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
西部大开发,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政治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文化问题。人力资源是西部大开发的关键。西部大开发急需实用型、复合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因此我院作为西部地区惟一的一所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高等院校,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重要地位。
我院原是司法部直接管辖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现为由国家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目前我院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已经建立起涵盖经、管、法、哲、文5大学科门类,以法学为龙头,各学科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培养体系。自1978年以来,我院已培养出研究生660余名,现有在学研究生780余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500余名。近年来,我院针对我国政治、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尤其是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契机,依据教育部提出的“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加强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的24字方针并结合我院的成功经验,摸索出具有我院特色的体现“以人为本”即旨在全面提高研究生素质的管理模式和办学理念。
一、按照瞄准前沿、把握方向的要求,全力抓好重点学科建设
我院学科建设遵循下列原则:跟踪各学科在国际、国内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结合各学科自身实际,选定重点建设学科和学科研究方向,用最新的方法、最新的手段,获得最新的成果,形成学科的特色;根据学院的现有条件,认真分析各学科在国内外同学科中的地位和优势,充分发挥科研、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择并建设重点学科和学科研究方向;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面向西部大开发的主战场,按照“加强基础,注重应用,大力开发”的要求,选择重点建设学科,使学科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学科交叉和互相渗透,发挥多学科、综合性强的优势,形成特色学科。根据这些原则,我院确立了刑法学、法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学科为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学科在长期的发展和建设中,已形成了4个相对稳定、各富特色、均具有一定影响的主要研究方向,即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和港澳台刑法,目前承担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务院各部门项目3项、地方政府项目2项、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4项等大量的科研项目。同时,我院还充分认识到重点学科是办学水平的标志,更是研究生教育的主要载体,必须努力建设好。近几年来,我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要求,全面抓好重点学科的建设。2002年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年,现在全校师生员工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力争在2002年使我院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办学档次和办学水平的飞跃。为此,我院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重点学科建成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需要,即在科学研究、图书设备、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固定资产投入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学科的水平如何,关键看学科带头人的水平,归根结底就是人才问题。为此,我院规定凡博士生来院,一律提供3室1厅的住房、1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并配备计算机;职称指标单列,符合破格条件晋升、晋职的,优先破格;符合导师条件的,经导师组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审核后直接进入导师组。
三是进行学科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学科、专业。我们在重视基础学科的同时,加大应用型学科的建设力度,使学科结构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我院于2001年获得行政管理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在2002年开始招生;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中增设了法哲学研究方向。
二、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我院研究生教育根据西部大开发对于人才的基本要求,按照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加强素质教育,跟踪学科发展方向,不断修订和完善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注重教材建设,鼓励开展创新性研究,努力使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招生录取工作,为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创造条件。良好的生源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也是我们做好培养工作的基础。多年来,我们在招生工作中主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招生前积极宣传,报名时严格审查,考试时严肃认真监考,阅卷时公正规范,录取时量化考核。我们采取量化录取办法,就是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及其他条件分别量化,以一定原则排序,最后按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真正把学有所长的优秀考生招收进来。(www.daowen.com)
二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适应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需要,不断修订培养方案,调整培养思路。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依据,首先要修订好培养方案,其次要严格执行。1990年以来,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先后两次集中对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我们在修订时掌握三条原则:其一,保证培养规格,特别是在学位课的设置上,严格按国家要求办理,不得随意设定。其二,在选修课的设置上,除各学科、专业自定的外,统一开设一些新兴的、边缘学科的选修课,供全校研究生选修;大量增加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的内容不局限于本学科、专业的,可以是跨学科的,甚至安排一些自然科学讲座,其三,必须保证政治类课程的课时,其安排应该多样化。
三是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实行研究生导师动态遴选制。研究生导师是一种岗位,而不是一种待遇,必须从教学、科研等方面加强对导师的管理,实行和完善导师动态遴选制度。我院在培养选拔新导师的同时,淘汰了一批身体条件差、年龄大或者是长期不工作的、3年内无新的科研成果的导师。
四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研究生的素质教育。文科研究生,特别是法学类研究生的培养,除作为一名研究生应该具有的基本要求外,在政治上有更严格的要求。他们在政治上应该更加成熟,立场更加坚定。法学类研究生毕业后大部分将到党政机关和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掌握着国家的权力,他们的个人素质将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公检法机关的形象,因此良好的个人品质,坚定的政治立场显得特别重要。
五是进一步拓宽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改善研究生培养的物质条件。我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相结合的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筹措资金新建成一座教学研究、住宿、办公三位一体的550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研究生对住宿情况相当满意。
六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宽办学渠道,扩大办学规模。我们利用一切条件,积极与国内外、省内外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交流和合作,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其在研究生教育中好的做法,促进研究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我院刑法学学科的教师中,有3人是国际刑法协会会员,3人曾出国讲学访问,有1人被法国马赛第三大学聘为客座教授,3人被中国人民大学聘为国际刑法研究员。同时,我院积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满足了社会上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的需求;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扩大了办学规模。
三、按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要求,大力加强学术梯队的建设
首先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梯队建设的紧迫感,及时看到并及早解决人才断层问题,使学术队伍后继有人。其次要大力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有了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才能建设高水准的学科。再次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早培养梯队后备骨干,加快后备力量的成长,建设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梯队建设是学科建设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因素。为此,我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做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一个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高尚的品德,还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上,我院坚决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使选拔出的学科带头人得到大家的公认。
二是优化学术梯队的结构。为了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包括合理的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我院领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为此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了“培养提高,外联引进”的两条腿走路的措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学院对中青年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提出攻读学位的要求,要求40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都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我院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帮助这些同志提高学历层次。具体措施如下:①对考上研究生的中青年教师,无论硕士生或博士生,我院一律实行定向或委托培养。②中青年教师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住房分配不受影响。③对报考本院硕士生的中青年教师,成绩稍差但符合破格条件的,都给予破格,指标单列,不受名次限制。同时我院积极引进人才,经过多年努力,我院导师队伍的构成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学历层次上,导师中5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近20%的导师具有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从过去的54岁下降到现在的47岁,已经形成“老、中、青”三结合,以中青年为主,有一定的年龄梯度,层次(博士、硕士、学士)结构合理、团结互助的导师队伍。
三是大力抓好科学研究工作。我院继续坚持“重视基础、加强应用、大力开发”的方针,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加强对全校科研资源的宏观调控,大力组织联合,实现“上大项目,出大成果,获大奖励”的科研创新目标。不少科研成果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好评,如陈明华教授的专著《当代苏联东欧刑罚》及合著的《各国刑法比较研究》等。
展望未来,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我院学科上水平、办学上层次的目标,任重而道远。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国家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更要有锲而不舍、脚踏实地的精神。我院全体一师生员工将坚定不移,刻苦努力,为跻身于全国先进院校行列而努力奋斗!(研究生部周 立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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