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章里列举的世界各地未开化民族的信仰和一些事例,足以证明未开化民族认识不到自己驾驭自然的能力的局限,而这种局限我们看来似乎是十分明显的。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或多或少地具有我们应称之为超自然力量,在这样的社会里,神与人之间的区别显然相当模糊,或者毋宁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作为超人的、具有世人无可比拟能力的神这一概念,在历史的进程中已慢慢地逐步形成。在原始人看来,超自然的力量,如果确实超越于人的力量的话,也超越得不多,因为人可以恐吓和迫使超自然力量按人的意志行事。在人类思想发展的这一阶段,世界被视为一个伟大的平等的社会,所有的人,无论自然的或超自然的,都被认为是处于相当平等的地位。可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自然的广漠无垠和自己在自然面前的渺小与软弱。然而这样的认识并不导致相应的信念:认为自己想象的那些存在于宇宙内的超自然的神也是软弱无能的;相反地,却加强了认为神具有能力的信念。这是因为那时的人对于宇宙是按照固定不变规律活动的自然力量体系的这种思想,还没有充分认识,或者还是蒙昧无知。但这种思想的萌芽,原始人当然也还是有的,而且还按照它来行动——不仅在巫术方面,而且在日常生活许多方面都是如此。然而这种思想一直停滞没有发展,人们在解释自己所生存的世界的时候,总是将它描绘为有知觉的意志和个人力量的表现形式。因此,如果他觉得自己如此渺小脆弱,那么他就一定会认为控制自然这部庞大机器的神,该是多么巨大而有力量!随着与神平等的旧意识逐渐消失,他同时也放弃了凭藉自己的力量与智慧,或者更精确些说,凭藉巫术,来指导自然进程的信心,并且越来越多地把自己曾经声称与之共有超自然力量的神视为那些超自然力量的唯一所有者。所以,随着知识的进步,祈祷与祭祀便在宗教中占据了首要地位。曾经一度享有与它们合法地同等地位的巫术逐渐退居到后面,沦为妖术的地位。这并不被认为是对神领域的一种侵犯、无益和亵渎,但是却遭到祭司们的坚决反对。因为祭司的声誉、权势的兴衰都随着神的声誉及权势的兴衰而定。因此,当后来宗教与迷信的区别出现以后,我们就发现祭祀与祈祷乃是社会中代表宗教热忱与文明启迪的来源。巫术则是迷信和无知者的慰藉。到了更晚近时期,把自然力看作个人力量的这种概念,已被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所取代,完全建立在必然不变、不受人们意志左右的因果关系的思想基础上的巫术,又从其陷入的卑微屈辱之中浮现出来,通过调查研究自然界的因果关系直接为科学铺设了道路。炼丹术是化学的先导,就是一例。
人—神的观念,或者说赋有神性或超自然力量的人这种观念,基本上属于早期宗教史上的事。在后来的思想看来,那时候,即在神和人尚未被发现在他们之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之前,神与人还仍然被看作差不多是同等地位的。对于我们似乎是奇怪的那种化身为人形的神的观念,对原始人来说,却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那时人们心目中,人—神,或神—人,只不过是较高程度的同一超自然力量而已。他们完全相信自己也具有这样的力量。他们对于神和有力量的巫师,也没有明确的区别。他们的神常常不过是隐形的巫师,在自然的帷幕后面做着同可以见到的巫师在自己伙伴中做的同一类施符念咒的事。由于神被普遍认作是以人的形象向其礼拜者显现,巫术因人们假想他具有神奇权力就很容易取得神的化身的声誉。这样,从略高于微不足道的念咒人的地位开始,巫医或巫师就能逐步发展到既是神又是王,集二者于一身的地位。不过在把他说成神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不要把我们对于神这个既抽象而又复杂的概念注入原始人对于神的概念中。我们关于这个深奥命题的概念,是智力与道德观念长期演变进化的结果,但迄今尚为未开化的人们接受,即使向他们解释,也不能被理解。有关原始种族宗教问题流行的许多争议都来自彼此的误解,未开化的人不理解文明人的思想,文明人也很少理解未开化人的思想。当未开化的人使用神这个词的时候,他心目中有着某种形象,而文明人使用神这个词的时候,他心目中有着非常不同的另一种形象,如果像通常情况那样,这两个人同样都不能使对方理解自己的观点,那么他们谈论的结果,只能是混乱和误解。如果我们文明人坚持将上帝这个名字限定在我们自己既是对神性质的特殊观念之内,那么我们就得承认原始人根本就没有神。但是我们必须更加忠实于历史事实。如果我们承认多数较进步的未开化人至少具有初步的某种超自然的人的观念,那么,这超自然的人便可以恰当地称之为神,尽管它还不是我们关于这个词的全部涵义。那一初步观念,很可能就是文明人关于神的高级概念逐渐演进出来的萌芽。假如我们能够追溯宗教发展的全部过程的话,我们就可能发现,把我们对于神的概念同原始人对于神的概念连接起来的只有一根链条,而且是不曾中断过的一根链条。
提出上述解释和注意事项之后,下面我就要举出一些神的例子来作证明。这些神的礼拜者都认为它们是活着的男人或女人的化身。大凡被认为是神的化身的人并非总是国王或国王的后裔:甚至最微贱阶层出身的人也可能被信为是神的化身。例如,在印度,有一个人神(即由神转化的人)便是以一个漂布人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另一位人神则是木匠的儿子。因此,我列举的事例便不限于只是王室显贵。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说明活人神化(换言之,即神以人的形象化身)这一普遍的原理。这样化身的神在原始社会里是很普通的事。这种化身可以是暂时的,也以是永恒的。在前一种情况下,神化为人(通常叫做神灵感召或神灵附体)是以超自然的知识、而不是以超自然的神力显示。换句话说,这种神化一般表现为先知和预言,而不是奇迹。另一方面,在这种神化不只是暂时的,而是神灵永恒常驻于人肉身的情况下,这位神——人就得要作出奇迹以证明其为神。不过我们应该记住,在人类思想发展的这一阶段里,人们并不以为这样是违背自然法则的。原始人还没有认识到自然法则的存在,从而也认识不到对自然法则的违背。对原始人来说,一件奇迹只不过是一种普通能力的不寻常的惊人表现而已。
神灵暂时附体或神灵感召这种信念遍及世界。人们相信某些人常常有神灵附体,当神灵附体的时候,此人便茫然无知,抽搐颤抖,全身摇动,作出种种狂态和表情,这一切他本人并不知道,而是神灵附在他身上作出的,在这种异常状态下,他口中说出的一切,都被看作是神附在他身上透过他的口说出来的。例如,在桑威奇群岛[1],岛上的王藏在柳木制的神龛里,扮作神念出神谕谶词。而在南太平洋的一些小岛上,神“经常降附在术士身上,于是那位术士便好像因神灵在身而骄气十足起来,停止了由自己意志支配的言行,完全在神力影响下行动和说话。在这方面波利尼西亚人原始的神灵显异与古希腊著名民族的神灵显异极其相似。一旦人们认为神降在哪位术士身上,这位术士的身体便立即剧烈地颤抖起来,几至欲狂程度。他四肢抽搐,身躯胀大,口歪鼻斜,面容狰狞,两眼大睁,茫然失神。在这种状态下,他往往满地乱滚,口吐白沫,好像是神附在他身上使他这样。他这时以尖锐粗粝含糊不清的声音,喊出了神的谕旨。一旁侍候的其他术士们,精晓这种仪式的奥秘,立即接受并向信徒弟子们转告刚才神的旨意。那位术士讲完神谕谶词之后,便逐渐安静下来,恢复沉静状态。然而神作完了谕旨之后,却不一定马上就离开那位‘道拉’(即术士),往往还继续附留两三天之久。这时,此人便在臂上缠一块特殊的土布作为有神灵附身的标志。这期间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当作是神的言行,因此人们极其注意他的表情和他的整个神态。……在神灵附身的情况下,这术士总被当作同神一样的神圣,并且称之为‘阿图’(神),平时则叫他为‘道拉’,或‘术士’”。
这种神灵暂时附体的事例非常普遍,世界各地都有,人们通过有关民族学的书籍已经相当熟悉,不需赘述。不过这里不妨再向读者介绍两个神灵短暂附体时的特殊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有些人可能还不大知道),本书后面还要提到它们。一种方式是藉着吮吸祭祀牲畜的鲜血以取得神灵附体。阿哥斯[2]的阿波罗·狄拉迪奥蒂斯神殿里,每月要在夜晚献祭一头羔羊,一位恪守贞操礼法的妇女吮尝牺羊的血,于是便得到神灵感召而代神讲出神谕或预言。阿卡伊亚[3]的爱吉拉地方穴居女巫喝过牺牛的鲜血之后才进入洞穴代神发布谕言。同样,库鲁维卡兰[4]人相信女神迦梨降附术士身上,术士喝了牺牛颈腔中涌出的鲜血,便向祭祀礼拜者说出神的答谕。在北西里伯斯岛米纳哈萨的阿尔福尔人的节日里,术士猛冲到刚刚宰杀的牺猪旁边,把头埋进猪身喝那鲜血,然后被人用力拖离死猪,让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他就开始预言那年的庄稼年景将会如何,说后他又跑到那死猪旁边喝那猪血,又被拉回坐在椅子上继续预言。当地土人认为,有预告吉凶能力的神灵降附在他身上。
还有一种神灵临时感召的表现方式是神树或神苗的应用。在兴都库什[5],人们把神香树枝堆在一起,点燃起来,丹尼尔(即女巫)头上蒙着一块布,深深地吸进那熏人的浓烟,直至浑身痉挛,倒地不省人事。过一会儿,爬起身来,尖声高唱,在旁的观众也跟着高声重复她的唱词。阿波罗的女先知代神发言之前,先吃月桂树叶并用月桂树叶烧烟熏身。酒神巴克斯[6]的女祭司们嚼食常春藤,有些人认为她们受神灵感召后的猛烈情态是由于这种植物的兴奋醉人特性所致。在乌干达,术士为了得到神的感召,用烟斗猛烈抽吸烟草,直至如醉如狂程度,这时他的高昂激动的言谈,被人们相信是神通过他说出来的谕言。印尼爪哇东北方的马都拉岛上,每一种神灵都有它自己专职的降神者,而且常常是女巫。准备接受神灵附体之前,女巫坐在香炉前面,把头伸向炉里的焚香,吸进烟气,渐渐陷入昏迷状态,面容歪扭,猛烈痉挛,尖声叫喊。据说这时神灵已降附在她身上,等她稍为安静一点的时候,说出来的话语,便被当作神的谕言,是神灵附在她身上说的话,而她自己的灵魂则暂时离开了她的身躯。
这种暂时受神灵感召的人,被认为不仅具有神的知识并且有时候还具有神的权能。在柬埔寨,一旦瘟疫发生,好几个村庄的居民便联合起来,由一支乐队作前导,一同去寻找被公认是当地神灵作临时化身的人。找到之后,便将此人接到神的祭坛,在那里求神显灵。这以便成了周围人们敬奉的偶像,求他保佑这些村庄免受瘟疫。马格尼西亚[7]附近的海力地方有一个神怪的洞穴,其中有一座阿波罗的神像,据信它能够赋予凡人以超人的力量,受他感召的人可以跳下悬崖而不受伤,可以连根拔起大树扛在背上走过极狭窄的峡道。这些受神感召的苦修僧人表演的奇迹,都是同一类的。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了解到原始人不能辨明自己在控制自然能力方面的局限,认为他们自己和其他人具有某些我们现在该称之为超自然的能力。我们还了解到,在这种普遍的相信除了含有神支配自然和人的信念之外,还认为某些人在某一短时期内受到某种神灵的感召,从而暂时地具有那种神祇的知识和能力。从这样的信念出发,很容易趋向另一信念,认为神永恒地降附在某些人身上或以其他不为人知的方式赋予某些人高度的神力,以致这些人可以列入神的地位享受祈祷与祭祀等敬奉。有时候这些化身为人的神祇具有纯粹超自然的或神灵的职能。有时候他们还具有最高政治权力。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既是神又是王,其政府则是实行神权政治的政府。例如,在马贵斯(或名华盛顿群岛)[8]有一类终身被祀奉为神的人,当地土人相信他们具有驾驭自然力量的超自然威力:他们可以使五谷丰收或者使土地荒芜;他们可以散布疫病致人死亡。因此需要用活人向他们献祭,以免他们愤怒。这些人为数甚少,每个岛上最多不过一两个。他们住在神秘隐僻的地方。他们的权力有时是世袭的,不过并非永远世袭。一位基督教传教士曾经观察描述过一位化作人身的神。那神是一位很老的老年人,住在一座深院大屋里,屋内有一座神坛,屋梁上和屋周围树上都挂着头朝下的人体骨骼。从来无人进入那座大院,除了一些供神役使的人之外,只有在以活人作祭品(以下简译为“人牺”——译者注)送至神前祭祀的时候,凡俗之人能窥视那座寺院。这位化形为人的神受到祭祀多于任何其他诸神。他常常坐在屋前台阶上,一次召唤两三个人牺供他享用。由于他造成的极端恐怖,所有人牺都要被缚送前去。全岛居民都向他敬献祭品,祈求赐福。此外,在南海群岛差不多每个岛上都有一个代表神或者是神化身的人。人们都称他为神。这些人同神在实质上已混淆不分了。这些人神,有时就是国王本人,更经常的则是祭司或其下吏。
古代埃及人膜拜的对象远不只猫狗以至很小的小鹿,他们还大量地扩展到膜拜人。有这样一位人神,住在安那庇斯村,人们把烤好了的祭品送到祭坛上奉献给他,他就(据鲍菲利所说)坐下来享用,跟普通的凡人一样。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西西里岛的哲学家恩培多克勒[9]自称不仅是男巫,而且是神。他在致本市公民的诗篇中写道:
啊,朋友
在这蜿蜒于阿格利亘屯堡黄色山坡上的伟大城市里
阿格利亘屯的良好工事成了你发挥才能的胜地,
它提供陌生人幽静处所聊以栖憩。
人们都向他欢呼致意!
我漫步在你们这些高贵的朋友中间,带着高傲神气。
你们用花环——盛开着鲜花的花环加冕于我高贵的发际。
我已经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成了不死的神祇。
我无论走到哪里,周围的人们都向我顶礼。
千万人群追随着我,寻求更美好的人生真谛。
有人渴望预示前景,有人忍受痛苦悲戚,
他们都极愿听到安慰的话语,不要再受苦难侵袭!
他宣称可以教导他的门徒呼风唤雨,令阳光普照,死者复生,祛病延年。公元307年,德米特利厄斯·波里奥瑟蒂斯恢复了雅典的民主,雅典人民感激他和他的父亲安第哥纳斯,尊称他俩为救世尊神。那时他和他的父亲都还活着,人们却筑起了神坛,指派了祭司专管对他的礼拜。人们手持花环香烛祭酒,载歌载舞,迎接自己的救主。他们排列在街头,赞颂他是唯一的真神,因为其他诸神有的睡着了,有的住在遥远的地方,有的并不是真神。当代一位诗人写过这样的诗句,被人们在公众中颂唱或私下里讴歌:
众神之中最伟大最亲爱的神,
就要来到这座城市。
时间给我们送来了得墨忒耳和德米特利厄斯。
他将主持少女庄严的礼拜,
而他是那么公正、欢快、笑逐颜开。
恰如神应有的身份举止。
朋友们像一群明星环绕在他周围,
他在他们中间犹如璀璨朝阳,一派光辉。
他是伟大的波赛顿的骄子,
他是阿芙罗狄蒂的宠儿。
我们向他欢呼礼拜!
众神或者居住在遥远的地方,
或者充耳不闻,
或者并非真神,或者不我理睬。
唯有您,非木非石,是独一真神,
我们躬身朝觐,顶礼膜拜!
古代日耳曼人相信妇女身上有某些神圣的东西,于是便把她们当作祭司咨询请教。据说那些妇女观察河水涨落,聆听流水汩汩或咆哮,就能预言未来发生的事。但敬奉她们的常常是男人,他们把妇女当作真神和活的女神礼拜。例如,维斯佩基安统治时期,布鲁克特利部落一位名叫维尔达的妇人曾被公认为神,并且因此统治着她的人民,远近臣服。她就住在莱茵河支流利普河岸边的一座古堡里,科伦人派遣使者去跟她缔结条约,她不予接见,只指定一位大臣进行谈判。那位大臣作为她的代言人,转述她的神谕。这个事例表明,神权和王权这两种思想在我们未开化的祖先中是多么容易地融合在一起的。据说直到公历纪元初期基提人[10]还有一位神的化身之人,人们称之为神,此人住在一座圣山里,充当国王顾问。
据早期葡萄牙历史学家道斯·桑陶斯说,东南非的津巴人或莫津巴人并不崇拜偶像也不承认有任何神,但是却尊崇他们的国王,把国王当作神一样,认为是世上最伟大最好的人。而这位国王也自称只有他才是世上的神,如果老天爷不按他的意思下雨,或天气闷热,他便以箭射天,惩治老天爷违反了他的意志。南非的马绍纳人[11]告诉他们那里的基督教主教说,他们曾经有一位神,不过被麦他比里人[12]赶跑了。“这里说的是当地某些村子里供养一位他们称之为神的人的奇怪风俗,各村人都向他咨询求教,赠送礼物给他。往昔,属于麦刚迪酋长的一个村庄里就有一位这样的人。那里的人要求我们不要在村庄附近开枪,以免把那位被称为神的人吓跑了。”这位马绍纳人的神过去每年必须向马塔贝尔人的国王奉献四头黑色公牛和一场舞蹈。一位基督教传教士曾经见过并描述了这位神在国王的小屋前履行这舞蹈职责的情景。整整连续三个钟头不间断地踏着手鼓和响板的节拍,在单调沉闷的歌声中,这位皮肤黝黑的神疯狂地舞蹈着,撅着屁股像裁缝,满身流汗像猪仔,敏捷地跳跃着,表明他的两条神脚多么有力而富有弹性。
中非巴干达人相信一位尼昂萨湖神,这位湖神常常附在一位男子或妇女身上。所有的人,包括国王和酋长们在内,都害怕这位化身的神。当神降附人身这一神奇出现的时候,那人,或者说是神,便走到离开湖滨一哩半以外的地方,在那里等待新月出现,然后开始从事他的神职。从一弯新月淡淡地在天边出现的时候起,国王和他的全体臣民都置身于这位神人或者人们称之为卢拜(神)的支配之下。神不仅在宗教信仰和仪式等问题上,而且在战争和国家政策等大事上都有最高的统治权。他被当作神谕来请教,他所说的话能够使人得病也能治愈疾病,能够使天下雨,也能够制造饥荒。他的话灵验以后,人们便送给他大量财物。乌鲁阿(坦噶尼喀湖西边的广大地区)的酋长“自负具有神的尊荣和权力并且假装可以多日不进饮食也不感饥饿。他声称作为神来说完全不需饮食,他之所以吃、喝、抽烟,都是出于享受人们对他的供奉。”在盖拉人[13]中间,当哪位妇女倦于操劳家务的时候,她就开始语无伦次地说话,作出异乎寻常的种种举动,这便是凯罗的神灵要降附到她身上的征兆,立刻,她的丈夫就匍匐在她脚下,膜拜她。她不再接受妻子的名义而被称呼为“主”,不再操持任何家务,她的意志就是神的戒律。
卢安戈王国的国王被他的人民“像神一样地”尊崇,称他为“桑比和潘哥”,意思是神。他们相信只要他愿意,就能给他们降雨,每年一度,在十二月间需要雨水的时候,人们都去向他求雨。这时,国王便站在他的宝座上对天空射出一箭,据信这样就会降下雨水。关于蒙巴萨[14]的国王也差不多有与此同样的说法。直到前几年,贝宁[15]的国王,当他在地上的精神统治被英国海军舰队与水兵们的世俗武器予以结束之前,仍是他自己王土内人民所崇拜的主要对象。他在这块土地享有的地位高于教皇在天主教欧洲所占的地位,因为他不仅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神,他的臣民对他是并非出自内心地热爱而是畏惧地顺服和尊崇。依大[16]国王对英国尼日尔探险队的官员们说过:“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造了我,我也完全像上帝一样,是他指定我为王。”
一位嗜杀成性的缅甸国王,名叫巴敦萨钦,他的面容即反映了他禀性凶残,在他的统治下死于刽子手刀下的无辜者多于被共同敌人杀害者。就是这样一位国王竟认为自己超出凡人,他的崇高爵位是上天对他无数德政嘉行的酬赏,从而他丢弃了国王的称号,力图使自己成神。根据这一思想,他仿效佛陀在晋升到神的地位前舍弃皇宫后院遁世隐居的做法,也从自己的王宫退居到他经营多年的缅甸最大的浮屠,同最有学识的僧俗议论,宣扬五千年来僧徒恪守的佛陀戒律已成往事,他受命在此时期应运而生,废除旧戒,另立新规。令他受辱的是许多僧徒表示了异议,国王深感失望,再加上权利之欲未泯,修行生活清苦,便很快扭转了他企图成神的想法,驱使他重登王位,又入王宫。暹罗国王受到与神同样的尊崇,他的臣民不得正视他的面容,当他走过的时候,臣民全都匍匐于地,被召见时,也都双膝跪下,两肘伏地。对于他神圣的人身和品性,有专门的尊称,凡对他说话或提到他的时候必须沿用,即使暹罗本土人士也难掌握这些特殊词汇。这位国王的头发、脚掌、呼吸,以至身体内外的每一细目都有专门名词。举凡他的饮食起居,都有特殊字眼表明是国王所为,这些字眼则绝不能用以指任何别人的言行。暹罗语中不能有比用于国王更高的词语来描述任何高官显贵,外国传教士也不得不使用暹罗语里专指国王的那个词来表示上帝。
在印度,人神为数之多,恐怕要算世界第一。没有哪个国家像印度那样从国王到庶民百姓全国上下都感激赞颂神的慈悲。在印度南部雷尔格赫利山区的牧民托达人中间,牛奶场就是圣地,照料奶场的挤奶人被说成是神。当问到托达人是否礼拜太阳的话题时,一位神圣的挤奶人回答说:“那些可怜的人是这样,不过我,”他拍拍胸脯,“作为一个神,为什么要礼拜太阳呢?”每一个人,即使他生身的父亲,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没有人敢不听从他的任何旨意。除了其他挤奶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触摸他,他对所有向他求卜请教的人发布神谕,以神的口气讲话。(www.daowen.com)
此外,在印度,“每位国王都被看作简直就是眼前的神”。印度摩奴法典中还进一步说到即使对孩提时期的国王也不能看作血肉凡胎,因为他是以人身出现的一位尊神。传说若干年前奥里萨[17]地方有一个教派在已故维多利亚女王在世之日便尊奉她为首要之神。直到今天印度所有活着的、以英勇有力著称,或被认为具有神奇能力的人,都有被崇敬为神的可能。旁遮普邦有一个教派崇敬一位他们称之为尼克尔·孙的人为神。这位尼克尔·孙不是别人,正是令人敬畏的尼科尔孙将军。无论他采取什么办法也不能劝止崇拜者对他的虔敬热情。他愈是惩治他们,那些人对他宗教性的敬畏之心就愈甚。多年前,在贝拿勒斯城[18],有一位著名的神化身为一位印度士绅,他的姓名叫起来非常悦耳——斯瓦米·布哈斯卡兰达吉·沙拉斯瓦蒂,看起来特别像已故红衣主教曼宁,只是更为诚朴。他的眼里闪烁着对人类慈祥的光辉,接受着信奉者对他的神圣尊崇。
在西印度浦那城十英里以外的清奇沃德小镇上,有一户人家,据大部分马拉达斯人相信,每一代人中总有一位是神甘菩提(一位像头人身的神)的化身。这位著名的神大约是在西元1640左右才第一次以的浦那地区一位名叫莫拉巴·高世音的婆罗门为化身而出现的。这位婆罗门想要通过戒酒禁欲和祈祷来获得其自我拯救。他的虔诚得到了报偿。一天夜间神亲身向他显圣,许诺要将神——即甘菩萨的神灵——的一部分降到他的身上,并且继续附在他的子孙身上七世而不衰。神的许诺应验了。七次连续不断的神的化身,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传一代,甘菩提的神光照耀着黑暗的世界。这最后一代甘菩提神的化身长相粗陋,视力不佳,于1810年死去。这一化身因缘的神圣,以及这一教派财产价值之巨大,使得婆罗门人士不能不冷静地考虑那些还不知道甘菩提神的人们蒙受的无法形容的损失。于是他们就寻找并终于发现了一位载有圣洁气质的躯体,在他身上大师的神灵又再次显示。从那时到现在,这神灵连续不断地愉快地、一个又一个有圣洁气质的躯体上传流下来。但是该宗教组织系统里却有这样的一条神秘的法令(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它在宗教史上的实行,却可不免对它有着惋惜之痛),规定在神道衰微的日子里不得将当世人神显示的奇迹同他的先辈们往昔所作的奇迹对比。甚至传说当世人神对这一代奸佞之徒显示的唯一奇迹就是一年一度在清奇沃德款待众人饮宴而已。
还有一个教派,在孟买和印度中部有许多代表人物,他们认为它的宗教领袖们,或他们所谓的马哈拉佳[19],就是克利希那[20]在人间的代表甚至实际的化身。由于克利希那在天上极其眷顾人世,有资助其继承人与僧侣的欲望,于是创立了一种自我奉献的特殊仪式,那些忠诚信徒把自己的身体、灵魂,以至也许更为重要的尘世资财都奉献给所崇拜的神之化身。还教导妇女相信,接受与神灵共一身躯同具人欲的神之化身的拥抱,对妇女本人和他们的家庭都是最大的福佑。
基督教本身也始终不能够避免染上这些令人痛恶的欺惑行径。在那些冒称为神,假装其神性等同甚至超越伟大创始者的过分渲染所玷污。公元2世纪,弗利吉亚[21]人蒙泰勒斯声称是三位一体的化身,圣父圣子圣灵三者结合一起化身在他一人身上。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或一个神智不正常的人荒唐自负之言。从远古到今天许多教派曾经相信基督,并且相信上帝本人,化身在每一个正式基督徒身上。这一信念发展的逻辑结论就是基督徒之间彼此相互礼拜。据德尔图良[22]的纪录,这是2世纪时迦太基的基督徒同道们做出来的。圣哥伦巴的门徒们崇拜他是基督的化身。8世纪,托莱多人[23]伊力潘多斯说到基督时把基督说成“众神中之神”,意思是说所有信徒和基督一样都是神。阿尔比教派[24]的教徒们互相礼拜是惯常习见的事。早在14世纪初,对土鲁斯[25]进行的调查纪录,不下千百次地提到这一事实。
一名叫自由圣灵兄弟姐妹会的教派在13世纪崛兴。这一教派认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长期冥思达到同神不可言喻的联系,并且成为与万物父母本源一体,像这样升登上帝之侧,融化于上帝极乐本质之中,实际上成为神的一部分,便与基督本身一样成了上帝的儿子,从而光荣地免除了一切人和神的法则约束。尽管外表上表现为极其愚蠢和迷惑的丑恶神态,他们心里却对这种信仰欣喜至极。这一教派的成员到处漫游,穿着奇装异服,大嚷大闹地向人乞食,把一切诚实辛勤劳动都怒斥为敬神冥思、灵魂升到圣父身边的障碍。在他们全部漫游过程中,都有妇女追随,跟他们极其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其中有人以为他们对于更高级的超越世俗的灵性生活极为精谙,在共同聚会的时候,完全脱去衣裳,把庄重礼貌看作灵性腐朽的标志,是灵魂仍然匍匐于血肉之躯、尚未升入其中心本源,没有和圣灵交流的表现。有时,由于宗教法庭的干预反而促进了他们的神秘团聚。他们不止爽朝地,而且以甘心乐意,胜利喜悦的感情在烈火中熄灭了。
大约1830年间,美国联邦中一个与肯塔基州毗连的州内出现了一位冒名顶替的骗子,此人宣称是上帝的儿子,人类的救主,重新来到地上召唤不虔诚、不信奉的教徒和罪人回头做一个好基督徒。他断言如果那些人在一定时期内不改邪归正,他就要发出信号,顷刻之间把世界毁为废墟。这些矫饰夸张的假话甚至受到有钱社会地位的人士的嘉纳。最后,有一个德国人用德语谦卑地请求这位新救世主以此可怖的灾难来惩罚他的德国同胞,因为那些德国人不会英文,就凭这一点他们也该受惩罚。那位自封的救世主竟厚颜回答说他不懂德文。这位德国人反驳说:“什么!你这位上帝的儿子,竟不会说世上的各种语言,甚至连德语也不会?得了,得了,你是个骗子、伪君子、疯子。该把你送进疯人院去。”在场旁观者哄然大笑,纷纷散去,为自己轻信受骗而羞愧。
有时候,神附身的人死去了,神灵就附到另一个人身上。鞑靼[26]人中的佛教徒相信有许多活佛。这些活佛以大喇嘛的身份主持最重要的寺庙。当一位大喇嘛圆寂的时候,他的弟子并不悲哀,因为他们知道他不久又将以婴儿的形式诞生,再入尘世。他们最关切的是要找到他的转世诞生之地。如果这时候他们看到一条彩虹,他们就会认为这是逝去的喇嘛引导他们寻找出生之地的标志。有时这位神婴自己显圣说话:“我是大喇嘛,”他说,“是某某寺庙的活佛,送我到我原来的庙里去,我是那里永生的首领。”无论用什么方式,由佛自己宣称,或藉天空的征兆,佛诞生的地点总是显示出来了,于是搭起了帐篷,欢乐的朝觐者经常由国王或王室最显要的成员率领,出发去朝拜这位佛转世的婴儿,迎回原庙。一般说来,佛总是降生在西藏这块圣地,朝觐的队伍必须走过最可怕的荒漠才能抵达佛所在的地方。当他们最终找到了这个小孩,便向他跪拜顶礼。可是小孩必须满足朝见者的验证,才被确认是他们寻找的大喇嘛。他得说出他自称为一寺之首领的寺庙名称,路程多远,庙中有多少喇嘛。他还得说出这位大喇嘛生前的习惯和圆寂时的情况。然后还须指出在他面前陈设的祈祷书、茶壶、杯子等物品中哪些是他前生使用的东西!如果他丝毫无误地做了一切,他的转世身份才能得到承认,在一片欢声中被迎回原庙。所有这些喇嘛中的最高首领是西藏首府拉萨的达赖喇嘛。他被人们认作活佛,死后神灵又诞生为婴儿。据记载,发现达赖喇嘛的方式,同上述发现一般大喇嘛的方式类似。还有记载说到用金瓶拈阄选出达赖喇嘛的。在他诞生的地方,树木长出绿叶,在他命令下,鲜花怒放,泉水喷流,他所到之处,福泽绵绵。
但是,他绝不是这些地区唯一自命为神的人。在中华帝国境内所有化身为人的神都录名注册藏在北京的理藩院。正式取得神的资格的共160名,其中西藏有幸占30名,北部蒙古占19名,南部蒙古得天独厚地占57名。不过,除了那些公开的或经过特许的神以外,还有许许多多民间的小神,或者叫做未经特许的神道,它们在山涧里或偏僻地方作出奇迹,福佑人民。清政府对于西藏以外地区重生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小小神祇,故作不知,未加取缔。然而,一旦他们出生,便予注意,同时也留心察看经常从事神道活动的人们,如有不轨行为,便立即禁止,将那人一神贬送偏远寺庙,永远不能再转生为人身。
据我们对原始社会国王在宗教中地位的研究,我们可以推想,古代大帝国如埃及、墨西哥,秘鲁等国的君主都声称自己具有神或超自然的权力,这一事实并非简单地虚荣或卑躬谀谄的结果,而纯粹是上古原始人神化其帝王那种做法的遗痕和延续。例如,作为太阳的儿女的印加帝国[27],国王或贵族成员,都被其臣民尊敬如神,他们不得做任何不义之事,也无人梦想触犯这些君主或皇族任何人的人身、尊荣或各种权利。印加皇族也像大多数人民一样,不把疾病看作坏事。他们认为生病是他们父亲太阳派来的信使召唤他们回到天上与太阳一起安憩。所以,印加族人在说到自己快要死的时候,通常总是说:“我父亲召唤我回去随他安憩了。”他们不祭祀祈求康复,从而违反他们父亲的意愿,而是公开声称他召唤他们去安息。西班牙征服者,从酷热的山谷来到哥伦比亚安第斯山区的高原,惊讶地发现那些留在山底闷热丛林中的民族,非但不是野蛮的游牧部落,相反,却是具有相当高度文明的在自己政府领导下从事农业耕作的民族。洪堡[28]曾将他们的政府比拟为相当于西藏和日本的神权政治。这些民族是奇布查人和穆伊斯卡人或莫兹卡人,他们分为两个王国,国都分别为波哥大和腾佳,但是却明显地在忠诚于索加摩萨或伊拉卡的大祭司的基础上联合起来了。通过长期的苦行修炼,他们的神灵君王被认为具有呼风唤雨、叱咤阴晴的法力。据我们了解,墨西哥历代国王登基时都要宣誓保证让阳光照耀,天降甘霖,河水长流,五谷丰登。听说墨西哥的末代国王门特珠玛被他的人民当作神灵而礼拜。
古代巴比伦王国的国王,从萨岗一世时期直到乌尔第四王朝或更后些时候,在世之日都自称是神,尤其乌尔第四王朝的君主们都为自己立庙,在各寺院为自己塑像,令人民礼拜,特定每年八月为向王礼拜月,每月朔望都要向王祭祀。同样,阿赛锡德王朝帕提亚人[29]的君主们自称是太阳和月亮的兄弟,被礼拜为神。如果在吵架时打了阿赛锡德家族的一个即使非官职人员,也被认为是渎圣罪行。
埃及历代国王,在世之日即被崇敬为神,敬献祀品,并有专职祭司在供奉国王神位的寺庙里专司祭祀礼拜。对国王礼拜的隆重使得对神的礼拜有时相形见绌,黯然失色。在墨任拉国王统治时期,一位高级官员声称他修建了许多圣地,意在使国王——永生的墨任拉——的怪灵受到“比一切神祇更多”的祈祷礼拜。“人们绝对相信国王真实的神性,他是‘伟大的神’,‘光辉的贺拉斯[30]’,是太阳神的儿子。他不仅有权统治埃及,而且有权统治‘一切国家和民族’,‘整个世界,从天南到地北,从极东到极西’,‘在太阳环行一周所经过的整个范围之内’,‘天空与天空中的一切,地上和地上的一切,一切两条腿或四条腿行走的动物,一切飞禽或昆虫,整个世界把她的一切一切都奉献给他’。无论向太阳之神作出什么样的赞美,都可照样搬来算作埃及国王的神德。他的各种称号都直接渊源于太阳神的称号。”我们还听说,“埃及的每一位国王一生之中受尽了埃及人民对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有关神性的赞美。他生来就是超人之神,根据他的王位他也是超人之神,他死后也被祀为神——神化了的人。大凡人们所知有关神性的一切都集中于他一人身上而备受赞美。”
现在我们就要结束这一番概述了,只不过是对于神圣王权演变情况的概述。这种神圣的王权在秘鲁和埃及的君主统治时期达到最高最完美的表现形式。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神圣职务的授命似乎起源于为公众服务的巫师或巫医的职务;从逻辑的角度看,它是根据概念联想的错误推论得来的。人们把自己思想的程序错误地当作自然的程序,因而想象他们既然能够控制自己的思想,或者似乎将能控制自己的思想,那么,他们也将能够相应地控制其他事物。有些人,由于这种或那种原因,由于天赋才能的高低,被人们认为具有极大的超自然力量,从而逐渐从一般常人中区分出来成了另一阶级并且注定对人类政治、宗教、文化才智的演进起最深远的影响。我们知道,社会的进步主要包括人们社会职能的不断分化变异,或者用更简单的话说,就是分工。在原始社会,所有工作都是由人们共同担任,并且都是同样地做得不好或几乎都做得不好。后来逐渐分由不同阶级的人去做,并且做得越来越臻于完善。只要这种专门劳动的物质与非物质的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有,这种不断增多的专门化便会使整个社会受益。现在看来,巫师或巫医似乎是社会演进过程中最古老的、人为的,或专门职业的阶级。例如就我们所知的每一野蛮部落中都有男巫,在最低级的野蛮人中,如澳大利亚的原始居民,男巫是唯一专业化的阶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化也继续进行,巫医本身又分为医疗疾病、为民求雨等等类别,当其中最强有力者赢得了首领地位并逐步发展成为神圣之王的时候,原来作为巫师的职能就越来越退为历史背景,而依巫术渐渐为宗教罢黜的程度相应地被祭师或神的职务所替代。更往后些时候,王权的民事和宗教两方面的职权开始分开,有关世俗的权力归于一人,有关神权的职能归于另一人。与此同时,宗教的优势只能抑制,却不能根除。那些巫师仍然沉溺于古老玄秘的巫术,备受新近的祭祀祈祷礼仪。但他们中间的明智者终于觉察到巫术的荒谬并且找到了利用自然力为人谋福利的更有效的方式。换言之,他们放弃了巫术,转向科学。我并不是说这一整个过程处处都严格地循此路线发展的。在不同社会里无疑地是有很大的差异。我仅仅是想最概要地指出我所理解的它的总趋向而已。从生产的观点来看,这种进化是从单一的职能发展成为多样的职能;从政治的观点来看,它是从民主发展成为专制。至于君主政体后来的历史发展,尤其是专制政体的衰败以及它为更适合于人类更高需要的政府形式所替代的历史情况,则非本书所要探讨的课题。我们研讨的中心乃是一个伟大的并且在其存在时期是有益的制度之成长而非衰亡的过程。
[1] 即夏威夷群岛。
[2] 希腊东南的一座古城。
[3] 希腊南部一个古国。
[4] 印度南部的乞丐和捕鸟者这一阶层的人。
[5] 阿富汗的东北部及印度的西北部。
[6] 巴克斯(Bacchus,一译巴克科斯,Bakchos),罗马神话中的酒神,即希腊神话中的狄俄尼索斯(Dionysus)。
[7] 在土耳其西部,今名马尼萨。
[8] 在南太平洋。
[9] 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约前490–前430),希腊哲学家、诗人、政治家、宗教教师和生理学家。
[10] 古代居住在相当于现在保加利亚东部一带地方的人。
[11] 南非尚比西亚河以南、东罗德西亚班图人的一部分。
[12] 南非祖鲁族人。
[13] 今埃塞俄比亚等国的人。
[14] 今肯尼亚东南海岸的一个港口。
[15] 西非土人王国。
[16] 即现代的尼日尔。
[17] 印度东部的奥里萨邦。
[18] 在印度东北部。
[19] 马哈拉佳(Maharajas),印度的土邦主或大君。
[20] 克利希那(Krishnd),译讫里什那,印度教三大神之一护持神毗湿奴的第八化身。
[21] 小亚细亚中部古国名。
[22] 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60–约230),拉丁教会神父、作家,出生于迦太基。
[23] 西班牙中部的一个城市。
[24] 阿尔比教派(Albigenses),公元1020–1250年间法国南部一个新兴的教派,后被视为异端受到镇压。
[25] 法国南部的一个城市。
[26] 鞑靼(Tartars)一词在中世纪的广泛涵义是泛指中亚和东欧的游牧民族。这里指的是蒙古族和藏族。
[27] 今南美、秘鲁等地,古代印加族人自称是太阳的儿女。
[28] 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t,1769–1859),德国自然科学家、探险家和作家。
[29] 即安息人,公元前249–247年建国,为西亚大国,国势强盛时与罗马帝国抗衡。我国汉朝班超遣甘英使罗马,曾抵安息国西境。安息曾是罗马帝国与中国贸易、交通(“丝绸之路”)必经之地。
[30] 光辉的贺拉斯(golden Horus),埃及神话中的太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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