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文化建设成果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文化建设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明古国”几乎就是一个“文盲古国”。进入民国之后,受“新文化运动”、乡村教育与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普及教育、扫盲教育、识字教育观念深入人心,“文字下乡”成为当时的社会潮流。该《大纲》规定省、县两级应设“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负责计划和领导开展民众识字运动的宣传和实施。

南岭走廊瑶族乡村文化建设成果

二、“文字下乡”与“制度进村”

自从进入近代以来,亡国灭种的民族生存危机一直困扰着中国。先进的中国人在不断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广大国民只是一个庞大的文盲群体,民众智识极不发达,集中表现为“愚、贫、弱、私”(晏阳初语)。因此,“要实现‘民族再造’的使命,最有效的方法,莫若教育。”(14)也就是说要“开发脑矿”,“增人知识”,必须从识字教育开始,“除文盲,造新民”。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传统封建社会中,受教育的权利长期被封建统治阶级和乡村中的地主阶级所垄断。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尤其是乡村里的农民受教育的权利大都被无情地剥夺了。教育资源的垄断和严重分配不公,客观上造就了大量的文盲,使中国传统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具有“文盲社会”的特征。“文明古国”几乎就是一个“文盲古国”。在广大的乡村社会,农民与教育无缘,只有地主阶级及其子弟才有上学的条件。毛泽东指出:“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15)大量文盲的存在是导致乡村衰败、民族落后和国家被动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到20世纪初,清朝政府举行预备立宪时,国民的文化素质欠缺问题也成为公认的一个非常突出且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1907年孟昭常提倡设立公民学堂,以教不识字的成人,使其具备公民应有的知识。这是我国近代推行识字教育的先声。1908年,宪政编查馆在奏陈预备立宪逐年应行筹备事宜折中提出:预备立宪第一年(1908年),编辑《简易识字课本》,为设立简易识字学塾提供必备条件;第二年,各厅、州、县均创设“简易识字学塾”,为国民将来能“与闻政治”做准备。预定宣统元年至八年,分年筹设半日学堂、简易识字学塾、官话传习所、宣讲所等,宣称其目的在于救济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此为政府计划分期推行识字教育之始。1910年1月,学部奏定《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简易识字学塾的毕业年限为年长失学者毕业年限1至3年不定,家贫年幼者毕业年限3年。课程为部颁《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以及浅易算术(珠算或笔算);每日授课时间为2~3小时。开课时间不拘,或半日,或夜晚,或年假等,均可酌量授课;学生不收学费,而且应用书籍物品也均由塾中供给;学塾或由官设,或鼓励绅富捐款设立等。(16)据1911年学部统计各省识字学塾,计16314所,学生为255477人。(17)1922年,晏阳初在长沙、1923年在烟台、嘉兴、杭州、南昌等地开设平民教育学校,利用挂图、幻灯作教具,教授平民学习白话文千字课。1924年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总会在北京成立,各省市设分会五十余处,是为在全国大规模推行识字运动之始。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孙中山先生主张用“识字学文化”来“唤起民众”,以达到共同建国的目的。进入民国之后,受“新文化运动”、乡村教育与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普及教育、扫盲教育、识字教育观念深入人心,“文字下乡”成为当时的社会潮流。各种平民学校、义务学校、工人学校、农民学校,在中国先进分子的倡导下,伴随着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等在全国逐渐兴起。1924年,毛泽东在韶山创办了20余所农民夜校,1925年又到广州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苏区和革命根据地,为了发动和组织农民参加革命斗争,对农民进行政治上的启蒙教育和文化上的识字教育。据1933年江西、福建、广东和中央苏区部分地区的统计,在2932个乡中,补习夜校6462所,有94517人参加学习,还办有识字班、组32388个,有155371人参加学习。成人识字教育成为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推动革命运动的重要手段。

1927年,国民政府鉴于训政时期民众知识“幼稚”已成为现代国家建设重大障碍的实际情况,决定大力开展民众教育以谋求补救。1928年2月,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通过《民众训练大纲》,提出“厉行平民识字运动”。同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通过《下层工作纲领》,将民众识字运动列为七项运动之首。1929年2月,教育部为推行民众识字运动而公布《识字运动宣传计划大纲》。该《大纲》规定省、县两级应设“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负责计划和领导开展民众识字运动的宣传和实施。从此,民众识字运动在全国广泛开展起来。组织和参与乡村建设运动的各种社会力量,都把乡村教育放在首位,特别重视作为“文字下乡”重要内容和手段的成人识字教育。

瑶族在历史上主要靠刻木或结绳来记事。据刘锡蕃《岭表纪蛮》载:瑶人“草契,多用之于借贷关系。如甲向乙告贷银款,即以草本准银一两,取而结之;五两结草五本。十两结草十本,凭中人授于乙。数多者,照数结草。”(18)黄珏在概述瑶人记事方法时,总结为“结绳、刻木、划筹、扎标、物象、图画”等记事方法。其记事范围,主要用于记述和表示借贷、贸易买卖中人们之间发生的相互联系。方法上主要采用刀刻为主,如要表达较为复杂的内容时,则辅之以穿孔、图画及实物符号。(19)

南岭瑶山的瑶族由于长期遭受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封锁和压迫,他们“入山唯恐不高,入林唯恐不深”。因为瑶族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南岭瑶山历来识字的人很少,能识汉字说汉话的人大都是村寨中的师公道公。瑶族成年人的识字启蒙,主要是在参加“度戒”仪式时,由“度戒师”传授他们几部用汉文书写的经书,要求他们全文抄写并教会他们诵读。因此,度戒前后的经文抄写和诵读学习是瑶族青年学习汉字汉语、提高文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富川自秦朝开辟岭口“新道”(即今“潇贺古道”)之后,就成为了中原进入岭南的重要通道。中原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南来与岭南百越文化在此交会融合。唐宋以后乡学渐兴,文风渐盛。明代在富川设有县级官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儒学署,有教谕和训导各1人,统领全县教育行政,主持童试,负责集训生员,应付科举考试。清朝因袭明制。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儒学署改称劝学所。在清代,富川平地瑶居住的各村庄都办有学馆。学馆一般是寨老头人牵头由村民集资举办,推举学董主持学务,延聘塾师执教,费用由送子弟入学者分担,也称为“村塾”。富川的村塾有低级和高级之分,低级村塾称为“蒙学”,就学者多为儿童,以识字、写字为主,教师只教读书、写字,不讲解文义。高级村塾称为“经馆”。入学生徒在熟读、背诵一定数量古文的基础上,塾师既讲解字、词、句义,更侧重阐述文中的思想,还让生徒练习吟诗作对、写八股文等。据史料记载,富川有名的“经馆”主要有朝东的东水书房、豪山书房、八房书房、进德书房;桐母的文昌书房;麦岭的鸬鹚塘书房、月塘书房;上块的法海院书房;城北的栗木岗书房、廉溪书房、凤溪书房;福利的螺峰大书房、龙岩书房、横塘书房、花岭书房、水头街书房;石家的城上书房、曹里书房、石枧书房;古城的山寨书房、毛家书房、上城头书房、秀山书房;莲山的大莲塘书房、洞口书房;白沙的营盘书房、沙沟书房;新华的东观寺书房、金峰寺书房;富阳的巩塘书房、大围书房、西屏书房、朝阳书房;油沐的油营塘书房等。(20)(www.daowen.com)

富川境内史料记载最早的学校是“江东书院”,创办于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比较著名的学校还有:富川县学(创办于1392年)、富江书院(创办于1751年)、油沐福溪学堂(创办于1769年)、五源书院(创办于1832年,为东山瑶族聚居区最大的学校)、蒙泉义学(创办于1833年)、恕堂书院(创办于1860年)、深坡街义学(创办于1862年)等。据不完全统计,地处南岭山区且人口不多的一个富川县,自唐至清共出状元1人,进士31人,文武举人137人,恩拔副岁贡生336人。(21)由此看来,足见富川乡间文风之鼎盛。

民国初年,富川只在县城、朝东、麦岭、深坡街、螺峰、下城头、定山、东里、白沙等地办有9所县立初等小学。据1922年统计,除县立9所小学外,尚有区立初小62所及私立初等小学71所,共142所小学,在校学生4 147人(其中公立学校2 665人,私立学校1 482人)。1928年广西制订的《广西省今后教育改进计划大纲》规定:“凡苗瑶等族非普通学校所能适应者,当有特殊教育以救济之。苗瑶教育均当早日分别筹设。”(22)1929年通过的《化瑶决议案》提出:“第一,提高文化水准,使特种部族的文化,由粗野的进为文明的;第二,改善生活形态,使特种部族的生活,由部落的进为民族的;第三,破除部族界限,求民族的互相亲爱,互为同化,互为合作;第四,统一民族意志,求民族的协同创进,协力改造,协和上进,促进生产技术,求民族生产的发展,使特种部族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32年4月,颁布《广西各县苗瑶民户口编制通则》,把苗瑶民户正式编户为乡村。编户方式与汉族壮族地区的十进位制不同,苗瑶区域以五户为一甲,五甲为一村,五村为一乡。把广西整个编为“二千三百一十二乡镇,二万四千零六十八村街,二十五万四千二百零四甲。”而且还规定:“凡完全苗瑶民居之村乡,未设有学校者,由区公所或县政府参照苗瑶民户习惯,设立特种学校。”(23)1933年2月颁布《广西苗瑶教育实施方案》(后改称为《广西特种教育实施方案》),组织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苗瑶民户之生活及教育状况,设置特种学校,苗瑶区域各县酌设苗瑶师范班,训练师资。(24)1934年10月公布《广西特种教育师资训练办法》,并于1935年1月在南宁成立省立特种师资训练所,作为培训“特种部族”师资的专门机构。学生毕业后回乡当小学教师兼村街长。(25)1935年3月公布《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规定所有“特种部族”区域,以乡村为单位设置学校,所有应就学之男女儿童与成人,亦须一律强迫入学。据此《通则》,在每一个村(街)设国民基础学校一所,每一个乡(镇)设中心国民基础学校一所。(26)1932年以前,广西少数民族区域仅有私塾48所。据1937年上学期统计,全省219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共1026个村,已设立中心基础学校36所,教学分部5所,国民基础学校610所,分校37所。在学少数民族儿童27073人,在学成人22461人。(27)

随着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推行,在1933年至1940年,富川县按新设乡(镇)新增8所中心国民基础学校。至1940年年底,富川全县共有中心国民基础学校17所,村(街)国民基础小学150所,在校学生10 576人。1941年国民基础学校改称国民学校,以新编乡镇重组教育资源,共设立中心国民学校10所,校长不再兼乡(镇)长。到1949年,富川有中心国民学校10所,学生约1 000人,村校学生约5 000人。(28)

富川在民国时期就开始了对境内瑶族和汉族成人的扫盲识字教育。1932年县内办有民众学校6所,区办民众学校33所。入学人数1 298人,教师69人。到1935年,民众学校在学人数1 000人。约占青壮年文盲、半文盲总数的4%。1936年10月,富川制定《实施强迫教育补充办法》,加强成人教育。1939年,在推行广西“成人教育年”的过程中,富川共开办4期共879个成人班,入学成人达36 49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6.5%,结业人数33 945人。(29)这种成人扫盲教育带有突击识字的性质,其中的结业人数和结业时的识字水平都存在许多水分。此后,富川仍断断续续地办有成人识字班,但全县大量的文盲尤其是瑶族村寨里的文盲并末扫除。

无论是乡村青少年的正规学校教育还是成人识字教育都是“文字下乡”的主要形式。在提升村民的文化知识水平,改造乡村传统文化和乡村传统组织结构等方面客观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文字下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国家主流文化传入乡土社会的过程,是由“庙堂性”到“乡土性”逐渐渗透的过程。“文字下乡”难以取得理想效果的真正原因,正如费孝通先生在论及“文字下乡”时所分析的那样:因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在这基层上,有语言而无文字。不论在空间和时间的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30)实际上,费孝通先生在这里想说明的是,只要中国乡土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没有使文盲们感到生存的不便和困难,单办几所识字学校是难以使文字下乡的。那么“文字下乡”也只有在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乡村组织制度上发生了变化之后,才能取得成功。

当然,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种一前一后的关系也不是绝对的。“文字下乡”与“制度进村”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并非只有先进行社会组织制度上的变革才能实现文字的下乡,也不是只有先进行文字下乡,让乡村民众的文化知识提高到一定的水平之后才能进行乡村社会制度的变革。

事实上,民国时期富川在举办“特种部族教育”和“国民基础教育”的同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三位一体”制度,建立了乡、村、保甲等基层政权机构。所谓“三位一体”就是由一人任乡(村)长兼国民基础学校校长和民团后备队队长。(31)通过“三位一体”制度和大办民团,依靠民团的力量来推行村治,实行军事化管理,把各少数民族群众都纳入严格的军事政治控制之中,彻底改造了广西少数民族乡村的社会组织。在实行“文字下乡”的同时也实现了“制度进村”的目标,加强了国家行政权力对瑶族乡村社会的全面渗透和控制。富川瑶族传统乡村社会和乡土文化遭遇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强大的“现代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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