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酒泉郡九县位置新考
酒泉郡,据《汉书·武帝纪》云: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置。应劭曰:“城下有泉,其水若酒,故曰酒泉也。”但据《史记》、《汉书》,此后数年,虽微有遣戍,而河西空无匈奴。自元鼎二年,张骞二次通西域还,治始着手经营河西酒泉,大发戍卒,筑城障,营屯田,徙民实边,始置郡县。至元鼎六年,“以境域辽远,乃分酒泉地,另置敦煌郡”,更加向西扩大经营面。这是治武帝极力向西扩疆拓域,最先在河西开辟的屯戍基地。至元鼎六年已先后建成郡城附近九县,即:禄福、表氏、乐涫、天、玉门、会水、池头、绥弥、乾齐。其各县城址位置和领域,前人虽有考定,但多简略不祥,亦未能全面,且与今之地名位置,历代多有变换差异。本文试就古今史地对照,结合现代考古成就,重新加以考定,以供史地界同仁研究参与,并望校正。
一、禄福县
《汉书·地理志》:酒泉郡之首县为禄福县,呼蚕水出南羌中,东北至会水入羌谷。王莽改曰显德。《后汉书》改为福禄。《隋书》注:福禄县有祁连、崆峒、昆仑山。
按:汉代之呼蚕水,晋时称福禄河,唐又称多乐水(已用蕃名),“多乐”即“托赖”,讨赖是其传音。五代称金河,《清史稿》作洮赉河,即今之讨赖河,俗称北大河。今日酒泉市,本唐代肃州城“城西七十里有洞庭山,出金”,《太平寰宇记》称此为金山。《元和郡县图志》云:金山在福禄县西七十里,有玉石障,实则即嘉峪关西北之黑山。唐《释迦方志》云:“肃州西七十里至玉门关,关在南北两山间。”清乾隆《重修肃州新志》称此关为“石关”石峡天险。《西域考古录》称此为西汉所置之玉石障(即遮虏障),位在嘉峪关西北十五里,今称“石关峡”。
昆仑山,在福禄县南八十里。(晋建元二年)344年前凉酒泉太守马岌上书称:“酒泉南山,即昆化之丘也,周穆王会西王母于此,乐而忘归,即在此山。”《山海经》海内西经:“昆仑之墟,弱水环之。”按今酒泉南山,确是弱水环绕其下,两源在山南东西反流,过山后,又东西对流,至鼎新而汇入羌谷,名曰弱水,是马岌所言,亦有所根据。即指汉时所称张掖、酒泉之间祁连山,今俗称之曰南山或大雪山。
崆峒山:在县东南六十里(与平凉者同名),按即今金佛寺之南山。
根据以上地名、地望记载,对照今日之山河名称,得出福禄县范围大略如下:
福禄县城古城遗址,即今酒泉城之西半城,《肃州志》:“今日之鼓楼,即昔日之东门也。”其县辖境:南依雪,与羌中(青海)相隔。西以金山玉石障,与天(延寿)县分界。北连夹山与会水县接壤。东北跨临水河与绥弥县连境,东南上坝乡以东及清水堡以东,均与乐涫县毗邻。
二、乐涫县
乐涫县,是酒泉郡建置较早的县份之一。《汉书地理志》仅载其名,而未详其治所,莽改曰乐亭。然见诸其他史志者则有:
1.《旧唐书》载:“武德二年(619年),合福禄、玉门二县置肃州。又于涫故城别置福禄县(三国时即称福禄左城,见张既传)。既称,其位置当在州东。”
2.《元和郡县图志》:“肃州领福禄县,西至州百里,本汉乐涫,后魏太武帝平凉,改县为戍,隶敦煌镇,魏孝文帝复改为乐涫县,隋改为镇,武德二年改置福禄县,取旧名也。”
3.《新唐书·地理志》:“酒泉本福禄,唐初更名(肃州)。”又云:“唐之福禄,武德二年别置。”其下有小注:“东南百二十里有祁连戍,东北八十里有盐池。”
4.清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东涫故城在高台县西北,镇夷城西南,汉置,属酒泉郡”。
5.《中国地名大辞典》(1931年编):乐涫县,汉置,故城在今高台县西北,镇夷城西南,后魏废寻复置,隋改为镇。
按以上所考:乐涫故城,并不在“高台西南四十里”(高台县志)[95],而是在高台西偏北一百四十里的丰乐河下游西岩(即今酒泉下河清皇城),西至肃州一百里,东北至盐池八十里,至镇夷一百里,东南至祁连戍(红崖子古城沟)一百二十里。与《晋书》、《新唐书》、《旧唐书》、《元和郡县图志》、《大清一统志》完全吻合。《晋书·西凉武昭王传》有:“沮渠男成,聚众数千屯乐涫,以攻建康”可资为证。至于乐涫县的辖境,在福禄县之东,乐涫城又称福禄城左城,则其西界当在酒泉上坝乡营尔村以东的砂砾滩上,其东南部分界应在清水与丰乐之交界处。北界绥弥,应以今日之下河清与肃南明花区界为乐涫县之北界。东接表氏县,其分界当在高台骆驼城与明海古城之西。由此得出,乐涫县应包括今酒泉下河清、清水盐池、屯升乡全境、马营以高台县之新坝、红崖、顺德、元山子等地,乐涫县境大略如此。
三、表氏县
《汉书·地理志》:酒泉郡领表氏县(或作表姒),东汉又曰表氏:魏、晋因之。
《汉书·五行志》:“灵帝光和三年(180年),张掖、表氏地动,涌水出,民舍皆倾,县易处,更筑城郭。”
章怀太子曰:“表氏故城,在张掖西北。”
《杜氏通典》曰:“张掖有表氏故城,在西北,北周废表氏县,以其地归张掖郡。”
根据以上诸志所载:汉代酒泉郡表氏县,在酒泉之东,张夜西北,在今高台县境东半部,即治弱水(张掖河下游)两岸之地,在地形上与张掖郡昭武县(今临泽)有密切地自然联系。今日的高台县,实为汉代表氏与乐涫两县之地合并而成,表氏在东,东涫在西。自北周至清雍正三年以前均属张掖郡,此后划高台为肃州之领县。雍正七年,又将马营(屯升)、清水上盐池、下河清三地划拨酒泉县[96],以故,表氏属高台,而乐涫西部之地则仍归于酒泉所辖。
据《高台县志》载:表氏故城在今县之西。近年考古新发现,高台县城正西六十八华里之明海故城,已确认为汉代故城遗址,或者就是昔日之表氏故城,与志所载,亦较吻合,除此城之外,无与相当者。有人认为表氏城为高台西北五十里之黑泉堡。但此城筑造甚晚,误。由此,汉代表氏之辖境,北起镇夷以南,包括黑河两岸,以及今之肃南明花区东半部之明海乡全境,皆表氏县所属也。按“表氏”,《杜氏通典》:周末有高车丁零十二姓之一的“乞表氏”部落,大率据此。汉初遂以此名县。
四、会水县
《汉书·地理志》云:“福禄县有呼蚕水,出南羌中,东北至会水入羌谷。”又云:会水县有遮虏障,“北部都尉治北部障(又名偃泉障),东部都尉治东部障”。莽改会水曰萧武。阚骃曰:“众水所会,故曰会水。”
《元和郡县图志》云:“白亭海,在肃州东北一百四十里,一名会水,以北有白亭,故名白亭海。”
《西域考古录》亦称:“会水县在肃州东北,汉县,属酒泉郡,后汉因之。”
清《读史方舆纪要》:“会水故城在肃州卫东北。”
根据以上诸志所载,均言会水县在肃州东北,并说其城距肃州一百四十里,按呼蚕水即今酒泉北大河,东北流过夹山进入金塔县境,即古之所谓羌谷,纳张掖河而流入额济纳旗,足证今日之金塔县全境,即汉时之会水县无疑。据1975和1987年两次文物普查,发现金塔县城东北约15公里的双古城村境内有东西两座古城,其东古城规模较大,在金塔东北23公里,残垣尚有遗存,附近有众多文化遗址,残砖陶片,俯拾皆是。西南距酒泉城正合一百四十里,文物普查队一致认为此东古城,必为汉代会水故城无疑。其西南不远处,有一片较低洼的沙漠:四季潮湿,芦草繁茂,约为古之白亭海遗迹。
综上所述:会水县之范围,西接玉门延寿县北境,以大戈壁相连,西南与福禄县接壤,有北大河一派相通,正南与绥弥县相连。东南跨合黎山至(镇夷)天城,与表氏县北端相接,张掖河穿过赵家峡(羌谷)北流直下,至鼎新之营盘与北大河相会,是即谓之“众水所会,故曰会水”。东部张掖河以东,则以汉边与张掖属国累邻,东北部天仓以东,则以肩水金关属居延属国辖地,北部则以汉长城与居延属国分界。
郦道元《水经注》:“合黎山,在会水县东北”有误,今按实查,合黎山应在表氏县东北,会水县之东南。东部障即今镇夷天城,汉时应为会水县最东南之城障,其位置尚在合黎山之南,故合黎山应在会水县东南。
五、绥弥县
《汉书·地理志》:酒泉郡有绥弥县。《后汉书》改曰安弥,三国(魏)因袭汉置,西晋仍为安弥(或讹为安珍)。明《大明一统志》云:“安弥在肃州之东。”(www.daowen.com)
《肃州志》曰:“安弥废县,在州东。汉置绥弥县,属酒泉郡,后汉改曰安弥,晋因之,后魏废。”以上诸志皆云安弥县在州东。唯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载:“绥弥在肃州西。”二书适得其反。
据南朝《宋书·大沮渠蒙逊传》云:“义熙二年(406年)九月,蒙逊袭李皓,至安弥,去城六十里,皓乃觉,引军出战,大败,退还,闭城自守,蒙逊亦归”[97],从这条记载可知:安弥在肃州东60里开外。又据《晋书·西凉武昭王传》却这样记载:(公元411年)“蒙逊来侵,至于建康(高台骆驼城),掠三千余户而归,玄盛(李暠之字)大怒,率骑追之,及于安弥,大败之,尽收所掠户。”
由上例作证,沮渠蒙逊自建康来侵酒泉边境,是从东向西而来,李皓追之安弥,自然是向东追击,可证安弥在肃州东部为确。
又前秦大将吕光自公元385年征服西域东归,凉州刺史梁熙,遣其子梁胤,率三万骑至酒泉阻击吕光,反为光所败,胤率百余骑东奔,光追之安弥,生擒梁胤[98],戮于酒泉。也证明安弥在酒泉之东。
《中国历史地图集》标安弥于酒泉临水以东、下河清之北,与志书所载方位大致吻合。
根据以上记载,对照当地山川地形,综合分析,汉代绥弥县的位置范围,应在酒泉东部之临水河以东,乐涫县(下河清)以北,表氏县以西,会水县以南之地,即以今肃南明花区前滩乡、莲花乡为主及临水乡的东部和高台的双丰、盐池一带,是其辖区。如今大部为盐碱沙漠之地,历来农耕面积较少。两汉、魏晋之世,这里水草丰茂,湖场宽广,是一片良好的地牧地,原为匈奴昆邪王游牧之区。西汉置绥弥,后汉改安弥,都含有抚绥、安定之意,大约是当时安置已归附的羌湖、鲜卑等族驻牧之地,故显有田亩迹象,当以畜牧业维生。
明代中叶,哈密等地撒利畏吾尔东迁,来到此地,见到东、西二海子,便落脚安家于此。说明在明代,这里仍然是水丰草肥之地。酒泉丁家闸东晋壁画墓,绘有各族杂居生活图象,可证明这一点。
1987年6月酒泉文物普查队,专程调查了酒泉正东42公里的破城子,东距莲花寺8.8公里,南距下河清乡政府12.5公里,城为100米见方,墙垣倾圮成土梁,似为南门,内外均为盐碱侵蚀,残高3米许,当地居民称之为“安家破城”,实即“安弥古城”之传讹。现属肃南明花区管辖,其方位里距,与史志所载大致吻合[99]。
六、玉门县
《汉书·地理志》:酒泉郡有玉门县。《后汉书》玉门县下注引阚骃《十三州志》云:“汉罢玉门关屯,徙其人于此,因以名县。”据此得知玉门县之得名,是因置郡之初,其地有玉门关屯田区,徙民充实,遂立为县。又据唐人释道宣《释迦方志》载:“肃州又西少北七十五里,至玉门关;关在南北山间。”可证实玉门县之得名,是因此地在酒泉初置郡时就有一个老玉门关,位在酒泉西七十里的石关峡,县以关得名。敦煌玉门关则是太初二年所徙置之关。
《元和郡县图志》云:“玉门县,东至州二百二十里。”《重修肃州新志》:“玉门故城,在今玉门镇之东,距肃州二百三十里。”据此可知汉玉门县在今玉门赤金堡地方无疑。
《新唐书》云:“肃州西七十里有洞庭山,出金。玉门县北有独登山,出盐以充贡,有神雨山。”按洞庭山,又名鸿鹭山,又曰金山,即今嘉峪关西北之黑山,东西长约百里,横跨酒泉、玉门两县的交界。独登山在黑山之西,即玉门县(赤金)北十里:有白盐池,出盐甚美,均与赤金以北地理相符。
又据宋《太平环宇记》:“玉门县(南北)长三百里,有石门周匝,山间裁径二十里,众泉北流,入延兴海(即今花海子)。”
今查得玉门赤金境内有两条河,均自南向北流,在东者为白杨河,在西者为赤金河,今俗称石油河。纳诸泉水以灌田,北流注入花海子,今之花海,即晋时延兴海。但汉玉门县视其范围,即今石油河流域之中下游地带,西南至雪山,北至花海以北之汉长城,西以地窝铺与乾齐县相接,东连延寿县(西汉曰天县)。赤金峡在玉门西北,后魏废延寿县,以其地并入玉门。
七、天
(延寿)县
《肃州志》载:西汉置天县,属酒泉郡,师古注曰:“因境内有天板,故名。”按“”的本意即丘陵地,当即为天然丘陵之谓。今按实地调查,酒泉之西有嘉峪关山,西北有黑山,山之西,众山绵延,丘陵起伏,所谓天,约即指此。故前汉天县,应在酒泉福禄县之西,玉门县之东,即指白杨河流域之地。今据调查,天故城遗址,在玉门市正南,鸭儿峡口以北之砾石滩上,有一古城址。众皆以为天故城即此。
《后汉书·地理志》:天县改曰延寿。
《太平环宇记》引《十三州志》云:“金山在延寿县东,有玉石障。”《元和郡县图志》又云:“金山在玉门县东六十里,出金,故名。”由此可证延寿县,位在酒泉郡之西,玉门县之东,有金山玉石障可与酒泉福禄县分界。《后汉书》注引《博物记》曰:“县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筥籧,注池为沟,其水有肥,如煮肉汩,漾漾永永,如不凝膏,燃之极明,不可食,县人谓之石漆。”
《元和郡县图志》又称:“石脂水,在玉门县东一百八十里,泉中有苔,如肥肉,燃之极明。”
《大明一统志》:“石油出肃州南山。”《肃镇志》则称:“嘉峪关西有石漆。”《重修肃州新志》曰:“今按赤金东南一百五十里,在白杨河西有石油泉,土人取以燃灯,即石脂水也。”现查得由赤金东南行80公里,至玉门市老君庙,正合一百六十里,与《肃州志》一百五十里大致吻合,可证古代之石脂水,即今老君庙之石油泉,延寿县城必在老君庙之北。若以近距离求之,其故城应在白杨河村附近,然白杨河一带,迄今毫无一点遗迹可寻。若以稍远距离来看,在玉门市正北约23公里,有骟马城,东距黑山脚十五里,距嘉峪关八十里,与《元和郡县图志》“金山在延寿县东六十里”的记载吻合。老君庙石油泉,在骟马城南偏西四十余里,与“县南有石脂水”吻合。由此可证骟马城之西古城,虽非汉时所筑,但其城遗址,必为后汉延寿城无疑。并且,城内有大量汉代陶片、汉代黑砖、绳纹砖、五铢钱、石磨等遗物。城南白土梁东部以及骟马河西岸断崖,均分布有汉代土洞墓及石板墓,这些都表明是汉代遗址,是延寿县城的佐证。
由以上诸条证明,延寿县在金山之西的骟马古城,其县境,东以嘉峪山、玉石障与酒泉福禄县分界,西与玉门(赤金)为邻,南抵雪山石门,北越延兴海以汉长城为界,东西狭,南北长,北魏县废,以其境并入玉门县。
八、乾齐县
《肃州志》:“乾齐废县,在肃州西,汉置,属酒泉郡。”《汉书·地理志》乾齐县下注云:“西部都尉治西部障,莽曰测虏。”后汉因袭前置,孟康曰“乾音千”。
《三国志》:“魏黄初初年,张恭为敦煌郡功曹。时,酒泉黄华、张掖张进,各举郡反。恭遣从弟张华,攻酒泉少头,乾齐二县”,即此,晋改属敦煌郡,元康五年,以其地并入晋昌郡,后魏省废。
《肃州志·赤金所》内载:“乾齐故城,在靖逆卫城西南”。按:靖逆卫,清康熙五十七年置,即今玉门镇城,明时,其地称下达尔兔(汉译“苦峪”之意)。今查玉门镇西南土层为洪水冲刷净尽,仅剩一片砂砾戈壁,古城遗迹,一无所存。唯其西南四十里有黑沙窝古冢甚多,是否为乾齐遗迹,尚待考古发掘。
由是得出大要:乾齐县,是酒泉郡最西部之县,其范围:南至雪山昌马口,西以三道柳沟与敦煌冥安县分界,北接沙头县,隔河与渊泉县分界,东至高苋滩戈壁五十里,与玉门(赤金)县界毗连,是历来自然地理之习惯分界线。
今之玉门镇地,在汉当属乾齐县,并非《肃州志》所称:“是冥安县最东一邑。”延至魏晋南北朝,历经分合变迁,及宋,统归玉门县,此是后来之事。
九、池头县
汉代酒泉郡池头县,位在乾齐县以北,因地近布鲁湖(拜带湖)与青山湖之滨,故名池头。其西界以三道柳沟(又称三道沟黑水)与敦煌郡之渊泉县交界。
《肃州志·赤金所》条下云:“池头废县,在肃州西,汉置属酒泉郡,后汉改曰沙头。”三国魏黄初初年,敦煌张华攻酒泉沙头县,即此。《晋志》:元康五年,分酒泉沙头属晋昌郡。
按:西汉池头,东汉改曰沙头,是说明了后汉之世,水源减少,湖沙出现之故,因其地有沙漠湖沼,故改名沙头。今于玉门镇西北进行实查,发现一片东西长形的低洼地带,湖水早已干涸,形成一条蜿蜓的草滩,横呈于疏勒河外。西起安西县之桥湾以东的蘑菇滩,东至汉边第八墩,东西总长约40公里,元、明以前一至四道沟诸泉水皆汇于此,形成一大湖泊,秦汉之际称为鹿浑海,即陆浑戎游牧之地。今有青山湖、布鲁湖之名,两湖犬牙交错相连,一片汪洋,水草丰美。解放后,湖水早已干涸,今已辟为农场。古之池头县,即在二湖之南侧,西接三道柳沟,东通玉门花海,汉代所筑之边塞,东西横穿。今其遗址在一至十八墩之北,全境是一片肥沃的宜农宜牧之区。按《中国历史地图集》:其县治约在今玉门柳河乡政府附近,东南距玉门镇约20公里。其北部之海域,当包括今塔尔湾、黄闸湾、黄花农场、饮马农场全境,均属池头县境。
(原文刊载《酒泉文史资料》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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