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于社会生产实践的群众主体论
与旧哲学的主体概念不同,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主体概念,包含着历史的内容,和唯物史观相联系。它们把主体看做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以人民群众为基本表现形式的主体。19世纪4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同当时的德国唯心主义者鲍威尔兄弟进行过一场论战。鲍威尔兄弟认为,历史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英雄”的精神,而人民群众是历史中的惰性因素。马克思恩格斯针锋相对地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18]。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19]。就每一个人而言,他在一定意义上“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即通过自己的人生谱写了自身个体的“历史”。但这并不能与创造社会历史画等号。社会历史就其整体而言,是一定的群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及其产物的演进过程,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成和演进过程。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毛泽东深刻地认识到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取得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根本力量,这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人的主体性在实质上是人民群众主体性的观点。毛泽东十分重视社会实践的主体性,在他看来,人民群众就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这是符合逻辑的命题。人民群众是社会革命的主力军,他们在充当“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的角色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毛泽东说道:“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0]基于这种认识,他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群众主体论”思想学说。在毛泽东看来,党的群众路线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也就是说,他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路线具体化为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这就是在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发扬民主。把民主引进认识论,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贡献[21],也从哲学的高度上彻底划清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界限,彻底划清了辩证唯物反映论和先验论的界限。
毛泽东认为,只有全心全意地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一定能够战胜一切艰难困苦,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胜利。他在1934年撰写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讲道:“我们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以革命战争打倒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把革命发展到全国去,把帝国主义赶出中国去。”[22]作为杰出的军事家,毛泽东的军事学说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民战争思想。这种思想源于他对“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性力量”这一结论的认识和实践。中国民主革命走的是以工农武装为主体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中国的革命就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工农大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革命。所以,这种性质的革命就必须充分发挥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在抗日战争期间撰写的《论持久战》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兵民是胜利之本”[23]的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为了发动和团结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同情、支持并参加到抗战中来,他极力倡导建立以“兵民”为基础的全中国人民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动员一切爱国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争取他们参加到这个统一战线之中。实际上,统一战线的理论也与毛泽东的“人民群众主体论”密切关联。在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统一战线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www.daowen.com)
毛泽东始终坚持关于人民群众是实践主体的学说。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面对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毛泽东仍然坚决主张要确定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他说道:“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国内,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24]因此,他坚定地指出,“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25]。这也充分表明无论在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战争环境下,还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和平环境下,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团结和依靠以工农为主体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性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战斗堡垒的作用,才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实践。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认识的主体。作为任何个人来说,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作为群众来说,认识能力是无限的。毛泽东理论的群众主体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和发展。千百万人民群众是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实践最直接、最具体、最积极的参加者,对客观事物和实践效果的了解和认识最丰富、最全面、最真实。从这个角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和群众观点是一致的,认识论和历史观是统一的。毛泽东提出,要正确解决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就不能“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26]。因此,他在论证认识问题时,总是把实践观点和群众观点结合起来,把认识路线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终于作出了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论断。[27]而群众路线也恰恰体现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把群众的、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就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用集中起来的意见指导群众行动,就是理论回到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的过程。群众路线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解决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一般和特殊、有限和无限的辩证关系问题,为中国革命的成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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