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协调力量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协调力量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美国,学术自由能得以实施和维护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终身教职制度。而最终成就终身教职制度并极大地维护了美国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利的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而共享治理这一概念同样始于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在其中的作用与贡献,则是首创性和标志性的。其次,作为专业协调力量的协会组织在美国极为活跃,这也是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发达的重要原因,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便是这些协会组织中的优秀一员。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协调力量

(一)美国大学教授协会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以维护美国高校教师权益为宗旨,为推进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福祉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首先,协会积极维护美国高校教师的权益,并作出了积极贡献。

1.它所努力探索并最终确立的终身教职是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一道亮丽风景

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之所以能享受盛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拥有较高的学术自由,这也是我国学者大力褒扬并倾力研究的重点所在。因为学术自由捍卫着学者们的自由探索权利,推动着知识与学术的前进与发展,进而促使高等教育系统得以繁荣发达。而在美国,学术自由能得以实施和维护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终身教职制度。对于终身教职制度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一般来讲为“教师或研究人员在试用期满了之后,应该获得永久的或连续性的任职,不得无故解除他们的职务”。因此,终身教职制度肯定了那些在试用期内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突出且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而且还以此吸引那些才华横溢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学者放弃其他待遇优厚的职业而从事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从而保证了美国高校教师队伍是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同时,终身教职制度为高校教师自由地探索、整理、揭示真理和新知创造了条件,可以保障高校教师在从事教学或科研时免受外界非学术力量或组织的打击与报复,免受来自政府、教会、财团等强势群体的非正当干预,确保了高校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学术思想不受到外界压力的约束与引导,为他们提供了宝贵的可以自由发表或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学术空间。终身教职制度也使学生和公众相信在终身教职制度下教师的观点完全是基于他们对专业的诚实判断,而不是因为担心失去工作或者巴结逢迎等而得出的不诚实的或虚假的结果。另外,终身教职还可以在高校教师和高校之间建立一种共荣共生的关系,有利于为高校和专业发展营造一种凝聚力与向心力。由此,终身教职制度有效地捍卫了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保证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

而最终成就终身教职制度并极大地维护了美国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利的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它通过从1915年声明到1925年声明的努力探索,最终以颁布《1940年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1940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的形式奠定了终身教职制度在美国的地位,使之成为美国各高校教师和管理者的行为指南,并成为法院裁决类似案件时的重要判决指南,在极大范围内有力地维护了美国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和其他相关权益。

2.它所推行的共享治理进一步维护了高校教师权益,并进一步推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

共享治理通常指的是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教师。共享治理是美国高等教育系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特别是管理的民主化。而且,发展到今天,共享治理已进一步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系统改革与努力的方向。而共享治理这一概念同样始于美国大学教授协会。1966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颁布了《关于学院和大学治理的联合声明》(Statement on Govern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对共享治理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充分强调了加强教师、校长、董事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的重要性,指出在学校制定重要政策以及进行重大决策时,要保障教师共享学校治理的民主权利。为了保障教师广泛参与治理的权利,该声明要求学院和大学制定保障教师共享治理的组织原则与制度,建立学院、大学的各级教师代表机构,通过教师选举组成各级教师委员会以及教师评议会、教授会,充分保障教师参与决策的权利。最后,声明还建议学院和大学建立教师、董事会、校长之间的长期协商机制,包括实行三方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建立特别联合委员会和常设联络委员会,以及扩大学校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中的教师代表等措施,保持交流渠道的畅通,共同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1966年的声明拉开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内共享治理的序幕,推进了教师共享院校治理的发展速度与程度,有力维护了教师的权益,并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内各种力量的和谐共处与共同发展。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在其中的作用与贡献,则是首创性和标志性的。(www.daowen.com)

除了通过终身教职、共享治理等来维护美国高校教师的权益以外,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还在其他各方面努力维护教师权益,为美国高校教师权益的维护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也为推进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福祉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其次,作为专业协调力量的协会组织在美国极为活跃,这也是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发达的重要原因,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便是这些协会组织中的优秀一员。

仔细研读美国历史与社会,不难发现自建国以来,美国社会就活跃着种类繁多的中介机构、协会组织等,且这些组织还十分有力。以其高等教育系统为例,就有如美国大学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简称AAU)、美国州立大学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St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简称AASCU)、全国独立学院与大学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College and Universities,简称NAICU)、美国社区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Community Colleges,简称AACC)、美国法学院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s,简称AALS)、美国医学院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Medical Colleges,简称AAMC)、全国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udent Personnel Administrators,简称NASPA)等;教师协会组织有如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全美教育协会(The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简称NEA)、美国教师联合会(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简称AFT)等。

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家伯顿·克拉克在其名著《高等教育系统》中,曾经这样描绘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的教师组织和教师联盟的作用与影响:“诸如联合会和协会等全面的大学教师团体的力量有了增加。旧时的地方学术团体已经为与全国性的教授组织有联系的新的组织形式所取代或补充:例如全国性联合会的地方分层的学术评议会。高教各部门的教师,他们在历史上曾经很少有影响,现在特别会抓住联合会作为增加权力的一个方法。教授联合会代表广大学术上的劳动力和高层行政权力当局讨价还价,从而在工业领域,特别是决定就业和工作的条件方面,成为协调的工具。”[2]正是因为有克拉克所描述的这些组织以及上述种类繁多的协会组织的存在,它们以专业性的力量出现,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如它们协调高等院校与政府的关系,实现政府管理和高教自治的有机结合;确立高等院校基本入学资格,促成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衔接;规范高等院校及其专业设置基准,维护高等教育质量,整合高等教育系统;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化;研讨高等教育问题,捍卫高等学院的自治权;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决策和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等等,[3]为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繁荣兴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与贡献。

作为一支以知识为基础、以高校教师为会员的克拉克笔下的专业性协调力量,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不仅维护教师的终身教职和学术自由权利,还推进教师的共享院校治理权利,监督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引导他们的行为规范,通过代言教师的权益使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得到有效协调。同时,它也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影响高等教育系统外部力量如政府、市场等,守护高等教育系统的健康,在协调高等教育系统内外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与影响。作为美国数以千计的教育协会组织的一员,它不仅在美国国内享有盛誉,而且声名远播。总之,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是美国众多协会组织中突出和优秀的一员。

由此不难发现,研究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不仅有助于了解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本身,而且也有助于了解这支专业性协调力量是如何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发挥作用与影响的,同时从它的近百年历史中也可以了解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历程。因此,研究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从实际层面了解和学习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而且还可以从中领略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风采,故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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