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乡村文化供给模式转换的研究成果

乡村文化供给模式转换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便出现了瑶族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事业经费短缺,体制不顺,人才奇缺,供给与需求脱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低下、效率不高等问题。因此,转换乡村文化供给模式,改革由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的单一文化供给体制,是瑶族乡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面对新时期瑶族乡村文化需求的高速增长,仅仅依靠各级政府单一主体的供给模式很难在短期内改善瑶族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状况。

乡村文化供给模式转换的研究成果

二、转换乡村文化供给模式

文化供给是指文化生产部门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需求而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和市场提供的文化产品和商品的数量,并与文化需求相对应。文化产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而生产的产品,是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精神消费品。它能促进和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改善精神状态,培养道德情操,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满足人们的娱乐休闲需求。文化供给可分为商品性供给和非商品性供给两种基本类型。商品性文化供给是指文化生产部门在一定的时期以一定的价格向文化市场提供的文化商品。人们要获得这类文化商品和精神享受的满足,必须通过支付一定的价格,以货币交换形式才能实现。非商品性文化供给是指文化生产部门向社会无偿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形式和数量,主要表现为社会公益性文化供给和为营造社会文化环境而提供的文化供给。(18)由于文化产品既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又具有公益属性和经济属性,因此,文化产品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也应该是多元化的。

文化供给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主要承担者,在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单一性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模式,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思想教化功能,由政府统包统揽,不管村民喜欢不喜欢。无论是商品性供给还是非商品性供给,一切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都是由政府“为民做主”。每一个县、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都建立了“文艺宣传队”。文艺宣传队成员在开展文艺宣传工作时都是按天计“工分”,年终将这一部分“工分”分摊到各生产小队领取相应的粮食。实际上是由村民自己人均分摊了“宣传队”文艺活动的开支。这一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民族乡村的文化生活,但文艺活动的内容大多与民族地区传统民间民俗文化无关。(www.daowen.com)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瑶族乡村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文化活动方式和休闲方式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单靠政府部门单一的文化产品供给模式难以适应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瑶族地区的地方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上偏重于城镇,难以进村入户。由此便出现了瑶族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事业经费短缺,体制不顺,人才奇缺,供给与需求脱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低下、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与瑶族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协调,难以保障村民文化权益的充分实现。而且,一些不法商贩唯利是图,盗制大量低级趣味的书刊、音像制品等文化垃圾并将其销售到瑶族地区边远乡村,严重污染了瑶族乡村的精神世界。因此,转换乡村文化供给模式,改革由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的单一文化供给体制,是瑶族乡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瑶族乡村公益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由政府直接投资生产和提供,完全可以让企业来参与生产和经营。面对新时期瑶族乡村文化需求的高速增长,仅仅依靠各级政府单一主体的供给模式很难在短期内改善瑶族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状况。可以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企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共同联手参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通过一定的产权保护、制度激励、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或者与企业联合生产,政府通过采购、包销等形式获得产品的所有权,并无偿地向瑶族乡村社会提供服务。也可以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市场按照商业性文化产品销售的原则向瑶族乡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各种非营利性机构,成为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供给主体。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提供资金补贴和减免税收等优惠方式,或者通过购买、外包、租赁、招标等市场竞争机制,把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流通交给企业或民间团体去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乡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构建多渠道投入机制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瑶族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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