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从英国留学回国后,就力图仿效西方对中国的社会制度及思想文化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造。他认为改造中国的关键在于民主、自由与科学。为此严复将西方的思想文化、社会制度与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精粹《老子》相结合,阐发了其中的民主、自由与科学精神。这里我们先看看其民主思想。
严复认为,《老子》之书是言治之书,具有民主之思想。严复说:
取天下者,民主之政也。[75]
夫黄老之道,民主之国所有也,故长而不宰,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能用黄老者也。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君主之利器,其惟儒术乎![76]
以贱为本,以下为基,亦民主之说。[77]
其意是说,治理天下的理想方法,就是实现民主政治,而黄老之道所实行“无为”、“贱下”的政治,就是一种民主政治。
严复还说:
试读布鲁达奇《英雄传》中来刻谷士一首,考其所以治斯巴达者,则知其作用与老子同符,此不佞。所以云黄老为民主治道也。[78]
纯是民主主义,读法儒孟德斯鸠《法意》一书,有以证吾言之不妄也。[79](www.daowen.com)
严复指出,黄老之道与来刻谷士治理斯巴达之道有异曲同工之妙,实行的都是民主治道。孟德斯鸠《法意》中关于来刻谷士治理斯巴达的办法主要有:一是建立民主议政制;二是平分土地;三是废金银铜为货币,只用铁钱;四是废奇技淫巧,罢通商;五是教育全国子弟皆为兵士;六是为了保持子弟强壮,规定有关通婚制度,鼓励生下强壮之子;七是禁止其民出游外国,交通外人。其法既行,知其国不可败。[80]这些措施与《老子》的主张都很相似,因此严复认为黄老的思想主张就是民主之治道。
严复还将《老子》之民主与孟德斯鸠《法意》之民主进行了比较,并对《老子》之民主的产生进行了分析:
老子言作用辄称侯王,故知《道德经》是言治之书,然孟德斯鸠《法意》中言民主乃用道德,君主则用礼,至于专制乃用刑。中国未尝有民主之制也。虽老子亦不能为未见其物之思想。于是,道德之治亦于君主中求之,不能得,乃游心于黄、农以上,意以为太古有之,盖太古君不甚尊,民不甚贱,事与民主本为近也。此所以下篇八十章有小国寡民之说。夫甘食美服安居乐俗,邻国相望,鸡犬相闻,民老死不相往来。如是之世,正孟德斯鸠《法意》篇中所指为民主之真相也。世有善读二书者,必将以我为知言矣,呜呼,《老子》者,民主之治之所用也。[81]
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儒家的政治思想是有为,只能用于君主制的国家,因为君主是一定要有为的。法家的政治思想也不过是对儒家政治的补救。而只有黄老无为的政治学说才适合民主制度的国家。据此,严复认为民主之治是道德之治,《老子》之治虽是道德之治,但老子所生存的时代,中国是君主专制,不具备民主之治所产生的条件。于是,老子“乃游心于黄、农以上”,结果求得了与孟德斯鸠《法意》中所描述的一样的“民主之真相”,从而实现了自然无为的政治观与民主主义的相结合。而《老子》的思想,是太古时代的思想,与近代的民主思想有区别。因此严复说:“此古小国民主之治也,而非所论于今矣。”[82]但正如夏曾佑所说:“若夫老子之所值与斯宾塞等之所值盖亦相同矣,而几道之所值则亦与老子、斯宾塞等之所相同也,此其见之能相同,又奚异哉!”“几道既学于西方,而尽其说,而中国之局又适为秦汉以后一大变革之时,其所观感者与老子、斯宾塞同。”[83]意思是说,严复所看到的中国近代的现状,与老子所在的春秋战国时的情况,以及斯宾塞当时所看到的欧洲的状况,都极其相似,故他们的感受也近乎一样,由此所产生的民主学说也近乎一样。所以说:“《老子》者,民主之治之所用也。”
严复还认为,要实行民主制,就不能实行君主制。因此,他说:“君主之国,未能用黄老者也。”[84]“人主凡一国之权皆是,不必定帝王也。”[85]严复还反对乱施暴力,强调道义,他说:
故孟德斯鸠谓伐国非民主事,藉使为之,适受其敝,何则事义相反,不两存也。不云胜而云果,有道之师胜乃有果,不道者无果也。[86]
不道之师,如族庖之刀,不折则缺,未有不早已者也。中国古之以兵强者,蚩尤尚己,秦有白起,楚有项羽,欧洲有亚力山大,有韩尼伯,有拿破仑,最精用兵者也。然有不早已者乎?曰好还,曰早已,老子之言固不信耶?至有始有卒者,皆有果勿强,而不得已者也。今中国方欲起其民以尚武之精神矣,虽然所望他日有果而已,勿以取强也。[87]
从这些评论中可以看出,严复深知“民主”与“暴力”的辩证关系,即要实现“民主”就不能使用“暴力”。认为不道之师,未有不灭亡的,即“未有不早已者也”,虽胜无果,即“不道者无果也”;有道之师,用兵的目的不在于逞强,而在于实行真正的民主,是无可奈何的举措,故曰:“皆有果勿强,而不得已者也”。因此,严复主张用民主之治来拯救中国,但也不主张完全放弃武力。认为“不得已”之“武”,与民主的精神不但不违,反而相符。基于这种认识,严复希望中国能够“有果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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