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产生的背景
英国虽然不是一个洪水灾害严重的国家,但仍有许多地区时常遭受洪水灾害的影响,20世纪40年代末英国政府开始重视防洪工程的建设。60年代初发生几次大洪灾之后,政府在加强防洪工程措施的同时,开始重视非工程措施,最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发挥保险的作用。1953年初,暴风雨在英格兰东部造成严重损失,此后,英国政府建立了泰晤士河防护栏等很多海岸防御工程,并承诺继续建立有效的洪灾防御设施,从而有望将保险损失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英国保险业认为,在标准保单中承保洪灾风险,有助于在更为广泛的保险集合中分散风险,从而可以将保险成本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所以开始提供洪灾保险。为此,60年代初政府与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一份“君子协定”,该协定规定了政府和保险业在应对洪水灾害中所承担的责任,即政府承诺继续建立有效的防洪工程体系,以使保险损失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保险行业保证向位于任何洪灾风险区域的居民和小型企业提供财产洪灾保险,以便在出现洪灾损失的情况下给予补偿。(www.daowen.com)
英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市场,当时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承保经验,各种专业技术和管理手段十分发达,承保力量雄厚,是世界再保险市场的中心之一,竞争也比较有序,这也为洪灾的市场保险机制能够在英国有效运行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但是,防御设施却使得英国海岸地区和洪灾平原的发展加速,导致人口和财产更为集中;洪灾平原上的发展减少了蓄洪和行洪的空间,并增加了洪水的流速和水位可能达到的最高线,而排水系统、硬件设施(例如公路和停车场)的建设也大大增加了雨水进入河道的速度。更为严重的是,近年来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升高、降雨量和降雨频率大幅增加。2000年秋,英国的降雨量达到270多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南部的所有河流水位猛涨,700多个市镇被淹,保险损失高达13亿英镑。这次洪灾使得保险业意识到,洪泛区的不当发展和防御设施的建设不力,大大增加了内河泛洪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严重性,很多财产因此失去了可保性。但是鉴于市场需求十分强烈,英国保险人协会于2002年9月25日公布了《洪灾保险供给准则》,并表示,只有政府根据其制定的具体标准(设定的防洪设施最低标准是能承受75年一遇的洪灾)和计划改进防洪设施,并及时提供有关风险水平和改建项目的准确信息,才会继续为家庭和小企业提供洪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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