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汉简相关问题补遗
敦煌市博物馆 李岩云
1998年在敦煌小方盘城出土了一批木简,在整理这批木简的过程中,结合敦煌地区悬泉及以前出土的简牍,陆续又发现了一些新问题。现就这些问题作一补遗考述,同时将此文中涉及到的1998年小方盘城新出土的5枚木简照片刊布于众,以就教于学界贤仁。
一、出入关刾
阳朔四年吏妻(A面中缝)
出入关刾 (A面) (见图1-A)
出入关刾 (B面中缝)
阳朔四年吏妻(B面) (见图1-B)Ⅱ98DXT1②:34
此为出入关的文书,1998年出土于敦煌小方盘城,材质为松木,长9.2厘米,宽3.4厘米,上端为圆形,圆头上方画有鱼网格,中间有一孔,上墨书“出入关刾”,中缝仍有字一竖行,从仅留存的这行字右半部分可推得其从上至下书“阳朔四年吏妻”。背面上方也是圆形鱼网格头,中缝有一行字,根据此物正反两面书写的内容及背面保留的左半字,可以识出背面中缝墨书“出入关刾”四个字。左边书“阳朔四年吏妻”。据文书形式看,此物应为“符合”以从事之物,还当有另一半。据汉代边塞地区的习惯,左券应居“官”[1],保存在签发这一凭证的官府。此物出土于玉门都尉府附近,可能是由玉门都尉签发的,应为左券。余前已撰文考证,小方盘城西侧150米处为汉代玉门关[2]。右券应移送到玉门关后,交由吏妻保管,他们出入玉门关时,与在此处的左券合符,就可出入关门。“刾”即“刺”之俗体,《集韵·寘韵》:“刺,俗用刾。”《释名·释书契》:“书称刺书,以笔刺纸、简之上也;”是指把字写在纸或简上的意思。《释名·释书契》中又说:“爵里刺,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也。”这是古人使用的名帖,标示其人的姓氏、爵位及籍贯,犹如现在的名片。敦煌出土的这件“出入关刺”,应是颁发给任职于玉门关外某处的玉门都尉属下某吏及其妻的出入玉门关凭证。此简背面书有“阳朔四年”即公元前20年纪年,木简上部有小孔,可随身携带。此券签发时间为阳朔四年,而无具体月、日,余推断有效期较长,可能有一年时间,一年后失效。此“出入关刺”应由玉门都尉府签发。现存的一半应属玉门都尉府作为档案保存下来的。
至于说这种“刺”具体的使用范围,什么样的人才可得到关照来使用它,还需作进一步的探讨。1979年敦煌马圈湾遗址也出土了出入关刺的文书,实例如下:
1.使者鲁诣莫府 T12:32
诣大煎都
2.□ 八月丁亥,日中时,使范次子男,即时付赵□□(A)
北部掾
□刾□(B) T6:53
3.朱党入关刺 T12:133
以上简T12:32,其形制为10·3厘米×3厘米×0·2厘米,约合汉尺长5寸,宽1.3寸,当为刺文书,但是出关,还是入关,不清楚。简T6:53为持刺出关的记录。简T12:133为入关刺。T6:53、T12:133二简功能只能出关或入关,简T6:53出关有效,简T12:133入关有效[3]。再依简T6:53“八月丁亥,日中时”可知,其时效非常短,可能只有当天有效,与“出入关刺”大不相同。
当然,在汉代边塞地区,“刺”文书还不仅仅用于出入关方面,在居延出土的汉简中还有“隧别名刺”、“吏对会入官刺”、“过书刺”、“邮书刺”、“廩卒刺”、“车轴刺”等与“刺”相关的文书。如:
1.胡卢攻隧吏卒格斗隧别名刺及卷 F22:747
2.鸿嘉二年五月以来,吏对会入官刺 T50:200
3.吞远部建昭五年三月过书刺 T52:12
4.临木部建始二年二月邮书刺 T51:391
5.始建国五年八月廩卒刺 T65:419
6.甘露元年十一月所假都尉库拆伤承车轴刺 T65:495[4]
这些“刺”应是隧别名、吏对会入官、过书、邮书、廩卒、车轴的登记簿或记录,相当于现在档案的封面名称。“过书刺”在居延汉简中仅见一例,如“吞远部建昭五年三月过书刾”(T52:12)。这里的刺是探听之意,即对犯过错误的人进一步了解刺探[5]。以上各“刺”与“出入关刺”所表达的含义大相径庭,不可混同视之。
二、关守侯
功曹言关守侯博同产弟病死愿以令取宁重言诣府(Ⅱ98DXT4②:33见图2)
此简长22厘米,宽0.9厘米。上端完整,下端开岔,有毛茬。方框中的字暂存疑。在居延汉简中无关守侯一职,有长狱守丞一职,简文曰:“□年七月丁巳朔庚申,阳翟长狱守丞兼行丞事,移函里男子李立第,临自言,取传之居延,过所县邑侯国,勿苛留,如律令。侯自发。阳翟狱丞(140·1)”。这里的长狱守丞,薛英群先生解释为见习官吏。汉制:官吏初除,须经试守一年,于职名前加“守”字。《汉旧仪》:“丞相考召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选廷尉正监平案章,取明律令;选能治剧长安三辅令,取治剧,皆试守,小冠,满岁为真,以次迁。”《汉书·平帝纪》:“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注:“如淳曰: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奉。”赵翼《陔余丛考》二六《假守》条云:“(秦汉时期)官吏试职者则曰守……凡试职者皆曰守。”此简1998年出土于小方盘城,所言“关守侯”为玉门关守侯,即玉门关侯之见习官。此简亦可证玉门关设置于小方盘城附近。
三、以亭行、走高亭、马驰人走行、隧次走行、以次行、附马行
1.玉门都尉府以亭行三月已丑东门卒夏以平 (Ⅱ98DXT1②:17见图3)
2.玉门都府阳玉门走高亭高望侯长(Ⅱ98DXT1②:20A见图4)
3.敦煌效谷悬泉置啬夫光以亭行 87D甜水井:1
4.平望侯官马驰人走行 81D38:27
5.万岁东西部、吞胡东部侯长隧次走行 806
6.广武写传至步昌凌胡以次行 271
7.平望侯长刑珍附马行 633
以亭行、走高亭、马驰人走行、隧次走行、以次行、附马行,均是汉代邮书的传递路线与形式。在汉简中,“以邮行”是按驿站顺序传递的普通文书,“以亭行”是通告各亭之文书,“以次行”是上级对下级以所居传递之文书,“亭次行”是指以亭隧传递的文书,“马驰人走行”是由人传递、疾驰之重要紧急的文书。
简Ⅱ98DXT1②:17,松木制作,长14.6厘米,宽2.3厘米,方框简文暂存疑,右边缺损。其下部似有封泥印槽,但痕迹很模糊,其形制为人们常说的“尺牍”。为玉门都尉府邮件,其传递方式当为玉门都尉府发出的通告各亭之文书,在规定了邮书的传递路线之后,还注明了邮书的时间。关于“亭”的解释,专家、学者发表了不少高论,但总的观点有二:一是认为亭和隧在边郡地区是一回事,或因时间早晚各异,“早期称亭,晚期称隧。”或因“所处地区不同,而称隧,称亭”;第二种观点认为,不论邮亭、门亭、燧亭、都亭,还是市亭、农亭,它们的首要任务是负责各专职部门的治安。亭是独立于乡里之外的专门治安机构,并另置专门亭,上受郡、(县)尉的领导,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治安工作,亭与乡是不同性质,不同系统的地方行政组织。亭当然还兼顾其他工作,但主要任务是维护本系统的治安工作[6]。
简Ⅱ98DXT1②:20A,长23.3厘米,宽0.9厘米,厚0.3厘米,是玉门都尉府发出的邮书,为封检的一种特殊形式,简牍中称其为“缄”,1998年出土于敦煌小方盘城。但这种“缄”只是邮书的封面形式,标示着不同的名称、传输路线和方式,内必附有内容,但是,我们至今还没有见到完整的原封。“阳”字的含义有多种,敦煌汉简有“十一月壬子,玉门都尉阳,丞罗,敢言之”(524),都尉阳,当为都尉之名。简Ⅱ98DXT1②:20A之“都尉府阳”,应为邮书传递的月份,《尔雅·释天》:“正月为陬,二月为如,三月为寎,四月为余,五月为皋,六月为且,七月为相,八月为壮,九月为玄,十月为阳,十一月为辜,十二月为涂。”《诗经·小雅·采薇》:“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郑玄笺亦云“十月为阳”,是也。其传递路线为“玉门走高亭,高望侯长”。高亭,疑高望亭,即高望燧。据王国维先生考证,即今敦煌西北烟囱梁之T.23c烽燧(甘肃省考古所编号D51)。敦煌汉简有“高望隧长贾苍,今守侯长”(353)、“高望侯长马赏逐召之吏卒”(1559)。高亭应属中部都尉。从“玉门走高亭,高望侯长”之文可知,是一封从玉门都尉府发出、通过高亭到高望侯长的信件。
87D甜水井:1号简,为敦煌效谷悬泉置“以亭行”的文书。“以亭行”的文书系都尉府、侯官、侯长通告各亭之文书。故依亭逐次传递。这类文书传递的距离较近,一般也以人步行投送。
简81D38:27,是平望侯官发出的文书,其传递方式为由骑、人力急速传递。居延破城子出土《蓬火品约》有“匈奴人入塞,天大风,风及降雨不具烽火者,丞传檄告,人走马驰以急疾为(故)”(E.P.F16:16)。敦煌青水沟第四号简亦云:“·天风尘阴雨不具蓬火者,亭隧骑驰人走传相告,以急疾毋乏为故。”说明在烽火报警碰到大风大雨等特殊情况,不能施放烟火报警者,应立即派遣驿骑、人力传檄相告,以免失报。81D38:27简“马驰人走行”即烽火品约中的“人走马驰”、“骑驰人走”。
简806是由万岁东西部、吞胡东部侯长发出的按烽隧依次传递的文书。
简271之广武、步昌、凌胡各隧,都属玉门都尉大煎都侯官所辖。步昌为步昌侯长治所,凌胡隧为玉门都尉大煎都侯官治所。此邮件应是广武隧所发传至步昌、凌胡隧,然后再按烽隧依次传递。也有人认为“以次行”即以侯官或侯长所居传递,这种文书或许即都尉府通告各侯官、侯官通告各侯长之文书,并非各亭隧均需停留。“以次行”所传递的文书,一般多以人步行传递。[7]
简633是平望侯长刑珍发出的邮件由马来传递,“附”作附会、依附讲,附马行就是靠马来传递。
四、匈奴译
仓曹言遣守属忠送罢匈奴译诣府(Ⅱ98DXT1②:1见图5)
此简1998年出土于敦煌小方盘城,简长9厘米,宽0.9厘米,上部完整,下部有火烧的痕迹。“译”即翻译。《说文·言部》:“译,传译四夷之言者。”此简内容是送还已完成翻译任务的玉门都尉府的匈奴语翻译人员(所谓“罢匈奴译”)返回玉门都尉府。护送人为敦煌郡仓曹守属名忠者。俄琼卓玛《汉代西域译长》一文认为,西汉译长的设置当于宣帝(前72年—前49年)时期,是为了适应当时汉王朝与西域交往的需要而产生的。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王朝设置了西域都护府,为了交往的需要汉王朝在西域36国的24国设置译长共有36人。均是佩汉印绶的官员,多由胡人充任。由于译长的特殊能力,不但从事翻译工作,还常常扮演使者的角色。职位虽不高,但却十分重要。译长不仅由男人担任,也有女性译长。[8]此简出现的匈奴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是就是,不仅西域各国有译长,西汉时期,边地都尉府亦有译人。此简对匈奴译者的研究提供了新资料。
在宣帝时期,汉王朝与匈奴的关系也进一步缓和,据《资治通鉴·汉纪十六·宣帝纪》载:地节二年,“是岁,匈奴饥,人民、畜产死者什六七,又发两屯各万骑以备汉。其秋,匈奴前所得西嗕居左地者,其君长以下数千人皆驱畜产行,与瓯脱战,所杀伤甚众,遂南降汉。”宣帝时期,由于匈奴势力衰弱,内部也开始分化,一些小部落投向汉王朝,依附于汉王朝。匈奴呼韩邪单于也向汉王朝贡,汉与匈奴的关系开始缓和。为此,汉宣帝下诏说:“匈奴单于称北藩,朝正朔。朕之不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令单于位在诸侯王上,赞谒称臣而不名。”之后,“自乌孙以西至安西诸国近匈奴者,咸尊汉矣”。西汉宣帝以来,汉与匈奴人员接触频繁,匈奴译的出现正反映了这一时期汉与匈奴的这种外交上的需要。(www.daowen.com)
五、敦煌汉简中的移
移,在敦煌汉简中实例很多,现选择其中的一部分列举于下:
1.制曰:赦妾青夫仁之罪,外青移钱六十万与青家。81D38:1
2.警备檄已移,今宜禾都尉復檄言:“虏守酒泉破胡隧。”檄到,各警备循行,明教告吏卒,谨迹望、警识87D后坑:92
3.府移檄,告胡领主循行,见骑,教告士吏、写毋(勿)得擅出。87D小月牙湖东墩:9
4.常□年写移,书到,明白扁书高显处,令史□ 506
5.写移,檄到,具写檄扁传输亭隧高显处,令吏卒明。81D38:22
6.知令重写移,书到,各明白大扁书市、里、官所、寺、舍门、亭隧、侯中,令吏卒、民尽讼知之。且遣都吏循行,问吏卒不知令者,案论。尉丞、令丞以下,毋忽!如律令,敢告卒人。81D38:11
7.二月庚午,敦煌玉门都尉子光,丞万年谓大煎都侯,写移书到定部。□□言到日,如律令。/卒史山、书佐遂昌。203。
8.八月乙巳,敦煌玉门都尉宫,谓玉门侯官,写移书到,如太守府书律令。/掾恩、属汉昌。87D:芦草井。
9.□尉融,使告部从事,移□更主,踵故以。□从事,令史□ 414
10.七月丁未,敦煌中部士吏福,以私印行都尉事,谓平望、破胡、万岁侯官,写移,檄到,81D38:13
11.□□侯官写移,书到,趣实籍部中,移□ 137
12.十二月癸丑,大煎都候丞罢军别治富昌隧谓部吏写移,书到,实籍吏出入关、人、畜、车、兵器、物,如官书,会正月三日须集移官各三通,毋(勿)忽,如律令。 147
13.□效谷、庶要、悬泉、鱼离、广至、冥安、渊泉写移书到……如律令 (Ⅱ0214③:154)
14.出入关、人、畜、车、兵器、物、如关书移官,会正月三日,毋(勿)忽,如律令。 211
15.正月已丑,官告侯长利等,前司马行塞□□也,今司马移记,令官逐,甚急□□□□司马□□□□ 680
16.西部侯长治所,谨移九月卒徒及守狗当廩者人名,各如 454
17.元康三年九月辛卯朔癸巳,悬泉置啬夫弘,敢言之,谨移铁器薄一编,敢言之。/佐禹、长富 89D:甜水井。
18.欲为次以为之,元毋从知其名、年、人数,愿次公急封移三通会,今须移官,□事,不可忽,愿留意,幸甚。C88D人头疙瘩:5、6简正反两面。
19.元康四年五月丁亥朔丁未,长安令安国、守狱丞左、属禹敢言之:谨移髡钳亡者田等三人年、长、物、色,去时所衣服。谒移左冯翊、右扶风,大常、弘农、河南、河内、河东、颍川、南阳、天水、陇西、安定、北地、金城、西河、张掖、酒泉、敦煌、武威、汉中、广汉、蜀郡……(Ⅱ0111④:3)
20.永始四年九月辛丑朔戊辰,平阴阴虞侯守丞婆,行丞事,移过所,丞庆辅为郡输钱敦煌,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 (ΙT0114①:1)
敦煌汉简中的移类简很多,这里只列举其中的一部分。移字,《说文·禾部》曰:“移,禾名。”指的是一植物名称。敦煌汉简简文中的“移”字,有多种不同含义,应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简81D38:1是中央政府颁布的制书,简文中的“移”,作转移解,《广雅·释诂四》:“移,转也。”北周庾信《春赋》:“移戚里而家富,入新丰而酒美。”简文之意是将外青家钱转移六十万与青家。简文中的“外青”为何许人家,不可知,但根据其可以纳妾的情况来看,当为高宦之家,相当富有,否则,一般人家是拿不出来这么多钱的。
87D后坑:92号简,是敦煌太守府下发的文书,檄已移,言太守府下发的文书已发出。檄,《汉书·申屠嘉传》曰:“罢朝座府中,嘉为檄召通诣丞相府,不来,且斩通。”师古注云:“檄,木书也,长二尺。”凡是檄书,均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多用于紧急情况,作为特急文书下达,常用于军情急报,军务通讯方面,从其内容来看,不仅上级对下级用檄书,而且不少檄书是下级对上级的文书、请示、报告。[6]180此简内容是因“虏守酒泉破胡隧”,敦煌太守府紧急下达的对边塞亭隧“谨迹望”的警备通知。
87D小月牙湖东墩:9号简为敦煌玉门都尉府转发太守府通告各隧士吏毋得擅出的文书,此简之“移”字,更多有转发的含义。
506、81D38:22、81D38:11、203、87D:芦草井、414、81D38:13、137、泉置Ⅱ0214③:154号等各简均为写移、移。汉代拟定和发出的文书称写移,汉《张景造土牛碑》:“延熹二年八月十七日甲申……宛令右丞慑告追鼓贼曹掾石梁写移,遣景作治五驾瓦房二间。”但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简506、81D38:22之写移为敦煌太守府发出的公文,简506中的扁,意为在门户题字,《说文·册部》:“扁,署也。”《广韵·铣韵》:“扁,扁署门户。”《后汉书·百官志》:“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简506的意思是说,把敦煌太守府发出的公文,抄写于门亭之上,使吏卒都知道文书的内容,此简相当于现在人们所用的通告、告示之类的公文。简81D38:22为檄,当为比较紧急的公文,发出后,传送到各亭隧,在明显的地方写出公布,让吏卒通晓。简81D38:11之写移,亦为敦煌太守府发出的公文,此件文书涉及面更广,其文书内容要在市、里、官所、寺、舍门、亭隧、侯中等处的明显处公布,让“尉丞、令丞以下”吏卒、民尽讼(诵)知之,并派遣都吏巡查落实情况,若“问吏卒不知令者”,要追究责任(案论)。此文书后有“如律令”的内容,此写移应有转发之含义。203、87D:芦草井、414三简之移均为玉门都尉府下行之文件。简81D38:13之写移,为中部都尉府下行文件。简137为“×××侯官”转发都尉府的文书。悬泉简Ⅱ0214③:154是效谷、遮要、悬泉、鱼离、广至、冥安、渊泉七置联合下发的文书,其意为举劾征收田亩的案子,过一年的要报告太守府。
简147、211、680、454、89D:甜水井、C88D人头疙瘩:(5、6简正反两面)、Ⅱ0111④:3、ΙT0114①:1等各简分别为移官、移记、谨移、谒移、移过所等。移官的“官”在汉简中有特定的含义,不泛指官府,也不指官吏,而实指“侯官”,与居延汉简中的诣官的用法相同,移官应为上报文书。简147为某年十二月癸丑这一天,大煎都侯丞“罢军别治”,发往富昌隧的文件,要求按照“如官书”的指示,将吏出入关、人、畜、车、兵器、物的“实籍”各三份必须集中于正月三日上报“侯官”。通,其意为篇、份、卷。《世说新语·文学》:“裴郎作《语林》,始出,大为远近所传。时流年少,无不传写,各有一通。”唐杜甫《可叹》:“群书万卷常暗诵,《孝经》一通看在手。”三通,即三份。此简中前为写移,是大煎都侯官丞下发富昌隧的文书,后又有移官,将此文书要求办理的事件及目的也作了一个交待,即事情完成后及时上报“侯官”。移记,记为录,简680,当为某侯官上报文书,文书发出后,还要作记录。454、89D:甜水井、C88D人头疙瘩:(5、6简正反两面)、Ⅱ0111④:3各简之“谨移“均为上行公文。“谒移”是下移词汇,是古代上级对下级的专门述语,在汉代可以说是习惯用语⑩。简Ⅱ0111④:3,前一半内容是将通缉的逃犯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后一半内容是将通缉令通告左冯翊、右扶风,大常、弘农、河南、河内、河东、颍川、南阳、天水、陇西、安定、北地、金城、西河、张掖、酒泉、敦煌、武威、汉中、广汉、蜀郡……各地。ΙT0114①:1简移过所,这里的过所当作“所过之意”,非名词“过所”也。移过所就是告诉以下的县、道、河、津等处,依据文中的要求放行通过,为下行公文。
在古代,就移本身而言,还是一种独立的公文文体,史载实例如:
1.《广韵·支韵》:“移,官曹公府不相临敬,则为移书,笺表之类也。”
2.《后汉书·袁绍传》:“桥瑁乃诈作三公移书,传驿州郡。”
3.《新唐书·百官志一》:“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
4.《水浒传》第二十二回:“知县本不肯行移。”
以上各例中的移,均指古代一种文体。行属于不相统属的官署之间。《文心雕龙·檄移》对移这种文体的特点作了如下概括:
移者,易也;移风易俗,令往而民随者也。相如之《难蜀老》,文晓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及刘歆之《移太常》,辞刚而义辨,文移之首也。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也。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则逆党用檄,顺命资移;所以洗濯民心,坚同符契,意用小异而体义大同,与檄参伍,故不重论也。
移作为一种独立的公文文体,与上述简牍中出现的移类简是有区别的,敦煌汉简出现的移类简,虽大多也与文体有关,但并非独立作为一种文体形式而存在,与刘勰所言的移完全是两码事。
此文在撰写过程中,承蒙李正宇先生指导帮助,诚表谢意!
参考文献:
[1]敦煌县文化馆:《敦煌酥油土汉代烽隧遗址出土的木简》,《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李岩云、傅立诚:《汉代玉门关址考》,《敦煌研究》,2006年第4期,第68页。
[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32页。
[4]何双全:《居延汉简研究》,《国际简牍学会会刊》,1996年第二期,第56页。
[5]薛英群:《汉简官文书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8页。
[6]薛英群:《居延汉简通论》,甘肃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42页。
[7]徐乐尧:《居延汉简所见的边亭》,《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8]俄琼卓玛:《汉代西域译长》,《西域研究》,2006年第二期,第15~18页。
(原文刊载《敦煌研究》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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