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务公开始于地方行政创新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真正实践始于一个小城市的试验。1988年,河北省藁城市在全国首创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试验。接着,河北省海兴县借鉴藁城市的实验,并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藁城市、海兴县的实验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中纪委专门就藁城市、海兴县的经验发了通报,并进行推广,一些省区市纷纷在本地加以推广,[10]成为中国在政府层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渊源。
199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有关农村、农业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要逐步建立村务公开制度。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村务公开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行。1998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时就强调,要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予纠正。经村民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根本。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该决定为我国在广大农村制度性推进村务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11]
随后,一些县、市、地级市、省级机关、国家职能部门相继进行了政务公开及相关制度的探讨。例如,1999年4月17日,财政部颁发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政府采购要坚持公开、公平采购的基本做法和原则,并对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的公开事项进行了规范[12];同年6月,公安部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并就警务公开作出了具体规定;同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在该立法听证会上,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公开报道。该听证会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为主要内容,在地方政府立法民主化、公开化方面展开了探索,从而成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一次新的尝试。[13]
2000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并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制度和组织领导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14]此后,乡、镇一级的政务公开旋即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www.daowen.com)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发展迅速,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15]200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把政务公开的意义提高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16]
2003年l月l日,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原则上都要公开。[17]这是我国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地方政府规章。随后,我国许多地方开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工作,至2005年年底,全国先后有28个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还有不少地方政府正在制定过程中。2006年1月,由国务院信息办会同法制办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草案起草和说明稿,并上报到国务院。据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被列为国务院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强制性要求,原则是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此后各省市根据国务院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适应于各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其中《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于2008年4月30日公布实施。
2011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再次强调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并对今后的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即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建立促进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该意见的印发将会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起到推进作用。各级政府将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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