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前提
“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取向,必须通过制度安排才能得到保障。列宁说过:“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个问题,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11]也就是说,不懂得夺取政权重要性的人,不能算作是一个自觉的革命者,更不可能算一个革命的领导者;不懂得建设政权的人,不能算成功的革命者,更不能算作无产阶级革命的英雄和领袖。而要夺取和建设政权,则必须借助一定的政治制度来实现。毛泽东对此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他说:“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12]在毛泽东看来,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经验集中概括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
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是一切被压迫民族和人民革命的根本内容与形式。但是各民族和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也会有所不同。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和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它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意志,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相对于代表资产阶级意志的资产阶级专政而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民主和专政的统一,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的结合。[13]毛泽东从民主和专政的统一性上界定人民民主专政,构成了其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基本内涵。也就是说,民主与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
“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这个思想滥觞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经过几十年的艰苦探索,在解放前夕逐渐成熟。194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使用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14]1948年12月,毛泽东在《1949年〈新年献词〉》中正式提出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即要“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15]。此后毛泽东多次对这个概念做过说明。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在文中他首次公开指出了未来新生共和国将采取和实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标志着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正式形成。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16]
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就是在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以确保这个新生政权保障“人民”的基本价值需求。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新型国家政权的建立为广大劳动人民享有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其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给人民以广泛的民主,“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17]。因此,要致力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并把它作为社会良性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广大劳动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和力量源泉,而界定“人民”和“敌人”范畴的本质区别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前提和基础。(www.daowen.com)
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对“人民”的民主和对“反动派”的专政。在当时,人民主要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下团结起来,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国家。反动派主要指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代表这些阶级的是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对反动派实行专政或“独裁”,就是不给反动派选举权,剥夺他们的发言权;另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享有表达自己意见的发言权,有按照自己意愿选举自己政府的选举权,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这是民主国家赋予民众的最基本的权利。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主要依靠社会主义国家机器去执行,因此必须确保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必须加强国家机器建设。这些国家机器主要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等暴力机构。这些国家机器既担负着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的职责,同时又是压制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的暴力工具。只要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还存在,国内阶级斗争还存在,就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如果人民取得政权后不去强化自己的国家机器,不去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对反动派实行专政,自然就不能维持和巩固自己的政权。
关于国体的这种构想是新生共和国的奠基石,而毛泽东在其中扮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构想者或曰总设计师的角色,并围绕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架构,催生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制度创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巩固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顺利过渡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建立之后能不断进步发展。可以说,“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是毛泽东理论品质中真正意义上的、彻底的“民本”价值理性取向的最集中、最重要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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