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物管理局 王 昱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最西端,所辖地域面积有19.2万平方公里,面积之大,几乎占甘肃全省面积的42%。同时,酒泉市又是甘肃省的文物大市,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线长,有很多分布在人迹罕至的戈壁荒漠和荒山沟峁、雅丹黄土地带。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全市7县(区、市)境内保存有上至新石器时代,下至明清的1393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全市共有11所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29000多件。
安全重于泰山,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安全工作始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酒泉市文物局始终牢固树立“10-1=0”的安全工作理念,不断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防患于未然。近年来,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不断强化文物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初步建立了比较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使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始终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由市文物局局长主抓,从市文物局到各县(区、市)文物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即对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区、市)文物局(文管所)或文物主管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田野、馆藏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安全检查,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建设,法制宣传等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各县(区、市)文物管理部门按照市文物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年终考核时,市文物局严格依据目标责任书项目划分考核档次,并按照考核档次对所辖县(区、市)进行表彰奖励。
(二)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面对博物馆免费开放后面临的新形势,全市各级文物部门从制度建设入手,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博物馆免费开放后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是搞好各部门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各文博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所需,涵盖到了博物馆每一个安全部位,做到了条理清晰、科目齐全、责任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二、坚持巡查,定期报告,及时处理文物违法案件
(一)始终坚持文物安全检查制度化。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市文物局对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随机抽查一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定期对市区内各个建筑工地进行文物安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目标责任书工作要求,县(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专项文物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并且有详实的安全检查记录。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古墓葬、古遗址文物分布区进行了严密布防,采取重点监控、定点设防、定时巡查、随时抽查、包片负责等综合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文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了田野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市文物局对全市文物部门直属博物馆进行全面的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免费开放的博物馆,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确保全市馆藏文物的绝对安全。
(二)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报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市文物局设计制作了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检查工作季度统计表、全市博物馆(文物库房)季度安全检查情况表,将文物安全巡查和检查的内容细化到表格中。在巡查和检查中对照所列项目,逐一过筛,使所有检查情况一目了然,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按季度认真统计填报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报表,将情况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切实加强了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三)多方联动,相互配合,协力打击文物违法活动。针对新时期出现的一些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酒泉市文物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文物管理部门积极主动的与公安机关联系,互相配合,对盗掘、倒卖文物等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坚决打击,有力地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文物和公安部门实现报警、处置、保护“三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全市文物系统的行政执法操作规范、相关资格证件完备,及时参加行政执法持证培训、换证、年审及备案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依法行政责任落到实处,连续多年无本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009年度选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果园墓群范围内王运朝擅自开挖引水渠道案”在第二届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获得了国家文物局的奖励。(www.daowen.com)
三、加大宣传,深入一线,不断强化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一)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及广播等新闻媒介,制作专题片,专题新闻报道等,多层次、多角度对全市的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宣传报道。
(二)主动介入。在每年春天市区内各个建筑工地开工时,安排专人在各建筑工地现场张贴有关文物保护的宣传材料,将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落实到施工第一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在媒体及各类宣传资料中公布酒泉市文物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举报有关线索,积极同损毁古遗址和盗掘古墓葬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建立奖励机制。对保护文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为文物安全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管理,强化培训,抓好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
从实际工作中我们深知,业余文物保护员是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的一线主力军,很多时候,业余文保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田野文物管护的安全状况。市文物局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全市业余文物保护员的队伍建设,完善田野文物保护机制。
(一)定期对全市业余文保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市文物局定期聘请老师和组织文博系统的专家,对全市业余文保员分期、分批开展文物基础知识、文物保护、文物宣传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业余文保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使业余文保员培训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
(二)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增加业余文保员的报酬。市文物局每年都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一部分,对全市的业余文保员工资进行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业余文保员报酬过低的问题。
(三)明确文物保护员的责任,规定职权范围。根据工作情况,每年对业余文保员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及时更换。既加强了对业余文保员的管理,也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业余文保员的工作能动性。
(原文刊载《中国文物报》2011年8月2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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