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国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
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十分重视发展海洋经济,纷纷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政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战略规划,如《全球海洋科学规划》《21世纪海洋蓝图》及其实施措施《美国海洋行动计划》等。日本政府于1990年出台了《海洋开发基本构想及推进海洋开发方针政策的长期展望》,1997年制订了《日本海洋开发推进计划》和《海洋科技发展计划》,进入21世纪后日本组织实施了“西太平洋深海研究5年计划”,2007年4月日本众议院通过了《海洋基本法》和《关于设定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的法律草案》,2008年2月日本出台了《海洋基本计划草案》。此外,日本先后推出了《深海钻探计划》《大洋钻探计划》《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天然气水合物研究计划》《海洋研究开发长期规划》《综合大洋钻探计划》等。日本在《海洋产业发展状况及海洋振兴相关情况调查报告2010》中就明确提出计划2018年实现海底矿产、可燃冰等资源的商业化开发生产;计划到2040年整个日本用电量的20%由海洋能源提供。
澳大利亚在1997年提出《海洋产业发展战略》,在全面推进海洋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特别重视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积极推进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在海洋生物技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深海探测技术等对海洋经济发展有显著推动作用的前沿技术方面重点加大政策倾斜和投资力度。澳大利亚海洋产业和科学理事会(AMISC)提出了海洋产业发展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21世纪海洋产业各领域的发展战略,特别指出要重点发展一些规模小、未充分发展的海洋产业,如:海洋生物技术和化学品(目前规模很小)、海底矿产(未得到充分发展)、海洋替代能源(波能、热度梯能等)和海水淡化。
韩国在2006年颁布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海洋韩国21世纪》,1996年韩国海洋水产部发表了《21世纪海洋水产前景》(1997—2001年)强调要发展成为海运强国、水产大国、海洋科技国家、有良好海洋环境的海洋国家,目标是发展成为一个海洋强国。1999年12月制定了国家海洋开发战略——《海洋韩国21》,提出了建设21世纪世界第五大海洋强国的建设目标,规划海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98的7.0%提高到2030年的11.3%,将水产品中养殖业产量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34%提高到2030年的45%;启动开发大洋矿产资源,到2010年达到年300万吨商业生产规模;开发利用生物工程的新物质,到2010年创出年2万亿韩元以上的海洋产值;到2010年推出年发电87万千瓦时规模的无公害海洋能源开发。通过国家海洋开发战略,欲通过蓝色革命,实现三个基本目标:创造有生命力的海洋、建设知识型的海洋产业和可持续地利用海洋资源。为有效地达到这些目标,《海洋韩国21》还分别设有创建充满活力的海洋管辖范围、创造干净而安全的海洋环境、制定海洋科技开发综合计划、促进附加值高的海洋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服务产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海洋渔业、海洋资源能源和空间的全面利用、扩展对外合作和交流等8个特定目标,下有100个具体计划。韩国把实现“四化”作为海洋发展的基本方向:(1)世界化:把整个世界作为海洋产业,进行海洋开发;(2)未来化:为子孙后代建设舒适的海洋国土空间,进行海洋开发;(3)实用化:以发展国家经济为先导的海洋开发;(4)地方化:保持地区特性的海洋开发。2010年,国土海洋部制定“五个主要项目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培养有前景的未来产业,以在建筑、航运和物流等产业中创造竞争优势,禁止粗放发展以保护土地、自然与海岸线等与海洋发展相关的政策目标。2012年在韩国丽水召开的世博会,主题为“海洋与海岸生存:多样性资源与可持续活动”,下设“可持续的海洋”“明智地利用海洋(包含产业用途)”及“海洋文化与历史”三个副主题,韩国将通过此次世博会展现其重视海洋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形象。[1]
(二)海洋经济增长速度较快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海洋经济快速增长,各海洋产业发展迅速。60年代末,世界海洋经济产值仅130亿美元,到70年代初达到1100亿美元,1980年增至3400亿美元,1992年达到6700亿美元,2000年为10000亿美元,占世界GDP总值的4%。2001年达到13000亿美元,2005年已达15000亿美元,预计2010年为20000亿美元,2020年达到30000亿~35000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值的10%。海洋产值几乎每十年翻一番,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沿海各国(地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美国海洋GDP达到1380亿美元以上;2005—2006年,英国18个海洋产业总产值868.06亿英镑,增加值460.41亿英镑,就业总人数达890416人;2002—2009年,澳大利亚海洋产业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90%。2008年澳大利亚海洋产业产值415亿美元,2009年达到4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林香红,2011)。据欧洲委员会(The Council of Europe)的研究估计,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服务直接产生的经济价值每年在180亿欧元以上;临海产业和服务业直接产生的增加值每年约1100亿~1900亿欧元,约占欧盟国民生产总值(GNP)的3%~5%;欧洲地区涉海产业产值已占欧盟GNP的40%以上。[2]
(三)重视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
韩国为了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将水产品中养殖业产量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34%提高到2030年的45%,2006年韩国海洋养殖产量已超过近海渔获量(王双,2011)。韩国调整其渔业政策,海洋渔业从近海捕捞转向远洋捕捞和海洋养殖,以保护和储备其渔业资源。主要方式是通过回购来减少海洋资源的开发,1994年到2007年,韩国政府出资10670亿韩元,减少了8324艘渔船。该项目对减缓韩国渔业资源下降起到了重要作用。韩国1998年开始实施“海洋牧场计划”。海洋牧场建设是由粗放型、无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向集约化、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转变,由掠夺性开发海洋资源的传统渔业向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渔业转变的重要途径之一,能有效地同时解决渔业资源数量与质量问题。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对统营海洋牧场经济性的分析结果显示,到2016年海洋牧场资源量将达到7100吨(王双,2011)。启动开发大洋矿产资源,到2010年达到300万吨的商业生产规模;开发利用生物工程的新物质,到2010年创出年2万亿韩元以上的海洋产值;到2010年推出年发电87成千瓦时规模的无公害海洋能源开发(刘洪滨,2009)。
澳大利亚全国海洋政策的主题为“健康海洋:为了现在和未来所有人的利益,了解并合理利用海洋”。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综合性的、以保护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政策框架,各州政府采取了诸如制定各地区海洋计划、对各地区海洋环境状况进行摸底、加强对商业活动和休闲活动环境影响的评估等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张艳,2009):一是注重渔业资源开发与养护,保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产力。澳大利亚对经济鱼类和非经济鱼类采取了不同的限制捕捞措施。对经济鱼类实施限量、配额管理,预先设定每个经济鱼类的捕捞限量或限额,当实际捕捞数量达到预先设定的限量或配额时,即禁止继续捕捞该鱼类。对非经济种类则采用预警原则,即因数据资料信息不充分无法设定总捕捞限额时,渔业管理部门将立法禁止大批量捕捞该非经济鱼类,换言之对其实行优先保护。比如从2009年7月起,南澳大利亚州开始实行一项扣分制的渔业管理条例,以加强对商业性渔业捕捞违法行为的行政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规定:每单位或个人累计点数200点,时效5年。渔业管理机构可依据其违法事实扣除所计点数,并相应采取一系列的惩罚措施;还可以作为违法依据定罪量刑,由法院来判定支付补偿金的数额或判罪。实行该渔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在于打击现有商业性渔业捕捞以及澳大利亚南部渔业生产活动中的不法行为,以保护本国的渔业资源。二是推动建立一批具代表性的海洋保护区域,并提高对保护区的管理能力。澳大利亚实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明确提出建立一批不同类型、具代表性的海洋生态保护区,如珊瑚礁保护区、海草保护区、海上禁渔区以及沿海湿地保护带等,而且在西澳大利亚及昆士兰两个州建设了人工鱼礁区。这些保护区要么执行严格的保护政策,要么就是实施可持续利用的合理化管理。这些举措对于维持海洋生态功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2007年,澳大利亚实施了一项全新的大堡礁“分区保护计划”,让大堡礁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高度保护的礁脉群。新的分区保护计划实施后,大堡礁有1/3的地区禁止捕鱼。同时大堡礁将被分成若干地区,进行不同方式和层次的管理和利用:有的地区受到十分严格的保护,不允许在大堡礁上行走、采集和钓鱼等。三是严格以国家法定标准为标尺来控制海洋及入海口的水质环境。为控制陆源污染对海洋的污染,澳大利亚出台海洋与入海口水质保护纲要,要求所有工业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渔业、环境管理部门设点进行监控分析。沿海城市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污管道,排放到离岸一公里外或200米深的海域。四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组织及社会中介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环保观念水平。澳大利亚有许许多多的环保组织、渔民协会,他们一方面积极向政府及渔业管理部门施加影响,要求在制订各项政策时充分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们利用接近渔业生产实践的机会,主动向资源利用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他们要保护和爱惜渔业资源及海洋生态环境,这样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水平。除了常规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外,澳大利亚还针对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可能给海洋带来的影响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方面减少这种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则是当事件发生之后将损害降到最低限度。澳大利亚制定了《澳大利亚防止海上油类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国家应对计划》,该计划指定了国家和地方主管机关,制定了海洋油类和化学品溢漏突发性事故反应计划,细化了州、地方和工业突发性事故反应计划,制定了全国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其中包括常规演习,还规定应急设备应充分满足战略要求,从而保证了国家政府和工业组织共同合作对海上污染事故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金秀梅,2006)。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澳大利亚建立了先进的海岸观测系统,能够根据海岸的变化进行预测和评估。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以高质量的水产品闻名遐迩,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海岸观测系统对海洋排放污物的适时监测,找到海洋营养物和污染物的源头,保持养殖水域的洁净。澳大利亚还有一个先进的海洋观测集成系统,它用于监测并且管理海洋环境。这一系统在不同地区进行分布式安装,观测澳大利亚所有气候类型的变化,环境、公海大陆架变化等。澳大利亚还拥有实用的海洋预测系统,负责预测温度、盐碱度,以及海洋活动所带来的风险(涉及国防、环境管理、边界安全、海洋安全、商业运输、渔业等),集成系统提供实时、动态的数据,使人们更好地了解海洋状态(伊恩・克雷斯韦尔,2009)。(www.daowen.com)
(四)重视提高海洋产业科技水平
相对于陆地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开发更具复杂性,其对科学技术的要求也明显较高。同时,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成果正在被应用于海洋资源开发中,海洋产业发展的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各海洋国家和地区以此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获取更高的收益和更强的国际竞争力。韩国将海运、港口、造船和水产等传统海洋产业提升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海洋产业,谋求到2010年实现第五大海洋强国的目标。该国计划将1998年相当于发达国家43%左右的海洋科学水平提高到2010年的80%,在2030年达到100%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同步。引导和培育海洋和水产风险型创新企业、海洋旅游及海洋水产信息等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刘洪滨,2009)。韩国注重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技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目前韩国在海洋矿物开发和海洋空间利用产业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日本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海洋科技研究和资源开发,着重开发海洋深潜技术、深海资源开发技术等关键技术,并在海洋生物领域、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英国历来十分重视海洋技术转移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形成政府、科研机构和产业部门“三位一体”的联合开发机制,其海洋油气和海洋装备及材料工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法国重点发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海洋技术。加拿大海洋技术产业涉及环境、地理、国防和信息技术等多学科和产业的高技术产业。
(五)重视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海洋高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各沿海国家和地区对海洋传统产业的依赖性逐步减小,转而发展更具科技含量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取得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导权并谋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从海洋产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来看,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增速有所减缓,其他海洋产业均呈上升的态势,其中海洋生物技术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等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增速最快(仲雯雯,2011)。
在海洋生物技术产业方面,2005年全球海洋生物技术产业产值为240亿美元。美、日、英、法、俄等国家分别推出包括开发海洋微生物药物在内的“海洋生物技术计划”“海洋蓝宝石计划”“海洋生物开发计划”等,纷纷投入巨资发展海洋药物及海洋生物技术。随着海洋生物资源技术的不断成熟,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着力研究从各种海洋生物体中提取各种化合物用于海洋药物的研制,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各国把相当的资金投入到抗癌药物以及抗心脑血管药物的研发与试验中,以期在海洋药物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引领全球海洋生物医药的风潮。
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方面,据统计,全球海水淡化产能已达到每日6348万立方米,目前沙特、以色列等中东国家70%的淡水资源来自于海水淡化,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淡水资源也竞相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全球海水淡化工程总投资额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全球海水冷却水年用量超过7000亿立方米,许多沿海国家工业用水量的40%~50%是海水,主要作工业冷却水。在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上,目前世界上海水提溴走在前列的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生产量均达到万吨级。另外,海水提钾和海水提镁也已具备一定规模。
在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方面,由于承受着能源危机带来的巨大压力,世界各国纷纷把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中之重。美国的能源政策着重强调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地位,不断加大政府投入,致力于成为可再生能源的缔造大国。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建立了一个海洋政策工作小组,加大了对可再生的陆地资源和海洋能源的投资,开发了旨在提高信息收集、信息传递、信息作用效率的海洋综合观测系统。奥巴马在2010年制定的预算中,将美国致力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增加了一倍。英国也十分重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波浪发电和潮汐发电方面已形成独特的优势。日本在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方面始终处于领先地位,部分技术的先进程度超过美国。日本和印度在温盐差发电方面成功实现了技术的产业化。法国则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潮汐电站。
在海洋装备业方面,海洋结构工程与装备的全球市场规模大约在2000亿美元左右,年均增长20%以上。目前,全球主要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商集中在新加坡、韩国、美国及欧洲等国家,其中新加坡和韩国以建造技术较为成熟的中、浅水域平台为主,目前也在向深水高技术平台的研发、建造发展;而美国、欧洲等国家则以研发、建造深水、超深水高技术平台装备为核心。另外,目前国际上水下运载装备、作业装备、通用技术及其设备已形成产业,有诸多专业提供各类技术、装备和服务的生产厂商,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由此可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各沿海国家和地区的共识。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各国均十分重视保护海洋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利用技术,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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