒紧”腹中婴儿或者将“捆住”产妇自己。有些人甚至要丈夫和孕妇都遵守这些禁忌。沿海达雅克人[29]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和妻子都不得用绳子绑扎任何东西,也不得把任何东西系牢。在北西里伯斯的汤布洛部落里,妇女怀孕第四或第五个月时要举行一次仪式,从那以后,她的丈夫要遵守一系列的禁忌,其中包括不得打任何紧扣的结,不得两腿交叉地坐着。

上述那些事例,中心意思似乎是像东印度群岛的土人说的那样,打一个结扣就会捆住一个妇女,换句话说,就会妨碍并且使她不得分娩,或者使她产后身体复原很慢。按照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原则,在一根绳子上打结所造成的困难阻碍,也会在妇人身上造成相应的困难阻碍。这就是这些规诫的真正的解释。西非霍人对产妇难产的习俗做法也说明了这一点。他们请来巫师帮助难产的产妇,巫师看看产妇,说:“婴儿被绑在子宫里,所以生不出来。”在妇女的女眷恳求下,巫师才答应帮忙松开绑缚让婴儿出生。为此,他命令这家人从树林里取来坚韧的蔓草,从产妇背上捆绑起来。他手持利刃,嘴里喊着产妇的名字,等产妇应声,就用刀割断她背上的蔓草,对她说:“我已割断你和你孩子身上的绑索了。”接着便把蔓草切成碎段,放进一桶水里,然后用这水替产妇洗澡。这个例子里所说的切断捆绑产妇手脚的蔓草只是简单的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的应用,巫师以为这样松开了产妇的四肢,也就同时松开了被束缚在子宫里不能诞生的胎儿。有些人家当产妇临盆时把所有的门锁、箱子锁等全都打开,这种做法的思想基础与前述相同。我们还了解到:在这样的时刻,特兰西瓦尼亚的日耳曼人也是这样打开家中一切的锁。在沃依格兰和麦克伦堡[30]也有这种做法。在阿盖尔郡[31]西北部,迷信的人们在家中产妇临盆时也总是把屋内一切锁、闩全都打开。孟买附近的萨尔塞特岛上,当某家妇女临盆难产时,全家门室抽屉的锁都用钥匙开开以帮助加速分娩。苏门答腊的曼德林人在妇女临盆时把家中所有箱子、盒子、盘子等等有盖的东西全都揭开,如果这样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焦急不安的丈夫就得砸掉家中房屋桁梁伸出的一头使之松散开来。他们认为“必须把一切东西全都松散开来,以利婴儿诞生。”在吉达港[32],产妇临盆胎儿不得出生时,接生婆便吩咐把家中所有门帘、瓶盖、桶塞全都敞开,把牛、马、羊、鸡、鹅、鸭等牲畜家禽全都放出来。照当地人的说法,这样松绑任何有生命的与无生命的东西是使产妇易产,让胎儿诞生的最可靠办法。在萨哈林岛[33]上,妇女分娩时,她的丈夫将屋内屋外及身上凡能解开的东西全都解开,连头上发辫,脚上的鞋带也都松开,他还取出夹在院子里木柴墩上的斧子,解开系着小船的缆绳,退出枪膛中的火药,放下弓弦上的箭矢。

此外,我们还看到汤布洛人在妻子怀孕期间不仅不打扣结,而且也不交叉双腿坐着。这两种做法的思维程序都是一样的。无论你在打结的时候把绳子交叉在一起,或者交叉着大腿安逸地坐着,按照顺势巫术的原理,你都同样地切断或阻挠了事物的自由进程,因此你的行动就一定要阻碍你的邻人正在进行的任何活动。罗马人对于这一重要事实是充分地知道的。严肃的普林尼说道,“紧握着双手坐在孕妇或正在医疗中的病人身旁,等于向孕妇或病人施加恶毒的符咒,如果紧握着手抱着腿或双腿,或者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那就更糟了。”古罗马人把这种姿势看作是对各类事物的阻挠和障碍,在军事会议、法官会议、祈祷、祭祀等场合,任何人都不得交叉两腿或双手,若行其一,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阿尔克米娜[34]的事例是人所熟知的。她经受了七天七夜分娩的痛苦,因为女神鲁茜娜交叉着双手和两腿坐在门前,以致婴儿在母腹中不得诞生,直到后来女神被用计诱骗改变了姿势,阿尔克米娜才生下了赫拉克勒斯。保加利亚人的迷信,认为孕妇如果习惯于两腿交叉坐着,将来分娩时必定难产。巴伐利亚有些地方,人们在交谈过程中如果忽然停顿缄默下来,就认为“一定有人把两腿交叉在一起了。”

扣结的巫术作用对人类活动的束缚和妨碍,在结婚和妇女分娩方面都是一样的。从中世纪到18世纪,欧洲人似乎普遍认为任何人都可以阻碍新婚夫妇的性行为。其方法是在婚礼进行时将一把锁锁上或在一根绳子上打个结,然后把那锁和绳结扔到水中。如果不把它找到,打开或解开,这一对夫妇就不可能有真正性的结合。因此,不仅施行符咒,而且偷窃它的物质工具(无论是锁或打了结的绳子),都是严重的侵犯。1718年,波尔多[35]的高等法院对一名用绳索打结的方法毁坏了一个家庭的犯人判处死刑,把他活活烧死。1705年,苏格兰有两个人因偷了一个妇女施过巫术的符咒的绳结、破坏阿欣提里的斯波尔汀的婚姻幸福而被判死刑。在珀特郡高地[36],直到18世纪末这种迷信还依旧残存。譬如,在美丽的洛格瑞特教区(位于塔默尔河与太河之间),那时候每逢一对青年举行婚礼之前,总是仔细地把新娘新郎身上衣服每个纽扣都松解开来。今天,在叙利亚还能遇到与此相同的迷信和相同的习俗。凡帮助叙利亚新郎穿结婚礼服的人都注意不能在衣上打结,一个纽扣也不能扣上,否则就会给予敌人可乘之机使用巫术来剥夺新郎新婚燕尔的幸福。目前在整个非洲北部都害怕这种巫术符咒。为使新郎不能行房,施行巫术的人只需在手帕上打一个结,在新郎跨马出发迎亲之前悄悄放到新郎身上任何部分。这样,只要手帕上的扣结不解开,新郎就不能进行房事。

扣结的伤害还表现在疾病、委顿及各种不幸和苦痛方面。譬如,西非霍人中的巫师有时诅咒自己的敌人,在草秸上结一个扣,口中念道:“我把某某拴在这个扣结里,愿灾祸降在他身上。他到地里,蛇就咬他;他去狩猎,猛兽伤他;他踏进河里,河水将他冲走;如遇下雨,就天雷轰他。愿一切灾难不祥都属于他!”人们相信巫师能把人的性命捆绑在扣结里。《古兰经》[37]里提到“那些对扣结吹气的人们”。一位阿拉伯注释者解释说,这句经文指的是以绳打结,在结上吐痰吹气,施行巫术的女人。他继续谈到古时一个邪恶的犹太人怎样施行巫术在一根绳上打了九个结藏入井内伤害先知穆罕默德,于是先知就病倒了,任何人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幸亏天使长及时向这位圣人显示了绳结隐藏的地点,忠诚可靠的阿里[38]马上从井底捞出了那个害物,先知按天使长所特授的咒语对害物念诵,每念一遍,绳上就自动松开一个结,这样先知的生命才得到解救。

假定说扣结可以杀人,那么扣结也可以救人。后者是从这样的观念推导得来的,即解开那些使人生病的扣结便可使人病愈。但是除了这些邪恶扣结的消极性能以外,有些好的扣结也具有治病救人的积极性能。普林尼告诉我们,有人在布上抽下一根纱线并在线上打了七到九个结系到腹股沟有病的人,就能把病治好。但是要使打结有很好疗效,必须每打一个扣结,就得念一个寡妇的名字。奥多诺万描写过土库曼人[39]医治发烧的办法。巫师用一些骆驼毛编成一条结实的毛线,一边编一边口里喃喃地念咒,接着在这条线上打七个结扣,每个结上都吹口气,然后把结拉紧。病人把这打结扣的线像手镯一样戴在腕上,一天解一个结,把结吹开,解开第七个结时,便把那线揉成一团扔进河里,这样身上的烧热便随水漂去了。

另外,女巫还可用扣结来赢得爱人,使男方紧紧依附于她。例如,维尔吉尔[40]害相思病的姑娘想用符咒把她在城里的情人拉回到自己身边,就在三条不同颜色的绳子上各结三个扣结。有一位阿拉伯少女一心爱上了一个男的,想要获得他的爱情,把他拴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就在他的马鞭上打几个扣结,可是她的情敌嫉妒她,把那些扣结都解开了。根据这同一巫术原理,扣结还可以阻止逃跑。在斯威士兰[41],你经常会看见路边小草上打了好些扣结。这些小小的扣结每一个都包含着一个家庭的悲剧。譬如,妻子离开丈夫出走了,丈夫同朋友们协力去追回她,在草地上打了许多结扣,(他们称之为“封锁道路”),使逃亡者无法循着原路跑回来。在俄罗斯,人们总认为一张满布扣结的网是对抗巫师的最有效武器,因此俄罗斯一些地方在新娘穿戴新婚礼服时,总是用一张鱼网张挂在她头上以防邪恶侵害。为这同一目的,新郎和傧相也总是腰间围着一些网结,或者紧系腰带,以便使巫师在伤害他之前,必须费力解开网上所有的扣结或腰带。不过俄罗斯人的护身符常常只不过是一根打了结的绳子。将一束红毛线系在臂上或腿上,就认为可以抵挡疟疾和发高烧,幼儿脖子上系一根九股毛线编成的绳子就可以不得猩红热。在特维尔,人们将一只特制样式的袋子挂在走在一群牲口前头的母牛的脖子上,目的是使狼群不敢接近。袋子的作用是封住了那些贪婪野兽的喉头不得噬食。照此原则,当春天到来,把马群放到田野去时,牧马人手持挂锁绕马群三遍,一边走一边开锁、关锁,同时嘴里念道:“我用钢锁锁住灰狼的嘴,叫它们不得咬我的马群。”

扣结和锁不仅可以防御巫术和豺狼,而且也可防止死亡。1572年在圣安德鲁斯,当一个女巫被送到火刑柱上去活活烧死的时候,人们发现她身上带着一块像项饰似的布,布上有许多线串,上面打了许多结扣,人们把布拿走了,这使她非常伤心,因为她认为只要那块布不离身,她就不会在火中烧死。布被拿走后,她就认为“现在我是毫无希望了。”英国许多地方也认为只要家中锁是锁着的、门是闩着的,人就不会死去。因此,当病人生命垂危,无法挽救时,为减少死者不必要的延长痛苦,通常做法就是把家中所有的锁和门窗都打开。例如,1863年在汤顿[42],一个小孩患猩红热,死亡似乎已无法避免,这时,请来了一些老太太们,好像是组成一个陪审团似的,进行看视并对病情作出判断,为了不使孩子“死得太痛苦”,决定把家中门室、抽屉、箱子、柜子等全都敞开,钥匙都取出来,把小孩子放在一根桁梁下面,从而保证有确实可靠的平坦通道走向永生极乐世界。说来也怪,这孩子却拒绝利用这些老太太们的明智经验和如此恺切地提供给他安详死去的条件,宁肯活下去而不马上就向魔鬼投降。

大凡巫术与宗教仪式,都规定主持人必须跣足散发,其原因大概是恐怕他的头上或脚下有任何扣结或紧缩不畅,从而妨害和阻碍了这种仪式。还有人认为指环对于灵魂和肉体也有同样的束缚和阻碍作用。在卡帕瑟斯岛[43]上,人们给死人穿衣从来不扣纽扣,并且注意把死者身上戴的耳环、指环等物全都脱下,“因为据说死者灵魂可能被拘留在小指头上,不得安息。”在这里,很显然,即使人们并不认为人临死时灵魂一定就是从手指尖脱离身体的,但是人们仍然相信指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拘禁那要脱离肉体的灵魂。总之,指环像扣结一样,具有束缚灵魂的作用。古希腊有句格言(据说是毕达哥拉斯说的)告诫人们不要戴指环,可能也是这个原因。任何男女都不许戴着戒指进入莱科索拉古阿卡第亚人[44]的女神庙内。凡向冯纳斯[45]求卜者也都必须斋戒,不得食肉,不得戴指环。

另一方面,采用阻止灵魂离开躯体的办法,也可防止邪恶精灵潜入人身。譬如,我们发现指环还被用作抵御恶魔、巫师和精灵的护身符。在蒂罗尔[46],据说妇女分娩时一定要戴着结婚戒指,否则,精灵和巫术就会侵犯她。拉普人中流行这样一种习俗,即当某人帮助将死人尸体入殓时,死者家属-丈夫、妻子,或子女要给他一只铜镯紧紧戴在右臂上,直到收殓完毕,棺材安放在墓穴以后才得脱下。据信那镯子起着护身符的作用,保护此人不受鬼魂的侵害。镯环等物能够作为护身符使灵魂守窍、魔鬼不侵,这种信念对于人们戴戒指的习惯究竟有多大影响或者甚至就是这种习惯的起源,这个问题是值得考虑的。不过,我们所关心的仅在于它似乎说明了为什么古罗马祭司狄阿力斯不得戴戒指(除非是有裂缝的)那一规定。这和不许他的衣服上有任何扣结的另一规定联系起来,就可看出其所以要这样,只是由于害怕寄居在他身上的神灵出入躯体时受指环扣结等物的制约和阻碍。(www.daowen.com)

[1] 古代罗马农神祭师组织。相传阿尔沃(Arval)弟兄两人为户神之母阿·卡拉然夏女神的儿子,上古罗马农神萨图恩祭师的始祖。该组织成员共12位祭师(包括国王),负责主持每年5月在罗马城外五哩的神树丛中祭奠祈求丰收的仪式。

[2] 希腊的岛屿,位于东地中海。

[3] 古希腊维奥蒂亚地区的一个城市。

[4] 美国亚利桑那州东北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

[5] 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族。

[6] 古希腊城市,在小亚细亚西北,马尔马拉海的南岸。

[7] 北婆罗洲的达雅克人。

[8] 位于孟加拉湾,安达曼群岛之南。

[9] 缅甸曾威以北地区的土人。

[10] 西太平洋加罗林群岛的一部分。

[11] 此处照英文音译。或为蒙语,意为巫师。

[12] 英格兰东南部的一个郡。

[13] 爱尔兰西南部的一个郡,在芒斯特省内。

[14] 达荷美与下尼日尔之间东几内亚海岸的黑人氏族,其共同语言为克瓦语。

[15] 缅甸东部和南部的民族。

[16] 东南太平洋上马贵斯群岛的一个岛屿。

[17] 南太平洋社会群岛的一个岛,在大洋洲。

[18] 属日耳曼民族。

[19] 非洲肯尼亚和坦噶尼喀的一个游牧民族。

[20] 印尼中南部西里伯斯的土人。

[21] 奥地利西部和意大利北部之间的一个地区,在阿尔卑斯山东部。

[22] 东非坦噶尼喀的一个大社区。

[23] 为罗马女神威斯塔服役、看守她神坛前永恒不息的神火的少女,或称圣火贞女。

[24] 即格但斯克,波兰北部波罗的海的海港。

[25] 安第斯山东部包括阿根廷和智利南部地区的居民。

[26] 法国东北山区,在莱茵河以西。

[27] 非洲产的一种可乐树,它的籽或果实含有咖啡因。

[28] 非洲几内亚海湾内一岛屿,属赤道几内亚。

[29] 婆罗洲沿海地区的土人。

[30] 两地皆在德国北部地区。

[31] 在苏格兰西部,现属斯特拉斯克莱德地区。

[32] 位于孟加拉湾。

[33] 即今库页岛。

[34] 阿尔克米娜(Alcmena),希腊神话中迈锡尼国王厄勒克特律翁(Electryon)的女儿,底比斯国王安菲特律翁(Amphitryon)的妻子,赫拉克勒斯(Heracles)的妈妈。

[35] 法国西南部的海港,今为法国吉伦特(一译纪龙德)省省会。

[36] 苏格兰北部山区。

[37] 《古兰经》(Koran),一译《可兰经》,伊斯兰教经典。系穆罕默德全部传教过程中作为唯一真神阿拉的启示而陆续颁布的经文,为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和最根本的立法依据。

[38] 阿里(Ali ibn Abi, Talib,约600–661),伊斯兰教的第四任教主,在位期间为656–661年。

[39] 土库曼斯坦的主体民族。

[40] 美国堪萨斯州东部的一个城镇。

[41] 位于东南非洲,现是斯威士兰王国。

[42] 英国西南部萨默尔塞特郡的县治。

[43] 希腊一个岛屿,在罗得岛与克里特岛之间。

[44] 古希腊一山区,以其居民生活淳朴宁静著称。

[45] 冯纳斯(Faunus),罗马神话中的自然神,农业和动物的守护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叫做潘(Pan)的神,守护田野、森林、野兽、家畜、羊群以及牧羊人,它具有人身、羊腿(有时有羊角和耳朵)。

[46] 奥地利西部和意大利北部之间的一个地区,在阿尔卑斯山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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