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听证制度的基本程序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听证制度的基本程序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知”是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告知和通知在听证制度运行过程中,发挥着沟通作用,是听证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听证制度的基本程序

二、听证制度的基本程序

对某项公共政策或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决策听证,其程序主要包括:

首先要“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照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告知和通知在听证制度运行过程中,发挥着沟通作用,是听证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其次是公开听证。听证必须公开,让社会民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听证通知环节,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就已经将相关资料信息送达利害关系人,并给予一定期限对资料信息进行了解和研究,以便发现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并为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做好心理准备,以便听证会上发表。但听证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听证过程其实就是公众熟知政府决策过程的制度,使政府决策具有了合法性、权威性,为决策的顺利执行奠定了坚实群众基础。(www.daowen.com)

再次是会前的委托代理。也就是说在听证过程中,如果利益相关者不能亲自到场或者不能自如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利益相关方就可以获得必要的帮助,比如可以寻找一个代理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阐明自己的想法,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是听证会上的对抗辩论。在听证会的过程中有一个必要环节就是对抗辩论,是在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进行了政策说明之后,由利益相关者或听证会的参与者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提出质疑和反诘,并使公共决策更趋真实可靠,获得公众认同或共鸣,从而使政府决策更趋于公正、合理。

最后就是将听证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汇总,并据此对决策内容进行调整。听证过程必须以记录的形式保存下来,行政机关或公共部门必须以笔录作为行政决策的唯一依据,是程序正义的主要体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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