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产业化运作研究:解析体制性矛盾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产业化运作研究:解析体制性矛盾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在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运行中和推进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大型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性必然引发出体制性的矛盾,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型体育场馆资产的性质,以及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是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产业化运作研究:解析体制性矛盾

4.1.1 体制性矛盾

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利划分等方面的具体体系和组织制度的总称。体制的本质是配置资源的权限与途径问题。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体制如何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是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由于大型体育场馆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特点,因此,在大型体育场馆体制运行中往往存在着由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性引发的经营管理体制性矛盾,即事业单位管理与行政化管理之间的矛盾,事业单位与市场运行之间的矛盾。

4.1.1.1 大型体育场馆资产存在的形态——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性引发的经营管理体制性矛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进程,我国大型体育场馆逐步实行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管理,鼓励场馆通过多功能开发和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国家对场馆设备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和人员经费等实行定项补助。大型体育场馆加强了经营管理,经费自给率提高,逐渐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财政计划的被动发展,增强了场馆的经济活力。但是,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在其注重经营后,人们开始质疑大型体育场馆的公益性是否还存在,而大型体育场馆的管理者们也无法迈过建馆时要求的“公益性”服务宗旨,既要顾虑场馆的经营,又要体现公益性和社会公平性,使得其发展的现状滞后于体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同时,大型体育场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思想障碍,是认为大型体育场馆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投资的性质决定了大型体育场馆只能是非经营性资产,只能体现其公益性,可经营的部分也仍然不能改变整体的属性。如何认识其资产性质,能不能转为经营性资产,影响到大型体育场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的选择。

可见,在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运行中和推进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大型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性必然引发出体制性的矛盾,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型体育场馆资产的性质,以及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是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

4.1.1.2 大型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与行政化管理的矛盾

——国有资产存在形态是基本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大型体育场馆多为政府投资兴建,必然涉及国有资产问题。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捐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态的资产。“一般来讲,国有资产主要有三大类存在形态: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同形态的国有资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1]大型体育场馆的资产形态是基本的体制性问题,可产生政企不明、管理关系不顺等问题。仅从大型体育场馆与体育部门的关系分析:如果从资产的视角认识,存在两种情况:按经营性资产体育部门是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代理商;按非经营性资产大型体育场馆是一级事业单位,体育部门是大型体育场馆的上级主管单位。目前,较多的情况是资产形态定位不明确,但经营性活动较为普遍,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收益权和财产支配权归体育部门所有,意味着体育部门是所有者;(2)大型体育场馆是由国家投资,同时,每年仍下拨一定数量的资金到国有大型体育场馆,由体育部门支配和管理,意味着国家(或政府)是所有者,体育部门是代理经营者;(3)体育部门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对国有大型体育场馆的具体事务(如人事、财务等)进行干预,意味着体育部门是国有大型体育场馆的上级主管单位。[2]结果,体育部门和大型体育场馆之间职责不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关系不顺。

因此,可以认为,造成大型体育场馆的体制性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清楚地认识和确定其资产形态,没有作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事业单位与行政化管理的矛盾明显

政府的体育管理是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体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和主要工作并不是经济活动,主要任务不是提高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不属于体育行政部门职能范围。但目前我国体育部门对大型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仍遗留了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行政权力错位干预经营活动,政企不分,甚至乱摊派。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不是去适应市场引导消费,而是服从行政工作的需要。这种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使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置于狭小的活动和发展空间,场馆的发展不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而是面向其主管部门,没有多少自主权。

4.1.1.3 大型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与市场运行的矛盾(www.daowen.com)

——在大型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与市场运行上存在的观念性矛盾问题

由于我国一直把大型体育场馆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如何进行体制改革,如何进行市场运作,在思想观念上存在一些障碍。

在体育场馆功能及资产存在的形态上,囿于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体育场馆是公共产品、公益性质、属于事业单位等一般性认识,对大型体育场馆开展经营活动甚至成为市场的主体,人们首先会考虑其公益性,会不会影响群众的健身需求。而目前我国对初级阶段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场馆的性质定位、大型体育场馆公益性以及实现方式、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从理论上研究不够,造成认识上的偏差。

在投资体制上,存在政府和国有单位才能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传统观念,存在国有资产流动就是流失的思想障碍,对政府和社会公共机构组织、国有经济混合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主体新观念尚未真正树立,不利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使股份制成为新建大型体育场馆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管理体制上,大型体育场馆靠“市长”而不是找市场的观念根深蒂固,政府部门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管理意味着权力、管理就是审批的观念尚未根除。而管理就是服务,就是帮助解决问题的意识淡薄。管理观念问题仍然是影响政府体育职能转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型体育场馆事业单位性质对其市场化运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制约

目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单位性质一般都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事业单位是一个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有别于社团组织、政府机关的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大型体育场馆作为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对其进行管理时仍参照政府机关的管理模式,实质上是政府行为的延伸,基本工作取向是政府或上级文件而不是市场规律。对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一般性的规定和要求比较多,政府实质性的制度支持不足。同时,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存在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问题,人事制度改革落后于政府和企业改革。

因此,虽然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开展经营性活动已是普遍的,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经营活动的现实集于一身,大型体育场馆处于“计划”与“市场”的双重手段的调控下,处于矛盾之中,缺少良好的、完善的制度环境,制约了大型体育场馆自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大型体育场馆事业单位性质的主要功能由国家投资对其市场化融资的影响

我国现有大型体育场馆大多是由财政拨款为主投资建设,因此也承担了维修和维持其运转的重担,使得相关政府财政负担沉重。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反映了计划经济时代高度集中的管理方式和社会参与体育的能力不足,也是当时国情所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支持和参与体育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是,大型体育场馆新的投融资体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社会资金投入场馆建设的不多且积极性不高,投融资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使得大型体育场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还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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