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卡尼曼的前景理论,人们对风险的偏好取决于不同的前提,在“获利”前提下人们是“风险厌恶者”;在“损失”前提下人们是“风险爱好者”。由此我们能够得到以下结论,相比较“确定性较大但损失较小”与“确定性较小但损失较大”,人们往往更多地会选择后者,这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对可能损失的风险偏好”的一种表现行为。洪灾具有发生概率小、造成损失大的特点,在是否购买洪灾保险这一选择中,大多数易遭受洪灾的企业和农民都抱有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而保持无作为状态,即人们更加喜欢“确定性较小但损失较大”的选择。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出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更加不重视对洪灾的防范。
中国农民收入具有货币性收入低、未来收入不确定性大、流动性约束强的特点。从1990~2007年的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可知,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为1∶3.329,如果扣除农民收入中的实物性收入和加上城市居民的隐性收入,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更大,同时目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34,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农村的恩格尔系数已经从1990年的56.1%下降到2007年的41.4%。这说明了中国农民的消费结构在发生变化,收入有所增加,可是这其中并不能排除由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因此,农民出于对未来生活、医疗、子女教育等跨时期的消费考虑,会降低当前的即期消费,因此造成了恩格尔系数在一定程度上下降的可能性。农业的产业特点决定了农民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大,而出于种种考虑,农民的收入支配中流动性约束大大高于城镇居民,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农民很难在有限的即期消费中拿出适当比例的资金投入到洪灾保险中来,而只会根据替代效应选择其他的消费。
同时,中国以往在发生洪灾后,救援工作主要是依靠政府行为,靠社会力量的援助,洪灾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商品,这些行为必将对洪灾保险产生替代效应,从而使受灾的企业和农民从心理上不曾考虑过自己做出主动性的防范行为。正是由于这种侥幸的、消极的洪灾保险消费心理进一步加剧了洪灾保险需求不足的程度。(www.daowen.com)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保险业以来,对洪灾保险开展了积极的研究,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主要有通用型洪灾保险、定向型洪灾保险、专向型洪灾保险和政策型洪灾保险。但结果表明如果没有国家的鼓励和扶持,群众与地方政府对参加一般商业性洪灾保险的要求并不迫切(程晓陶、苑希民,1999)[149]。针对江西省洪灾保险的调查报告显示:洪灾风险分布的地域性差异很大,受灾区域中多数人自愿参加专项洪灾保险的积极性不会太高。其原因是:特大水灾的发生概率相对人生而言是稀遇的,在多年不发生大水的情况下,人们的水患意识容易淡漠;受灾范围中灾情达到毁灭性程度的区域是有限的,多数人遭受的水灾损失往往是非毁灭性的,或者只是间接的;大灾之后必有大治,人们容易相信新的防洪工程兴建之后,水灾悲剧不会重演。其结果往往是风险特别高的区域中,愿意投保的人较多,但是保险公司无力承保;而一般风险区中,保险公司愿保洪灾,投保人又没有积极性。因此,洪灾保险如果希望能在大范围内实施,能够通过区域间资金的调剂达到分担风险的目的,除非将其作为基本的国策,适当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并辅以一系列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否则难以长期坚持。除此之外,洪灾保险的支付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只有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人们才会产生保险的需求。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下,面对水灾造成的巨大损失,灾民需要经过若干年的重新积累之后,才可能恢复到灾前的水平。人们通过储蓄备荒、投亲靠友、互助互济、赈灾、捐献甚至逃荒要饭等形式来分担风险。现代社会中,通过保险机构的服务,使得一般灾害的损失可以尽快恢复到灾前的状况,保障水平大为提高。但是,对于洪灾来说,这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济实力来做后盾。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保险支付能力差异较大,国家的财力有限。
总之,洪灾保险的需求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在充分了解中国洪灾风险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上,分析影响中国洪灾保险需求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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