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果品产销组织化研究:创新途径与美国实践

果品产销组织化研究:创新途径与美国实践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3.2创新途径目前果品产后流通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无序竞争的现状,不仅难以提高果品产后流通的市场效率,而且,也不利于果品产后流通环节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美国新一代农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目标逐步由原来的以提高销售量为目的,发展为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美国从事果品、蔬菜的大型组织也是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实现规模创新的。

果品产销组织化研究:创新途径与美国实践

6.3.2 创新途径

目前果品产后流通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无序竞争的现状,不仅难以提高果品产后流通的市场效率,而且,也不利于果品产后流通环节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特别是在WTO的新形势下,面对国外规模和实力都强于我们的各种流通组织的竞争,我国果品产后流通的组织创新已刻不容缓。这就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重新整合和优化果品产业中的各项资源,依靠市场的力量,推动流通领域各项资源的重新配置,以改变果品产后流通组织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1.果品产后流通组织的规模创新

按照马歇尔的观点,规模经济分为规模内部经济和规模外部经济。规模内部经济是指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呈现下降、边际收益趋于增加的趋势。规模外部经济就是指实现规模内部经济所需的外部有利条件,如市场容量、资源条件、运输条件等。一个企业在追求规模内部经济的过程中大致要经历规模效益递增、不变和递减三个不同的阶段。因此企业的最佳规模效益既不在规模非常大也不在规模非常小,常常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某个适度规模,即边际成本等于平均成本时的规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果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果品流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果品的小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于是在果品产销过程中,构建一批具有规模效益,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新型流通组织,是果品市场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虽然全国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果品流通组织,但因为规模过小,实力分散,无论是果品产后流通效率还是产后商品化处理上都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因此,有必要将果品流通领域内的组织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提高果品产后流通环节的市场集中度,通过组织规模扩张实现流通效益的提高。

(1)果农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创新

当前我国农村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对于引导个体农民进入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规模较小、竞争力不足,无法有效地改变农产品的市场结构,保护农民的利益。为此,必须逐步扩大规模,实现规模创新。

第一,果品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是合作组织规模创新的基础。流通规模首先取决于生产规模的大小。果品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程度越高,果品流通的规模也将不断扩大。因此,果品生产区域化和专业化的不断演进是流通型合作组织规模创新的基础。美国果农合作组织的规模扩张就得益于果品专业化的发展。

目前我国果品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低,这是导致合作组织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许多地方仍然处于自然经济状态。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果品生产结构调整已形成果品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因此,需要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形成区域化分工、专业化生产的格局,为合作组织的规模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综合化经营实现规模创新。果品流通合作组织,虽然是从事果品流通业务的农民自发的组织,但它并不是说仅仅从事果品销售。美国的销售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常常贯穿于农业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全过程,即通常的垂直一体化经营,不仅包括狭义的流通过程如谈判价格、组织拍卖、农产品集中到仓储和出售的各个环节,而且包括农产品的粗加工、再加工和深加工。

美国新一代农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目标逐步由原来的以提高销售量为目的,发展为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于是合作社承担的业务不断扩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等多种业务,不仅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而且可以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回归到合作组织的微观主体——农户,真正达到保护弱者、抗衡垄断的目的。

目前我国果农合作经济组织正处在产生和发展阶段,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也小。因此在大力扶持果农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应将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产品销售合作社、技术服务合作社等多种功能联合在一起,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综合型合作组织;又可以将同一类型合作组织进行兼并、联合,形成大规模的专业化合作组织,增强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使其经营范围向产后贮藏、加工环节延伸。

第三,依靠合作社的兼并、联合来实现规模创新。发达国家一百多年来合作运动历史表明,虽然农业合作组织的数量和合作社社员总数会有所下降,但平均社员数量和营业额则是逐渐上升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必然要经过一个兼并整合的阶段然后走上稳定的规模化的轨道。当前,我国的合作组织大多是小规模的专业化合作组织,既可以朝着综合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将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产品销售合作社、技术服务合作社等多种功能联合在一起,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综合型合作组织;又可以将同一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兼并、联合,形成大规模的专业化合作组织。当然,果品流通合作组织规模创新并不否定专业化和小型化合作组织的存在。综合化与专业化、大型化与小型化都是一对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农业合作社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既要扶持发展有竞争力的大型化合作组织,又要鼓励专业化、小型化合作组织的发展。

(2)龙头企业的规模创新

第一,培养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是果品产销组织化的关键,龙头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越高,规模越合适,其带动能力就越强,产销组织化经营的效益也就越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果品产业的发展,各种类型的果业龙头企业蓬勃发展,虽然数量众多,但规模狭小、集中度低,存在明显的过度竞争态势。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果品经营不仅面临着国内的竞争,而且面临着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外国大型营销组织的竞争。美国从事果品、蔬菜的大型组织也是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实现规模创新的。例如美国的“坦奈科”公司,1967年吞并了加州第三大土地所有者,1970年又获得了全国最大的鲜果和蔬菜销售公司的控制权,尔后又拥有一家生产农机具和其他农用品的公司,一家生产包装物品的公司,以及一个销售其产品的连锁超级市场,从而逐步形成了一个集农、工、商为一体的完全一体化企业。因此,我国当前众多的小规模龙头企业,需要按照市场规则,推进龙头企业的群体化和集团化,实现规模创新才是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唯一渠道。通过打破条块分割的多头行政管理体制,以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联合、合并、收购、兼并、入股等资本运营方式,把多个企业围绕优势产业进行联合;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等多种方式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既可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又能产生规模效益和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其次,引导为数众多的果商进行入股、联合等方式的合并,扩大其经营规模,使其成为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如:陕西省礼泉县就有10%的果商,采取了产地果商和销地果商间的股份制形式的联合,成为了当地的果业龙头企业。

第二,完善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效率。产销组织化的形成与解体在本质上取决于市场发育状况及产销组织化内部的管理效率,效率越高,组织内部运行成本越低,反之则高,当组织内部管理成本高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产销组织趋于解体。随着产销组织的规模扩张,内部结构日趋复杂,各种要素在更大规模基础上的聚集,必然会引起组织内部管理成本的上升。因此,建立完备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如多元利益主体的合同契约制度、参股分红制度、经济核算制度和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模式建立的公司制度等,这是降低内部管理成本,实现规模效益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必要的组织管理机制,就会降低产销组织的管理效率,不可能把千家万户分散的个体农户纳入到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如果只是组织内部单纯的要素扩张,忽视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就无法充分发挥产销组织化的聚合效应,无法提高农业的规模经济和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加快营销创新,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产销组织的规模创新,旨在于获得规模效益。而规模效益的获得又离不开龙头企业市场营销能力的提高。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营销创新是组织创新成果得以巩固的重要保障,是技术创新成果得以推广和市场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前提。龙头企业应在营销创新的基础上,提高营销能力。主要包括:①营销观念创新。抛弃农产品运销观念,确立以市场为中心的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农产品的运销观念强调的是以产品生产为前提,如何把生产出的农产品运输出去并成功销售,以实现产品价值;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调如何通过生产、加工农产品以满足消费者需要。它不仅要研究人们对农产品的现实需求,而且要研究潜在需求,并创新需求。顾客的需求成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出发点、中心点和归宿点。②营销战略和策略创新。龙头企业在规模扩张中只有围绕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综合运用各种营销战略与策略,并加以优化组合,不断创新,才能实现利润增长。既要运用好“市场探查”、“市场分割”、“市场优先”、“市场定位”等战略性4PS组合,又要充分利用好“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等战术性4PS组合。然而,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还应注重品牌营销,通过培育驰名品牌实现农产品市场范围的扩张。当前我国果品的标准化程度低、市场秩序相对混乱,品牌营销更显得重要且有意义。

第四,完善和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加强果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果品产销组织规模的扩张,不仅需要龙头企业扩大资金规模、提高技术含量等,而且需要加强果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以保障原料的稳定供给。因此,要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积极推动土地资源的流转和集中,以实现规模经济,为果品产销组织规模扩张创造良好的条件。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多种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包括转让、转包、委托代耕、返租倒包、折价入股等,这些形式各具特色、长短互补,有着不同的适用性。因此,我们探索、推广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在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或整齐划一的简单做法,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①坚持群众自愿与适当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土地特别是农用土地,仍然是广大农民安身之命的基本生活资料,是他们收入的重要来源,因而他们对土地怀有很强的依恋观念。因此,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进行专业化生产,农民有极大的兴趣,我们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无论是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保障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健康发展的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有的农村基层组织或乡镇干部利用土地流转之机,搞幕后交易,损公肥私,结果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以致群众迁怨于农地流转和产销一体化的发展。为此,必须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增强他们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广大农民群众也要提高自身民主意识,强化集体对基层干部的民主监督,以维护农民的共同利益。②坚持效益和公平相结合的原则。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社区人口或劳动力均包土地,实行远近肥瘦搭配,造成土地零散分割,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所谓效益原则,就是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土地,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通过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土地合理流动和相对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所谓公平原则,就是要承认农民是集体土地权益的当然受益者,承认承包期内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保证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不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去必要的生活保障,不使出让土地的农民失去应当属于他们的那部分土地增值收益,从而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保证土地市场竞争的平等。任何违背农民意愿、随意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侵蚀农民合法土地收益的行为都是违背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也是危险的。③坚持市场调节机制和行政干预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引导土地流动和集中是重要、基本的手段。但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既有东方社会传统的人文历史,又有小农经济的长期历史,而且受到资源约束的国家,单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完全解决小规模分散经营和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的组织调节和行政干预是必不可少的。许多龙头企业采取“返租倒包”的形式,与农民建立了新的合作关系,野力集团就是其中的典范,具体做法是:野力集团从昌黎县农民处(以村民委会员为代表)租用1万亩土地的使用权,租期为10年,从1998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亩土地每年600元。其中给农户500元,乡政府50元,村委会50元;由乡政府及村委会负责出租耕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对土地进行平整,根据生产需要,建立葡萄种植劳务定额,将劳务定额以合同形式反包给农民,这样将农业变成企业的“第一车间”,将农民变成“工人”,然后将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紧密相连,形成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良好关系。野力集团通过建立专用化的生产基地,有效地保证了原料供给,实现了规模扩张。

(3)零售业的规模创新(www.daowen.com)

积极发展以各种形式连锁经营为主的大型连锁店、超市、便民店等零售组织,以大、中城市为起点,逐步将这种零售方式向小城镇,甚至农村扩展。扩大连锁经营的规模和实力,使其通过产地直采,在以更低的成本向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新鲜果品的同时,及时准确地收集到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向下游环节传递。

2.果品产后流通组织的制度创新

案例15 浓缩果汁重返美国市场

1999年6月,在美国第一轮反倾销调查之初,美国苹果汁生产企业向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对中国输美苹果汁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立即召集行业内企业商讨对策,说服大家决定将出口美国的浓缩果汁每吨上调60美元。此举使美方不得不推迟立案时间,并主动降低了反倾销税率。此后,商会还专门成立了自己的律师小组,为国内的应诉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经过商会和中鲁等一批龙头企业的艰苦应诉,2003年3月21日,从大洋彼岸的美国传来佳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原针对中国的浓缩果汁反倾销一案下发了第二次表决意见。意见中,美国法院确认了美国商务部在2002年11月对我国山东中鲁、烟台源通五家浓缩果汁上诉企业“零税率”的再次核算。这一意见表明,我国浓缩果汁企业自1999年应对美国反倾销案以来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不论案件在即将结束的终裁结果如何,我国10家积极参与应诉的企业中的六家(含在美商务部一审裁决中就获得“零税率”的烟台安得利企业)已稳操胜券。这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一个成功的典型案例。

以上案例显示出行业协会在组织果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组织一个全国性的,层次分明、管理有序的果品流通行业协会组织迫在眉睫

(1)行业协会发展的主要障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行业协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在为企业、政府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始发挥作用,但还存在许多发展障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机制方面。在我国,除法律授权产生的为数不多的行业协会以外,大多数都属于体制内生成的,即由政府机关转制或由政府机关直接组建产生。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同自发组建的行业协会相比,存在先天不足。首先,过分依赖政府,协会缺乏独立性,为政府服务多,为企业服务少。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大多缺乏民主与自治,缺少独立性,不少协会的工作只是延伸了部分的政府职能,工作人员大多为原政府工作人员,从思维定式到工作方式仍不免带着机关的痕迹。协会依赖政府,等着主管机关给职能,考虑更多的是为政府做些什么,为企业服务明显不足。由于协会不是企业自发、自愿组建,很难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尤其是政府与企业的利益不一致时,协会很容易放弃企业利益而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协会不能从根本上代表企业的利益,将导致凝聚力不足,从而影响协会发展。其二,民主管理意识差,业务行为不规范。行业协会是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性、平等性是不可缺少的特性。民间性即非官方性,要求协会地位独立、管理自主、活动民主;平等性则要求协会内各成员,以及协会间的相互平等。体制内生成的协会,大多受到政府控制,官办色彩浓厚,其生成及运作方式即决定了它缺乏民主性与平等性,协会的民主管理意识差,不能发挥协会应有的作用。②经费方面。我国行业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协会创收,会员会费只能作为辅助。协会经费的困难,使协会难以正常、高效开展活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无法保障,导致人才不断流失,协会难以发挥作用。

(2)德国、日本行业协会类组织的成功经验

一是具有体系化的行业组织结构。德国和日本的行业组织具有类似行政性质的层级化、体系化结构,每一层次的行业组织有相应的活动范围和职能,有机联系构成一个有序的、分工协作的行业组织体系。在德国,行业组织按层级由上至下分别为全国工业联合会,各专业协会和地方性协会。较高层次的行业组织则一般着重于行业或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策略的研究,代表行业或工商界与政府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制度、法律及经济政策等宏观问题进行沟通。较低层级的行业组织职能一般是就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问题进行服务和指导。在日本,全国的行业组织可以分为行业协会和商会两种。行业协会包括由经营活动地域性很强的中小企业组成的地方行业协会和制造商协会及经营活动遍及全国或国际的大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也称卡特尔组织。商会按层级分为地方商会和全国性商会及专门从事劳资关系问题的雇主协会。各地方性行业协会须加入地方商会,而重要的大行业的卡特尔组织、雇主协会及各地方商会都要加入全国商会以代表整个工商界。这种组织结构具有明显的行政特点,它使各行业内部、行业与行业之间、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工业与商业、金融业之间以及整个经济界与政府、社会之间形成一个通畅的对话渠道和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二是具有完备的行业组织功能。日本和德国的行业组织具有多样化的功能,可以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主要包括: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和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产品信息、提供其他服务。行业组织对会员的服务,可说是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教育培训、调解纠纷、对外交流、协调产品(服务)价格或产量、企业的规划与发展环境、信誉共享等等。各行业组织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各具不同特点的行业规则、惯例对有关法律框架是一个有效补充,并且以行业组织为主体的民间仲裁机制大大提高了解决市场争端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可以有效补充市场制度不足。在日本,绝大多数的企业纠纷都是通过行业组织来解决的。

(3)果品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政社分开。行业协会要得到健康发展首先必须做到政社分开。我国的每一个行业协会都有自己的主管机关,一些主管机关将协会作为其行业管理的辅助工具,政府由从前的管企业变为管协会,再由协会管企业。一些协会注重为政府管企业,忽视了为企业服务。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做到政社分开,协会要摆脱对主管机关的依赖,政府也要进一步深化职能的转变,不能一边政企分开,一边抓住协会来控制企业,政社分开实际上也是政府与企业彻底脱钩的一个重要标志。政府与协会分开以后,协会仍然可以为政府服务,政府可以像发达国家一样,出钱购买协会的服务。一旦理顺了政府同协会的关系,就可以促进协会活动自主,行为自律。二是政府支持。行业协会要有良好地发展,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有了权威,就能赢得信任,增强凝聚力。而树立协会的权威性,政府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可以通过让协会参政议政,下放适当行政管理事务,如行政审批、行政认可等工作,使协会树立权威。政府还应当在经费方面给协会以支持,改变过去不合理的会费缴纳限制,将会费放开,允许协会按企业的利润分等级合理收费。针对当前大多数协会经费困难,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扶持其发展,使协会摆脱依靠创收过日子的局面,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是开展行业自律。我国的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常常是各自为战,一些企业见到生产某产品有利可图便一拥而上,生产过剩就打价格战,自相残杀,给国家和企业都造成损失。甚至有些企业为获取自身利益不择手段,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此行业协会应当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约、行规,并监督企业执行,协会应当引导业内企业进行有序的竞争。浙江江山的周村是远近闻名的猕猴桃产地,前两年因农民无序竞争降价抛售,致使不少农户亏损,对猕猴桃生产失去信心。面对危机,果农在政府的引导下,成立了乡猕猴桃协会,在产地实行统一购销、统一保底价格,避免了恶性竞争,也确保了农户的利益。

为了形成竞争有序的果品市场,应对来自国外果品营销组织的竞争,国内果品产后流通组织应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组成中央、省市和县级果品流通行业协会,以对果品流通业进行必要的行业自律,增强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其组织结构如图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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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6 果品流通协会组织结构图

四是形成行业技术壁垒。当今的国际贸易关税壁垒已逐渐被打破,而技术壁垒却越演越烈。由于一个国家制定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技术检验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本国消费者利益,WTO也承认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这就使得技术壁垒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且不易受到他国的报复,因而成了发达国家用来控制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的手段。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出口农产品多次遭遇到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已造成数百亿美元的退货,损失重大。行业协会应当在对付技术壁垒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认真研究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指导业内企业依照技术标准生产,协会还应当积极制定自己的行业标准,并监督行业内企业按标准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混乱的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五是大力发展会员。协会要发展,就要解决经费问题,为此,需努力发展会员企业。协会只有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会员带来切实利益,才能吸引更多企业入会。协会会员增加,企业覆盖率增加,协会权威性就会增加,协会就容易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协调;会员增加,又可以带来经费增加,解决工作人员待遇问题,招募到所需要的人才,从而使协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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