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北与中部五省经济发展:结论与建议

湖北与中部五省经济发展:结论与建议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3结论与建议根据以上的模型分析结果表明中部六省的合作存在3个层次:一是湖北、河南和湖南为核心的较高效率和较广范围的合作;二是以安徽、山西为主的合作效率、合作领域有一定局限的合作;三是与江西开展的较低层面的合作。中部地区能力结构的差异特点使中部既能够承接来自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的经济合作,又能够连接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经济合作。

湖北与中部五省经济发展:结论与建议

§10.3 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的模型分析结果表明中部六省的合作存在3个层次:一是湖北、河南和湖南为核心的较高效率和较广范围的合作;二是以安徽、山西为主的合作效率、合作领域有一定局限的合作;三是与江西开展的较低层面的合作。

根据梯度转移经济发展规律,由东部发达地区到西部欠发达地区是一个从高到低的梯度发展过程,中间地带的发展不可逾越。中部区域居中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四通八达的交通条件,决定了其“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战略地位,能够承接东部发展和西部开发的“中间区域”功能。

合作的双方只有形成相互依赖才可能实现地区经济较为完全的一体化。而能力结构相近的国家或地区开展自由贸易等经济合作,有利于避免“普雷维什—辛格”假说的出现,有利于地区经济合作利益的合理分配,能形成较好的相互依赖。中部地区能力结构的差异特点使中部既能够承接来自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的经济合作,又能够连接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经济合作。

因此,中部区域内,湖北、河南和湖南应从各自的比较优势出发,加强区域内的分工和协作,以“两型社会”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架构区域全局性的产业战略布局,完善区域内的城市结构体系,培植优势的产业群、城市群,健全技术源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在区域内的延伸和拓展,构建全国性的大市场;充分发挥湖北、河南和湖南的经济发展比较优势,即:市场优势、科研优势、资源加工优势,积极与安徽、山西开展资源合作战略,消除省域内资源禀赋流转壁垒,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提升资源的加工附加值;区域外,注意在珠三角发展过程中,湖南逐步融入“大珠三角城市群”的趋势,江西、安徽主动向“大长三角城市群”靠拢趋势,在当前外资和东部企业的向西部转移过程中,积极凭借区位优势、巨大的市场、整体上优于西部的工业基础以及巨大的劳动力优势,积极创造条件承接东南沿海乃至海外的产业转移。同时,中部区域还承担着西部地区的产品输出等功能,使靠近长三角、泛珠三角的中部省区,接受产业转移的速度加快。(www.daowen.com)

区域外,积极开展“东引西进”战略,做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准备,积极参与西部自然资源的产业开发中,但我们必须看到,尽管中部具有天然的“承东启西”的地理区位优势,但是中部的发展必须要从内部着手,不能将发展机会完全寄望于“东引西进”战略。客观上分析,中部地区进行“东引”、“东拓”或“东进”的机会可能比较有限。中部地区所谓“居中”的区位优势在开展区际经济交往中所起到的作用可能不会有以前那么大,区域之间能否发生经济联系,开展合作,更多的是依据供需上的互补性和经济收益的大小来决定的。就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来看,中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但是,中部地区的经济实力、产业结构、体制与管理、总体竞争力等并不比西部地区强多少,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势差并不十分显著,而且二者之间用于区际交换的产品的相似性大于互补性,所以,中部地区要“西进”或“西出”也存在一些困难。也就是说,中部地区既要充分利用机会积极承接东部产业的转移,但又不能把发展机会完全定位在与东部、西部的联系上。

【注释】

(1)崔卫国,刘学虎.区际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杨先明,李娅.基于能力结构的泛珠江区域合作[J].广东社会科学,2005,(3):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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