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依赖结构测量方法与影响

依赖结构测量方法与影响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依赖结构的测量Kim和Hsieh[22]通过对以往研究渠道依赖的文献回顾,发现学者们主要通过两种方法测量依赖结构,如表2—5所示。分类法通常通过方差分析,普通最小二乘法来讨论依赖结构的影响。求和法目前被广泛运用于研究相互依赖总量的影响,其缺陷在于无法测量合作的哪一方占依赖量的份额更多[217]。

依赖结构测量方法与影响

(二)依赖结构的测量

Kim和Hsieh(2003)[22]通过对以往研究渠道依赖的文献回顾,发现学者们主要通过两种方法测量依赖结构,如表2—5所示。一种是根据供应商依赖和分销商依赖的高低进行分类,通过一个2×2矩阵来分析依赖结构(Buchanan,1992[139];Kumar et al.,1994[140]);另一种方法是区分并测量依赖的主要纬度:总量和对称性(Jap and Ganesan,2000[12];Kumar et al.,1995[23];Lusch and Brown,1996[16])。

表2—5      依赖结构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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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引自Kim和Hsieh(2003)19]的研究,略有改动。

(2)X和Y分别代表渠道上游成员和下游成员的依赖。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文献整理。(www.daowen.com)

1.分类法

分类法是将供应商依赖和分销商依赖分开看待并分别按照低和高分类,由此产生一个2×2的相互依赖矩阵。有两种方法可以产生这个矩阵,其一是直接法,就是要求被访谈人将渠道关系直接归入四个方框的任何一类(buchanan,1992)[139];其二是间接法,研究可以根据依赖的均值将其划分高和低,并分类对应产生四个象限(Kumar et al.,1994[140])。分类法通常通过方差分析,普通最小二乘法来讨论依赖结构的影响。

分类法的要点在于:对被访谈人而言简单易行,对研究者而言能有效通过一个被访谈人收集多个渠道关系的数据[217];分类法表明了供应商依赖和分销商依赖的相对分布,并且四个方框直接提供了相互依赖的方向(Kim and Hsieh,2003)[22]。其缺点在于,将多点测量减少为两点测量,这会减少统计分析的效力,只能处理依赖的方向(高和低),不能处理依赖的量和不对称程度;间接法依赖于研究者对依赖程度分类的判断(Kim and Hsieh,2003)[22]

2.纬度法

纬度法是通过供应商依赖和分销商依赖进行代数计算。相互依赖的量描述了配对关系中存在的依赖总和并反映了伙伴间资源交易的总量。其计算有两种操作方法,求和法(即供应商依赖加上分销商依赖)(Kim,2003[20];Van Bruggena et al.,2005[17])和相乘法(即供应商依赖乘上分销商依赖)(Lusch and Brown,1996)[16]。求和法目前被广泛运用于研究相互依赖总量的影响,其缺陷在于无法测量合作的哪一方占依赖量的份额更多[217]。相乘法被用来计算双方依赖,其缺陷在于:第一,忽视了双方依赖的量和依赖不对称的差别,不能区分配对关系中不同的依赖分数,因为其乘积总是一样的。例如,配对关系中,当一方依赖为4,另一方依赖为1,其双边依赖为4(4×1=4),而当双方依赖均为2时,其双方依赖仍然为4(2×2=4)。第二,相乘很容易被理解为双方依赖的互动,这通常是用于检验调节关系的。

依赖不对称是指配对关系中伙伴双方依赖的比较差异。不对称的方向说明了那一方的依赖更多一些。其计算有多种操作方法,包括相对差异(如供应商依赖减去分销商依赖)、绝对差异(如供应商依赖减去分销商依赖后求绝对值)。无论是相对差异还是绝对差异在分析依赖不对称的影响时都存在局限性。相对差异的局限性在于:无法精确提取不对称变化的来源;混淆了分销商依赖和供应商依赖的影响;不能充分解释同时变化的差异(Kim and Hsieh,2003)[22]。绝对差异也有类似的问题,它忽视了依赖不对称方向的影响,认为当分销商依赖更多和供应商依赖更少时,双方对待关系的态度和行为是一致的,而实践中并非如此,同时他也混淆了分销商依赖和供应商依赖的影响(Kim and Hsieh,2003)。为了克服这个问题,学者们开始将依赖不对称划分为制造商依赖劣势(分销商依赖优势)和制造商依赖优势(分销商依赖劣势)(Kim,2003[20];Van Bruggena et al.,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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