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

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还是从中国政治思想史来看,毛泽东的“人民”范畴都是极富创造性的。因此,“民本”是毛泽东理论品质的重要价值理性取向。从而将“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转变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与国家意志,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

第一节 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

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还是从中国政治思想史来看,毛泽东的“人民”范畴都是极富创造性的。他所讲的“人民”既不同于国际共产主义的“工人阶级”,也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民众”。但是,“人民”又同“工人阶级”和“民众”有着内在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实践关系。同马克思、列宁的“工人阶级”相比较,毛泽东的“人民”既包含全新的历史内容,又具有更大的外延[2]。同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民众”相比较,毛泽东的“人民”具有特别崇高的政治、经济和理论地位,“人民”甚至在毛泽东的历史哲学中获得了历史主体的地位。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毛泽东的“民本”思想是彻底的。毛泽东的理论品质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其中中国古代哲学和政治思想家提出的“民本”政治学说在毛泽东青年时代就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他的价值观念之中。因此,“民本”是毛泽东理论品质的重要价值理性取向。

毛泽东在《讲堂录》中,他抄录了这样一段话,他说:“人心即天命,故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命何?理也。能顺乎理即不违乎人;得其人,斯得天矣。然而不成者,未之有也。”[3]这段话表明,毛泽东非常明确地认识到“民”所蕴藏的巨大能量,将天命等同于人心,认为民心是社会兴衰治乱的决定性力量。这是对古人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观念的又一种表达形式。但是,毛泽东并没有停留在这种对人民的朴素理解上,而是从一种历史本体论的角度来界定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在他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群众是真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5]。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6]。因此,人民群众不仅是剧中人,更是剧作者。在历史长河中,人民群众不仅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也使得自身的潜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

毛泽东理论品质的“民本”价值取向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体现了从“民本”走向“民主”的思想演进过程。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毛泽东提出,“兑莫克拉西”(民主)可以翻译为“平民主义”和“民本主义、民主主义、庶民主义”。这里,“民本”成为毛泽东在与从西方传入的民主概念接触时的渠道或中介物,因为民本思想强调统治者要重视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要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状态。基于“民本”思想的民族文化基因,毛泽东和当时的仁人志士形成了自己对于民主的独特理解,并顺利地接受了民主思想。也由于“民本”思想的民族文化基因,使得他们当时对民主的理解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历史局限性。何以如此?环境使然,时代使然。19世纪后期,包括“主权在民”理论在内的西方近代诸种政治思潮相继涌入中国知识界,开始不断冲击中国传统社会原有的政治理念,古代“民本”思想逐渐式微并为近代“民主”学说所取代。这个过程大致经历了从龚自珍郑观应谭嗣同梁启超严复孙中山等几代知识分子对于民主概念的不断诠释。在这几个过渡环节中,中国人对民主学说的理解层层递进、不断深化。但是在毛泽东接触到西方民主学说之前,中国知识界对西方民主本质的认识还远没有达到十分准确和系统的程度。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毛泽东的民主意识还不具备完全的西方意义,甚至还停留在由民本向民主转化的过程中。

无论是传统“民本”思想,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从本质上看,都不过是一种策略和“幌子”而已,包含着强烈的歧视性色彩。其不过是一种技术理性取向,而不是价值理性取向,亦即这种民主或民本思想是为维护少数人的政治统治服务的。民本学说的核心要素是“为民做主”,在此,老百姓的命运天经地义地被看做是由统治者掌握的。对“民”的“仁、敬、爱”不过是“畏”的另一面表现而已,而“防民”是最为经常的政治经济要义。资产阶级民主学说的核心要素则是“主权在民”,老百姓的命运被说成是由自己掌握的,而实际上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7]。进一步来说,“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致工人非现实化到饿死的地步。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8]。这种所谓的“民主”是虚伪的,表现出赤裸裸的工具理性取向。(www.daowen.com)

毛泽东的民主思想经历了从“民本”到“旧民主”再到“新民主”的发展过程。毛泽东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开始尝试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世界和中国,观察社会和民生,并结合中国国情和革命实践,摸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新民主主义道路和符合中国国情的指导方针——毛泽东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获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创造了真正行使民主权利的新社会。从理论上讲,在这个新社会里,人民的“对象化”现象被彻底根除了。“人民”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毛泽东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9]显然,在毛泽东看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最终价值理性取向。

毛泽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了对人民历史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体地位的维护和遵从。他不仅牢固树立了人民创造历史的信念,并在自己的一生中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将这一立场变成矢志不渝的坚定信念。同时,在革命实践中他也一直践行这一理念。1954年,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而将“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转变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与国家意志,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使得新中国与封建专制统治一己一姓的家天下显著区别了开来。新中国是人民自己的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人民群众的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管理自己,自己代表自己,而不需要其他任何人来管理自己、代表自己。这种理论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西方原有的民主观念。

建立怎样的政治制度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呢?毛泽东给出的答案就是“民主”。20世纪40年代,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曾与毛泽东有过一次关于历史周期律问题的谈话。当黄炎培询问中国共产党将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时,毛泽东坚定地告诉黄炎培,中国共产党跳出这个周期律的办法就是民主,即建立完备的民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制度,保证人民拥有权力,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毛泽东晚年在思考民主问题、建立民主制度时陷入了某些误区,但是这并没有湮灭“文化大革命”以前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民主思想和实践的光芒。而且,他晚年对中国民主制度的思考和实践还是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10]

价值理性取向从来都不是抽象的,它要通过现实生活表现出来。或者说,价值理性取向是通过凝结在感性生活的各个领域而表现出来的。下面笔者主要从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等方面对毛泽东的价值理性取向作进一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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