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外生金融组织农贷动机与资金来源探讨

农村外生金融组织农贷动机与资金来源探讨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关于农村外生金融组织农贷动机的讨论1)关于商业银行农贷动机的探讨“都市金融之膨胀,多系由农村吸收而来,按理亦须流还。是以商资回流农村实有必要。要须商业银行立意优良,经营得当耳。”2.关于农村外生金融组织资金来源的讨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为储蓄存款,而“各省农民银行之基金,多系自捐税附加而来,利之所在,则战争及舞弊随之而生。”

农村外生金融组织农贷动机与资金来源探讨

1.关于农村外生金融组织农贷动机的讨论

1)关于商业银行农贷动机的探讨

“都市金融之膨胀,多系由农村吸收而来,按理亦须流还。是以商资回流农村实有必要。要须商业银行立意优良,经营得当耳。”[20]这是许多近代人士所认同的观念。金城银行在其二十四年报告中曾阐明:“本行以商业金融之立场,对于社会之服务,自有其范畴。只以吾国社会经济机构组织未尽周备,没有特种金融上之服务,为社会环境所必需,不能不由普通商业银行予以协助。故本行除尊重商业银行融资之原则外,对于社会经济特殊之需要,亦恒量力贡献于万一焉。”

关于商业银行的农贷动机,方显廷持观望态度,他谈到:“商业银行之参加合作社放款事业,系一新起而有希望之发展。现在各行放款,以肇始未久,多系试办性质,非以营利为目的。迨事业日渐发达,根基较固之后,是否仍将唯利是图,则颇难预料。……鉴于中央及地方政府当局财政之困绌,合作社所需资金,大部分亦须求助于商业银行。”但他同时也指出:“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虽目前系援助农民而非剥削农民,但亦不可对之放任。政府对于商业银行之农村合作社放款事业,宜制定法规,善为实施,庶可使中国合作运动之发展,得奠定一稳固之基础也。”[21]但是,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商业银行的农贷活动是为销纳自身游资、获取利润而为之,不是单纯为救济农村放款的。一方面,商业银行为消纳自身游资而投资农村,如武育宣指出:“中国银行界为什么要投资农村,简括地说来,是为他们过多的存款找寻出路。若是硬要把‘救济农村’的慈善面具加在银行家的脸上的时候,也只能说银行家为了要增加对工商业的放款,不能不极力去辅助工商业的繁荣,要恢复工商业过去的繁荣,唯一的办法只有恢复农村的生产能力,增加一般人民的购买力,所以要‘救济农村’,‘投资农村’。”[22]马寅初则认为金融界投资农村是上海游资无法销纳之故,他指出:“上海游资一部分用在投机事业,其投机之方式有三:公债买卖、房地产买卖、标金买卖。第一第二种为最多。因银价提高,商业不景气等原因,房地产价格大跌。至于公债买卖,利益仍厚。银行资金之运用竟至偏于投机一途。实为畸形之发展。然今日之银行,除此以外,其他正当出路甚少。但银行亦不能独任其咎。且放款之利益不如买卖公债之大。据中国银行二十二年度报告,上海一埠添设新银行六家,原有银行增设分支行办事处十六处,均以乏优良厚利之投资,而倾向于公债地产。其注意于商业者,亦以放款途径之狭隘,欠户信用押品折扣不暇审慎选择。不合理之信用膨胀,日甚一日。在此不健全之财政金融状况之下,公债之步涨,非政府信用之提高,乃因银行游资无法投放,不得不用以购买公债。使从穷乡僻壤吸收之资金,悉销纳于厚利之公债。而人人反叹息于建设生产资金之缺乏。此即今日之上海游资无法销纳之实情。故今日金融界亦极端赞成投资于内地也。”[23]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减少风险、稳定利润而投资农村。骆耕漠认为:“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在上海约翰大学讲演《内地与上海》,力言投资农村之必要,就是因为想起游资充斥与公债繁荣都是畸形的虚伪的,而中国农业恐慌之再度深化却是真实的,对于金融总恐慌的爆发具有莫可抗击的决定力量。肥利固为银行家之大欲,但是更要紧的还是自身存在之维护与巩固。”[24]张振尧也认为:“银行业者,亦颇以农工业投资非其正常之业务,不过为适应环境而为之。”[25]

2)关于农民银行农贷动机的看法

关于农民银行的农贷目的,近代一般认为其较商业银行纯正,是为救济农民而放款。曹锤瑜就指出:“商业银行的目的,是在营利,只求自身的利益,所以自从上海各银行放款以后,农村中遂新添了一重剥削,农民们不惟得不到益处,反而增加了一种危害,在这里,自然要求一种不剥削农民的能够沟通农村都市的金融机关、农民银行,我们想恐怕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了。因为农民银行主要的为农民,农民银行是农民的银行,它可以将都市的游资仍然还到农村里,借贷给农民去生产、建设,农民银行成立的时候,各大都市都有农民银行的总分行,去吸收这一部分都市过剩的资金,把它仍然归复到农村去,替农民做有利的建设,这样一来,解决了一个中国金融的矛盾。都市与农村金融,周而复始,无偏枯之弊。”[26]江苏省农民银行赵总经理也谈到:“农民银行是一个推行政府救济农村政策的机关,农民银行的资本,全是农民将他们的辛苦得来的血汗钱的剩余部分,交给省政府而来的。我们的资本既是农民的,那么,江苏全省的农民是我们的股东,省政府好比是经理,我们就是实际服务的职员了。所以,江苏省农民银行的宗旨,端在谋如何可以调剂农村金融和如何为农民解决经济上的一切困难。”“本行的经营方式与其他银行相同,可是本行的放款、储押、运销等的对象皆是农民,且经营的目标,是在藉流通农村金融以发展农业生产。这是从本行现在的业务实况可以看得到的。所以本行绝非商业性质的牟利机关可比。”[27]由此可见,理论界和银行界都认为农民银行的农贷动机绝非牟利性质的。(www.daowen.com)

2.关于农村外生金融组织资金来源的讨论

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为储蓄存款,而“各省农民银行之基金,多系自捐税附加而来,利之所在,则战争及舞弊随之而生。”[28]对于主要为农民服务的非商业性质的农民银行而言,获得稳定的、低成本的信贷资金尤为重要。当时国际上农民银行通行的筹资方式是发行债券,但中国发行债券的利率高、成本高,使得当时对于发行债券这一融资方式多有异议。昂觉民认为,发行债券的融资效果在长期信用巩固之时或可实现:“今后农民银行应转变方针,以所受抵押之田产等类为担保,发行农业债券,必要时农行全部资产,亦可附入担保,以扩充发行额。惟目下公债风行,息高利厚,农业债券,利率较低,其推销自较苦难,所幸债券担保确实,价值稳定,较之投机性之公债,各有短长,各银行或为股东,或已搭放,利害关切,或亦乐于承购,纵使短期内不易推销,而发行日久,信用已固,艰苦力行,终不难推行而尽利也。”[29]葛春林指出了农民银行依靠自身实力发行债券这一融资方式的困难之处:“农业生产行程比较迟缓,农业资本的流转比较很慢,所以普通的农业借款也不能不是较长期的借款。农民银行决不能把所有的现金都放出去,杯水车薪,也无济于农民广大的需要。各国农民银行增加借贷资本的唯一方法是发行债券。中国的情形完全是两样的,发行债券的利率非常高。政府发行的有担保公债,利率常在周年一分五至二分左右,信用低落的时候往往在二分以上。银行对于稳妥可靠的商业短期放款,利率也往往在一分四厘左右。诚信未孚的农民银行,倘若发行债券,恐怕即使利率高至二分,也未必有人过问,他们投资商业买政府公债或者作高利贷借款格外有利而稳妥。债券的利率如此之高,靠发行债券所得的资金来放款给合作社,利率势必更高;合作社放给农民的利率又必更高,势将与高利贷无异。不发行债券而效法华洋义赈会,把所有的资金亏本薄利贷与农民,涓涓之水,有时而尽,难乎为继,农民沾不着多少实惠。”[30]

当时理论界对于农民银行的信贷来源不同程度地表示出了担忧,有鉴于此,有学者建议利用政府的能量来优化筹资方式。吴申淇认为创办农行时,政府出面向金融市场筹资的方式是可行的。他说道:“在未有农行的各省,为救济农村经济的破产起见,亟应创办。不过筹资的方法问题,却是当前的一个重大困难。如增加附税、带征股本。则徒增农民负担,且鉴于江浙的过去情形,筹集极感不易,如由政府拨发充作资金,则当此财政拮据的现状下,决难办到。除此之外,只有二个来源:①由政府发行公债,吸收现金;②由政府向上海金融界借款。两者都是吸收多资者的资金,移充贫农的贷放,是极好的调剂方法;也是较易办到的事。不过借款与发行公债的利息很高,而农行放款的利率,既以低利为原则,成本自应更低,最高亦不能超过放款利率。但在目前情势下,舍此两道,别无更好的办法。”而“已成立的农行,资金薄弱。欲负以调剂农村金融的责任,万难胜任。故须另觅资金的来源,以充实力量,此项来源。可向商业银行——尤其是上海金融界——招收存款(亦可作为借款行为)。” [31]可见,在没有政府扶助的情况下,农民银行很难在金融市场上筹措到大量的资金,资金贷放不免受制于自身的储蓄实力。

无论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动机的商业银行,还是以“调剂农村金融”为宗旨的农民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都较为单一。如果无法开辟出稳定而高效的融资渠道,势必会使农村外生金融组织的农贷投放量依据银行自身的盈余状况而决定,而非农村金融的需求情况。农村外生金融的信贷行为会趋于商业性质,也就无法很好地适应农村金融的发展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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