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的含义
所谓需要,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要求[1]。具体来说,这种要求的含义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需要是以能动的方式反映受动的要求;其二,需要是以主观的形态反映的客观要求;其三,需要是以文化形态的方式表达的自然需求。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需要是主体以能动的方式反映客观的要求。马克思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人产生于自然界,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先在性决定了人的存在是一种受动的存在。自然界有其运动的轨迹和演进次序,对于人及其他一切生命形态来说,自然界的运动轨迹以其外在条件约束其生命的活动进程,都是一种受动的存在,而人的这种生命存在与其他生命形态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是以能动的方式来体现这种受动性。人通过语言、工具等中介对自然界进而对整个世界进行反映、思考,从而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使之能够按照人的尺度适合人的要求。人的需要以人们对自身生存与发展所依赖的条件的认识为基础,这就使人们的需要超出了动物冲动式的本能需要,具有特有的自觉性。人能够将其需要形成为目的,并通过实践去实现其目的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种反映、思考和改造体现的就是人的能动性的一面。
但是人的这种能动性并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随意性。人的能动性的实质是客观性的反映。人所生活的客观物质世界对于人来说是先在的,这种先在性预先规定了人的生存空间和选择的可能性范围。需要指出的是,从人的行为方式来说,主体的行为时刻都是能动性的行为。但是,其特殊的地方在于,当主体在尚未完全掌握行为约束条件的情况下,人的能动性则表现为盲动性。随着主体对客观约束条件的掌握程度越大,其行为体现为真正的自由。
主体的能动性还体现在以个体的活动表达社会整体的要求。亚当·斯密说:“两只猎犬同逐一兔,有时也象是一种协同动作。它们把兔逐向对手的方向,或在对手把兔逐到它那边时,加以拦截。不过,这种协同动作,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它们的欲望对于同一对象的偶然的一致,而并不是契约的结果。”[3]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是社会性存在,由于共同的物质活动,人们成为彼此相互联系的整体。人的任何需要都以个体的要求方式来体现,但是人的个体需要要求其他个体的相互配合协调才能完成。例如乘坐公交车去往目的地的乘车行为,就需要乘客本人、司机、乘务员、其他乘客以及等车人之间的多个个体行为的协同,共同完成这个行为。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行为中决不是突发奇想,而是体现了社会对主体的客观要求。乘客乘坐公交车不管是出于省钱还是环保等目的,其本质是社会整体对个体行为的要求。
其次,从内容来看,需要是以主观形态反映客观的要求。任何需要都是主体的要求,是主体意识到的要求。主体对需要是以欲望、期望、渴望等经验性主观形式来表现,但是这种要求本身又有其客观的内容。这种客观性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需要的主体是客观的。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和社会的存在物,直接表现为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统一体。因此,人是客观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其二,需要的客体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是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人的需要是以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为客观基础的,人所依赖的需要对象都是实实在在的。其三,需要的内容是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人的需要的产生和满足是通过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来完成,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的需要依赖于各种自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精神生活条件。其四,需要的满足和新需要的形成离不开客观存在的条件和实践过程。需要的满足是需要主体将自己对象化,对象化的过程必然是一个认识和实践的过程,对象化的产物也必然是一个客观的产物。对象化活动的结果,是主体使客体同化、“人化”后客观地呈现出来。同样,一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总是在它的客观条件已经初步具备的前提下产生的。主体对这些客观需要是通过主观的形式把握。(www.daowen.com)
需要是客观的,体现着客体对主体的约束。但是对需要的这种客观性则需要主体通过积极的能动性来把握。路易斯·巴斯德说:“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需要不是直接呈现在人的意识面前,而是需要主体对这种客观性要求进行艰辛探索进而对需要进行把握。例如,当鸦片战争战败之后,中国如何走向,这个问题就成为每个中国人都关注的问题。中国到底需要什么?工业救国论者主张中国需要的是工业;农业救国论者主张的是农业,尤其是农民的教育问题;教育救国论主张的是教育……最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才准确地表述了这种需要,那就是要从变革封建土地制度开始进行社会变革。中国革命本质上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农民革命,正是把握了这个需要,我国的革命才不断走向胜利,从而为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基础。
最后,从客体来说,需要是以文化形态来表达的自然需求。需要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对于主体来说,需要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其中,“活着”或者维持个体的生命存在是所有需要中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因素。“活着”是需要持续产生和绵延的动力。由于个体存在是有限的存在,吃喝等自然需要受个体有限性的约束,只能以有限的方式存在,需要这时就表现为一次性和有限性的特征。但是主体的一次性消费只能维持有限的生命存在状态,而“活着”是一段性的生命状态,为了维持这个状态,就要不停地产生需要,满足这个需要,从而维持生命的存在。正是自然需要的不断产生和满足推动了需要的持续产生和满足。
有需要就要满足需要,这样生命才能维持“活着”。主体在维持“活着”的状态时则体现为历史性的累积过程。同样是吃,动物和人的差异非常大,古人和今人的差异也非常大。对动物来说,从自然界直接获得现成的食物就行,而人则不同。人从自然界直接获得的是原料,这些原料在社会中经过加工改造,使之成为适合人的需要。例如鸟吃麦粒,而人则要将麦子磨成面粉,然后进行加工变成人所需要的食物。这种加工在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时间具有非常大的差距。
“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4]对于主体来说,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自然需要的认知方式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体现为不同形态的认知自觉。例如,西方民法中物权的确立向来有先占原则,对于无主物向来是谁先占有则该物就归属于谁;而我国则是强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认知,普天之下的物品不属于某个个体而是归属于集体。这种认知在人的需要的满足中影响非常大。
总之,需要是以能动的方式反映受动的要求,是以主观形态反映的客观要求,是以文化的形态方式表达的自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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