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制度建构:实现生产力科学发展

制度建构:实现生产力科学发展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生产力标准,把凡是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提高的所有制都看作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为生产力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础和保障。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动,生产力的变动引起所有制的运动。

制度建构:实现生产力科学发展

一、制度建构是生产力科学发展的核心要求

所有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占有关键性地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42]1875年,马克思在他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提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3]。消灭私有制是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前提。只有消灭了私有制,人类才能真正实现平等,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生产力发展中所有制问题上的理论争论

对生产力发展中所有制问题的探索一直贯穿在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始终。20世纪50年代,随着我国合作化运动的进行,学界进行了生产关系是否超前于生产力的争论。到了60年代演变为对“三自一包”的争论。70年代则变成“社会主义草”和“资本主义苗”的争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格局的逐步形成,对所有制问题的争论持续演变,先是80年代末期的姓“资”、姓“社”之争,到了1997年前后,我国的改革是坚持公有制方向还是打着公有制的旗号行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革的争论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从理论争论的焦点来看核心问题,其实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实现公有制,如何处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关系。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够给以马克思主义的回答,那么我们的改革就会失去理论支撑,并且改革也会失去方向。

(二)坚持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所有制思想的形成

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以来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如何看待公有制?这个问题在江泽民时期得到了回应。“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阐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阐明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这些理论问题上的重要突破,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44]

江泽民的这个阐述明确提出了判断所有制要以生产力为标准,这可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应用。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生产关系中的核心——所有制就要适应生产力,因此在构建所有制的问题上就要以是否适合生产力为准绳,不能离开生产力搞纯而又纯的所有制。江泽民的这个阐述是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深化,也是对邓小平生产力标准的深化。(www.daowen.com)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思想,“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45]

(三)所有制问题基础上生产力标准的提出对生产力的科学发展问题的理论意义

首先,在公有制问题上坚持生产力标准,解除了长期困扰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外部紧箍咒。长期以来,我们在所有制问题上放不开手脚,一是囿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设想的局限,二是受苏联高度集中的单一公有制经济模式的影响,生怕背离了社会主义这个大旗,从而对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并存的客观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其后果是否定了除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地位和作用,否定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确立生产力标准,也就明确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历史定位,从而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也为我们实践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其次,坚持生产力标准,克服了我们在非公有制经济上的偏见,为生产力的科学发展扫清了认识上的最大障碍。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私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这是长期困扰我们前进的理论障碍。坚持生产力标准,把凡是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提高的所有制都看作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为生产力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础和保障。当然,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一部分并没有否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相反,我们党一再重申一定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明确肯定了其姓“社”而不姓“资”。另外,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过去的“补充论”发展为“共同发展论”,标志着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的认识发生了质的飞跃,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最后,把运动的思想引入所有制,科学地揭示了生产力发展中所有制的变化。过去,我们之所以牢牢抓住公有制不放,原因在于我们对公有制是从静态方面理解,缺少变动性。我们知道,运动是物质的本性,一切物质都要通过运动来表现,所有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也要通过运动来表现。所有制如何运动,运动的动力来自哪里?在生产力标准提出之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动,生产力的变动引起所有制的运动。一般的说,所有制的运动形式不外乎内外两个层面,一个是公有制、私有制内部的转化,一个是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的转化。对于公有制、私有制之间的转化以及私有制内部形式的转化大家不难理解,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者之间生产资料的转换,原始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等都是所有制形式的转换。那么,公有制内部是否有一个形式流动的问题?我认为,在公有制内部也应该存在形式转换问题。在现有的条件下,资源归全人类占有不现实,只能是属于范围比较大的不同群众。受公有制主体范围的影响,就存在着公有制内部的程度差别,因此,在公有制内部也存在生产资料的转换问题。即使到了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只要存在生产就存在生产资料转换的问题,因此也就有生产资料在公有制内部的变换问题。

引入生产力标准之后,我们就能够用运动的观点来看待生产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的情况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就应该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公有制与公有制之间、私有制与私有制之间进行流转,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可以说是江泽民时期对于生产力在所有制上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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