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透明的概念与内涵
政治对透明的限定使得透明的意义更加明确,原来意义上对事物的真实观察已经演变成为对政治主体的监督机制,演变为判定政治体系民主与否的标准。政治透明根源于政治活动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而衡量和确定透明的规则体系都建立在政治活动过程本身及政治活动参与人员“可知”与“不可知”的基础上。
关于政治透明,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个:其一是美国的班克斯通・格林斯(Bankstown Greens),他认为,“政治透明就是组织决策过程大众化的过程”[5]。班克斯通将政治透明界定为一种过程,即透明的实现过程,实际上属于政务公开的范畴。不过,用政务公开来界定政治透明有些狭隘,因为它不能概括政治透明本身所包括的内容和状况。其二是中国的王沪宁,他认为:“政治透明,通俗地讲,就是充分开放的政治过程,使行使政治权力的人们按照一定的制度、法规和程序行使权力,决定涉及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或其他有关事务,同时使社会全体成员可以有效地了解政治体系的活动,明白重大决策的产生机制、原因和条件,以有效地监督政治活动过程,使政治活动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并能及时地阻止和防止不利于社会成员利益、不符合他们要求或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行为或举动。”[6]王沪宁通过描述的方法系统列举了政治透明所具有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了政治透明的内容,但是他也是用“过程”来概括政治透明,还是停留在政务公开层面。除了比较规范的界定之外,颇具描述性的解释还有很多。例如,有学者将政治透明解释为“定期的、精确的政治信息的发布”。“简单地说,透明政体是一个提供政体本身及其日常运作、作为国家整体的精确信息,或者允许信息收集并且可用的政治实体或组织形式。”[7]还有学者认为,所谓政治透明,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种权力运行要有法定公开性。[8]
较为全面的对政治透明的认识应该是从政府与人民、政府与政府之间两个层面进行把握。也就是说,政治透明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国内民众的政治透明度,另一个则是本国政府在外交层面上在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时的处理态度以及所适用政策的透明程度。在国内,政治透明体现为如何使广大民众了解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执行结果以及执政评估全过程;在国际关系方面,透明体现在对外政策的透明化、军事领域的互信程度、国际贸易法规的透明化等。政治透明对于解决国际争端、促进世界和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中,国际社会解决政治和经贸争端,除了及时主动进行信息沟通外,还要求政府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的场合予以公开并对一些法律文件的执行与制定原则进行一定的阐明。在国际政治与经贸领域,经常会出现法规不很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当事国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或借助领导人之间的访问和热线电话,协调彼此立场,以免在外交事务中由于缺乏政治沟通造成误判或者误解而导致事态恶化。本书重点关注的是国内事务的公开与透明,解决的是在一国内部广义政府如何在遵循既定制度与原则的前提下,将政务信息公之于众的相关问题。
政治透明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参与政治权力运作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可能影响政治的清廉、效率等的相关信息能够被公众所查询、了解、知悉、检验以及评判的一种氛围或状态。政治透明不是要走向极端,而是要在暗箱与阳光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评判不是以官方主观认识为标准,而是以客观现实相对应的政治透明程度,不以被规范者是否愿意为转移,而最佳状态是被规范者也愿意,但这种状态不是政治透明的主要条件。(www.daowen.com)
对政治透明的概念,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参与政治权力运作主体的相关信息必须为公众所知悉、了解。这是政治透明的主要目的,如果离开了对政治权力运作主体信息的了解和知悉,那么政治透明将成为空谈。第二,政治透明的主体必须参与到政治运作的过程中来。这是透明之所以与政治产生联系的契合点,如果不是参与到政治权力运作过程中,那么公众知情的意义也不会很大。例如,公众对中国航天成果的了解,其政治意义不会很重要,只不过增加人们的谈资而已。第三,参与政治权力运作的主体可以是政府机构,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可以是社会组织,如政党、利益集团或群众性团体,也可以是个人,如官员、在社会性团体中活动而其工作牵涉公共权力运作的人们。
政治透明是现代政治活动的基本理念,其根本要求就是政府机关从事政务活动应当以公民以及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政务信息在一定范围之内向公众开放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能达到的政治清明状况的总体评价。政治透明的核心是反对暗箱操作。政治透明的原则就是要把握透明的度,在暗箱与阳光之间作出权衡。与政治透明相关的概念就是政治透明度,政治透明度是指公众对上述与权力运作相关的信息了解、知悉的程度。政治透明是一种状况,政治透明达到什么程度是另一种状况,借用这一指标我们可以考察一个政府的民主程度、清廉程度和诚信程度。
基于对透明含义的认识,我们对政治透明的含义也可以进一步加深。首先,政治透明是一种政治清明状况总体评价,或者说是一种价值判断。因为透明与否是人们对政府进行进一步判断的关键,政府只有做到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并且力求让公众看得见,可以监督,那么我们才能说这个政府是透明的,是值得信赖的,在下一任政府选择过程中就会不由自主地选择原来的候选人。其次,政治透明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经过政府实实在在地公布信息,主动让公众了解政府活动及其结果。再次,政治透明的“终极关怀”是消除暗箱操作。最后,政治透明要有一个度的衡量。
当然,并不是高透明度都能够促进政府高效,有时候比较高的透明度也会增加政府运作成本,例如当政府绩效不佳,各种经济风险非常高的时候,提高透明度的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加速政府的灭亡。求生的本能使得政府在这个时候降低透明度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当政治透明度危及一个政权的生存与延续的时候,政治透明就是政府的敌人。不过,政治透明在政府运作比较顺畅或政治形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政治透明与否就不能完全再以政府自身需要作为衡量标准,而应该以社会公众的需要为标准来衡量,并主动公开信息。所以考察政治透明与透明度需要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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