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多元农技推广体系的培育
国内对于农技推广服务的属性以及政府和市场谁应占有主导地位的问题,至少有三种观点。第一,沈贵银和顾焕章从一般科学知识与技术的经济学性质、农业产业特征、农业技术创新与交易过程的特殊性出发,认为农业推广服务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并根据生产与消费的属性,将农业推广服务分为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混合物品四种类型。他们认为,应确立政府在农业推广服务供给上的主导地位。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建立市场主导型农业推广体制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已经成熟。原因是:①农业技术开发者和使用者已经实现分离,使农业技术这种商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流动成为可能。②由于农业技术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广大农业技术使用者对农业技术市场化倾向产生了强大的心理认同。③我国农业生产正向市场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并具有了较好的基础。④农村资金市场和技术市场正在发育成长。⑤现代农业企业和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已初具规模,极大地刺激了对农业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的需要。持第三种观点的学者根据在改革中涌现出的姜堰、泰兴和射阳等农技推广模式的实践经验,将农技推广服务化分为公益性和经营型两种类型,认为应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要建立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并切实发挥好推广体系的作用,最为重要的是应加大对农民素质教育投资的力度,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因为农民是农业技术的最终使用者,农民对农业新技术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最终的作用和绩效。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不仅导致他们获取技术信息的能力低下,对新技术的价值和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采用新技术缺乏积极性,而且很难充分地掌握新技术,运用新技术,从而使新技术难以收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和经济效果。为此,应培育多元化的农民教育体系,首先,政府应抓好农村的义务教育,增加其投入,确保农村中小学的办学经费,通过实施“希望工程”和其他措施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子弟入学,提高农村适龄儿童入学巩固率,防止农村出现新文盲。其次,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各类教育主体开展面对农村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农业教育,形成政府、教育市场主体和农民共同出资兴办农村教育的形势。(www.daowen.com)
在抓好农民素质教育的同时,大力推进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就果树生产技术的推广而言,应按照不同类型果树栽培技术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等属性采取政府和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首先,对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属性较强的技术,如:陕西省在果产区推行的“四大技术”以及建立果树栽培技术示范区,对果农进行的基本栽培技术培训等。由于这些技术推广的外部性较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愿直接为果农提供,所以政府的技术推广机构应该填补这一空白,发挥其主导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果农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俱乐部”的形式来对果农提供这些技术服务。其次,对于带有私人产品属性的经营型较强的技术,如:果品产中环节的以技物相结合的技术推广活动,像提供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和附带的技术服务,可以由企业和果农合作经济组织来提供。从龙头企业方面讲,从事果品加工、运销的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与果农签订契约的方式向果农提供生产资料、产中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以此获得稳定、高质和符合标准的果品原料。从事农资生产和经销的企业可通过建立自己的技术推广体系或者聘请顾问等方式,在为果农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销售其农资。同时,也可通过果农合作经济组织来组织果农进行统一生产资料采购、统一技术培训和统一产中技术指导等活动,完成技术推广工作。在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该说果农合作经济组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还是从事果品加工、运销的龙头企业,他们在通过技术推广工作来获得受益的过程中,都需要有果农合作经济组织这一中间载体来降低交易费用,完成企业与果农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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