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诚信社会特征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诚信社会特征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全景敞视模式”也是一种所谓诚信社会,但其实质倒不如说是一种社会控制、一种社会恐怖。因此,公开和开放是诚信社会的心理特征,人们的活动是没有约束的自觉行动。

政治透明问题研究:诚信社会特征

二、诚信社会的特征

从诚信的含义到诚信社会的历史演进不难看出,诚信社会由其内在的力量塑造着整个社会的精神世界。然而,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存在的诚信机制,是以一种不成文的规则体系来规约社会的。在现实世界里,能够在无形的世界里成为规约个人行为的精神因素,肯定有其独特的存在模式和功能。

1.开放的社会心态——诚信社会的心理特征

公开是自信的表现,而自信来源于自我价值的实现,来源于对未来有信心的期待。在诚信社会里,由于人们之间的交往建立在相互信任、以诚相待的基础上,人们的劳动成果与成绩、交往的目的和手段都是各自相知的,所以人们愿意公开自己的行为和结果,一方面显示自己的诚实与自信,另一方面表现出一种无私与无畏。在政治领域,如果政府工作依照诚信社会的基本原则行事,公务人员的活动基本是公开的,普通民众可以自由地参与到政治过程中去,官与民之间相互了解,民间对官方进行必要监督,官方对公民是否遵守法纪进行监督。这种互动机制体现的是一种开放心态,是政府诚信在普通百姓身上的一种反映。

与此相反,在有些思想家的愿景里,一些看似透明、开放的东西,会让人们不寒而栗。法国思想家福柯在他的著作《规训与惩罚》中认为,开放的社会犹如一个大型的“全景敞视监狱”,是一种透明监督的场景设计。在此,观察者可以观察到受监督者,而观察者本人也会受到观察和监视,由于巡视员出其不意地出现而使观察者不敢有一丝懈怠。这种巡视是一种无规律的、经常性的巡视,任何人都有权力亲眼观察各种机构的运作情况。与此同时,这种监视机制所造成的权力的强化不会蜕化为暴政,因为规训和制度受到民主的控制。由于要经常性地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和监视,而且观察是由过去的暗室变成为透明的东西,权力运作可以受到全社会的监视,其最后的使命是变成为一种普遍功能。当这种开放和透明成为一种自觉以后,社会上就形成一种机制性的网络系统,无处不在、时刻进行,毫无时空中断,而且遍布社会每个角落。在这种透明模式下,“全景敞视模式”相对于那些消极封闭的体制而言,其权力运作更加快捷、轻便、有效,与那些制止、中断、冻结和僵硬等制度规范形成鲜明对比。

“全景敞视模式”是在全社会监督之下的一种理想式的、而且还有一点偏执型的社会诚信机制,也是一种开放式的政治社会运行模式,人们由于互相可以观察审视而显得诚惶诚恐,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家不得不诚实守信,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来自各个方位人们的监督,行为上不敢懈怠,表象上显得有些虚伪与无奈。这种场景下,人们活得不是很自在,在到处受人约束的社会环境下,人人自危,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情况下,诚信是一种社会强制力造成的,而不是通过一种制度运行而积淀的诚信文化自然形成的,与人们所想象中的和谐社会相去甚远。虽然“全景敞视模式”也是一种所谓诚信社会,但其实质倒不如说是一种社会控制、一种社会恐怖。因为它过多地夸大了透明的作用,完全忽视了隐私权这种基本的人权,而没有隐私权的社会就是恐怖的社会。理想的诚信社会或和谐社会不是靠外在的强制来维持社会诚信,而是靠人们道德伦理观念的不断内化实现的。因此,公开和开放是诚信社会的心理特征,人们的活动是没有约束的自觉行动。而在全社会监视之下,人们的活动是造作的,不得已而为之,不是发自内心的意识表达,是机械的盲从。

在此情况下,完全没有个人自由的透明与开放是没有人愿意接受的,必要的隐私还是需要的,那样才会和谐,人性才会真诚。

2.博大、宽容是诚信社会的外在特征

这里的“博大”不是地域的博大,而是人们胸怀的博大、宽广,是对各种事物包括对对立事物的容纳心态。在这个社会里,如果人与人之间是诚实守信的,人们没有必要对别人怀疑,即使有个人见解的不同,也会由于各人各抒己见并相互谅解而将不满和冲突维持在萌芽状态。由于人们对对立者在观点和认识上的妥协,社会里将会有多元文化的存在,而体现多元利益和价值的自由法治则是一种宽容的社会合作。妥协性的制度安排,是一种人与人良好共处、合理交往的、互动的社会模式。在这个社会中,势均力敌的各方都可以对自己息息相关的社会事物形成影响和支配,并且以平和的方式实现正当的政治经济利益。由于在这种社会里强调价值相对主义,承认各种价值观的相对合理性,现代多元社会使以“绝对不可通约”的形式存在的价值观得以共同存在。社会中异质性逐渐取代了同一性,多元性取代了一元性,使那些原来靠强制、高压手段建立社会共识和社会统一的威权统治难以奏效。为了适应社会多元价值事实存在的情况,在政治层面增加了容许各个社会阶层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运行机制。例如在政治民主领域引入参与机制,使持不同价值观的各个社会群体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在政治领导人的选拔层面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各派精英人物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到核心领导层面;在权力运行层面引入权力制衡机制,使权力与权利之间有了一种制衡力量,杜绝权力的腐败;在政策执行层面引入纠错机制,使政治领导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错误并及时进行纠正,避免酿成大错。然而上述各种机制的引进则要靠诚信的社会机制。因为,没有一种诚信的社会氛围,就不会有政治体系对社会多元价值的承认,就不会有竞争机制的引进,更不会允许社会各个阶层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也谈不上对政府工作的纠错机制。那些连自己所犯错误都不想承认的人是不会自动纠错的,更不用说纠错机制。纠错机制建立的根本伦理基础就是敢于承认错误的博大胸怀,有诚实的工作作风,有宽容的心态,悉心听取别人对自己错误的指摘。

总之,只有在诚信社会里才会有博大、宽容的社会容纳力,才会有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多元共存,才会有相互宽容。(www.daowen.com)

3.没有禁止,只有自觉的政治环境

由于人人都是诚实守信的,大家对社会上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熟悉的,并且已经内化为个人的自觉意识;由于人们养成了自觉遵守的习惯,所以当人们从事某种事务时,都能自觉地按照已经内化的规则行事。在诚信社会里,纪律法律已经不是用来防范犯罪和违法,也不再是违法犯罪的约束力量,而成为一种赖以生存的基本技术,用来协调每个人的行动。纪律仅仅对个人的行为施加一种道德影响,但总是从结果的角度来对待,成为造就有用人才的技术。

在充满着禁止的社会里,诚信的成分是少见的,人们会用不同的反抗形式表达自己对各种禁止的不满,历史是最好的例证。《国语・周语上》和《史记・周本纪》中记载有被人们通常称之为“周厉王杀人止谤”的故事,即“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故事是这样的:周厉王统治周朝时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改归王室所有,一时间民生困苦,民怨沸腾。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高压手段对付人民,他派人去卫国(河南淇县)请了很多巫师,在首都镐京(陕西西安以西)川流不息地巡回大街小巷,偷听人们的谈话,凡经他们指出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即行下狱处决。不久,镐京再也听不到批评厉王的声音。后来人们索性连话都不说,亲戚朋友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道路以目)。厉王大喜说:“怎么样,我终于使诽谤停止了。”他的大臣召公劝诫说:“这样堵住人民的嘴,就像堵住了一条河。河一旦决口,要造成灭顶之灾;人民的嘴被堵住了,带来的危害远甚于河水。治水要采用疏导的办法,治民要让天下人畅所欲言,然后采纳其中好的建议。这样,天子处理国政就少差错了。”厉王不听劝告,仍然一意孤行。举国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平民们最终不堪忍受,自发地组织起来攻入王宫,把暴君放逐。这个事件史称“国人暴动”。“道路以目”就成为描述统治者胡作非为、对人民采用高压政策而导致的不满与怨恨的一种生动描述。周厉王本来想通过禁止的方式实现政治社会稳定,一开始社会确实稳定了,但是,人们积压在心里的怨恨却在不断积累和膨胀,最后得到的是正义的惩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在现实生活中难免出现,但是目前我们再次引述该事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防范“周厉王现象”的再次发生。

可见,在政治层面仅仅靠禁止是不能实现社会稳定的。这也从反面证明诚信社会不是靠政治的高压构建的,而是靠诚信的政府引导得来的,靠政府诚信的行为逐渐塑造而来的。但是随着人们道德意识和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不再因为有无制度而决定自己是否诚实,即使在不强调制度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实现制度化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那些原来制度化的东西,已经逐渐被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制度成为一种道德约束力量,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4.政府应该是诚信的典范

诚信社会是由政府构建而来,并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诚信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属于政治层面,一个属于行政层面。在政治层面的诚信包括政治理念的诚信、政治运行规范的诚信以及政治原则的诚信。由于政治层面的诚信关系到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诚信社会里,政治诚信已经接近完美,即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基本得到合理的表达和满足。诚信原则是国家得以确立的基本法宝,国家由于民众的信任得以存在,公民社会由于互相以诚相待而得以和谐共存;国家如果不能取信于民就无以立国,更无以使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在政治上,诚信社会不会以欺骗的手段实现立国之目的。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和社会道德权威,建构社会诚信的政治基础,在政治上要求社会成员尽可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措有度。政治诚信除了要以法律为支点发挥作用以外,还有其他独特的功能,那就是遵循践诺、守信的基本要求,按照公道、公正、平等、效率的原则约束和选择自己的行为,以实现良好的政治效益。

政府的行政行为具有诚信性,这是理所当然,也是人之常情,因为,政府作为执法者是由单个人组成的。在诚信社会构建过程中,政府的诚信换来了社会的稳定。因为取信于民,民众才会接受政府的理念和教化,服从指挥和领导,一个社会才会有活力和生气,人们才会有对政府朴素的信任感。否则,一旦民众对政府的朴素的信任被彻底破坏,诚信社会的构建就会成为空话。

社会诚信不仅要靠良好的道德规范,靠自律,更要靠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在信用缺失的社会里,其法律制度也存在不健全的状况,对法律制度的执行也是柔性的。政府执行公务所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是正义的化身。既然是维护正义,就应以大家看得见的方式和步骤进行;如果执行程序是正当的,也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人们能够观察到,也就不会怀疑其公正性。而且他也应该认识到,如果不按照行政规则行使权力,就要承担法律和行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诚信的理念;只有建立起完备、规范的制度体系,才能根本上解决政府的诚信问题。

另外,社会经济活动以诚信为活动准则,其直接结果是流通费用的减少、社会成本的节约、经济效益的提升。经济主体个人信誉的提高为企业和经济主体赢得了无形的资本,为企业家提供了利用社会资本和别人财产,从而支配别人劳动的权力。经济活动诚信机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一方面表现为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主要针对市场运作过程中的失范行为;另一方面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存在也成为经济活动的促进力量(诚信带来信用评级提高,促进资金流动,加快财富积累)。诚信机制转化为法律和道德、契约和信用,而诚信机制的建立正好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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