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博物馆 吴新荣
酒泉位于河西走廊西部,地处中西陆路交通的要冲,是古丝绸之路上的要隘,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公元前121年,初设酒泉郡,迄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酒泉蕴藏着大量历史文物,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发现。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文物,在展示酒泉古代文化进程的同时,反映出酒泉古代文化的多样性。本文以10件具有代表性的酒泉出土器物为例,对酒泉古代文化的多样性做一初步探讨。
一、饮食文化
随着古人脱离茹毛饮血的生活,各种炊具、食器应运而生。中国是世界上最讲究饮食的国度,在古代社会,人们对吃亦十分讲究。古时常用炊具有灶、釜、甑、罐、壶、盆、刀、叉等,食器有鼎、簋、鬲、敦、豆、钵等多种。
酒泉不同时期墓葬出土文物中最常见的要数饮食器具,豆是出土文物中比较少见的一种盛食器。1959年出土于酒泉北稍门外路东城墙根下墓葬中的汉代“天佑”款灰陶豆,属国家三级文物。该器物口径16厘米、底径16厘米、通高25.5厘米,平沿、喇叭口、圆形浅盘、束腰型柄、喇叭形足。豆柄处的下方有一长方形的凹槽,凹槽内自上而下篆书“天佑”二字。整个器物形状规整,除了轮制坯胎时随陶轮的旋转而形成的少许平行的弦纹外,表面较光滑,器型古朴简洁,形制奇特优美。
豆作为一种盛食器,贵族阶层专用来盛放佐餐的杂肴,重在品类之多,而不在容量之大。汉字中的“豆”即为足、柄、盘、盖俱全的象形字。高而稳的豆,相当于今天盘、碟的用途。作为盛食器,鼎用来置放肉类,簋用来置放谷类,豆虽然没有鼎、簋那么显赫,却也是席面上必不可少的盛食器,而且使用更加普遍。豆专用于盛置各种辅助性菜肴,如腌菜、肉酱、调料之类。由于这类食品种类甚杂,故宴饮时用豆数量非常多。豆虽然用量大,但其盛放的毕竟是配样的佐菜,仅起调剂口味的作用,不能与鼎、簋等放置主要食物的器物同位,故在随葬的礼器组合系列中,常常被省略,因而,豆出土甚少。
食器从来都不仅仅是一种实用器,它往往因为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权力,而成为礼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有了“器以载道”的说法,在形而下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包含着形而上的文化内涵。
二、丧葬文化
人死后灵魂依存的观念,由来已久。新石器时代的墓葬,已普遍存在以物品陪葬的现象,给死者佩戴生前喜爱的装饰品,并把生前使用的工具、武器和部分饮食器具,置于身旁,以供其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使用。进入奴隶制社会之后,这种冥世观念与统治者宣扬的“天命观”相结合,形成了全社会所尊奉的“祖福神佑”义理体系,敬畏死者、重视葬仪的风气与日俱增。贵族阶层生前穷奢极欲,死后也要把供其享受的全部物品带入地下,甚至要以人为殉。这种情况在商周时代的王陵大墓中就有充分反映。但墓葬空间有限,不是生前所有的东西都能放进去的,于是便出现了明器。
明器也称“冥器”,即对某些器具、动物乃至人物、建筑、设施等,用陶土烧制或竹木雕刻等方式进行微型化仿造,置于墓中以补实物葬品之不足。明器制作简便,耗资较少,又能满足人们让死者在冥世继续过好日子的愿望,故为宫廷和民间推崇,使用冥器的葬俗发展很快,且长盛不衰。秦汉时期,陶质明器流行,特别是模拟人形的俑有了较大的发展。俑实际上就是古代坟墓中陪葬用的偶人,它的出现应当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商代和西周流行人殉,规模大的人殉数百上千,小的数十或几人。只要有生杀予夺之位的人就享有人殉之特权,故特权使人性之恶在人殉上暴露无遗。用人殉葬,不仅地下发掘时有所见,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亦不乏记载。随着奴隶社会的崩溃和封建社会的兴起,用大量奴隶作为人殉的习俗也随之改变,从而出现用模拟的人形——俑来代替活人殉葬的新习俗。最早的俑是用茅草扎束而成的人形,又称“刍灵”。以后改用陶、木制作,也有以石、瓷、金属制作的。
目前发现时代较早的陶俑出土于山东临淄的东周墓中,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兵马俑坑中出土的大量和真人等高的陶俑,是突出的代表。汉代以俑随葬的风气更趋普遍,俑的质料以陶质为多。1966年酒泉木器厂地基下的一座东汉时期的墓葬中出土了四件铜俑,比较少见,有其文化的独特性,属国家二级文物。其中两俑,男女各一,高分别为17厘米、16厘米。两俑均为扁平状,模铸而成。男俑双臂呈外弧状,两腿分立。女俑双臂贴身下垂,两腿略微分开。虽制作较粗糙,但形体特征明显、比例适中。俑的造型,仅有大略轮廓,缺乏细部刻画,但粗犷处不失真,简略中藏神韵,由朴拙生发灵气,以静稳寓含生动。另外两俑,高均为2.5厘米,双手承物屈于胸前的造型栩栩如生,比例协调,制作精巧,形象逼真,以静的形式表现动的姿态,堪称完美,具有极强的艺术表现力。这两组铜俑的制作,各具特色,尤其是后一组可视为汉代人物明器的代表作,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为研究汉代铜器的铸造技术和丧葬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三、佛教文化
在佛教东渐的过程中,酒泉占有重要的地位。酒泉先后出土佛像石塔七件,都是五世纪初河西建立割据政权的北凉和曾一度统一了中国北方的北魏时期的遗物,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一些佛塔。(www.daowen.com)
其中北凉时期的“程段儿”造像石塔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是1969年在酒泉城内专署街86号院内施工时发现,埋藏在一石磨下,保存十分完整。石塔通高43厘米、底径12厘米。塔由基座、经柱、覆钵、相轮、塔颈、宝顶六部分组成。整体呈圆锥形。基座呈八角形,线刻供养人八位。经柱刻程段儿发愿文及《增一阿含经》文28行,250字,隶体。覆钵刻七尊结跏趺坐佛像、一尊交脚弥勒像。相轮七级,颈短。宝顶呈半球形,悬沿周刻锯齿纹,顶部有一圆窝。
北魏时期的“曹天护”造像石塔也属于国家一级文物,1964年发现于酒泉果园乡一水闸坑内,塔高38厘米,基座边长15.7厘米。整体呈正方梯形,塔顶残。上刻曹天护发愿文及经文72行,隶体。塔柱四面各刻三层佛像,自下而上,第一层为释迦诞生、九龙灌顶、释迦成佛、释迦多宝并坐像。第二层为弥勒说法像。第三层为交脚弥勒、菩提苦修等。有佛、菩萨五十五尊。每面正中有龛,龛内为佛像,两侧有两尊或四尊菩萨。
佛塔是教徒虔诚信仰的信物,这两件佛像石塔雕刻精美、刀法简练、线条流畅,是研究我国早期佛教思想、佛教艺术、佛塔演变、石雕艺术不可多得的实物标本。
四、装饰艺术
画像砖是一种表面模印、雕刻或彩绘图像的建筑用砖,主要用于装饰宫殿或墓壁,具有独特的民族艺术特点和深厚的文化韵味,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精选三块画像砖介绍如下:
其一,东汉狩猎纹铺地方砖。1975年出土于酒泉下河清乡小淌沟墓群,属于国家二级文物。砖呈方形,边长35厘米,厚5厘米。砖面中心双棱边正方形框内站一狩猎者,头戴竖尖顶圆帽,左手握刀上举。内正方形与砖的四角对应连线后,形成四个等腰梯形区域,区内分别饰猪、牛、羊、鹿四种动物图像。人物造型准确生动,具有强烈的动感,动物形象线条粗放,刻划简单,形成了其特有的粗放古拙的风格。
古人为了获取食物,不得不想方设法狩猎。当农业和畜牧业足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时候,狩猎活动就具有了文化的内蕴,以狩猎练兵、娱乐,甚至选拔武将。
其二,魏晋云气穿壁纹铺地方砖。1977年出土于酒泉果园乡丁家闸五号壁画墓中,属于国家三级文物。砖呈方形,边长36厘米,厚5厘米。砖面正中间有三个圆环等距离的同心圆,对角的两组三条平行线从同心圆内呈“十”字形交错穿过,将方砖等分为四个三角形的区域,各区域都分布着缭绕的云气,四角有三重弧线。所有的线条、纹饰都是凸起的,画面饱满,不留余白,具有浓郁的装饰风格,连续铺设时图案的整体性很强。
汉代以来,道教神仙思想盛行。传说中的神仙都住在云雾缭绕的仙山,踏云而来、驾云而归,因而当时的人们就在各种生活用品中装饰大量的云气纹图案。云气纹作为对升天成仙这一美好诉求的图案化标志被广泛运用,其表现形式随意而自由、率性而灵动,奔放中不失韵律,散漫中不失秩序。流动回转的云气纹不仅仅是一个装饰纹样,它所蕴涵的更多的是当时的人文信仰和思想观念。
其三,唐代莲花纹铺地方砖。1988年出土于酒泉果园乡西沟一号墓,属于国家二级文物。砖呈方形,边长32厘米,厚3.5厘米。砖面造型是一朵盛开的莲花,正中间是两个同
心圆,小圆内饰一颗莲子,两同心圆构成的圆环被八条径线等分,每个区间饰一颗莲子,八颗莲子均匀对称分布且莲子饱满。同心圆外均匀对称分布着八片莲瓣,莲瓣舒展,每两个莲瓣间都有花蕊点缀其间,显得疏密有致。四角有三重弧线,纹饰鼓起。砖面图案的造型圆润丰满、生动逼真,立体感很强,呈现出浑圆、柔和、阴阳分明的浅浮雕效果;疏密处理得当,在对称平衡中蕴含着气韵,给人以整齐、稳定、庄严的感觉。
饰纹的地砖既可以防滑,满足实用功能的要求,又可美化环境,富有鲜明的装饰效果。模印砖上那些令人赞叹的精美纹样,从简单、抽象的几何图案到具象、繁复的人物、动物、花卉图案,在各个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多角度地反映了当时酒泉丰富多彩的生活习俗。
(原文刊载《丝绸之路》2012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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