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和谐文化建设研究中的民族调查与识别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和谐文化建设研究中的民族调查与识别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访问团中南分团在广西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调查广西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帮助民族地区进行基层政权建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的主持下,相关各省区先后成立了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开展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全面调查。这是继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分团之后,广西自己组织的第一次较为系统的民族识别调查。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和谐文化建设研究中的民族调查与识别

二、民族调查与民族识别

1949年前,对瑶族的调查研究就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20年代起,国内不少学者先后对广西大瑶山、凌云和南岭地区的瑶族聚居村寨进行过实地考查,记录过当地瑶族的族源、历史、语言、经济生活与风俗习惯等,为后来关于瑶族的社会调查与民族识别工作积累了大量资料。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贯彻《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为落实、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先后派出“中央民族访问团”和工作组对全国各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了亲切慰问和调查工作。1951年7至11月,以费孝通为团长的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分团到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慰问广西各少数民族。中央访问团中南分团在广西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调查广西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帮助民族地区进行基层政权建设。中央访问团中南分团联络组在进行慰问和宣传的同时,组织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整理成20多份调查材料,其中有17份涉及瑶族的基本情况。(62)这些调查,记载了广西瑶族地区新国成立初期的实际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相宜的民族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此后的瑶族社会历史文化研究积累了重要资料。

1956年,党中央提出了必须迅速完成对我国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任务。因为当时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已经掀起了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必须不误时机地、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才能更好地把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情况摸清,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事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的主持下,相关各省区先后成立了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开展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全面调查。中央及有关地方的民族事务机关组织了包括专家、学者和从事民族地区实际工作的人员在内的科研队伍,对新提出的各个族体,深入该族体所在的地区,结合该族体的实际,进行认真的民族识别调查研究工作。

“从1956年至1964年间,广西调查组的足迹踏遍了广西境内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无论是壮乡瑶寨还是苗岭侗村,处处都流下了辛勤的汗水。据统计,广西调查组在9年的调查中,共到过43个县的l09个点进行调查,共搜集调查资料、民间史料和整理文献资料共计2 687万字。”(63)

各调查小组在调查中除了进行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收集口碑资料外,还收集到大量散落于民间的史书、方志和民间手抄古籍文献。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后,许多参与和领导民族调查的专家学者被打成右派。1958年以“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提出为标志,掀起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高潮。民族调查也开始“全面大跃进”。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片面强调经济结构、阶级关系的调查,而忽视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全面深入了解,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的调查被当做“资产阶级倾向”和“猎奇”等行为予以严厉禁止,从而影响了本次大规模民族历史文化调查的质量。不少调查小组“用‘阶级分析’完全取代了民族学理论,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意识形态标准衡量学术是非,习惯上纲上线,造成学术规范丧失殆尽,民族调查和研究的客观真实性自然难免大打折扣。”(64)到1963年底,广西调查组搜集的资料包括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情况及民间传说、歌谣、碑文、出土文物、历史文献资料等共2 620万字。1986年后,广西又多次组织进行民族古籍的普查、搜集工作,搜集11个世居少数民族古籍600多种2 000万字,整理出版瑶族等少数民族的古籍文献资料40多种约1 200万字。(65)这些调查材料已成为我们研究广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参考资料。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文化共同体民族成分的辨认。民族识别工作也是伴随着民族调查而展开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因而,对各民族的名称采取了“名从主人”的原则。认为确定民族名称是各民族自己的事,不能由别人包办代替,更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加于人。在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旧中国,由于存在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没有确定,也不敢公开承认。1953年,在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国各民族群体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就有400多种。面对这种情况,要真正落实党和政府提出的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就必须进行民族识别,确定他们的民族成分,以便于帮助他们充分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发挥各民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为改变旧中国民族成分和族称混乱的状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自1953年起,由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民族族称进行识别。加上原来已经公认的民族,到1983年,全国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成分。

民族成分的鉴别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民委关于搞好民族识别的文件中明确指出,要确立各个民族在祖国民族大家庭中应有的地位,必须对尚未全面了解的各种族称进行民族成分的辨别。这是贯彻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广西,由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得不到承认,并受到歧视,即使是人口众多的壮族,也并没有被当做一个民族来看待。为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广西从1953年下半年到1954年上半年,由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派出调查人员,对广西尚未确定民族成分的人们共同体展开了调查识别工作。这是继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分团之后,广西自己组织的第一次较为系统的民族识别调查。(66)1951年以后,全广西还有3.4万多人需要进一步明确识别其民族族属。198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组织民族识别调查组赴18个县的部分地区进行民族识别调查,认真了解待识别民族的历史、现状和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以及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在广泛听取本民族人民意见和尊重他们意愿的基础上,对大部分人做了民族属性的甄别结论。(www.daowen.com)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严重,富川瑶族自治县境内的许多瑶族群众不敢承认自己是瑶族。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的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可以享受招工招干、上学入伍、减免税费等诸多优惠待遇。不少原来宣称自己不是瑶族的群众纷纷向政府报告,要求恢复瑶族成分。也有一部分根本就不是瑶族的群众,纯粹从个人能得到国家政策照顾的利益考虑,也要求政府批准其为瑶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成分。为解决好富川部分群众民族成分的归属问题,1957年8月,广西省民委组成了7人的民族调查工作组,深入富川县的富阳、朝东两个区进行重点调查。按照民族特点进行分析,对一些互相通婚且有血缘关系的人群,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确定为瑶族。至于同化的,则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经多方证实再定。这次调查为政府审定群众申报更改民族成分的请求提供了依据。1963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对富川县的民族成分情况又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查。据1964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县内瑶族人口为44 795人,占总人口的30.16%,其他少数民族占0.13%。1983年4—5月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再次组织专家组,对富川的民族识别工作进行复查认定,瑶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5.58%。根据民族识别调查结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3年6月11日向国务院呈报“关于设立富川瑶族自治县、撤销富川县”的请示。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于1984年元月1日举行了成立“富川瑶族自治县”的庆祝大会,成为全国12个瑶族自治县之一。

民族成分的特点(包括历史和现状)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地形成的,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民族特点是辨别民族成分的重要科学依据,而民族成员对其民族成分的看法、愿望和要求,是一个民族意愿的问题。在民族识别过程中,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为了尊重民族意愿,也为了广泛了解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各调查组都组织召开了各种形式的群众座谈会。在讨论民族族属的过程中,各民族成员都广泛参与。实际上,民族识别的过程,也就成为了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强化民族凝聚力、增进民族认同和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几次大规模的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工作,不仅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及其他相关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正确开展民族工作创造了条件,为开展瑶族社会历史文化及民族问题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也对瑶族乡村文化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民族识别工作对瑶族群众的民族身份实行了制度化的确认,明确了其固定的族称和政治、法律地位。这为瑶族传统文化保护和文化发展获得政策上的倾斜和帮扶提供了现实依据和条件。第二,在民族调查与民族识别工作中,调查组召开了多种形式和层次的群众座谈会,认真细致地向瑶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深入人心。许多长期隐藏而不敢暴露其民族成分的现象得到了正本清源,增强了广大瑶族群众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第三,组织瑶族群众集体回顾本民族的发展迁徙历史,总结生产生活习俗和经济发展方式等基本特征,这就为广大瑶族群众提供了一次正式的重温集体记忆和反思自己民族历史文化的特殊机会。富川不少瑶族村寨的群众自动组织起来,由本族年长者牵头,自论族源,自证特征,自费外出调查取证,激发了他们的自我民族意识,强化了民族文化认同,增强了瑶族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宿感。第四,民族调查工作抢救了一大批珍贵的瑶族历史文献,为瑶族保护了一大批认识、了解、学习和传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文献资料。第五,通过民族调查与民族识别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瑶族群众的民族自尊心、文化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对瑶族乡村的文化建设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当然,在富川也有个别人因追求经济或政治上的利益而改变自己的民族成分的现象,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的民族成分复查补充认定中这种现象比较明显。总之,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而改变或强化民族身份,对于该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以及文化地位和社会声望的提高都具有积极作用;对增强该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凝聚力、民族向心力和民族自尊心等都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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