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理性分析的思考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突显。广大学生正处于知识和心智的成长时期,对于很多社会问题不能做出理性的判断,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在网络虚拟空间,广大学生容易被极端言论干扰和影响,产生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高校校园网络舆论环境建设要密切关注广大学生的网络心理和网络行为,要加强对广大学生的网络心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教育,规范广大学生的网络行为。
(一)完善和加强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完善和加强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其平和理性的社会心态。研究分析表明,大学生散布网络谣言绝大部分是出于心理释压、泄愤等诸多复杂因素,反映了部分大学生的心理处于不健康或者亚健康的状态。目前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情况是仍存在一些学校对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理解不足,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与研究,导致心理健康教育这项工作没有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其开展和实施缺乏有效的组织和领导保障。[6]因此加强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不良网络行为发生是我国高校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指出要“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辅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高校是培养大学生转换成社会人的重要平台,要注重心理辅导教育、培养大学生平和理性、积极进取、包容开放的心态。高校应当积极采取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教育方法和方式,避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流于表面形式。因此,是否开设网络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和相关课程,设置校园心理咨询室,安排专业的老师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安排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进行引导和训练,帮助其克服在虚拟网络空间中产生的不良心理,摒除不良情绪,塑造大学生健康的内心世界,可作为评判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同时,是否打造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网络教育平台,让学生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交流,消除不健康心理,恢复平和积极的心态也应作为考核内容。现在已经有一些高校在校园局域网上添加了聊天室、咨询室等功能,在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方面卓有成效,值得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借鉴实施。
(二)改进网络法制教育,强化大学生的网络法制观念
对于大学生散布和传播网络谣言等不良网络行为,高校的管理者在纪律处分方面也面临着困扰。究竟该如何把握纪律处分的“度”?如何改善网络使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的文明网络行为习惯?前不久江苏常熟一高校的三名学生在网上发布“女大学生遭轮奸”的帖子,后来经地方公安机关查证是三名大学生编造的谣言,对其实施了治安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对于所属高校如何进行纪律处分却遇到了分歧,有的认为,“给三名学生更多教育和挽救的机会,获得与其他同学一样的毕业待遇”,有的认为,“不能对其错误行径纵容姑息,通过校纪惩处也是一种教育手段”。还有重庆某高校大学生散布“针刺”谣言被公安机关实施治安拘留后,就该学生的行为如何处理,在学校内部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是影响恶劣,从重处分;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该生已经受到了治安处罚,校内不再给予处分。以上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面对网络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我国大部分高校尚未修订《学生守则》《学生管理规定》等学校纪律规定,在学生网络使用纪律教育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因此要重视大学生网络使用纪律教育,树立网络法制观念,提高其明辨是非的能力,规范网络言行。
基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校的网络纪律教育管理应该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健全网络使用纪律制度。高校应该基于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和学生身心状况,对传播网络谣言的学生加强管理教育,将不良网络行为纳入校纪校规的修订内容。还值得指出的是,在修订过程中应遵循民主、自由的原则,多倾听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学生的广泛参与,以加深学生对网络纪律的理解、掌握和支持;修订成果应遵循合法性原则,即修订的内容不得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其次,广泛宣传网络纪律管理制度。高校应该通过广播,报纸,报亭,展板和其他载体,推广校园网络管理制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教育宣传网络,以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主动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传播网络谣言。最后,严格执行网络使用纪律。对于违反网络纪律制度的学生使用必要的教育惩罚是必要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尤其要告知学生其违纪嫌疑、举证、处理结果等正规法律处理程序,充分保障学生的公民权益。此外,在学生处分时期的谈话和心理辅导在高校纪律教育管理中占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有利于推动学生认识到自己传播网络谣言的危害和后果,从内心认同网络教育管理制度,成为互联网时代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文明社会人。(www.daowen.com)
学生在网上散布谣言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才意识到自身缺乏法律知识,因此学校应重视法律教育。这些现实需要对大学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应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认识到“网上言论自由是说实话和理性自由,不是散布谣言,网络自由并不意味着无限的自由过度”。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一样,应遵循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互联网上传播谣言的行为如果触犯了法律,同样要受到惩处。一方面,要利用课堂传授网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大学课程中应该重视网络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在教科书中应附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和预防犯罪的内容,采用情景教学和案例教学,使学生全面把握我国基本的网络管理法规,自觉遵守网络规范。另一方面,加强网络法律实践教育,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大学可以与司法实务部门联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所谓的“走出去”,即组织学生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狱和人民法院以及其他相关政法部门实践,实地调查,走访典型网络犯罪的真实案例,让学生通过心灵的震撼,留下难忘的经历。而所谓的“请进来”,它意味着大学可以要求上述政法相关部门负责网络犯罪案件的工作人员,通过讲座、研讨会和交流讨论等方式,使学生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网络自我意识。
网络论坛的可入自由为各种社会思潮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在学生面前出现一些偏激甚至错误的舆论信息。大学生所接受的良好教育以及其生活的校园环境,使他们的道德修养、文化素养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而言会更高一些,也使得他们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情感和态度时,基本上以理性表达为主,尊重并维护有礼有节的思想和行为,反感偏激、错误的思维和行为。这样的良好态度同样也会延伸到大学生在网络媒介的舆论表达中。
大学生的思维和情感较社会上的普通受众更为活跃,在网络舆论中的言论和主体意识也更为开放、更为张扬。再加上校园网络平台打破了传统的媒体对舆论的控制和信息的垄断,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可以更加自主地选择信息和发表意见。大学生参与网络舆论的主体意识相比其他人群更强,他们不希望只是被动地接受别人的意见,他们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获得其他受众的认可,并能够和其他受众进行沟通和交流。
浙江大学网络信息研究会对该校校园网络信息使用状况的调查数据显示,59.62%的被调查者认为“网络世界的言论同样需要负责任,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同样需要网络道德的约束”,72.16%的同学认为“在网上能够做到自律,因为要对自己和网友负责”。[7]在调查分析中,绝大多数大学生是赞同“网络世界的言论同样需要负责任”的观点,而且在网络上发表观点言论的大学生中,绝大部分是能够做到自律的,他们能够把现实生活中的责任感衍生到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这和他们接受高等教育是分不开的。虽然大学生网络舆论有情绪化和偏激、过激的行为,但是从总体上看,理性的声音仍然占据主流。
当代大学生赞同理性的思考和行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因此,使其运用辩证的态度考虑事情,理性的分析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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