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例证足以使我们看出,在很多地区和民族中,巫术都曾声称它具有能为人们的利益控制大自然的伟力。假如确曾如此,巫术施行者之夸口自负将取得该社会的信赖,并从而成为该社会举足轻重的影响人物。他们当中的某些人,靠着他们所享有的声望和人们对他们的畏惧,攫取到最高权力,从而高踞于那些易于轻信的同胞之上,这是不足为怪的。事实上,巫师们似乎常常发展为酋长或国王。
首先观察一下处于发展的最低级阶段的种族澳大利亚土著,我们对他们的情况拥有较为详尽确切的资料。统管这些野蛮人的既不是酋长也不是国王。如果说这些部落也有其政治机构的话,那么它就是一个民主组织,甚至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由有威信的长老们共同执政的组织。他们举行会议并作出一切重要的决策,青年人实际上都被排斥在外。他们的审议会相当于后来的元老院。如果一定要对这样的长老统治定出新名称的话,我们可称之为gerontocracy[1][老人政府]。澳大利亚老年土著以这种会议形式指导其部落的事务。现在的澳大利亚中部,其荒芜的自然条件和几乎与外界完全隔离的状况遏止了进化,并使这些土著部落全部保持在最原始状态。各个图腾部族的头人们都承担着施行繁殖图腾巫术仪式的重任。由于绝大多数图腾都是可食的动植物,所以很自然的,大家都期待着这些人借助于巫术为大家提供食物。还有些人要为人们求得雨水或其他福利。简言之,澳大利亚中部部落的头人们都是公众巫师。再者,他们最重要的职责是主管“圣库”。这种“圣库”通常是一个石岩裂缝或一个地洞,里面存放着“圣石”或“圣棒”(所谓“丘林加”)。所有人,不论生者或死者,其灵魂显然被认为多少和这些圣物有联系,所以头人们虽然也履行我们应称之为民事的职责,如处罚那些违反部落风俗者,但其基本的职责还是神性的或巫术性的。
我们经澳大利亚来到新几内亚就会发现,尽管这里土著的文化水平要比澳大利亚土著高得多,但他们的社会结构基本上仍然是民主制或者说是少数老人统治。酋长制还处于萌芽中。威廉·麦格雷戈爵士这样告诉我们,在英属新几内亚还没有任何人具有足够的智慧、足够的勇敢和足够的体力,能成为哪怕只是一个地区的专制君主。“与此相距甚远的是,他们之中有的人至多能成为一个著名的巫师,但他也仅止于能征集到一定数量的、经由勒索得来的财物。”
据一个土著解释说,美拉尼西亚的酋长们享有权力,完全是来自于人们相信他们和魔鬼有来往,并能够凭着魔鬼产生的影响以支配超自然的力量。如果一位酋长要征收罚款,人们会乖乖地付给他,因为人们普遍惧怕他的魔力和笃信他将对那些反抗他的人降灾致病。一旦有相当数量的人开始怀疑他对魔鬼的影响力时,他收敛罚款的权威就被动摇了。乔治·布朗博士还告诉我们:在新不列颠,“人们总认为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酋长有着如同祭司的作用。他宣称自己和‘特巴伦斯’(即神灵)保持着永恒的联系,通过神的作用他可以带来雨水或阳光、好风或恶风、疾病或健康、战争的胜利或灾难,并通常都可实现人们的祈求或诅咒,为此求他的人乐于付给他充分的报酬。”
我们来到文化程度正在不断提高的非洲。那儿的酋长制和君主制都得到充分发展,在那里从巫师特别是祈雨巫师进化为酋长的证据是比较多的。比如,在东非班图种族里的万布圭人那里,其原始的国家形态是家庭共和制,但世袭巫师的巨大权力使他们很快上升到小领主或酋长的行列中。1894年当地三个酋长之中有两个是为人所敬畏的巫师,他们拥有大量的牛,这几乎全是由于他们的巫术服务而获得的馈赠。他们主要的巫术本领是求雨。东非的另一民族瓦塔图鲁人的酋长们,据说除了当巫师之外并无其他直接的政治影响。此外,我们还听说东非的瓦戈戈人其酋长的主要权力是靠他的求雨的巫术本事而衍生来的。如果一位酋长不能亲自求雨,他必须从一位会求雨的人那里求得雨来。
再者,在尼罗河上游的部落中,巫医一般都是酋长。他们的权力大小首先是依据他们被想象的求雨能力的大小而定,这是由于“雨在这个地区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不适时下雨,对部落来说就意味着难以言状的艰难困苦。无可诧异地,那些比其他同伴更狡诈的人们会将求雨的能力归属于他们的专权,或者是在得到这个声誉之后会利用头脑简单的同胞们之轻信来获得财富。”因此,“这些部落的大部分酋长都是祈雨师,他们以自己所具有的为人们适时求雨的能力的大小而赢得不同程度的威望。掌管祈雨的酋长们总是将他们的村庄建在一个相当高的山坡上,因为他们无疑都知道,山丘是吸引云雾的。因此在预报天气上他们总能稳操胜算。”每个祈雨师都有一定数量的“求雨石”,比如水晶石、砂金石和紫晶石等等,都被保存在罐子里。当他们想祈雨时,便把“求雨石”浸入水中,手里拿着一根脱皮的藤或竹鞭,鞭的上端已被劈裂,他一面口中念念有词,一面用这根鞭子去招乌云或把云赶到该去的地方;或者把水和绵羊或山羊的内脏一起倒入一个石洞中,再把那些水洒向空中。尽管酋长靠施行其假想的法力而获得了财富,但他也经常甚至总是死于暴力,这是因为在干旱季节愤怒的人们深信正是他促成了天旱不雨,因而聚集起来把他杀掉。一般说来巫师职务是世袭的,由父亲传给儿子。坚持这种信念并保持这种风俗的部落,有拉图卡、巴里、拉卢巴、洛科亚等。
在中非,住在艾伯特湖西面的伦社族人也笃信有人拥有唤雨的法力。他们的祈雨师要么已是酋长,要么终将成为酋长。巴尼奥罗[2]人对雨的施与者也极为尊敬,献给他大量的礼物。对雨水有着绝对的、无限的权力的、伟大施与者乃是国王。但他可以把这种权力委托给其他什么人,所以祈雨的收益可以分散,而“天赐之水”也就可以降落在王国各地。
在西非,也和在东非与中非一样,可以见到类似酋长和巫师职务的结合,比如在范部族人那里,酋长和巫医间的严格区别是不存在的。酋长既是巫师也是做马掌的铁匠,因为范部族人认为铁匠的技巧是神圣的,只有酋长才可以从事这行业。
关于南非的酋长与祈雨师之间的职务关系,一位了解情况的作者这样记叙过:“在古代,酋长曾是部落中最大的祈雨师,有些这样的酋长不许别人跟他竞争,唯恐一个成功的祈雨师也会被选为酋长。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如果一位祈雨师赢得了很大的名声,那他肯定会成为一位富人,很明显一个首领是不会允许其他人太富有的。祈雨师极力控制人民,这对于把这种职务同王位联系起来是至关重要的。传说总是把求雨法力作为古代酋长和英雄的基本荣誉。这可能就是酋长制的起源:祈雨者自然而然会成为酋长。与此类似,查卡(著名的祖鲁暴君)常常宣称他是全国唯一占卜者,因为如果他允许对手跟他竞争,那么他的命也就难保了。”莫法特博士曾告诉我们关于南非部族中类似的一般传说:“求雨师在人们心目中绝不是卑贱人物,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甚至超过国王,国王同样也得要服从这位最高长官的旨意。”
上述事例都提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非洲,国王常常是由公众巫师特别是祈雨师发展而来的。巫师所造成的对他的无比畏惧以及他通过施行巫术所累积的财富大概都有助于他的晋升。但如果说一位巫师、特别是祈雨师可由于其成功地施行巫术而发迹,那么一位不走运的或不熟练的巫师,也会掉进密布在其职业生涯中的陷阱。处于公众巫师的地位确实是很危险的,因为人们既笃信巫师拥有使甘露降临、阳光普照、万物生长的力量,因而也就很自然地会把干旱和死亡归咎于他罪恶的怠忽职守和存心固执己见,并相应地给他以惩罚。因此,在非洲,国王如果求雨失败便常被流放或被杀死。在西非一些地区,当祭物和供品献给国王之后,仍不能获得雨水,他的臣民便把他捆绑起来,以暴力将他带到他的祖坟前,在那里,他可能从其祖先之灵求得所需的雨水。在西非的班查尔人中,大家把取得雨水或好天气的权力归之于国王,只要风调雨顺人们就给他大量的粮食和牛。但是如果过久的干旱或雨水变成了危害庄稼的威胁,他们就辱打他,直到天气变好为止。当收成不好或海边风浪太大难以捕鱼时,卢安戈人[3]就咒骂国王是“坏心肠”,并将他废黜;在谷物海岸[4],大祭司或被当作物神崇拜的国王,他们享有“波迪奥”的头衔,负责保持全国人民的健康、土地肥沃、河海多鱼。如果国家在这些方面遭灾的话,“波迪奥”便被免职。在乌苏库马,那是位于维多利亚尼安萨湖[5]南岸的一个大区,雨和蝗虫是这个苏丹政权的主要问题。他也必须懂得如何求雨和驱赶蝗虫。假如他和他的巫医都未能完成这个任务,当灾难来临之时他的整个生存都处于危险之中。当望眼欲穿的雨水迟迟不来时,这位苏丹便立即被赶走。事实上,人们认为统治者必须对大自然及其现象拥有控制力。我们还常听说,尼安萨地区的土著认定只有施行巫术才会下雨,而这个求雨的重任就落到了部落酋长的层上。如果雨水未能适时而降,大家都抱怨不止。已经不止一个无能的国王由于干旱而被流放。在尼罗河上游的拉图卡人,每逢庄稼干枯而酋长的一切求雨努力都已被证明无效时,人们便在夜里对他群起而攻之,抢走他的所有财产,把他赶走,还常常杀死他。
世界其他很多地区,国王们曾被期待着要为他们人民的利益而控制自然过程,并在他们未实现人们的期望时受到惩罚。西徐亚人[6]就是这样:一旦食物缺少时便将他们的国王监禁起来。在古埃及不但神圣的国王由于作物歉收要受到谴责,连那些圣兽也得对这种自然灾难负责。当长期干旱、瘟疫和其他灾害降临时,祭司就在深夜恐吓圣兽。但如果灾难仍不休止,他们就杀死它们。在南太平洋的纽埃岛或“野人岛”等珊瑚岛上,从前曾由一系列国王统治过。但由于国王也是大祭司,并被人们认定可以使五谷丰收,因而在缺粮时,人们便愤怒地杀死了他们。就这样国王们一个接一个地被杀掉,直到最后再也没有人当国王了,其君主政治也随之告终。古代的中国作家告诉我们:朝鲜在雨水太多或太少致使作物歉收时,国王就要受到责怪。有人主张必须废黜他,另一些人则认为必须杀死他。
美洲印第安人距离文明社会最近的时代是在墨西哥和秘鲁处于君主政体或神权政体之下的时代。但我们对这些国家的早期历史知之甚少,很难断定其被奉为神的国王的祖先是否也曾是巫医。通过墨西哥国王在登上其宝座时所发表的誓词,我们也许能发现这种继承的踪迹。他们曾发誓说:要让阳光普照、让祥云降雨、让河水畅流、让大地长满果实。可以肯定,那些被神秘的光环和令人畏惧的气氛所围绕的原始美洲的巫医或术士是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重要性的。他们在很多部落里是足以上升为酋长或国王的,尽管这种发展似乎还缺少确证。卡特林曾告诉我们:“在北美,部落里的巫医是被人们尊崇为权贵的。整个部落对他们极为崇敬,不仅因为他们有物质的医药技术,而且更特别是由于他们在施展神秘巫术时所界现的机智。他们都相当广泛地从事这种巫术活动。……在所有的部落中,医生都是能够呼唤灵魂的人,都是巫师,都是占卜者,而由于他们负责监管和指导所有的宗教仪式,我乐于称他们为‘大祭司’。他们被全体人民视为国家的圣人。在所有决定战争与和平的会议上,他们总是和酋长们坐在一起,在采取任何公开步骤之前都要和他们正式进行商讨,而他们的意见总是得到最大的尊重和顺从。”与此相似,在加利福尼亚,萨蛮教巫师可能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迈杜人中最重要的成员。在任何确定的政府体制尚未建立之时,一个萨蛮(巫师)所讲出的话是很有分量的。作为一个阶层,人们十分敬畏他们;作为一种惯例,人们对他们此对酋长更加顺从。
在南美,巫师或巫医似乎也走在荣升酋长或国王的康庄大道上。巴西海岸的最早移民之一,法国人塞维特在报告中说,印第安人“以如此的虔诚和敬意崇拜巫医,他们对之毕恭毕敬,甚至把他们当偶像崇拜。你可以看到,普通人去谒见他们时会匍匐在地,向他们祈求说:‘请恩赐给我和我的孩子们以健康长寿吧!’或提出一些类似的请求。而他就回答说:‘你将不死、不病’,等等。但有时如果巫医没说出真情,而事情的发展与其预言相悖,人们便认为他们不配享有巫师的称号与尊严,并会毫无顾忌地杀掉他们。”在格兰查科的伦瓜印第安人中,每个氏族都有“卡西克”或酋长,但他并没有什么权威。由于他的职务关系,他得馈赠给别人很多礼品,因之很难富裕起来,在穿着上比他的任何臣民都更为寒酸。“实际上,巫师是手中握有最多权力的人物,他惯于接受别人的馈赠而不是送礼给别人。”巫师的责任是降给自己部落的敌人以灾害和瘟疫,并且保护自己人免受敌方巫术之害。为此他得到很好的酬谢,并为此获得一个具有很大权势的地位。
整个马来亚地区的酋长或国王通常被认为是超自然力的拥有者而备受尊敬。这就使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们显然也和非洲的酋长们一样,发迹于一个小小的巫师。直到今天马来人仍笃信国主对大自然的活动拥有影响力,例如使五谷丰登、果实累累。据认为他的代理人,甚至那些有缘掌管这些地区的欧洲人也同样具有这种丰产能力,尽管其本事要小一些。比如在雪兰莪(马来半岛上的土著国之一),作物的丰产或歉收常归因于其地方官的变更。南西里伯岛的图拉特亚人坚持认为谷物收成依赖于他们的国王们的行为。不好的政府会招致粮食减产,而所谓不好就是指不遵守古代习俗。
沙捞越的达雅克人相信他们那位著名的英国统治者,布鲁克王有着某种天赋的巫术才能,如果他运用适当,可使五谷丰登。因此当他走访一个部落时,人们常常把来年要播种的种子带到他面前,他便把一条事先在某种液体中浸泡过的妇女项链放在种子上面摇晃以促使其丰产。另外,当他进入一个村子后,女人们就会先用水,再用椰子汁,最后又用水来冲洗他的脚。所有跟他身体接触过的水都保存起来,用以洒到她们的地里去。她们深信这样做便会带来一次大丰收,那些离他太远以致他无法走访的部落往往给他送去一块白布或一小块金银,当这些东西感受了他的能促进丰收的神力之后,他们就将之埋在自己的田地里满怀信心地期待着谷物丰收;有一次,当一位欧洲人指出桑班部落稻子收成不佳时,部落酋长马上说:只能如此,因为布鲁克王从未访问过这里。他接着就恳求替他劝请布鲁克先生来访问他的部落以解除土地的贫瘠。(www.daowen.com)
关于国王具有巫术或超自然的法力,能使土地肥沃并赐给他的臣民以其他利益的这种信仰,看来很可能是从印度到爱尔兰所有亚利安人的祖先们所共有的,而且至今还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中清楚地留下了它的遗迹。比如在古印度的“摩奴法典”中关于贤明国王的德政是这样描述的:“在国王对重大罪犯都不没收其财产的国度里,人们都适时而生,并且健康长寿。农夫们播下的一粒种子都会有收成。孩子们都不会夭折,也绝无畸形儿诞生。”荷马时代的希腊国王和酋长们,无论他们说的话、住的房子、坐的马车都是神圣的。人们还认为贤王的统治定会使得大麦、小麦长满沃野、水果硕大压弯枝条、六畜兴旺、鱼满海洋。在中世纪,当丹麦国王沃尔德马一世在德国旅行时,母亲们带着婴儿、农夫们带着种子来到他跟前,求他用手抚摸一下。人们相信经过他的圣手的接触,孩子们就会长得更加壮实,农夫们还为了相似的愿望请他替他们播散种子。古爱尔兰人还深信,如果国王们遵从祖先的旧规,就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牛羊满圈、鱼满河塘而水果树枝都由于果实丰产负荷太重不得不加上支撑。在一本据说是出自圣帕特里克[7]的圣典里列举了一位正义国王在统治时会做出的种种赐福,其中有:“美好的天气、平静的海面、丰产的谷物和累累果实”。而另一方面,如果人无食、牛无奶、树无果、谷物稀少,则被看成是那位当政国王太坏的确证。
对于我们英国国王们的经久不衰的迷信之最后的遗迹,可能就是认为他们的接触可以治疗腺病,故而这种疾病又被称为“国王的病魔”(即瘰疬)。伊丽莎白女王常常进行这种治疗作为对人们的馈赠。1633年的施洗约翰节[8]那天,查理一世在荷利路德的皇家小教堂里一举就治疗了一百名患者。然而,只是在他的儿子查理二世时代,这种做法才似乎极为盛行。据说,查理一世在位期间,他触摸了近十万名腺病患者。想要接近他的人群有时可怕地拥挤,有一次,六、七个来求医的患者被活活踩死了。头脑冷静的威廉三世轻蔑地拒绝了让自己去行骗。每逢他的王宫被无聊的人群包围时,他便分发一份救济金令其离去。只有一次,当他被再三请求把手放在病人身上时,他对患者说:“愿上帝赐你以健康和更多的智慧。”但是正如可以预料的那样,这种做法被糊涂而盲信的詹姆士一世和他愚蠢的女儿安娜女皇延续了下去。
法国国王也宣称他拥有用触摸方式为人治病的“天赋才能”。这种本领据他们说是从克洛维[9]或圣路易斯那里继承来的,正如我们英国国王的法力是继承于忏悔者爱德华[10]那样。与此相似,通加的未开化的酋长被人相信可以用触摸他们的脚来治疗腺病或肝硬化。这种治疗方法是一种严格的顺势巫术,因为无论是得病还是治病都被认为是由于接触了王室成员的人身或属于他的任何东西。
总体来说,我们似乎有理由推演出这样的看法:在世界上很多地区,国王是古代巫师或巫医一脉相承的继承人。一旦一个特殊的巫师阶层已经从社会中被分离出来并被委以安邦治国的重任之后,这些人便获得日益增多的财富和权势,直到他们的领袖们脱颖而出、发展成为神圣的国王。但是,伟大的、以民主开始而以专制告终的社会革命,是由于一次产生王权概念、促进王权作用的知识革命相伴随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巫术的谬误愈来愈清楚地被头脑精明的人们所认识,巫术也就逐渐被宗教所取代。换言之,巫师让位给了祭司,祭司则放弃了那种直接控制自然进程去为人们谋利的企图,而寻找一种达到同样目的的间接途径,这就是诉诸神的权威为他完成那些他已不再幻想可以由自己来完成的事情。于是国王们,也就从当巫师开始而逐渐趋向于把执行巫术换为祈祷和奉献牺牲的祭司之职能。而且当人与神之间的区别仍然模糊不清的时候,人们便常常想象他们自己可以不仅在去世以后,而且在其有生之年获得神性,办法是通过暂时的或永恒的由一个伟大而有权力的神灵来占有他们的全部躯体。没有哪个社会阶层能像国王们那样,从神可以化身为人的这种信念中获得如此巨大的利益。关于那种神灵化身为人的学说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那种关于国王们的在严格意义上讲的神性的理论,将是本书下一章要研究的主题。
[1] 这是两个希腊词(geron—老人:kratos—力量、权力)组成用以说明这一组织的新词。
[2] 巴尼奥罗人(Banyoro),聚居东非湖间地区,属班图族系统的乌干达支系。
[3] 聚居于中非洲刚果河下游。
[4] 西非利比亚、几内亚海岸的一段,在历史上以谷物贸易而得名。
[5] 在东南非马拉维与莫桑比克之间。
[6] 西徐亚人(Scythians),又称斯基斯泰人(Skythai),属伊朗语族。约公元前7世纪由东方迁至黑海北岸一带,从事畜牧和农业,公元前4世纪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王国,史称西徐亚王国,一译斯基泰王国,约公元3世纪时经哥德人攻击,灭亡。
[7] 圣帕特里克(St. Patrick,约前385–约前461),英国传教士,爱尔兰的守护圣徒。
[8] 每年6月24日,也是英国四结账日之一。
[9] 克洛维(Clovis),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国王(481–511)。
[10] 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约1002–1066),英国盎格鲁—撒克逊世系的末代国王(当政时期为1042–1066),因笃信宗教,得“忏悔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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