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对非营利组织的保护
美国非营利组织分为两大类:慈善组织与其他公共福利非营利组织和互助性非营利组织。两者的主要主别在于是否只为自己的成员或会员谋取福利。[20]美国《国税法》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定是:
●必须以非营利为目的,包括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事业、文学、教育、促进国家或国际间业余体育竞赛和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
●其成立完全出于非营利的目的。
●其经营主要达到规定的非营利目的。
●不得为个人谋取利益,即不给控制该组织并能施加实质性影响的人提供任何不适当的利益。(www.daowen.com)
●不得参与竞选,即不支持或反对任何公共职位候选人。
美国政府对非营利机构提供不少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特别是联邦税法的优惠上。联邦政府对非营利机构的税收优惠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非营利机构自身的优惠,二是给非营利机构捐赠的机构和个人以税收优惠。非营利机构自身享有的税收优惠,分为所得税、财产税、失业税等不同的税种。凡是经由美国国内税务局查实并赋予免税资格的美国非营利机构,在经营与他们非营利目标相关的事业中获利,可以免除税收。财产税免税是指这类机构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可以免除土地税和房产税。失业税免税是指这类机构无须缴纳其他机构的雇主必须按人头向政府缴纳的失业保障税。此外,美国国会还规定,降低非营利机构寄发邮件的邮资费以资鼓励。给非营利机构捐赠的捐赠者的税收优惠项目分为缴税所得额扣减政策、财产税及遗产税的免税。对于捐赠者而言,应缴税所得额扣减政策惠及公司法人和自然人,而财产税和遗产的免税政策则主要惠及捐赠者个人。因为在美国财产税和遗产税的税率是很高的,而且采用累进税制。就是说遗产或者财产总额越高,缴税的比率越高[21],这也就鼓励了个人给各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积极性。
当然,除了联邦税法外,美国各州对非营利机构还自设了一些优惠税种,如加利福尼亚州税法规定,对于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机构,还可以免除消费税。另外,为鼓励人们购买加州政府帮助非营利机构筹集建设资金的特种债券,州政府规定,凡购买此种债券的利息所得可以免税。
通过这些优惠政策、免税政策以及鼓励个人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政策,如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这样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经济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使之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更有效和有力的开展各项非营利活动,为美国高等教育和美国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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