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转换政府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职能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服务,弥补市场配置资源的缺陷和不足。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市场机制可有效提升产业内各项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则应依据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通过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以及产业内部优化配置,建立高效协调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尽管政府的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在具体调控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意识导致政府官员形成以管为主的思维定式,缺乏服务意识,越位干预许多职权外的事务。政府权力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经营活动,极易引起政府失灵,导致市场衰退。
为此,应按照WTO的有关规则,转换政府职能,合理运用“黄箱”和“绿箱”政策,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力度。通过增加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的投资,奠定果品产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增加对农村通讯网络建设的投资,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断路投资问题,直接参与和引导农产品专业网站建设,使农民能尽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产销对接问题。通过增加对农民教育的投资,尽快提高农民素质,全方位地提升农民适应市场、把握市场的能力。(www.daowen.com)
同时,政府通过构建包括市场体系、产业政策体系、法律和法规体系在内的间接调控体系,运用好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实行有效的间接调控,使行政管理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为参与农产品产销的各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软”、“硬”发展环境。凡不属于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要坚决退出,让位于市场主体自主决定、交由市场调节或能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清理并逐渐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依照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的原则,进行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对那些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政府也要改进审批程序,明确时限和责任,增加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配套其他措施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
入世后,农产品关税较大幅度降低,非关税措施和出口补贴基本取消,我国果品不仅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而且将在国内市场上与国外农产品竞争。由于我国果品总体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加之许多农业发达国家还保留高额的农业补贴,我国农业面临的竞争形势是空前严峻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取积极的产业政策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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