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果品产销矛盾进一步组织化研究

果品产销矛盾进一步组织化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1果品产销矛盾1978年以后,我国重塑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一农村经济组织的微观基础,农民重新开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小规模生产。虽然许多果产区政府部门在协助果农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上做了不少工作,甚至许多地方政府在结构调整中还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政府在掌握市场信息上的有限性,不仅难以保证生产结构调整的准确性,而且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双方的非合作博弈最终将破坏这一产销组合关系。

果品产销矛盾进一步组织化研究

1.1.1 果品产销矛盾

1978年以后,我国重塑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一农村经济组织的微观基础,农民重新开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小规模生产。由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符合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制度的变迁极大地促进了水果生产的发展。从1984年我国果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十四大”以后我国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总体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开始,到我国正式加入WTO,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果农迅速被推向瞬息万变的市场。由于小规模生产经营存在的一系列组织制度缺陷,使得分散果农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

第一,难以准确地按照市场信息进行果品生产结构调整。

由于果农分散,信息不灵,难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加上果农整体素质较低,市场预测能力差,无法准确地按照市场信息进行果品生产结构调整。虽然许多果产区政府部门在协助果农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上做了不少工作,甚至许多地方政府在结构调整中还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政府在掌握市场信息上的有限性,不仅难以保证生产结构调整的准确性,而且容易引发干群矛盾。长期以来,我国果品生产结构一直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表现在:(1)苹果柑橘、梨等三大果树比重偏大,面积占果园总面积的54.2%,产量占水果总产量的63%。这与人们对水果品种的多样化需求极不适应。(2)产期过于集中,如:柑橘中的中熟品种和苹果中的晚熟品种分别占其总产量的70%以上。造成果品上市时间集中,季节性过剩。(3)鲜食与加工品种不配套,适合于加工的品种不多,使得加工果品的质量无法迅速提升。同时,由于结构失调,果品价格持续低迷,许多果农都将追求高利润的“法宝”押在新品种上。而小规模生产引发的生产无序性,使追求新品种的果农常常是“熊瞎子掰棒子”,不断更换品种到最后还是不知种什么好。

第二,标准化生产难以实施。

加入WTO以后,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严把质量关。而判断果品质量的依据之一就是标准。目前我国制定的果品标准已达50多项,并正在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完善。果品标准化在指导生产和流通,提高果品质量,规范果品市场,维护产、销、购三方利益和促进我国果品行业整体水平提高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我国果品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却给标准化生产带来很大困难。首先,因品种杂乱,增加了果品分级、分装的难度。其二,小规模分散经营,使标准化生产所必需的统一生产规范,尤其是对防治病虫害所必需的统一喷药难以实施。其三,由于资金和技术限制,难以达到标准化生产所要求的生产条件。一方面,因为标准化生产难度大,造成我国果品的果形、果重、着色度、果面光洁度、农药残留量、含糖量等指标达标率很低,降低了果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果品产业是一个完整产业,它不仅包括初级果品生产,还包括果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果品价值随着产业链的延长而不断转化增值。但是,生产过程中的非标准化给果品产销各环节在技术衔接上带来很大难度,严重制约了果品产销链的协调发展。(www.daowen.com)

第三,市场营销绩效差。

果品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使大多数农户仍停留在以产定销阶段,果农缺乏属于自己的营销和信息沟通组织。因此“千家万户搞生产,千军万马抓销售”的现象较为普遍。果农不仅得不到专业化生产带来的收益,而且由于参与营销的果农数量众多,使得销售中压级压价现象以及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都使果农的市场营销绩效极差。

第四,果品产销关系不稳定。

我国果品产销各环节的衔接多以市场为主,还未形成利益共同体,严重制约了产销链市场竞争力的提高。首先,产销链中的交易费用居高不下。无论是生产资料采购还是果品的流通、销售环节,不稳定的市场衔接加大了产销各方相互搜寻、订立合同、商议价格以及履行合约等一系列环节的成本。其二,机会主义行为盛行。以龙头企业与果农之间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为例,双方都以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当果品市场价格波动时,由于有限理性存在,双方时常采取机会主义行动。若果品价格高于保护价,果农往往不履行与企业的合同,致使龙头企业难以及时收购到足量的果品;若果品价格低于保护价,龙头企业为降低成本,也时常选择违约。双方的非合作博弈最终将破坏这一产销组合关系。其三,果农利益得不到保证。在果品产销链中,除果农还处在分散经营状态以外,其他各环节都是实力相对较强的企业和组织。因此在产销的市场衔接过程中,果农往往摆脱不了仅仅提供原材料的弱势地位。由于果农掌握着果品自然再生产这一产销链的重要环节,如果果农利益得不到保证,将最终动摇整个果品产销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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