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我国新媒体市场远未达到发展临界点
随着数字技术与互联网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媒介业出现了诸多以融合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兴媒体,如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这些融合性媒体逐步克服技术和政府管制的障碍,走入寻常百姓的媒体消费生活。这些融合媒体发展迅猛,例如上海电信自2005年下半年启动IPTV试商用,到2009年12月2日,IPTV用户数划时代地超越了100万户。手机电视,2009年底CMMB信号覆盖337个地级市以上城市,并完成全国地级市的信号开通任务,对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区室外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中国移动2009年10月份的数据表明,其手机视频业务已经发展219万户,收入达1500万元。仅以目前中国互联网视频在线观看的最大渠道——PPS网络电视为例,据iResearch 2008年数据显示,PPS已连续11个月日均覆盖用户超千万。近年来,PPS网络电视的用户日均使用时长在100分钟以上,用户勃性极高,并且用户数量一直呈高速增长状态。就市场份额来看,据易观国际数据显示,目前网络电视(即指P2P直播)的市场规模已达2.47亿元,是视频分享市场规模的1.29倍。(www.daowen.com)
然而尽管目前我国融合媒体发展如火如荼,尽管从各国的实践经验看融合的趋势不可避免,融合技术上也无重大障碍,但是融合要最终达到行业与市场的融合却存在需求不足等许多明显障碍(马健,2006)。首先这些新兴的融合媒体尽管已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是与我国庞大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网民数量相比,2010年我国宽带网民数量达到4.57亿,手机网民数量达到3.03亿,融合媒体的市场规模显得很小。其次在地域分布中非常不平衡,目前主要集中在上海、深圳等地,其他区域的推广进度缓慢。同时在实践中,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融合媒体市场发展缓慢,例如日本手机电视的大规模商用播出是在2006年4月1日,到2007年3月用户已经突破700万,2008年3月用户数达到2700万,占日本手机用户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王虎,2008)。总体来说我国的融合媒体的市场占有率、消费市场规模远远没有达到规模发展的临界值(邵国松,2007)。诸多业内人士也认为目前的这些融合媒体“概念大于平台,平台大于内容,内容大于需求”(周建新,2008)。尽管造成市场融合进度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受众对新产品的采纳行为起到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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