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现状探究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现状探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他的场馆由国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经营管理。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现状探究

3.1.1 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现状

经济成分方面。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目前体育场馆的经济成分分为国有、集体、私有、外资、港澳台资等5类,所占比例依次为国有占79.4%;集体占15.4%;私有占4.3%;外资占0.4%;港澳台资占0.5%,公有制经济成分偏大,达到95%左右。

在经营情况方面。根据北京华体智业体育顾问有限公司2003年所做的北京体育场馆运营状况调研结果分析,我国现有体育场馆的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场地出租和房屋出租,这两项收入占场馆总收入的60%以上。场馆的经营仍是简单地依靠场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可利用场地等固有资源,其运营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据上海市场馆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上海市30家主要场馆2001年总收入14805万元,总支出13614万元,说明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剩余。但在这30家主要场馆的经营收入中,与体育业务相关的比赛营业收入和体育健身运动收入仅占27.88%,而通过文化演唱会等)、房产物业经营)、广告及其他活动等多种经营的收入却达到72.12%。[1]这说明,大多数场馆的经营还不能“以体为主”。在目前产业发展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多种经营、以副补体”成为大多数大型体育场馆维持生存的现实选择。

3.1.1.1 北京亚运会场馆突出公益性,对公众开放能保证成本

为举办1990年北京亚运会而投资建设的一批场馆和配套设施,如今得到合理利用,成为市民健身的好去处,其中,部分场馆己供2008年奥运会使用。据北京市体育局场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这些体育场馆基本上用作专业运动员的训练基地、体育竞赛场所、全民健身场所等。它们都是公益性开放,门票价格适中,其目的是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健身场所,提高身体素质。有些场馆与企业联合经营,场馆提供场所,企业经营管理,但所有权不变。其他的场馆由国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经营管理。目前,场馆的开放能保障运行成本。

前几年,人们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2008奥运场馆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现在人们更加关注着奥运盛会后在北京留下的庞大的体育场馆群。如何使这些耗费巨资建设的场馆在后奥运的年代里成为市民公众可利用的设施,作为北京城市建设的亮点而继续其辉煌?北京奥运会的组织者们显然已深刻地认识到这一问题,奥运场馆的赛后利用已经和场馆建设同步推开。近几年,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多次组织北京奥运经济市场推介会,会议的主办者除了向人们展示奥运场馆建设中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和场馆运营招商中蕴含的丰富商机,更是邀请国内外的专家研讨奥运场馆运营和盈利模式,将目光投向了赛后利用以及奥运会的经济影响等问题,规划设计着各大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方案,并确定北京奥运会场馆赛后全部交付社会经营。

3.1.1.2 天津大型体育场馆目前尚能持平,今后须做进一步调整

体育场馆必须靠非体育项目经营维持,经营方并不想这样长期下去,目前却又不得不接受现实,这就是天津体育馆的现状。天津体育馆1994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的三年实行的是财政全额补贴,从1998年起实行财政差额补贴,2000年起转为自收自支。转入自收自支后,这几年天津体育馆收支基本平衡。由于天津市现在还没有一座大型会展中心,体育馆承担了天津市大部分的会展任务,再加上室外广告牌、各种赛事的配套服务,这些收入占到了体育馆所有收入的90%,而开展全民体育健身运动的收入也达到了10%。这些再加上举办“世乒赛”和“世体赛”的收入积累成为天津体育馆收入的主要来源。面对众多现实的经营问题,天津体育馆提出“以体为本,广开渠道,深入挖掘,多种经营,全面创收”的经营思路。以体为本,就是要以体育事业为根本,坚持搞好全民健身运动,承办好各种体育赛事;广开渠道,深入挖掘,多种经营,全面创收,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体育馆的使用率,搞好各种赢利性配套服务,最终实现赢利。

3.1.1.3 上海大型体育场馆只够还息养人,仍需财政补贴

上海现有大型体育场馆60余个。1997年承办八运会时,上海共投入56亿元,新建和改建了38个体育场馆。从那时起,上海开始了较大规模地开发体育场馆“赛后效应”探索,使部分场馆走上了“以场馆养场馆”的体育产业化之路。

八运会为上海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探索开了个好头,在国内运动会的运作中第一次实现了赢利。为八运会兴建的可容纳8万观众的新体育场,现在已远不能用“体育”涵盖其功能,除大赛外,还经营着大量的“边缘产业”,像国际艺术节、上海旅游节和大型演唱会等;有万人体育馆之称的上海体育馆也改建成既可比赛又可演出的上海大舞台。两个场馆还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场馆前的广场文化更是持续不断,还成了上海最大的旅游集散地。

除比赛外,上海场馆还肩负“全民健身、业余训练和产业经济开发”三项责任。但即便是红火如足球,全国唯一一个专业足球场虹口足球场,靠自身运作,依然只够勉强“还息”和“养人”,还贷和承担维护费用几无可能。深究之下,是场馆建设和经营未完全按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所致,而机制和体制改革的推进又面临着人员压力和业余训练职责承担双重困扰,上海目前已将深化场馆改革列为很主要的任务之一。(www.daowen.com)

上海为用好场馆不定期在努力申办各类大型赛事,如2004年的F1赛车赛,2005年的48届世乒赛,2007年女足世界杯。但很多大型老场馆已无法承揽赛事,因设施不适应现场比赛需要,改造又缺乏资金,只能陷入“吃不饱”的境地。另有部分专业场馆因项目不再列入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而日渐萧条,上海正在对这部分场馆重新定位,或进行土地置换,或进入社会资金合作开发,发展适合都市休闲体育的项目,举办中高档健身俱乐部、培训学校、训练馆等等,帮助老场馆在改革中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

3.1.1.4 广州九运会场馆建设经营模式包容了很多产业化的思路而且形式多样

广州的体育场馆,随着六运会和九运会的举办呈跳跃式发展态势。目前全市现有各类体育场馆近7000个,可供亚运会比赛和训练使用的大型体育场馆有210个,占地面积近2000万平方米。主要有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天河体育中心、广州体育馆等大型体育场馆,其中,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天河体育中心、广州体育馆等场馆,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另根据规划2010年广州亚运会计划使用44个比赛场馆、44个训练场馆,为此,广州主要采用财政拨款的方式,投资兴建十个大型体育场馆,并对天河体育中心等现有场馆进行改造,使其设备设施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大力兴建社区体育设施,力争全市体育场馆数量到2010年达到8000个。[2]这不仅为广州承担大型体育赛事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而且为满足广州市民的健身需求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广东对体育场馆管理机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坚持“以体为本”新的发展思路,使天河体育中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体制改革、观念更新后的天河体育中心,在集团化运作下,整合体育场馆资源,整体经营效益增长上了“快车道”,2003年整个中心收入3700万元,中心首度实现收支平衡;2004年天河体育中心,利用国际交流平台、体育本体产业平台、体育文化平台三大平台,通过体育竞赛市场战略、全民健身娱乐战略、体育应用市场战略、体育文化推广战略等几大战略,已经扭转靠租赁创收的浅薄思路,经营收入超过5000万元;2005年经营收入近7000万元,2006年经营收入达8000余万元。其中,绝大部分经营收入与健身人数的增加有直接的关系,健身者的增多带来了商机,体育中心的租赁收入也稳定了。同时,天河体育中心还通过为社会培养人才、带动广州市群众性体育事业的发展、作为广州标志性建筑、为大众休闲娱乐提供场所和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等方面,对广州市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在公益性上体现了更大的社会效益。天河已从荒僻地带成为新的城市中心。显然,从天河体育中心的崛起可以看出,为大赛而兴建体育场馆有良好的“溢出效应”,能带动整个地区的良性发展。广东奥林匹克中心以积极姿态筹划综合经营,采用“事业单位的建制,企业化的管理”模式,走多功能开发的经营之路。奥体中心及其周边地区将建成一个集竞赛、休闲、健身、娱乐、购物、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区域,而不是单纯的竞技比赛使用的体育场。这里将成为市民享受体育、健身快乐的地方。通过九运会推动又一个广州新城的崛起,整个地区将建成以科技、体育、旅游等产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区。而广州新体育馆通过对投资体制的改革,在建设时由政府和珠江实业集团共同投资兴建,九运会比赛结束后由珠江实业集团旗下的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负责体育馆的经营管理。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珠江实业集团的积极性,3年就实现了盈亏平衡,经营状况良好。投资2.4亿元的芳村区体育中心网球场,从2002年起也由东方明珠饮食娱乐集团进行为期10年的经营。10年间,两片网球场留给运动员训练,14片场地由企业经营,芳村区体育局每年无偿使用主赛场15天。

广州大型体育场馆现在正如市体育局提出的“‘体育可以为国争光,也可以为国增利’;‘体育场馆管理者,应以多办体育竞赛、表演和全民健身活动为己任’;‘以体为本’,严禁非体育项目进场,体育本体产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60%”那样,其赛后产业化运作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1.1.5 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市场运作方式还比较单一

据闵健的课题研究成果显示,在专题调查的20个大型体育场馆中,经营管理的方式只有“事业单位管理加少量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租赁经营”3种。其中,事业单位管理加少量经营活动占58.8%、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占29.4%、租赁经营占11.8%。[3]本课题成果显示,在调查的21个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方式中“事业单位管理加少量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委托经营”、“其他经营”4种占的比重较大。其中,事业单位管理加少量经营活动占33.3%、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占28.6%、委托经营和其他经营均占14.3%(如表3-1所示)。

表3-1 目前21个大型场馆采用的经营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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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课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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