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神的婚姻:古代世界的庄严宗教礼仪探析

神的婚姻:古代世界的庄严宗教礼仪探析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在本书第一章中进行过探讨,有理由相信,享有内米森林中之王称号的祭司有林中女神狄安娜作他的伴侣。神与女神的婚配是古代世界许多地方作为庄严的宗教礼仪流传下来的。

神的婚姻:古代世界的庄严宗教礼仪探析

第一节 狄安娜是繁育增产的女神

我们已经了解了那种广泛流传的信念(事实上,这种信念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即:植物通过雄雌两性的性结合来繁殖,根据顺势或模拟巫术的原则,这种繁殖是由植物精灵雄雌两性(或由男人女人扮演)婚嫁交配刺激的结果。这种巫术性的戏剧在欧洲民间节日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它们根据的是非常原始对自然法则的概念,所以它们一定是从远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我们可以不会有什么错误地假定这种欧洲民间风俗早在欧洲各文明民族的祖先还是野蛮人的时期就已开始了。那时那些祖先们还在放牧牛羊,开垦森林中的小块隙地,而当时的原始森林则密密地覆盖着欧洲大陆从地中海到北冰洋的大部分土地。但是,如果这些古代为促使花草树木发芽茁长开花结果的符咒法术竟能以农村戏曲与大众娱乐的形式延续存在到今天我们的时代,难道我们就没有理由假定在大约二千年以前的古代文明民族中它们曾以较丰富的原形存在着吗?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是否能在古代的某些节日庆祝活动中找到与我们今天的五朔节、降灵节、仲夏节等相等的东西呢?——所不同的仅在于古时那些仪式还没有演变为单纯的戏剧表演与化装游行,而仍旧保持着宗教的或巫术的礼仪,那些演员都自觉地扮演着神和女神的崇高角色。我们在本书第一章中进行过探讨,有理由相信,享有内米森林中之王称号的祭司有林中女神狄安娜作他的伴侣。他俩作为林中之王和王后,难道不可能就是今天欧洲那些化装游行的人们所扮演的五朔节之王和王后,以及降灵节的新娘和新郎的重要标示吗?他俩的结合不是也可能作为“茜奥格媚”(theogamy),即神婚,而每年庆祝一番么?神与女神的婚配是古代世界许多地方作为庄严的宗教礼仪流传下来的。这一点,我们下面就要谈到。因此,如果假定内米神树林可能曾经是这一类一年一度举行仪式的地方,实质上并非不可能的。虽然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就是如此,可是用类推的方法来看这种观点却是可以成立的。下面我就试图加以说明。

狄安娜基本上是一位森林女神,正如色列斯[1]是谷物女神,巴克斯是酒神一样。她的圣所一般都在小树林中,实际上,每座树林都奉献给她了。而人们在祭祀奉献时又常常把她同森林之神西尔维纳斯联系在一起。但是,无论她的出身渊源如何,狄安娜并不仅仅是一位森林女神。跟她的希腊姐妹阿尔忒弥斯一样,她似乎已经发展成为自然界繁殖生命(动物和植物)的化身。作为茂密森林的女主人,人们很自然地认为她拥有漫游其中、潜伏捕食、啃啮牧草、咀嚼嫩芽鲜叶的野兽和驯服的动物。于是,她就成为既是猎人的也是牧人的守护女神,正如西尔维纳斯不仅是树林之神,而且是畜牧之神一样。同样,在芬兰,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被看作是属于森林之神泰庇欧和他端庄美丽的妻子的兽群。不经这两位的恩允,任何人不得猎杀其中任何一头野兽。因此,猎人如要打猎,都得向森林的神祇祷告许愿,奉献丰厚的牺牲。牛羊牲畜,无论关在圈内或栖憩林中,也都受到森林之神的保护。苏门答腊的芥莪人认为,带着猎狗进入山林狩猎麋鹿山羊、野猪之前,必须求得冥冥之中的森林之神允许。其做法是,熟悉林中狩猎情况的人在一根以特殊刻法来代表山林神祇的木桩前面放上一堆槟榔子,祈求神灵显示允许与否。亚利安[2]在论狩猎的论文中告诉我们:凯尔特人在阿尔忒弥斯生日那天总要奉献祭品,并且是用他们一年中猎杀狐狸、野兔、小鹿所付的罚金来购买这些献祭的牺牲的。很清楚,这种习俗暗示着那些野兽都是属于这位女神的,猎杀了野兽,必须报偿。

但是狄安娜不只是野兽的女守护神和山林、沼泽河流的女主人,而且还被想象为月亮,特别似乎该是金黄色收获的月亮,她还能使农家优良果实丰产,并且听取产妇阵痛中的祈祷。她在内米的神树林中,如我们了解到的那样,是特别被作为育儿和赐予后嗣的女神来祀奉的。她经常被比作希腊的阿尔忒弥斯,总管自然的女神,特别是生育繁殖女神。所以,我们毋须觉得奇怪,在她阿凡廷[3]的圣殿里,她被描绘成以弗所[4]人的阿尔忒弥斯那样多乳房的偶像,具有非凡生育力的各种特征。因此我们也能理解为什么罗马国王屠勒斯·霍斯梯力厄斯制定的罗马法律规定,凡犯乱伦罪者,大祭司们应向狄安娜的神树林献祭赎罪的牺牲。因为,我们知道,人们认为犯乱伦罪通常会造成饥馑,所以应该向繁育女神赎罪这一点是很恰当的。

既然原则上繁育女神自己必须是能繁育的,所以狄安娜应该有一个男性伴侣。如果塞维厄斯[5]的证明可信的话,她的伴侣就是维尔比厄斯,内米森林中之王就是他的代表或者不如说就是他的化身。他们结合的目的大概就是为了促进大地、动物以及人类的繁殖。因此,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如果每年举行一次这样神圣的婚礼,用神的塑像或由人来扮演婚礼中的新娘和新郎,那么这一目的就会更有把握达到。没有任何古代作家提到在内米的神树林中进行过这样的庆祝。我们对于阿里奇亚人的宗教仪式很不熟悉,因此这方面的资料不足,不能作为理论上反对的主要依据。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那一理论必须根据其他地区流行的类似风俗加以类推。有些类似的现代风俗,在形式上,跟内米神林中的那种宗教仪式多少有些变易,这一点在前一章里虽然已经引为例证作为介绍,下面我们还要研究一下同它们相应的古代习俗。

第二节 诸神的婚姻

巴比伦,天地之神伯尔的庄严圣殿像金字塔似地矗立市内。它共有八层楼阁,层层叠叠,高耸入云。最高一层围绕其他七层攀登而上,是一座宽敞的大殿,殿内陈设大床一张,帐幔被褥,十分壮丽,床边置金桌一张。整个大殿别无其他塑像,只有一位女人住在那里,此外没有任何人在里面过夜。据迦勒底人的祭司说那女人是神在巴比伦妇女中挑选的唯一女人,神每晚到来且睡在那床上,那位女人作为神的配偶,便不能同任何凡人发生性关系。

埃及的底比斯[6]古城,太阳神阿蒙的神殿里总有一位妇女作为神的配偶在那里睡觉过夜,并且也跟巴比伦的伯尔妻子一样,这位妇女据说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交往。在古埃及人经文里,她经常被作为“神的配偶”提及,而且绝不亚于埃及王后的地位。因为,据埃及人说,他们的帝王实际上都是太阳神阿蒙所生,暂时以统治者国王的形象出现,同时在这种形象下与王后发生性交。神的生育子女情况,在埃及最古老的神殿两侧墙壁上都有详细的雕刻绘画,如德尔·巴哈利的神殿和卢克苏尔的神殿,绘画所附的题词无疑都是关于画中景象的。

雅典,酒神狄俄尼索斯[7]每年都与王后结婚,这种神圣的美满婚姻与婚礼仪式,也在纪念活动中扮演出来,不过那神究竟是由人来扮演或者以神的塑像来充当,我们还不知道。我们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得知这种仪式在古老的国王宫邸里举行。宫邸坐落在雅典卫城东北坡上的市政厅附近,以“牛宫”之名著称。这种婚姻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确保狄俄尼索斯作为酒神所管辖的葡萄及其他果树丰产。所以,它在形式和意义上都同五朔节的王与王后的婚礼相吻合。

在埃莱夫西斯[8]每年9月举行的盛大神秘礼仪中,天神宙斯和五谷女神得墨忒耳的结合似乎是由司神秘仪式的祭司和得墨忒耳的女祭司两人的结合来表示:一个代表宙斯,一个代表女神。不过他们的交媾仅仅是戏剧性的或象征性的,因为神秘仪式的祭司服用了一种用毒芹提炼的毒药而暂时失去了性行为的能力。神秘仪式开始后,所有火炬熄灭,这一对夫妻降临在一幽暗处所,膜拜的人群在周围焦切地等待着神人会合的结果,他们相信自己能否得救都取决于此。过了数刻,祭司再次出现,在一片光明中静静地显示出一支收割后的谷穗,即二神婚后的果实。祭司这时大声宣称:“王后布莉姆诞生了神婴布里姆斯”,这话的意思是“至高无上的女神生育了至高无上的神”。谷物的母亲事实上生育了她的孩子谷物,神剧中则表演了母亲分娩时阵痛的情景。剧中显示收割后的谷穗看来是全剧光辉的最高潮。透过后代诗歌哲学中对这些宗教仪礼令人醉心的描绘,那种单纯质朴的节日庆祝礼仪,好像透过太阳射穿的云雾遥望远处风景一样,隐约可见。这种习俗至今仍盛行于辽阔的埃莱夫西尼平原[9]:谷物女神嫁给天神,天神便将富有生命力的阳光、雨露赐予荒芜的大地,使得五谷丰收。维奥蒂亚地区的普勒替厄[10]镇市上的人民每隔几年就举行一次叫做“小狄德勒”的纪念活动。他们在古老的橡树林中砍倒一棵橡树,用它雕塑一尊神像,穿上新娘服装,放在一辆牛拉的大车里,旁边还有一位女傧相陪伴。人们吹着笛子载歌载舞簇拥着神像来到亚索波斯河岸边,然后又回到镇里。比俄西亚的全体人民每隔六十年举行一次“大狄德勒”纪念活动。六十年来历次小型纪念活动用过的神像累积共达十四尊之多,都载在马车上列队拉到亚索波斯河岸边,然后拉到西塞兰山顶上,堆在巨大的柴堆上全部烧掉。这些节日活动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古人是用穿着新娘服饰的橡树神像为代表,以庆祝宙斯和赫拉[11]的婚礼。在瑞典,每年都要把动植物繁育之神——福瑞的塑像(与人身大小尺相等)用车子载着走遍各地,一位漂亮的姑娘奉着神像,人们称她为神的妻子。这位姑娘也充当神在阿普萨拉的神殿里的女祭司。载着神像和神的妙龄新娘的车子所到之处,人们成群结队地夹道欢迎,奉献祭品,祈求年年丰收。

由此可见,神和雕像结婚或和真人结婚,这一风俗在古代许多民族中都是很盛行的。这种风俗的思想基础过于野蛮,使我们不能怀疑它是文明的巴比伦人、埃及人,以及希腊人从他们野蛮的或尚未开化的祖先那里继承来的。我们在现代发展较低的民族中也发现有类似的礼仪流行,这就使上述推断更加有力。譬如,我们听说俄罗斯马尔梅日地区的沃加克人从前曾因连年荒歉深为苦恼,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后他们想到那位强有力但又易于为害的神克利梅特一定是因尚未婚配而发怒。于是几个老年代表前往库拉拜访那儿的沃加克人,就此问题和他们取得协议。他们回去以后,准备了大量白兰地酒,一辆马拉彩车,一行人赶着,铃声叮当,热热闹闹地,就像迎娶新娘一样,来到库拉。他们在那里又吃又喝欢乐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在树林里铲了一块四四方方的草皮带回本地。从那以后,马尔梅日人的生活过得好起来了,库拉人的日子过得却不好了。在马尔梅日人那里粮食长得好,而在库拉人那里,粮食长得不好。因此那些同意这门亲事的库拉人都受到同村居民的责骂和粗暴对待。一位作家在报道中说:“他们采用这种婚姻仪式是什么意思呢?很难想象。也许像别赫切廖夫所推测的那样,他们让克利梅特跟仁慈的、多产的大地妻子穆奇尔兴结婚,以便使她影响他为大伙做些好事。”在孟加拉,每当掘井的时候,人们总要雕刻一个木像并将他入赘给水之女神。

往往指定给神为妻的并非无感觉之物如木石或仅为幻想之作如一片云霞,而是真正有血有肉的女人。秘鲁有一个村庄,那里的印第安人将年仅十四岁左右的漂亮姑娘嫁给他们奉之为神(华卡)的略似人形的石头,全村居民都参加那历时三天十分隆重的婚礼。此后,那个女孩便一辈子不能嫁人,她为全村百姓作了偶像的妻子,牺牲了自己。村里的人对她极其尊敬,奉若神明。阿尔衮琴[12]印第安人和休伦[13]人每年三月中旬开始用拖网捕鱼的季节总要让他们的渔网和两个年纪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结婚。在婚礼宴会上,人们把鱼网放在这两个姑娘的中间,祝告鱼网施展勇力多捕鱼类。为什么挑选这么小的姑娘来做新娘呢?理由是确保新娘都是处女。这种风俗的起源据说是这样:有一年,当捕鱼季节来临时,阿尔衮琴人跟往常一样撒网捕鱼,竟一无所获。他们非常惊讶,不知所措。后来渔网的精灵以身材魁梧的人形向他们显灵,非常愤怒地对他们说:我失去了妻子,至今还没找到一个从未接触过男人的女子为妻。你们一向捕不到鱼,就是因此之故。你们若不使我求偶的愿望得到满足,就永远捕不到鱼。于是,阿尔衮琴人聚在一起商量,决定求渔网精灵息怒,献两个非常非常年轻的姑娘给他为妻,使他今后再没有为此抱怨的余地。他们这样做了,果然捕得极多的鱼。这事马上就传到他们附近的休伦人中间去了,他们也采取了这个习俗。凡捕到的鱼都要送一份给当年给渔网精灵作新娘的两个小姑娘的家里。

孟加拉的奥昂[14]人崇奉大地为女神,每年娑罗桑树开花的季节都要庆祝她同太阳神达梅的结婚。其礼仪如下:人人都沐浴,浴后男的都到神林中去,女的则聚集在本村祭司家里,男人们在树林里向太阳神和林中守护神献过家禽等祭品以后,便开始吃喝。“然后,由一位强壮的男人把祭司背在背上走回村里。女人们在村口迎接,洗他们的脚。全体敲鼓,唱歌、舞蹈、跳跃,来到祭司家里。祭司家里用树叶和鲜花装饰一番,祭司同他妻子,像正常人结婚那样,举行婚礼,这样来象征太阳和大地的结合。仪式完毕,全体吃喝玩乐,跳着舞,唱着猥亵的歌曲,最后便进行最荒唐的纵情淫欲。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感动大地母亲富饶丰产”。这种由祭司与祭司妻子扮演太阳与大地之神的婚媾,是作为确保大地丰收的法术来庆祝的,并且,由于同样目的,根据模拟巫术原则,人们才恣情纵欲。

值得注意的是妇人嫁给的神常常是水神或水中精灵。巴干达人每逢远航总要向维多利亚,尼昂萨湖神莫卡萨祈求,同时为他献出两位少女做他妻子。像维斯忒弥人一样,这两位少女也实行斋戒节欲,不过常常并不彻底。这种风俗直到姆万加人信奉基督教以后才没有了。英属东非的阿基库尤人崇奉河中水蛇,每隔几年便将一些妇人,尤其是年轻姑娘嫁与为妻。为此,巫师还命令盖起专用的小屋,由他代神,和这种的女性献身者完婚。如果没有足够的姑娘自愿前往小屋,便强把一些姑娘捉去送入神的怀抱。这些神秘联姻的后嗣,都是神(纳盖)的儿女,自然,阿基库尤人中有不少人是神的儿女。据说东印度布鲁岛上居民曾经受到大群鳄鱼毁灭的威胁,他们以为这一不幸来自鳄鱼王子的愤怒,因为他看上了某个姑娘。于是,他们就强迫这位少女的父亲给她穿上新娘的服装,送入鳄鱼情人的魔爪。

据报道,马尔代夫群岛居民在信奉伊斯兰教之前也流行同样的习俗。著名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图泰[15]曾经记述过这一风俗及其不再流行的始末。他引述了好几位可靠的土人(都有姓名)对他说过的情况,当岛上居民还崇拜偶像的时候,他们那里每月都有一个邪恶精灵出现。精灵是从海上过来的,远远看去,像一只灯火通明的船只。岛上居民看见它来了,便立即将一位年轻的处女穿戴打扮起来领到岸边教徒的殿堂里去。那殿堂有一个窗子朝向大海。居民们把少女独自留在殿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去看时,那少女已经失去童贞死在殿内。大家每月拈阄,拈到的人必须把自己的闺女送给海上精灵。最后一位被奉献的姑娘,由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土人念诵可兰经把妖精赶回大海,而获救了。

伊本·白图泰关于恶魔娶妻的叙述,和大家熟知的类似民间故事很像。从东方的日本和安南[16],到西方的塞内冈比亚[17]、斯堪的纳维亚和苏格兰都发现过这类民间故事的文字记载。故事的详细情节,不同民族的传说各有不同,但一般说起来都是这样:某地常有多头蛇、龙,或其他怪物骚扰,如果不定期以活人,特别是年轻处女献祭,就要毁灭全体居民。于是,人们献祭了许多姑娘。最后轮到国王的女儿了。公主被献给了怪物,这时,故事的主角,一般都是出身卑微的青年,出来代替公主,杀了怪物,得到公主为妻,作为对他的酬报。这些故事中的怪物有时是住在海里、湖中,或山上的蟒蛇。有些故事则把它写成占据泉水的蛇或龙,必须以活人向他祭祀,才让人饮用泉水。

如果认为所有这些故事都是说故事的人捏造出来的,那是不对的。我们可以认定,这些故事反映了一个真实的风俗,就是,把姑娘或妇女献给常常被人们想象为蛇或龙的水中精灵为妻。

[1] 色列斯(Ceres),罗马神话中的谷物女神和大地女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谷物女神得墨忒耳(Demeter)。(www.daowen.com)

[2] 弗洛维·亚利安(Flavius Arrianus,约95–约175),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

[3] 阿凡廷(Aventine),古罗马的七丘之一,罗马城即建立在七丘之上及其周围。

[4] 小亚细亚西部,古希腊的一个城市。

[5] 塞维厄斯(Marius Servius Honoratus,4世纪),古罗马语法学家、学者,以评论维吉尔(Virgil)著称于世。

[6] 底比斯(Thebes),有两处,这里指的是尼罗河畔及南部的古城。另一处在希腊中东部,古代希腊维奥蒂亚地区的主要城市。本书第四十三章和其他地方还将提到。

[7] 狄俄尼索斯(Dionysus),希腊神话中的酒神,即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巴克斯(Bacchus)。他是宙斯和塞墨勒的儿子。原来是色雷斯地方的一位神,后来变成了植物神、酒神。相传他首创用葡萄酿酒,并将种植葡萄、收集蜂蜜的方法传播各地。

[8] 古希腊的城市,位于雅典西北。

[9] 雅典西北的平原。

[10] 古希腊城市之一。公元前479年希腊人曾在这里摆下战场,击败了入侵的波斯人。

[11] 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Zeus)和他的第七位妻子赫拉(Hera)。宙斯立赫拉为天后。

[12] 阿尔衮琴人是印第安人中最大的氏族。主要居住在今加拿大渥太华河流域。

[13] 印第安人氏族联盟的成员,聚居于美国的俄克拉荷马与加拿大的魁北克。

[14] 奥昂人原是印度中部的一个原始民族,亦名库勒族,早于达罗毗荼人。

[15] 伊本·白图泰(Ibn Batutah, 1304–1377),阿拉伯旅行家。

[16] 安南(Annam),历史上为唐安南都护府地。五代晋时独立,建国号为瞿越、大越等。南宋后称为安南。1802年(清嘉庆七年)改国号为越南。即今之越南。

[17] 西非塞内加尔和冈比亚河附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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