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章关于罗马国王(其祭司职务由其继承人典祀之王继承)的讨论,导致我们作出以下结论:国王代表并实际扮演伟大的天神、雷神、橡树之神朱庇特,同时,像世界各地许多专司气象之王一样,也为自己臣民的福利行云降雨,轰雷掣电。他戴着橡叶编制的花环和标志神性的徽帜扮作橡树之神,而且还跟橡树女神伊吉利娅结婚。伊吉利娅看来只是以当地形式出现的狄安娜,具有林神、水神和生育女神等特性。所有这些推断主要是考察罗马的史实证据得出的。它们极可能也适用于其他拉丁社区。那些地区在古代也可能有神或祭司的王。王在宗教方面(并非政权)的职责都移交给其继承人典祀之王了。
但是我们还需要弄清楚下面这个问题:在古代拉丁氏族中王权继承的规定是什么呢?据古老传说,罗马总共只有八个国王,我们似乎不可能怀疑他们是实际尊居王位的,也不可能怀疑传说中有关他们统治的史实是正确的(就其主要方面而言)。很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罗马第一位国王罗慕路斯据说是阿尔巴王室的后裔,阿尔巴王位都是由父系方面的后裔继承的,而罗马的王位却没有一个是直接由其儿子继承,尽管好些罗马国王身后都是有子有孙的。另一方面,那些子孙中则有人迁过他母亲继承了前王的王位,却不是从他自己的父亲那里继承王位。有三位国王,即塔蒂乌斯、老塔尔昆和塞尔维埃斯·图里乌斯都是由自己的女婿继承了王位,而他们的女婿或者都是外国人,或者是外国人的后嗣。这就令人想到王位的继承权是在母系方面,并且实际上是由跟王室公主结婚的外国人来履行的。用专门的术语来说,罗马王位的继承——也许全部拉丁姆王位的继承——似乎都是由规范世界各地古代社会的某些规定所决定的,就是:族外婚;嫔纳婚(beena)[1];世系按母系计算。族外婚规定男方必须同本氏族之外的女性结婚;嫔纳婚规定男方必须离开自己出生的家庭,和女方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世系按母系计算则是通过母系而非父系追溯血统关系并延续家族姓氏。假如古代拉丁民族中有根据这些原则来规定王位后嗣的,那么其情况大致会这样:每一社区的政治和宗教中心应是王室家族圣火贞女照管的国王神灶上的永恒之火。国王应是另一氏族的男子,也许是另一市镇甚至另一部族的男子,和国王的女儿结婚从而和她一起继承王位。他们生的孩子必须继承母亲的姓氏而不是父亲的姓氏,他们的女儿必须留在家里,儿子长大以后则须远游世界各地,在外国结婚并在妻子所在的国家定居,无论是作国王或当普通平民。至于留在家里的女儿们,她们之中有的,或者全部,长期地或短时地献身充当圣火贞女,看管国王神灶之火,其中一人到时候将成为她父亲继承者的配偶。
上述假说的优点是以简朴而自然的方式阐明了传统的历史中有关拉丁民族王位继承问题的一些不很明确的地方。这样,关于拉丁的国王是处女母亲和神的父亲所生育的这类传说至少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了。因为,这类传说故事,除了其中难以置信的成分以外,都是指的一个女人跟陌生的男人生了孩子,这种不明父亲是谁的现象,与该王位继承制度之不重视父系继承是更加容易和谐一致的(反之,若该王位继承是以父为承传为原则,则这种不明父亲是谁的现象则与王位继承的原则相抵触)。这种王位更重视的是有一位能使之更具威望的父亲。如果拉丁的国王们生身父亲确实不明,这一事实表明:或者是王家生活的放荡,或者是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准则特别松弛,男女在某一短时间内恢复了往昔时代的放纵生活。在社会进化的某些阶段,这样的纵情狂欢时节并不是罕见的。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这种痕迹,虽然不是在圣诞节,但是在五朔节和降灵节的习俗中,都是长期存在的。这类节日,多多少少总有些男女杂交的特色,这样生出来的孩子很自然地会把他们的父亲归之于这个节庆所献祝的神。
从这一点看罗马平民和奴隶每逢仲夏节[2]狂欢酣醉,纪念幸运女神福琼娜(她爱慕在火中诞生的塞尔维厄斯·图力埃斯国王,正像伊吉利娅之爱纽玛国王一样)自有其中深义。这个季节里最流行的庆祝活动有竞走和赛船。台伯河上,插满鲜花的彩船来回游弋,年轻人们在船上纵情痛饮,一片节日欢腾景象。这个节日似乎是仲夏祭祀农神一类的节日,和真正的仲冬祭农神[3]节日相似。下面我们还将看到在现代欧洲,仲夏节这个盛大节日更是情侣与火的节日,主要特点之一是一对对情侣携手跳过篝火,或隔着篝火互相投掷鲜花。许多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吉兆都来自此神秘季节绽开的鲜花。这正是玫瑰与爱情的佳期。然而现代这些节日的天真与善美不应使我们看不到这样一种可能,即:在古代,这些节日都具有比较粗野的特征,而这些粗野的特征也许正是那些宗教仪礼的本质。在粗俗的爱沙尼亚农民中间,这些节日似乎一直延续到这一代,如果不说是直到今天的话。罗马人庆祝仲夏节的另一特点值得特别注意。他们的习俗是在这一天用鲜花装饰船而且只在河上游弋,这说明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水上节日。直到现代,在仲夏节的仪礼里,水总占有显著地位。这也说明为什么基督教会在给这一古老的异教徒节日披上基督教外衣时选定这一天奉献给施洗的圣约翰。[4]
虽然传说古代牧人们也像情侣们在仲夏节跳过篝火那样在帕里利亚节时跳过春天里的篝火,从而又传说国王纽玛就是在这种节日里怀孕诞生的,这些说法也并不是没有一点可能性。但是,要说拉丁的国王都是在每年一度的爱情节日里受孕而生的,这种假设必然仅仅是猜测而已。不过,不能确定他们的父亲是谁的问题,很可能都是在国王们死后很久才会出现,而这时他们的形象已经融汇在神话的仙境里,具有了从地上升进天堂的奇特形态和华丽色彩。在国王们统治过的国度里,国王是外来的移民以及陌生人或旅游者,他的臣民自然不会记得国王的祖先家世,而补足这个空白的方式就是,向他提供另一套富有光辉却缺乏真实的王室家谱。如果国王们在世之日已经实际上表明自己具有神性,那么,不仅把国王描写为神的后裔,甚至说成为神的化身,最后把国王尊崇为神,也都很容易做到了。
拉丁人的王室妇女总是留在家里并且接受外族(更经常是外国)男人作为配偶,这位男的以跟本国公主婚配的名义成了国王,君临该国,从这里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外国人在罗马戴上了王冠,而且也能理解为什么阿尔巴国王的名单上竟出现了外国人的名字。在一个只有藉由妇女才能厕身贵族的社会里,换句话说,在凡母系后裔就一切都好,父系后裔就什么也不是的社会里,让出身卑微的男人甚至外国人或奴隶,和最高地位的姑娘结婚(只要那男人看来是适合的配偶),总不会遭到反对的。真正关系重大的是王家血统,不仅国家的盛衰繁荣,甚至人民的生存,据说都依赖于此,王家血统因此应该以有力有效的形式使之绵延。为此目的,王室妇女必须按照古代社会的标准同体格与智力都合适的男子结婚,完成生育子女的重要责任。因此在社会进化的这一阶段,国王的品质和家世极关重要。如果他们同他们的妻子一样都是王室和神的后裔则更好,不过也不一定必须如此。
同在罗马一样,我们在雅典也发现由于同王室公主结婚而登上王位的遗迹。据说,雅典两位最古的国王,西克劳普斯和安菲提昂,就是同他们前任国王的女儿结婚的。这个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证实,表明雅典在实行世系按父系计算之前曾是按母系计算的。
此外,如果说古代拉丁姆王族实行将女儿留在家中并将儿子送往国外同别国公主结婚君临妻方人民这一假定是正确的话,那么,可以推断,这些男性后裔就会在不同的国家里继续几代进行统治。这在古代的希腊和瑞典好像都出现过。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是欧洲不止一个旁支的雅利安人实行的习俗。许多希腊的传说叙述一位王子怎样离开自己的国土去到遥远的国家,同那里国王的女儿结了婚,继承了王位。古希腊作家对王子们的外徙提出了各种理由,其中一个共同的理由是王子因杀人而被逐。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王子要逃出自己的敌国,但是却不能说明他如何当上了别国的国王。我们可以怀疑这些理必是作者后来假托的。这些作者习惯于儿子应当继承父亲的财产和王位的惯例,很难说明国王的儿子远离故土到异国当了国王的许许多多的传说。在斯堪的那维亚的传说故事中,我们遇到过类似的习俗的迹象,我们读到这样的故事,大意是女儿的丈夫得到国王岳父封赐的王国,虽然岳父还有自己的儿子。尤其,据《挪威国王世系》记载,在美发哈罗德国王之前五代国王在位期间,瑞典英格林加家族的男性成员由于同挪威国王女儿结婚至少得到了挪威的六个省作为封地。
这样看来,似乎某些雅利安民族,在他们社会演进的一定阶段中曾经习惯地认为妇女(而非男子),是王室血统流传的渠道,从而连续几代把王位授予另一家族而且常常是其他国家家族中和其公主结婚的男子,让他统治本国人民。与此相同类型的民间故事叙述一个冒险家怎样来到异国,赢得了国王女儿的爱情,同她结了婚,得到了整个王国或王国的一半。这些故事应是古代真实习俗的很好的纪录。
在这类习惯和概念流行的地方,王位显然只是同王室血统的妇女结婚后的封赐。古丹麦历史学家萨克索·格兰玛蒂喀斯引用传说中苏格兰王后赫尔嫫特鲁德的话,把这种王位的观点说得非常清楚。赫尔嫫特鲁德说:“她真的是一位王后,要不是她的性别不许可的话,她还可以当国王咧!不仅如此(然而这是更确实的),无论是谁,只要她认为值得做她的丈夫,马上就可成为国王,她将她的王位和她自己都交给了他。她的王位同她的人身是连在一起的。”这个叙述特别有意义,因为它反映了皮克特人[5]王位继承问题的实际做法。我们从比德[6]的见证中获悉,一旦王位继承问题出现,皮克特人总是从母系亲属而非父系亲属中选定继承人。
作为与王室联姻并继承王位的人选,对其家世和品质的要求自然会依当时普遍流行的思想概念,以及国王及其代理人的品德个性而有所变易。不过在古代社会里对于体格健美的要求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这样设想也是合理的。
与公主联姻并继承王位的权利有时明显地取决于某种竞赛。阿莱特尼的利比亚人[7]将王位授予跑得最快的人。古代普鲁士的贵族候选人骑马赛跑,最先跑到国王面前的人便封为贵族。据古老传说,最初奥林匹亚[8]的竞技系由恩底弥翁主持,他让他的儿子们参加赛跑,优胜者继承王位,据说他的坟墓就位于那跑道的起点。有名的珮洛普斯[9]和希波达弥亚的故事也许纯粹是传说中为获得王位而举行的最初的那些奥林匹克赛跑的另一种说法。
这些传说很能反映出通过竞赛赢得新娘的真实风俗。因为这种风俗似乎一直在许多民族中间流行,尽管在实际做法上这种竞赛已流于形式或姿态。例如,吉尔吉斯人流行一种叫做“爱的追逐”的竞赛,[10]就可看作是缔结婚姻的一种形式。竞赛时,新娘佩带强韧长鞭,跨上骏马,在前飞驰,所有求婚的青年都骑马追逐于后,最先追上她的人就可赢得她为妻子。她除了策马飞奔之外,还有权利用长鞭驱赶她所不喜欢的追求者使之不得接近她(一般并不使用卑劣暴力),她也可以眷顾她早已心许的人。东北亚的科里亚克人[11]也有这种追求新娘的竞赛。竞赛场地设在一个大帐篷内,周围环绕着许多叫做“波洛格”的各个小间,排成相连不断的圆圈。竞赛开始时,由新娘第一个领先起跑,如果新娘跑过了所有这些小间而新郎还没赶上,就可以解除这个婚姻。营帐里的妇女们在新郎经过的路上设置种种障碍,把他绊倒,用软鞭子抽打他等等,使他赶不上新娘。只有姑娘愿意等待他赶上来,他才能成功。条顿民族各族人民中都有这种风俗。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挪威人的语言中都有一个表示婚姻的词语,意思就是竞求新娘。直到现代,这种风俗的遗迹依然存在。
看来,跟一个姑娘,特别是跟一位公主结婚,常常是体育竞赛优胜的奖励。因此,如果罗马国王竟然采用古代竞赛方式来考验其未来女婿与王位继承人的为人品质,就不足为奇了。假如我的理论正确的话,罗马国王和王后扮作朱庇特和其配偶并以这种身份参与每年庆祝神婚的仪式,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五谷丰登,人畜两旺,他们在北方更多的地区做着我们认为古时五朔节王与王后所做的那些事情。现在我们又看到扮作五朔节王并与五朔节王后结婚的权利有时需要通过体育比赛,特别是竞赛来获得。这也许就是我们已经考察过的那种古老婚姻习俗的遗风。那种婚姻习俗旨在考验所选对象是否合适。而这考验更可以合理地并且特别严格地运用于国王候选人的身上,目的是要了解他确实没有任何缺陷,能够完成他将要履行的神圣典礼与仪式的职责。这一点比执行国王的行政与军事职责更为重要。据信整个国家的安全与繁荣都决定于前者。因此,很自然地就会要求他能经常接受这种考验并公开表现出自己仍能很好地完成所担负的神圣职责。直到罗马帝国时期还一年一度遵行有名的“国王奔逃”的习俗,这也许正是那种考验的遗风。那习俗是每年2月24日在罗马国民议会厅里举行祭祀,祭祀之后,主持典祀之王便跑出会场。我们可以猜想“国王奔逃”原来是一年一度的继承王位的赛跑,跑得最快的人获奖,赢得王位。到年终时国王还要再次参加赛跑竞选连任下一届国王。这样年年不断地进行下去,直到他被别人胜过,或废黜或刺杀。于是原来的竞赛就逐渐带上逃跑与追逐的性质。国王领先在前奔跑,竞争者在后追赶,如果国王被赶上,就得献出王位甚至自己的生命给优胜者。有时性格坚毅的国王采取措施使每次竞赛或逃奔成为徒有形式,虚应故事,从而永远居于王位。这种仪式有时又被解释为对罗马国王被放逐的纪念。不过这看来纯粹是为了解释已经失传的古时原意而设想的罢了!其实这种仪式倒更像是司典祀之王为了保持古代的习俗,即王政时期历代国王每年例行的仪礼,而这样做的。这种仪礼原来的意图究竟是什么至今还在猜测中。我们这里所作的解释,充分意识到这个课题内容的晦涩和难以说明。
因此,如果我的想法正确,则罗马国王每年一度的奔逃乃是古时的一种遗风,那时候王位是随着将公主嫁给胜利的运动员或格斗者而一奖与的,这样的王与王后后来又被当做神和女神举行婚礼,按照模拟巫术原理,以确保大地丰产。假定说远古的拉丁国王们扮作神祇并经常以此被处死这件事属实的话,我们就能较清楚理解许多国王神秘或不得善终的遭遇。我们已经知道,根据古代传说,阿尔巴的一位国王因为扮演雷神朱庇特不够虔诚而遭雷击,罗慕路斯像埃涅阿斯一样神秘地失踪了,也许是被怀恨于他的贵族们碎尸几段了。每年7月7日纪念他的忌辰已成为有点类似祭祀农神的节日了。这一天所有的女奴隶都可以有相当的自由,她们像平民妇女那样打扮起来,穿着太太和姑娘的服装,走出城外,跟沿途遇到的人嘲弄笑谑,互相打闹玩笑,甚至互掷石块为戏。另一位横死的罗马国王是塔蒂乌斯,他是萨宾人,罗慕路斯的同事。据说他是在拉维廉姆所主持公祭古代神祇时被他平时触怒过的几个人用祭坛上的屠刀和炙叉处死的。这样死的方式和场合令人想到那可能不是谋杀,而是作为祭祀的牺牲被杀的。据说纽玛的继承人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也是被雷击身亡的,但是也许有许多人认为是被恩喀司·马西埃斯教唆谋杀的,他死后马西埃斯就继之为王。普鲁塔克在谈到多少带有神话性的属于祭司兼君王类型的纽玛时说:他的声誉是由后来国王们的命运而提高的。继他之后的五位国王,最后一位被废黜,死于流放之中,其他四位中有三人被刺杀,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被雷霆击毙,没有一个寿终正寝的。(www.daowen.com)
关于罗马国王不得善终的传说故事使人想到他们通过竞赛获得王位的做法可能是一场殊死的决斗,而不是什么竞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罗马与内米之间的相似之点就更加接近了。这两个地方的神圣之王、神的代表,很容易被废黜或死于任何能以铁臂利剑证明自己有神圣权利居此王位的勇敢者的手下。因此,如果古代拉丁关于王位的权利经常是由一对一的决斗来决定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直到有历史记载的时期,安布利亚[12]人仍习惯于通过决斗的方式来裁判个人之间的争执。在决斗中争执双方谁要是杀死了对方就被认为他在这场争执中无可挑剔地是正义的。
[1] 这是一个旧的术语,现已废置不用,是指丈夫居住妻方的婚姻制度。
[2] 此处原文是"Midsummer Day",即施洗约翰节,为每年的6月24日。
[3] 古代罗马纪念农神萨图恩的节日,时间在12月17日左右。
[4] 仲夏节一般在每年6月21日左右,基督教的施洗圣约翰节也在每年6月24日,即作者所说的给仲夏节披上了基督的外衣,变成了基督教的洗礼节。
[5] 古代不列颠的一个民族,后来被不列颠人和罗马人赶到苏格兰境内。
[6] 比德(Venerable Bede, 673–735),英国学者、历史学家和神学家。
[7] 古代埃及以西、北非一带地区的人。
[8] 奥林匹亚,在希腊中部,古代希腊每隔四年在这里举行一次奥林匹克竞技比赛,最初由国王恩底弥翁亲自主持。
[9] 珮洛普斯(Pelops),希腊神话中坦塔罗斯(宙斯的儿子)的儿子,一次在战车比赛中赢了厄利斯王俄诺玛厄斯,从而娶了王的女儿希波达弥亚为妻并继承了王位。
[10] 在本文作者弗雷泽的时代,通常把哈萨克民族错误地称为吉尔吉斯。“爱的追逐”这一习俗在我国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也有流传,我国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称这一习俗活动为“追姑娘”,现在这一习俗已有某些改变。
[11] 聚居在西伯利亚东北部。
[12] 安布利亚是古代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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