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渭河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发展

渭河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发展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向北,加快渭河综合治理步伐,带动城市中心北移,使渭河成为联结泾渭新区、沣渭新区的绿色纽带,适时启动泾河治理,促进高陵县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示范区发展。同时加快实施涝河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副中心户县发展。

渭河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发展

七、绿色低碳城市发展

利用秦岭绿色生态资源,恢复“八水绕长安”河湖系统,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加大生态环境的改善,打造内陆型生态宜居城市

坚持低碳城市发展[4],着力培育低碳城市机能,加快推进经济的低碳转型,鼓励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低碳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投资和建设低碳建筑与基础设施;建立适合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市场机制、技术创新机制、经济刺激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评估机制,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一)污水处理厂

加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这既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的发展要求,也是西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加快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六、第十污水处理厂,以及各开发区和各区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每个区县都将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基本实施城市污水有组织排放和可集中处理,使污水处理厂尽快达标运行,确保在2012年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河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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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八水绕长安示意图(www.daowen.com)

以河流为骨架,拉大城市发展空间,变“八水绕长安”为“八水进西安”;突破河流对城市发展空间的地域制约,实现跨河发展,沿河发展,将“八水”全部建成未来西安的“城中河”。向北,加快渭河综合治理步伐,带动城市中心北移,使渭河成为联结泾渭新区、沣渭新区的绿色纽带,适时启动泾河治理,促进高陵县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示范区发展。向西,加快实施《沣河流域综合保护利用规划》,逐步恢复汉代昆明池,将沣河建成安全、生态、文化、发展之河,促进西安西进。同时加快实施涝河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副中心户县发展。向南,实施潏河、滈河综合治理,形成与秦岭生态区协调统一、别具特色的山水风貌,带动南部大学城、韦曲组团的崛起和沿山旅游路经济带发展。向东,以浐灞河治理、广运潭建设为重点,加快浐灞生态区建设,推进生态产业升级,辐射带动西安国际港务区和纺织城地区发展。同时在浐河上游建设汤峪温泉古镇,继续加快灞河上游蓝田县城段的治理。

(三)森林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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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西安市生态与绿地系统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加强西安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人居城市的重要载体,是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发展水平,实现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举措。应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依据,在城区内按照《西安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创建园林化城市标准,统一规划,做好城区道路、休闲广场、小区等重点绿化,提高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使多数市民出门500米距离内有休闲绿地。在城市南郊的秦岭山区,以全面封禁为主,实施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通过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保护和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建成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公益生态系统。在城市周围平原地区及境内河流沿岸,坚持人工造林、栽花种草,实施大绿工程、“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区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的生态防护林、休闲景观林、名优经济林、速生用材林,建成平原和城市生态保障系统。通过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林木为主体的绿地,使城市林木覆盖率总体达到45%以上,城郊山区达到60%以上,丘陵区达到40%以上,平原区达到20%以上。城市包括下辖区、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努力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最佳人居环境,力争用3年时间(2011—2013)将西安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四)秦岭北麓保护利用

秦岭北麓是国家级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安市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安全屏障。科学保护和利用秦岭北麓生态资源,对于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城市综合价值、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要的意义。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应对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编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西安市秦岭环山线区域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市、区县各相关部门根据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制定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和开发建设规划,把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专项规划中,切实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设立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对于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该地区居民逐步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建立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保证金和补偿费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及社会资金,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秦岭西安段的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启动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应充分考虑生态承载能力,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确保生态安全并能与山水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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