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研究:浦东管理体制变迁历程

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研究:浦东管理体制变迁历程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管理体制变迁历程从1990年浦东开发正式起步,随着浦东开发的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浦东新区的管理体制亦随之变迁,大体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分别是:1990年4月至1992年12月是全市性开发体制阶段,设立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开展协调工作,1993年1月至2000年5月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00年6月至今逐步完善了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

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研究:浦东管理体制变迁历程

二、管理体制变迁历程

从1990年浦东开发正式起步,随着浦东开发的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浦东新区的管理体制亦随之变迁,大体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分别是:1990年4月至1992年12月是全市性开发体制阶段,设立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开展协调工作,1993年1月至2000年5月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00年6月至今逐步完善了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

1.组建以协调为主要职责的开发办公室(1990年5月—1992年12月)。开发初期,浦东350平方公里的规划控制范围内,含三区两县(南市、黄浦、杨浦三区和上海县)的部分地域,以及川沙县全境。1990年4月,上海市政府对外宣传浦东开发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为快速启动建设和实施在体制机制上的转变,上海市在浦东新区建立了行政协调的管理体制,即原来的“三区两县”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变,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1990年5月3日正式挂牌,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六人。开发办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具体操作开发的前期准备及各项事宜;设立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开发公司等四个开发公司(对应四个开发区),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对浦东的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构思、组织协调。开发办负责总体协调,开发公司全力推进市场化开发,与开发关联的具体事项,则由“三区两县”执行。

这一时期,浦东新区开发与管理并举,以开发为主,并注重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这为浦东新区在初期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由于开发主体仍是“三区两县”,在其与市政府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各项指标和成绩均算在所在区县,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但由于区域分散管理,开发主体多,浦东开发办协调难度比较大,导致统一规划不够。

2.建立高效创新的新区管委会(1993年1月—2000年6月)。浦东新区开发开放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初步完成后,1993年1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新区的管理模式进行重大改革,撤销了上海县和川沙县的行政建制,调整杨浦区、黄浦区和南市区的行政区划,三个区原有涉及浦东的区域,不再归其管辖。同月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行使浦东新区开发开放和社会管理职能。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协在浦东新区派驻联络处。浦东新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照“精简、统一、高效”和大系统管理的原则,遵循“小政府、大社会”和“按职能匹配机构”的思路,下设10个职能机构,5个政法机构、群团机构以及人武部、人大(政协)联络处。(www.daowen.com)

这一时期,浦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享有市级管理权限,上海市提出“东事东办、新事新办”的方针,即在浦东能办的不在浦西办,浦东能办的不交给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办,并积极鼓励浦东新区进行体制创新,体现了较大的开发开放权限。在干部配置方面,各级干部普遍级别高配。管委会本身的级别为正厅局级,管委会副主任以下其他岗位普遍高配半级。如管委会副主任,高配为正厅局级。在机构设置方面,力求精简,提高效率。当时,上海市政府有100多个委办局,浦西的每个区县均有约50个局办,而浦东新区管委会仅下设10个局办。并成立了“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专为浦东发展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而管委会的职能比之于开发办时期,由注重开发、不太注重管理逐步过渡到管理与开发并重,增强了管委会的权威和领导能力。

3.组建体制特殊的一级政府(2000年6月至今)。20世纪90年代后期,浦东新区的优惠政策逐渐常态化,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基本结束。尽管管委会某种意义上已具备准政府的特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由于管委会没有社会事务的协调权,根据实际成立浦东新区迫在眉睫。因此,2000年6月,上海市委调整了浦东新区的管理体制。其中,6月21日,上海市委领导宣布中共浦东区委常委会成立;8月3—6日,浦东新区召开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和人大一届一次会议。浦东新区的四套班子,即区党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建立。

出于构建“大上海”和产业一体化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浦东新区发展空间,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市《关于撤销南汇区建制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请示》,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最初组建联合工作党委进行过渡。联合工作党委全面承担“南汇划入浦东”过渡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领导责任。6月,两区合并后的正式党委和政府组建。

这一时期浦东新区健全了四套机构,行使政府职权,并保持了“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率先实行了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统一了经济功能与行政功能。建立了浦东市民中心,实现“一条龙”服务,显著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新区形象。为统筹功能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浦东新区在新区政府与街镇之间新设了功能区一级行政单位,以具体的经济功能区为依托,带动行政区、城乡协调发展。为支持新区发展,上海市赋予了浦东新区更大的事权,部分事权直接由市里下放到新区,市里凡是可以下放的权限都下移到浦东新区层面,浦东新区的权限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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