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蒋介石与国民党党建:中国集权政治研究

蒋介石与国民党党建:中国集权政治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文已述国民党高层人物的政治态度与分歧,虽然蒋介石尽力维护国民党的统一,依然无法使国民党三巨头同气连声。在危机应对中,无论是国民党的体制还是党的建设,均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国民党的党员数量,军队党员数量始终占了一半以上。尽管国民党的党员数量增加,并不意味着对政治的控制能力增强。国民党的党务现状及党建与时代要求相距甚远。

蒋介石与国民党党建:中国集权政治研究

二、蒋介石国民党党建

在政党政治中,政党特质决定着功能的发挥。国民党既施行以党治国,就应以加强党的活力与增强凝聚力作为党建之主旨,通过主义与政纲对政府施加影响。按照国民党的训政制度,国民党“以党治国,并不是说以党员治国,是以党义治国,就是以本党的民主义来治国家”,简言之,“党员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143)训政时期,国民党通过主义治国,代表人民行使政权,政府之治权由五院分别施行。

前文已述国民党高层人物的政治态度与分歧,虽然蒋介石尽力维护国民党的统一,依然无法使国民党三巨头同气连声。在危机应对中,无论是国民党的体制还是党的建设,均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党建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国民党政党威信的建立,党员的数量与质量均未能符合党治的要求,掌管党建日常事务的国民党中常会效能低下。如此,国民党政党权威未能建立,使得蒋介石无法依靠政党进行有效治理,为依靠个人权威的治理提供了一定的机会。

1.国民党的党员发展未跟随时代的需求

国民党自1924年改组以后,虽标榜为多种社会力量的政治联盟,但其党员主体一直是小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中又主要是青年学生。1927年清党前,国民党党员总数在100万以上。清党后,据1929年10月统计,国民党党员总数减至65万余人,减少了30多万。(144)清党后,国民党并没有大力发展党员,即便到了1934年,正式党员共计不足85万人,党员比例最大的为军队党员,共有44万多。换言之,国民党党员由小知识分子为主转变为军人党员为主。以1934年国民党的党员构成状况为例(表2.1—表2.6):(145)

表2.1 国民党党员总数统计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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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国民党党员性别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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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国民党党员年龄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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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国民党党员教育程度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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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5 国民党党员经济状况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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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6 国民党党员职业分配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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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西的其他职业中一栏中含有交通职业者占百分之0.89。)

由以上统计情况可知:(1)从国民党党员的构成观察,以男性党员为主,年龄以20~50岁人居多。国内党员以20~29岁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45%强,说明党员结构年轻化。(2)从所受教育程度而言,国内党员所受小学教育与中学教育、师范教育、家庭教育最多,海外党员以所受家庭教育比例最高,其次是小学教育,但未受教育者较少,说明国民党党员中小知识分子最多。(3)在经济状况方面,党员中以自给自足者居多,家境宽裕与入不敷出者比例均较低,意味着国民党并未发展下层民众入党。(4)从职业上观察,国民党党员大都有职业,失业者比例较少,南京党员中以服务机关者最多,占了一半以上,意味着加入国民党成为了进入行政机关的重要渠道。

至1936年,国民党的党员数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国民党已较大规模发展党员,但依然以发展军队党员为主。1936年国民党发展了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共942760人,若以1934年为基数,则增加幅度为111%强。预备党员的发展幅度更大,为763298人,增长幅度为约180%(表2.7)。国民党的党员数量,军队党员数量始终占了一半以上。虽然军人领袖能够控制地方政务,普通军队党员并未与地方行政事务结合。国民党即便能加强对军队党员的党义教育,亦很难促进地方政务的发展。

表2.7 1936年国民党党员构成状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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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央党务状况统计简表》1936年8月的统计结果,1936年1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717(4),案卷号2106

党员发展不但应使其组织上成为党员,更应使其思想上成为党员。在国民党党员发展的途径中,为了快速发展党员数量,国民党有一些特殊的方式入党,并不经过思想汇报与严格考核即为党员的事情大有存在。(146)即便如此,国民党的党员数量相对于全国人口基数而言,仍然难以认为是一个庞大的政党,这是蒋介石无法利用党部实现权威替代的重要因素。

2.党对政府的影响能力有待加强

党对政府究竟能产生多大影响,亦可从政府机关的党员人数比例分析。以1930年3月为例,除监察院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院部及隶属于国民政府的机构如文官处、训练总监、参谋部、参军处等各机关的党员与非党员人数统计情况如下。(表2.8)。

表2.8 国民政府各机关政治工作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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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930年3月31日《中央日报》,转引自田湘波:《中国国民党党政体制剖析》,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43—344页。

从上表可以得知,国民政府各院部会的党员总数仅仅占了四分之一。尽管国民党的党员数量增加,并不意味着对政治的控制能力增强。但如果有更多国民党党员在政府中任职,对加强党在政府中的作用是相对有益的。

问题是,党员如何在政府中既能从事政务,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此,国民党中央党部亦采取了一些措施,增强中央党部工作人员推进政治工作。1934年8月16日中常会第134次会议修正通过“中央党部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办法12条”,并规定了“中央党部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办法施行细则”,以使党部工作人员有机会从事具体的政治工作。(147)如此则有利于国民党党员与政府职位的人事结合。但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党员便会以进入政府任职为荣,从事党务工作在党员心中的荣誉感下降。但如果限制党员进入政府,则办理党务的人员几乎没有升迁前景。

3.掌理中央党部事务的中常会威望下降。

在国民政府的政制设计中,中央执行委员会有两个重要机构。除政治发动的中政会之外,另一个专管党务机关的中常会。中常会是推进党建工作的最高机构,但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王子壮认为:“作为党部最高机关的中常会就已行将虚设,每次常会所讨论之事,除开除党籍介绍入党,党部改造诸惯例之事外,即关于死人事,如陈少白、范鸿仙、石青阳、廖仲恺……不日给治丧费,即决定公葬,即函国府明令褒扬诸如此类,闻之生厌,盖即是以显示党已无生气,曰惟与死人办理善事而已。可叹!然甚国事危急如此,民生疾苦如彼,而负责全国责任之党却如此安闲,实趋末路也。”(148)

国民党的党务现状及党建与时代要求相距甚远。以国民党此种组织状态与发展,难以真正建立政党威信,准权威人物难以依靠政党应对危局。国民党很难真正将其主义贯彻于政府。费正清认为,1929年以后,由于左翼受镇压,国民党没有起到独立的作用,只不过成为南京政权的宣传、新闻和历史研究的机构。(149)王子壮认为:“政府自视太高,不屑与党为伍,即党部自己亦每以为自己的同志为无经验,易滋事,不肯多异责任,实为大患。”他认为,党部的虚弱,“与最高领袖之态度亦有关,如能确定方针,继续工作,亦不患无所毫无成就,要在能厘定计划,努力改进而已”。(150)

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建设无重大改观的情形下,党员数量即使有了长足发展,亦谈不上党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杨公达认为,“一切一切,不是党的不好,而是党员不好”,国民党自救的办法就是“党政思想化,党员职业化,党部简单化”。他认为党员需要从事职业,而不单纯只是从事党务,党部的机构太多。(151)杨公达虽然有为国民党辩护之意,但其言词中有对国民党加强党建的期待。党建的关键不在于党员整体的知识水平,关键在于党员对党的荣誉感,党员对国家的使命感

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林立,党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没有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蒋介石本人对国民党的发展既无能力推进,对党内的元老亦失望。如蒋介石所言:“旧党员皆腐败无能,新党员多恶劣浮嚣,而非党员接近不易,考察更难。”(152)蒋介石认为:“现在本党留下来的党员不多,同志很难得,但大家普遍有个小毛病,就是有小组织,如果要党部健全,不受攻击,就应该放弃小组织。”(153)据国民政府聘请的财政顾问阿瑟·杨格观察:“在这些年里,国民党作为国家事务中的一种因素而论,其重要性远不如政府,而且党的重要性在逐步减轻,以至于几乎变成名义上的。”(154)王奇生亦认为,国民党清党反共后,国民党的党力并未因训政而强健,党权也没有随党治而提高,法理上的“以党治国”、“以党治军”演变为“以军治国”、“以军治党”的局面。(155)国民党党力的减弱严重影响党对政府的控制。

由于国民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蒋介石希望国民党能有所新的发展。1932年11月30日,蒋“与立夫谈党事,如明年不能形成新党基础,则再过三年,余年五十,救国之日愈短,希望更少,命其努力进行也”。(156)1932年12月16日,蒋与戴季陶、叶楚伧慨叹:“深谈本党老党员之腐败、自私、卖老害事,如不更张,则必亡国也。”蒋决心“以第二次大战之期为标准,于此期间速行宪政,使国民共负国政,且以国民之力促进本党之急进也,否则以党亡国矣”。(157)换言之,蒋感觉到国民党无法继续担当训政的责任,改变国民党困境的唯一因素是实行宪政,实现还政于民。

本来,蒋介石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染指党权,依靠党的组织力量获得事实上或道义上的合法地位,以能集中权力应对危机。但是国民党党员的数量与质量以及党内人物对党务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办理党务的中常会在党建上无足轻重,使得蒋依赖政党组织的愿望无法实现。而且,蒋介石作为国民党的后进,如果全面掌控党权,则会遭遇多重阻力,因为蒋并非依靠党权或解释党义而上台,必然受到党内诸多反对派的牵掣。尤其是粤桂元老派与地方军事实力派结成一体,他们担忧蒋掌控党权后,难以再依靠党权以制约军权或行政权。如此,蒋有两种选择,其一,在不改变训政原则的情形下,更加弱化党权,摆脱党权对军权或行政权的控制,尽早实行宪政,以此规范政府行为。事实上,蒋在约法之争中就希望通过颁布约法以扩大政府行政权的意图。蒋尤其不愿地方党部干涉行政事务,甚至曾考虑停止各县的党务活动,(158)或者“党部自县以下改取独裁负责秘密制”。(159)其二,蒋想方设法掌控党权,进入党部事务,以取得掌控政权的合法性,或利用党完成政治权力实施的程序。无论蒋如何选择,均难以设想,蒋所掌握的军权愿意受到党权的制约,而羸弱的党权亦无法遏制军权或行政权的不断扩张。

当蒋依靠政党组织的愿望落空后,采取了两种方式以应对。一是依靠新型组织如复兴社乃至抗战时期的三民主义青年团,希望这些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以取代日趋老暮与派系林立的国民党。二是选取能为其所用的人才,在专家政治的外观下逐步聚集。这两种方式均可弥补国民党党建的滞后。

总之,“九一八”之后,蒋介石面临着艰难选择。一是蒋在集权道路过程中发生了宁粤对峙,在武力冲突与政治妥协中,实现了宁粤的初步和解,双方的政治态度在制度上得到了一定体现;二是蒋在抗日与“剿共”问题上,同样面临着两难选择,最终与日本达成妥协,以集中力量加速“剿共”,尽快做好抗战准备;三是蒋面临依靠政党组织还是依靠个人实现国家统一的两难选择,因国民党党内意见不一,党建滞后,党员的数量与质量均无法跟随时代的步伐,蒋希望染指党权、重视党部,逐渐发展为忽视党部与建立新的组织方向发展。这些选择,均对蒋其后构建政治模式具有重要影响。之后,蒋介石在政治选择上,无法忽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视人治或实现人治,人治成为集权政治的一种常态。二是政党政治难以得到实现,无法建立政党权威,只能以个人权威作为实现权威的“替代”。三是党内派系严重,难以最大限度整合政治力量,影响国民党政府的政治动员能力与对社会的掌控能力。

【注释】

(1)本节主要内容发表在《民国档案》2009年第4期,原题是《个人权力之争还是政治态度之争——也谈宁粤对峙、和解与制度变迁》。稍有改动。

(2)金以林先生近年来以宁粤冲突为研究对象或研究中心的文章主要有:(1)《汪、胡联手到蒋、汪合作——以1931年宁粤上海和谈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全文分析了蒋介石通过政治手段,最大限度稳定了自己的权力结构,也探讨了国民党内各政治派系的重新分化与组合;(2)《地域观念与派系冲突——以二三十年代国民党粤籍领袖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考察了蒋介石与粤籍领袖之间的矛盾;(3)《宁粤对峙前后阎锡山的反蒋倒张活动》(《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5期)进一步回答了宁粤对峙期间国民党内各派系之间的相互妥协和权力重组;(4)《蒋介石的第二次下野与再起》(《历史研究》2006年第2期)考察的是胡汪合作反蒋,再到蒋汪联手排胡,经历了一番新的分化和重组;(5)《陈铭枢与蒋介石关系初探——以宁粤对峙初期为中心的考察》(《民国档案》2007年第1期),展现了粤籍人物中支持蒋介石的陈铭枢的活动与派系之间的关系;(6)《汪精卫与国民党的派系纠葛——以宁粤对峙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展现了国民党的权力斗争,而非领袖之间的不同政治态度。其他学者亦有宁粤冲突的研究成果,如陈红民:《关于约法之争的两个问题》(《安徽史学》2006年第2期);杨天石:《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等。此外,上述研究均以冲突的历史性考察为中心,而疏于探讨这种和解与政治制度变迁的关系。

(3)刘维开:《编遣会议的实施与影响》,台北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01—292页。

(4)《蒋介石日记》,1929年11月19日。原件收藏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

(5)《陈公博·周佛海回忆录》,台北跃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8年,第180页。

(6)评论选辑:《领袖人才与国家命运》,《国闻周报》第7卷第25期,1930年6月30日。

(7)《蒋介石日记》,1930年9月3日。

(8)《蒋介石日记》,1930年10月1日。

(9)《刷新中央政治改善制度整饬纲纪确立最短期内施政中心以提高行政效率案》,1930年11月1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2(2),案卷号3。

(10)《蒋介石日记》,1931年2月13日,2月25日。

(11)陈公博认为:“胡先生素来好骂人,他的词锋尖酸刻薄,经他批评,身受者都有些像挖心之痛。”陈公博:《苦笑录》,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12)大事述评:《汪精卫之时局谈话》,《国闻周报》第7卷第15期,1930年4月21日。

(13)大事述评:《以党役军论》,《国闻周报》第7卷第15期,1930年4月21日。

(14)首先是国民党元老派中央监委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于4月30日提出弹劾,继而第八路总指挥陈济棠、第四舰队司令陈策等于5月3日自广州通电诋毁中央,广东省主席陈铭枢先行离粤辞职,随之铁道部部长孙科、司法院院长王宠惠离京去沪,请辞不返,孙科携陈友仁、许崇智于5月24日离沪抵香港,晤唐绍仪、汪兆铭、张发奎即同赴广州。期间,广西之李宗仁白崇禧等曾于5月11日通电反中央。因之,拥护中央之党政要人及军事要人亦分别通电驳斥,成为极盛一时之电报战。见沈云龙:《民国史实与人物论丛》,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299页。

(15)李勇、张仲田编:《蒋介石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第191—192页。

(16)杨天石先生指出,就蒋介石来说,他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显示出他企图迈上民主和法治的道路。或者说,他企图以民主和法治来装点门面。但是,当他遭到牵制,面临反对意见时,他又用粗暴的办法践踏了“现代民主的原则”,国民党由一党专政发展为个人独裁,陷入规模更大,时间更长的分裂。关于胡汉民与蒋介石就约法本身的意见中胡汉民认为:“立法者只该忠于党,忠于国,忠于由法律案所产生的政治设施。”他企图以立法来限制行政,补救行政的过失。对此,蒋介石指责其为阻碍革命,破坏建国大纲之精神,“致胡函”称:“今先生对于政制之应单纯简捷者,必使之复杂纷纠,以致一切政治皆东牵西制,不能运用自如,必欲以五院院长牵制行政,且皆欲以立法院主张是从,而以立法院为国民政府之重心”。(杨天石:《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也有人认为,胡汉民主张净化党治,以训政期间,国民党应继续一党的统治,而不使他人参加。因此他反对蒋介石对于新约法中扩大政府基础的主张才有约法之争的。(参见成台生:《胡汉民的政治思想》,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第123—124页)

(17)《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9月—12月,台北“国史馆”印行,第80—81页。

(18)《蒋介石日记》,1931年9月21日。

(19)《蒋介石日记》,1931年9月22日。

(20)《邵力子报告》,《国闻周报》第8卷第39期,1931年10月5日。

(21)大事述评:《京粤和平决心》,《国闻周报》第8卷第39期,1931年10月5日。

(22)《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9月—12月,台北“国史馆”印行。第127页。

(23)大事述评:《京粤合议颇乐观》,《国闻周报》第8卷第40期,1931年10月12日。

(24)大事述评:《蒋胡晤谈时局急转》,《国闻周报》第8卷第41期,1931年10月19日。

(25)《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14日。

(26)大事述评:《汪等发表谈话》,《国闻周报》第8卷第42期,1931年10月26日。

(27)大事述评:《蒋氏飞沪晤汪》,《国闻周报》第8卷第42期,1931年10月26日。

(28)大事述评:《各方和平意见》,《国闻周报》第8卷第42期,1931年10月26日。

(29)大事述评:《上海统一会议》,《国闻周报》第8卷第44期,1931年11月2日。

(30)有关上海会议的具体进程可参见金以林:《汪、胡联手到蒋、汪合作——以1931年宁粤上海和谈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

(31)大事述评:《上海统一会议》,《国闻周报》第8卷第44期,1931年11月2日。

(32)杨天石:《寻找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上),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09页。

(33)《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30日。

(34)大事述评:《胡汉民演词》,《国闻周报》第8卷第50期,1931年12月21日。

(35)蒋介石:《自反录》(第二集),出版时间地点不祥,第349—350页。

(36)朱宗震等编:《陈铭枢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第83页。

(37)《蒋介石辞国府主席》,《国闻周报》第8卷第50期,1931年12月21日。

(38)《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12日。

(39)《蒋介石日记》,1932年1月1日。

(40)《蒋介石日记》,1932年1月12日。

(41)1932年4月1日,蒋介石考虑曰:“沪案解决以后,隐退高蹈,放弃军政大权,付托于汪,勿使国内纠纷”,“如恋栈军权,事事亲办,大权独揽,疑忌异己,则收效不易”。《蒋介石日记》,1932年4月1日。

(42)《蒋介石日记》,1932年5月7日。

(43)《蒋介石日记》,1932年5月23日。

(44)《王子壮日记》第二册,1935年8月2日记,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402—403页。

(45)《蒋介石日记》,1932年12月20日。

(46)《蒋介石日记》,1933年3月22日。

(47)陈红民先生对宁粤和解后以胡汉民和陈济棠为中心的西南政权(粤方为主体)作了详细探讨,分析了典型的中央与地方的冲突模式。见陈红民:《胡汉民、西南政权与广东实力派(1932—1936)》,《浙江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48)本节主要内容发表在《历史教学》(高教版)2008年第12期。题目是《抗日与剿共:蒋介石的两难选择——以1933年的热河危机为中心》。稍有改动。

(49)关于长城抗战的论述,可参看曾景忠:《长城抗战研讨二题》,《历史教学》2006年第7期;李凤琴:《整政会与华北危机》,《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9期。通过热河危机考察蒋介石在处理抗日与“剿共”的关系问题未见任何系统论述。

(50)关于攘外安内的文章颇多,如黄道炫:《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方针研究》,《抗日战争研究》2000年第2期;熊宗仁:《“攘外必先安内”再批判》,《抗日战争研究》2001年第4期;杨天石撰文指出,“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对日外交仍以妥协、退让为特征(杨天石:《卢沟桥事变前蒋介石的对日谋略》,《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2期)。大多研究者只是对政策本身的形成及其后果做一些评述,并未涉及蒋在具体危机中的蒋介石的矛盾性选择及最终选择的依据。

(51)《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大本营陆军部》摘译,(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页。

(52)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128页。

(53)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09页。

(54)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11页。

(55)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15页。

(56)《中华民国史实纪要》(初稿),1933年1月—6月,台北中正书局,1984年,第46—48页。

(57)《中华民国史实纪要》(初稿),1933年1月—6月,台北中正书局,1984年,第160页。

(58)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11页。

(59)《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136—137页。

(60)《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141页。(www.daowen.com)

(61)《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42页。

(62)《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01页。

(63)《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15页。

(64)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22—523页。

(65)《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52页。

(66)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27—528页。

(67)《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524页。

(68)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33页。

(69)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34页。

(70)李勇,张仲田编:《蒋介石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第209页。

(71)江绍贞编:《长城抗战资料选辑》,中华书局,1989年,第36页。

(72)丁文江:《假如我是蒋介石》,《独立评论》第35号,1933年1月15日,第4—5页。

(73)陈仪深:《自由民族主义之一例——论独立评论对中日关系问题的处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2期,1999年,第283页。

(74)《孙科为热河失陷对记者谈话》(节录)(1933年3月5日),《长城抗战资料选辑》,第37页。

(75)王子壮:《王子壮日记》第一册,2001年,第332页。

(76)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36页。

(77)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42页。

(78)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46页。

(79)王子壮:《王子壮日记》第一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352页。

(80)《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6页。

(81)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1978年10月,第559—560页。

(82)王世杰:《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一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第2—3页。

(83)王子壮:《王子壮日记》(手稿本)第一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369页。

(84)《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72页。

(85)《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74—275页。

(86)《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79页。

(87)《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89—290页。

(88)王子壮:《王子壮日记》(手稿本)第一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373页。

(89)《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91—292页。

(90)《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06页。

(91)《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27页。

(92)《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43—344页。

(93)《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44—345页。

(94)《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56—357页。

(95)王子壮:《王子壮日记》(手稿本)第一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375页。

(96)陈公博:《苦笑录》,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95页。

(97)黄绍竑:《黄绍竑回忆录》,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47页。

(98)《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79页。

(99)《汪精卫告以国防会议决议至何应钦、黄郛电》,1933年5月23日,《长城抗战资料选辑》,第98页。

(100)《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309页。

(101)《革命军的责任是安内与攘外》,蒋在1933年5月8日在崇仁总指挥部讲,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11(演讲),第67页。

(102)邵元冲:《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49页。

(103)1932年12月31日《中央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热河华北给河北省委的信》,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2—193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第421页。

(104)1933年1月7日《中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进攻华北的决议》,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2—193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第430页。

(10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上),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93页。

(106)1933年5月15日,《中央为拥护苏联既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的新的挑衅告全党同志及一切劳苦群众书》,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2—193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第594页。

(107)《申报》1933年3月1日,《中华民国史实纪要》(初稿),1933年1月—6月,台北中正书局,1984年,第306页。

(108)《中华民国史实纪要》(初稿),1933年1月—6月,台北:中正书局,1984年,第558页。

(109)《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57—259页。

(110)《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第315页。

(111)《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22页。

(112)《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54页。

(113)《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20册,1933年5月—6月,台北“国史馆”,2005年,第279页。

(114)《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第18册,1933年1月—2月,台北“国史馆”,2005,第179页。

(115)徐永昌:《徐永昌日记》第三册,(1933年1月—1936年12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第9页。

(116)陈公博:《苦笑录》,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93页。

(117)蒋廷黻:《热河失守以后》,《独立评论》第43号,1933年3月26日,第4页。

(118)林桂圃:《训政时期中国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关系》,《时论》旬刊,第7、8合刊,1935年11月28日,第13页。

(119)蒋介石:《蒋介石言行录》,上海新民书局,1933年,第24—25页。

(120)贝华主编:《蒋介石全集》,上海文化编译馆,1937年,第6页。

(121)蒋介石:《敬告全体诸同志》,《中央日报》1929年3月16日,第1张第4版。

(122)蒋介石:《蒋介石言行录》,上海新民书局,1933年,第42页。

(123)孔庆泰等:《国民政府政治制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86—187页。

(124)杨天石:《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125)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杜春和、耿来金整理:《白坚武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0页。

(126)《孙科文集》第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70年,第263页。转引自赵金康:《试论孙科的宪法思想》,《史学月刊》2003年第3期。

(127)《邵元冲日记》,1932年3月4日记,第838页。

(128)《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18日记,第822页。

(129)《蒋介石日记》,1933年3月26日。

(130)《蒋介石日记》,1933年3月29日。

(131)《蒋介石日记》,1933年4月4日。

(132)《蒋介石日记》,1933年7月16日。

(133)《蒋介石日记》,1933年7月30日。

(134)参见陈红民:《“抗日反蒋”与“联日制蒋”——胡汉民与两广的“抗日”口号与实践(1932—1936)》,《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3期。

(135)《邵元冲日记》,1936年5月14日,第1376页。

(136)《王子壮日记》(手稿)第三册,1936年,第16—17页。

(137)《王子壮日记》(手稿)第三册,1936年,第52—54页。

(138)《蒋介石日记》,1932年6月30日。

(139)《蒋介石日记》,1932年8月18日。此处,北是指北方张学良,南是指陈济棠。

(140)《蒋介石日记》,1932年8月31日。

(141)《蒋介石日记》,1932年9月10日。

(142)《邵元冲日记》,第1334页。

(143)蒋中正:《中国建设之前途》,《革命文献》第22辑,1960年3月,第291页。

(144)王奇生先生注意到了国民党党员人数的变化,即国民党执政后,其组织发展呈现出一个畸形的走势,即军人党员迅速膨胀,而普通党员缓慢增长。1929年10月至1937年1月,国民党军人党员由30万增至101万,北伐初期(1926年10月),军人党员仅占国民党党员总数的4%,至1937年1月,这一比例上升到61%。军人党员体现了国民党党员的军事化倾向。(王奇生:《党权、党义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05页,第248页。)王先生指出了党员数量变化关系,但没有就党员中的构成做进一步的分析。

(145)以下几个表格统计根据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央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28—431页。

(146)比如在抗战时期的1942年,国民党制定了一个特殊入党的办法。下列人员得在中央或在省市党部直接办理入党手续:(1)学术界实业界之知名人士;(2)简任以上官吏;(3)全国性全省性民众团体之负责人;(4)社会上确有领导力量之分子。《特殊入党办法》(1942年10月19日第五届中央常会第213次会议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及所属部会议程与组织条例及该会委员姚大海对甘肃省党部工作建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717(4),案卷号1491。

(147)中央党部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办法12条中主要有:1.中央执行会为使中央工作同志得实际从事政治工作起见,特就现任工作人员终考取若干人,分发政府各院部会及各省市政府任用;2.考试事宜由中央组织考试委员会主持之;3.考试委员会置委员5~8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定之;4.考试委员会得聘请专门人员为委员;6.凡现任中央党部工作人员志愿从事政治工作者,均得应考;9.中央各部会主管人员对于所属工作工作人员之被考取者,如认为有留部服务之必要时,得呈请中央暂缓分发;10.考取分发人员,就任政府机关职务时,仍保留中央党部原职,停支生活费,但以后因受惩戒处分而免职时,不得再回原职;11.考取分发人员,就任政府机关职务后,每半年,应将工作情形报告中央一次,其职务有更调时,亦应随时呈报;12.本办法由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施行。
  中央党部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办法施行细则主要有:6.凡任中央党部工作人员有左列资格之一者,得应甲种考试:经中央党部工作人员审查合格,以荐任官登记得有证书者,有考试法第7条所列各款资格之一者;7.凡任中央党部工作人员有左列资格之一者,得应乙种考试:经中央党部工作人员审查合格,以委任官登记得有证书者,有考试法第6条所列各款资格之一者;8.甲种开始分为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建设人员考试、财务人员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9.乙种考试分为普通考试行政人员考试、建设人员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17.甲种考试考取人员以荐任职分发任用,乙种考试考取人员以委任职分发任用。行政院训令令内政部字第04897号,《中央党部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办法大纲》,全宗号12(6),案卷号218。

(148)王子壮:《王子壮日记》第二册(1934—1935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2001年,第311页。

(149)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5页。

(150)王子壮:《王子壮日记》第三册(1936年),第37—38页。

(151)杨公达:《国民党的危机与自救》,《时代公论》第4号,1932年4月22日,第8—9页。

(152)《蒋介石日记》,1932年9月1日。

(153)蒋介石:《在杭州参加全省代表大会的讲话》,贝华主编:《蒋介石全集》,上海文化编译馆,1937年,第118页。

(154)[美]易劳逸著,陈谦平、陈红民等译:《1927—1937年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流产的革命》,中国青年出版社,1992年,第350页。

(155)王奇生:《党员、党权和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150页。

(156)《蒋介石日记》,1932年11月30日。

(157)《蒋介石日记》,1932年12月16日。

(158)1932年11月6日,蒋在考察湖南时,就曾想到“对于党务在各县者,拟皆停止”。《蒋介石日记》,1932年11月6日。

(159)《蒋介石日记》,193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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