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对国有与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工作压力进行了比较,研究结论表明两类企业之间工作压力有着较大的差异。但是这一比较还不太精细和直观,为了更详细地探讨两类企业管理人员工作压力的状况,我们对工作压力与企业类型进行了交互分类的统计检验,结果如表4.3所示。
表4.3 不同性质企业工作压力的统计及检验(%)
续表
说明1:表中“-”代表该数为0说明2:**表示p<0.01;***表示p<0.001
表4.3的结果表明,在工作时间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以下的比例为84.9%,民营企业只有46.0%,国有企业的比例远远高于民营企业。而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以上的,国有企业只有15.1%,民营企业则达到了54.0%,国有企业的比例远远低于民营企业,这说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负荷非常不饱满。(www.daowen.com)
在工作能力发挥程度变量上,工作能力绝大部分没发挥的比例,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的近7倍;而只发挥了一半的比例,国有企业也是民营企业的2倍多。从两类企业来看,绝大部分管理人员的能力发挥程度在60%~90%,这说明两类企业管理人员工作能力还有较大的发挥余地。
在能力与要求的匹配方面,两类企业不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两类企业管理人员所做的工作复杂程度并不高,同时,管理人员一般文化素质较高,完全胜任现有的工作要求。
在员工被辞退的可能性上,两类企业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其特征是两者呈现出反向的关系。在国有企业中,98.5%的人认为被辞退的可能性较小,因为企业内部基本上没有工作竞争的压力,企业不能轻易解聘一个员工,只要企业不垮就不会有失业的压力。而民营企业中,98.6%的人认为被辞退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如是说:我们公司实行的是聘用制,而且每一位员工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考核、述职,年终又进行评议,如果评议的是不称职,就得下岗了。公司每年有5%的淘汰几率,做好了就多拿奖金,做不好就走人。目前工作不好找,所以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在上下班违纪处理方面,两类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国有企业中,没人管的比例达到13.2%,公开批评等轻微处罚占到近一半,罚款的仅有38.1%,不及民营企业的一半。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上下班违纪受到罚款处理的达89.2%,另外还有受到降级和辞退处罚的也达到了6.8%。
在任务没完成的处理上,两类企业之间存在着显著性的差异,没人管的比例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的近9倍,受到降级处理的只占4.2%,辞退的情况完全不存在。相反地,民营企业的处罚是很严厉的,降级和辞退的比例则超过了50%。
在重大事故的处理方面两类企业之间的差异也是十分显著的,在国有企业中,如果管理人员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受到罚款、公开批评等轻微处理的占到85.4%,还有4.1%的没有人管;受到降级、辞退的处罚只占到10.5%。而民营企业中管理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受到降级和辞退的处罚比例达到98.7%。由此可见,两类企业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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