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不仅是保障人们生存的必要产业,也是工业、服务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农业集约化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
第一节 农业集约化与农业结构调整
一、农业集约化的内涵
集约化经营是与粗放型经营相对立的,它们是用来描述一个经济系统实现长期增长的基本途径与方法的两个范畴。“集约化经营”一词最早是由苏联提出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经济增长率开始出现下降,以后经济状况不断恶化,促使这些国家的学者对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进行了讨论和分析,苏联在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上正式提出经济向集约化为主的发展道路过渡的目标。他们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外延”和“内涵”的概念和相关理论,将经济增长方式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依靠投入实现产出量增长的“粗放增长”;另一种则是依靠提高效率实现产出量增长的“集约增长”,并进而提出,今后的经济发展要实现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1]。1986年在苏共二十七大上苏联又进一步确定了“生产的全面集约化”、“整个国民经济转向集约化轨道”的经济发展方针,重申集约化的重要性。[2]在前苏联学者的研究中,他们将集约化经营定义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同一经济范围内,通过经营要素质量的提高、要素含量的增加、要素投入的集中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调整来增进效益的经营方式。简言之,集约是相对粗放而言,集约化经营是以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对经营诸要素进行重组,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农业集约化理论由来已久,其最初的涵义主要是指农业土地的集约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指出:“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资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3]具体来说,也就是促进资本和劳动力在农业耕地上的集中,以此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土地的集约化思想最早是在19世纪初由大卫·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提出的。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是基于流动价值理论建立起来的,他认为劳动价值论是形成地租理论的基础,地租是劳动所创造价值的一部分[4],他认为地租是“为使用土地原有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产品。”[5]李嘉图重点考察了级差地租的问题,并将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态:级差地租Ⅰ是由土地的等级和位置的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Ⅱ是通过在同一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产生的[6]。1826年杜能提出了农业区位论,进一步阐明了市场距离对于农业生产集约程度和土地利用类型(农业类型)的影响,指出了土地利用方式(或农业类型)的区位存在着客观规律性和优势区位的相对性。他认为,即使在同样的自然条件下,也能够出现农业的空间分异,这种空间分异源于生产区位与消费区位之间的距离,致使各种农业生产方式在空间上出现同心圆结构。[7]
随着农业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业集约化的研究逐渐深入,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农业集约化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等,但是农业集约化的根本内涵仍旧是建立在对农业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方面,很多研究不过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拓展。概括来讲,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加大对单位面积耕地(经营用地)的资本、科技及劳动力投入,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农业集约化的内涵已经从最初的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发展到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资本投入和科技投入上。由于土地资源的制约,片面地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其结果并不是产出的增加,而是生产效率的低下。因此,增加资本,尤其是科技的投入,对于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现代科学技术对农业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土地的产出,使农业也逐渐成为现代高科技的成果。
第二,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程度。农业的发展也同样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尤其是随着化肥等投入的增加,农业对环境的破坏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世界性问题。现代集约化农业就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基础之上的,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处理好环境和资源保护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
第三,提高农业相对生产率,促进产业的协调发展。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其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而是通过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将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解放出来,转移到生产效率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为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不仅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同时可以促进农业相对生产率的提高,提升三次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最终加快地区的工业化进程。
第四,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业附加价值。农业在规模提高的同时,也需要不断优化农产品结构,生产具有较高附加价值、具有较高单位面积产品的农产品。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投入,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断研发新的、更高效、更安全、更能满足人类需要的农产品。而优良农产品的生产也可以提高农业的单位面积产出,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优化农产品结构本身就是农业集约化发展的一种有效路径。
概括来讲,农业集约化就是在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农产品产量和农业附加价值;增加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农业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加快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加农业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资源利用合理化、农业综合生产力高效化的先进生产方式。
二、中国农业集约化的相关研究
国内一些学者从多个方面对农业集约化的内涵、特征、中国农业集约化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路径等进行了研究。周兴河认为,技术进步在农业的集约化增长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削除工农业剪刀差,深化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投资体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教育培训系统以及完善农村金融体制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主要措施[8]。陆加胜、刘玉安对中国加入WTO以后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状况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创造农业集约化经营良好的外部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农业人口等是提高中国农业集约化水平的主要思路[9]。夏庆利和易法海则指出我国农业集约化规模经营的瓶颈是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农民就业和保障单一,小农意识浓厚,而农地产权不清晰是以上问题的根源,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市场建设,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养力度,真正促进农民自觉参与到农业集约化规模经营中来,是彻底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
此外,国内的一些学者对如何客观评价农业的集约化程度也进行了研究。目前,评价农业集约化程度较为通用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所使用的评价指标,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指标:农业经济活动人口、平均每个经济活动人口耕地面积、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以及平均每千公顷上化肥使用量等指标。国内的一些学者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集约化的内涵,对农业的集约化评价方法进行了拓展。如杨勇认为,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评价应该包括单位农用地面积上直接投入的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增加,农业中推广应用的技术的增多,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几个方面,并从反映农业集约化程度全貌的综合性指标——农业集约度,反映集约经营基本内涵的各因素集约程度的单项指标,如农业科技集约水平、土壤肥力集约水平、各项物质投入集约水平,以及反映各因素优化配置关系的指标,如要素配置指标、资金有机构成、单位劳动力土地、资金配置率等三大类指标入手,建立衡量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指标[10]。杨明洪从农业投入(包括单位农业可耕地投入的农业劳动力人数、农用地单位面积的机械化水平、单位面积的化肥消费量、人均灌溉地面积与人均耕地面积)、农业产出(主要为单位耕地面积产出)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三大类指标入手,比较了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农业的集约化程度[11]。秦敏则提出了应从土地生产率、单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单位资金投入的产出率等几个指标入手,来衡量农业集约经营的经济效益[12]。
但是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在农业集约化程度的评价上尚存在以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较为通用的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评价指标虽然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大致状况,但是存在指标较为单一,以及指标设置不很合理的问题。因为,其采用的各项指标所反映的仅仅是一个地区农业的集约化类型,而农业的集约化程度如何则难以通过以上指标得到确切的了解;同时其中的个别指标,如“平均每千公顷化肥使用量”用于评价农业的集约化程度是不恰当的,因为,化肥在一定的使用规模下虽然可以提高农业的单位产量,但是超过了这一标准反而会降低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而且仅仅考虑化肥的使用量,而不考虑化肥的使用效率也是不科学的。
其次,现有的评价体系大多仅涉及了劳动力、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对技术使用情况的评价较少。此外,在已有的对技术集约化情况进行评价的研究成果中,大多单纯以机械化作为技术投入的指标,忽视了其他的技术(如农业科技人才等)的投入,但是由于受自然资源等的局限以及城市化对农业用地的挤压,很多地区虽然不具备开展大规模机械化的条件,但仍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优良农产品的生产、先进的生产技术投入等)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因此,农业机械化并不等同于农业集约化,单纯以农业机械化程度作为衡量农业集约化的研究存在着片面性。
此外,在对农业集约化的评价上,现有研究中多数没有进行集约化类型和集约化程度的区分,致使部分分析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章试图建立较为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法和体系,从农业的投入类型与投入产出的效益两方面对不同地区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然后以江苏省为例,对农业的集约化经营状况进行实证研究,并提出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的现实路径和对策措施。
第二节 农业集约化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目标的认识
在农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直接参与生产,而土地又具有很强的稀缺性,因此,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应以土地利用的多少为主要衡量标准。基于这样的理解,农业的集约经营应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的粗放经营就是指在较低的技术水平下,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要素,主要靠扩大种植面积来增加产量。简单地说,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就是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减少土地使用面积而扩大产出的一种经营方式,而粗放型的农业经营则是通过增加土地的使用面积达到提高产量的一种经营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集约化经营应重点包括两方面的发展目标:第一,要提高农业土地利用的质量。这需要使用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从投入类型上看,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可以分为劳动集约化、资本集约化和技术集约化三种类型。对于不同的农作物、不同的地区,由于条件和生产要求不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类型也应多样,但是由于不同集约化类型带来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附加价值的不同,提高农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成为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方向。即使在人多地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也应注重对农业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在实现劳动力和技术集约相结合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动农业向资金和技术集约的方向发展。因此,提高农业土地利用质量的过程,就是推动农业向资金、技术,尤其是技术集约化方向发展的过程。第二,要提高各种农业投入的产出率,提高农业效率。对于各种类型的农业集约化经营都应该以提高产出率为最终目标,即改变过去“高投入、低产出”的状况,尽可能地使各种类型的农业集约化经营都达到最大的产出效益。
鉴于这样的认识,在此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对农业集约化的经营状况进行研究。首先从投入的角度设立评价农业集约化类型的相关指标,对不同地区的农业集约化类型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分析,并进行分类,以确定不同地区的农业集约化类型。随后,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从产出的角度分析所选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程度。但是,在一个地区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投入的集约化类型是决定其农业集约化程度的重要原因,即一个地区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的高低与农业的集约化经营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将不同地区的农业集约化程度与集约化类型综合起来进行研究,以观察农业集约化类型与集约化程度之间的关系。最后,根据不同的农业集约化类型及其集约化程度,分别设计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的发展路径,以达到提升的目的。
二、农业集约化类型的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
对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对单位面积耕地所占用的农具、机器、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情况的考察。由于生产要素的投入可以大致分为劳动力、资金和科技的投入三大部分,因此,对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进行研究时也应从劳动力、资金和科技的投入三方面来进行。在此,从劳动力、资金和科技投入三方面入手,建立衡量农业集约类型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三大类7项指标,即:
1.劳动力投入指标。采用“单位面积耕地的农业经济活动人口”指标进行测算。
单位面积耕地的农业经济活动人口=劳动力投入总量/耕地总量面积
2.农业资金投入指标。采用“单位面积耕地的资产投资量”指标进行分析。
单位面积耕地资产投资量=资产投资量/耕地面积
3.农业技术投入指标。农业的技术投入从两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是对现代先进农业机械工具使用情况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对农业科技人员投入情况的分析。其中对现代先进农业机械工具使用情况的分析可以采用“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和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等指标来进行,对农业科技人员投入情况的分析可以采用“单位面积经营用地农业科技人员投入量”指标进行考察。具体衡量指标如下:
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机耕耕地面积/耕地面积
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机电灌溉耕地面积/经营耕地面积
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机播面积/农作物陆地播种面积
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机收面积/农作物陆地播种面积
单位面积经营用地农业科技人员投入量=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经营用地面积
具体内容见表4-1所示。
表4-1 农业集约化类型衡量指标体系
注:经营用地面积包括经营耕地面积、经营园地面积、经营林地面积、经营牧草地面积和渔业养殖占用耕地面积。
三、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的评价方法及评价指标
在以上农业投入集约化程度的衡量指标中,劳动力的集约化程度以及科技的集约化程度是目前国际上最常使用的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指标。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投入的资金、劳动或技术多并不一定等于农业集约化程度高,单位面积经营用地(耕地)产出的增多对于衡量农业的集约化程度更具意义,它们反映了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单位面积经营用地(耕地)上所获得的产量、产值、净产值和纯收入,以及单位投资所获得的产量、产值、净产值和纯收入等。鉴于资料的收集情况,本章从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粮食作物产量/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单位面积经营用地(耕地)的经营收入(农产品销售总收入/农业经营用地(耕地)面积)、单位投资的产量(粮食作物产量/粮食作物当年投资总额),以及单位投资的经营收入(农产品经营总收入/农业当年总投资额)等几项指标入手,对江苏省各城市农业经营的集约化程度进行分析。
第三节 中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实证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农业的用地范围逐渐缩小,在这样的态势下,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经营程度,利用较少的农业用地生产出较多的农业产品,是城市农业发展的唯一出路。
在此以江苏省13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农业投入的集约化程度以及农业产出的集约化程度两大方面,对这些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状况做出评价。选择江苏省13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第一,江苏省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农业的集约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具有研究的价值;第二,江苏省内城市发展程度存在较大的差距,苏南和苏北城市在城市综合实力、生产要素集聚等方面差异性较大,便于对不同的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与农业集约化程度进行分类和对比研究。
所使用的数据为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农普数据较为全面、真实,可以更好地反映农业集约化的真实状况,但是对于农普中缺乏的个别数据,仍采用相应年份的《统计年鉴》数据进行代替。
一、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分析
1.农业劳动力投入的集约化程度分析
根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的数据,测算出江苏省各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农业经济活动人口状况,具体数据如表4-2所示。从表4-2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南通和徐州是单位面积耕地劳动力投入最多的两座城市,扬州和镇江是劳动力投入最少的城市,其中,在单位面积耕地中,劳动力投入最多的南通比劳动力投入最少的扬州多投入了0.15人/亩。从总体情况看,江苏省的苏北地区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明显多于苏南和苏中地区,劳动力投入最多的五座城市均为苏北的城市,而苏南和苏中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几座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均较少,这与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阶段是密切相关的。
综合来看,在省内的13座城市中,苏北的城市农业劳动力集约化程度相对较高,而苏南和苏中的城市农业劳动力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
表4-2 江苏省内主要城市农业劳动力投入情况比较表
续表4-2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在此,我们还将江苏省各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情况与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比较,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力投入状况如图4-1所示。从图4-1所反映的情况看,单位面积耕地农业劳动力投入数量最少的国家是加拿大,仅为0.008人/公顷,其次是澳大利亚,为0.009人/公顷,美国的单位面积耕地所投入的劳动力也较少,为0.016人/公顷,这三个国家的农业劳动力投入远远低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与这三个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相比较而言,亚洲国家的单位面积耕地所投入的劳动力较多,日本、韩国、印度的单位面积耕地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分别为0.526、1.250和1.667,中国投入的劳动力较多,为3.333,是所列国家和地区中投入最多的。
将江苏省各城市的情况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江苏省各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劳动力投入数量普遍高于表中所列的各个国家以及世界的平均水平。以江苏省省会城市南京为例,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相比,南京的单位面积耕地投入的劳动力数量是印度全国平均水平的1.96倍,是日本和韩国的6.20和2.61倍。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投入的劳动力也较多,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9倍,与我国2003年的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南京单位耕地面积投入的劳动力更多,分别为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的407.38、362.11和203.69倍。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南京的农业经营仍主要依靠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农业经营的劳动集约化程度较为明显。
图4-1 世界及部分国家农业劳动力投入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资料。
注:世界平均水平为2002年数据,中国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其他国家和地区为2003年数据。
2.农业资产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江苏省内各主要城市的农业资产投资情况如表4-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苏州单位面积耕地的资产投资量是最多的,达到0.7635万元/亩,而淮安位居最后,为0.0229万元/亩,两座城市每亩经营用地的资产投资相差0.7406万元/亩。无锡、常州等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城市,其单位面积耕地的资产投资量也较多。相比较而言,江苏省内大多数苏北地区城市的农业资产投入较少。
表4-3 江苏省内主要城市农业资产投入情况比较表 单位:万元/亩
续表4-3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3.农业科技投入情况分析
农业的科技投入高低是影响农业集约化程度的重要原因,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集约化程度高低的重要因素。表4-4测算了江苏省内各主要城市的农业机械投入和使用状况、农业科技人员投入状况及其排名情况。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排在前五位的城市分别为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和扬州,排在最后面的几座城市分别为苏州、镇江、南京和南通;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最高的几座城市分别为扬州、泰州、常州、苏州和无锡,排在后面的几座城市分别为淮安、宿迁、南通和徐州;在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方面,排在最前面的几座城市为泰州、淮安、南通、徐州和盐城,无锡、苏州、镇江和南京这几座城市则排在后面;在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比重方面,扬州、泰州、淮安、无锡和宿迁排在前几位,徐州、盐城、南通和南京则相对较少。
综合来看,苏北的几座城市由于农业比重较大,在农业机械方面的使用要略高于苏州、无锡、南京等经济较发达城市。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些城市的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在此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省内13座城市的农业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其结果显示,13座城市中农业机械使用综合情况较好的城市分别为泰州、淮安、连云港、徐州和扬州,而镇江、苏州、南通和南京的农业机械综合使用相对较少。
表4-4 江苏省内主要城市农业机械使用情况 单位:%
续表4-4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从江苏省内主要城市农业机械化使用情况的散点图上看,图4-2(a)、4-2(b)和4-2(d)的集中情况较好,各城市之间的差距不是很大。尤其是图4-2(a)的集中程度最高,大多数都在70~90区间内,图4-2(b)和图4-2(d)虽较为分散一些,但总体看差距也不是很大。不过,在图4-2(c)中,各点的分散情况十分明显,这说明各城市在机播机械的使用上有明显差距,南京作为机播面积所占比重最少的城市,与机播面积比重最高的泰州之间的差距达到了1492.7%。
接下来对江苏省各城市的农业技术人员投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情况如图4-3所示。在江苏省内13座城市中,南通和苏州是农业技术人员投入最多的两座城市,其中,南通单位面积耕地中农业技术人员投入高达24人/万亩,远高于省内的其他城市,苏州也较高,达13人/万亩,紧随其后的常州、无锡、南京分别是10人/万亩、10人/万亩和9人/万亩。在单位面积耕地中农业技术人员投入较少的城市分别为宿迁、扬州、淮安和连云港,分别为6人/万亩、5人/万亩、5人/万亩、4人/万亩。可以看出,江苏省在该项指标上存在着严重的二元分化现象,这一点从图4-4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南通作为农业科技投入最多的城市,一枝独秀地将其他城市远远地甩在后面,使曲线在南通—苏州阶段呈现出急速下降的态势,位居第二位的苏州与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排在最后的连云港单位面积耕地的农业技术人员投入仅为南通的16.7%。但是从第三位到最后一位的城市,农业技术人员投入的差距相对缩小,曲线的下降较为平缓。总体来看,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等经济较发达城市在单位面积耕地上的农业技术人员投入要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这与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相符的。
图4-2 省内主要城市农业机械化使用情况散点图
图4-3 江苏省主要城市单位面积耕地中农业技术人员投入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4.江苏省各城市农业投入的集约化分类情况
根据指标体系和已有数据,对江苏省内13座城市的农业投入各指标进行测算。根据分析结果,对不同的投入要素分别设定标准值,然后对13座城市进行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的分类。在集约化类型的研究过程中发现,由于各个城市对农业发展投入要素的多少之间存在差异,单纯依靠城市间的横向比较难以确定一个城市的集约化程度,横向比较中会出现有的城市在横向比较中三种投入要素均较多,而有的城市三种投入要素均较少的现象,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类型的分析中,在城市间横向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离差分析,以此明确各城市农业的集约化类型,最终分类结果见表4-5所示。
表4-5 江苏省13座城市农业投入集约化情况表
数据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江苏省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计算而得。
从分析结果看,南京和镇江两座城市在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的投入上较其他城市均较少,但是考虑到中国农业生产的总体水平,将这两座城市归入劳动力密集型城市。根据模型计算结果分析,江苏13个城市在农业投入的集约化方面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各城市的农业劳动力投入数据较为接近,除徐州、南通较高,扬州、镇江较低外,其余的城市基本上处于相同水平,表明大多数城市在农业的劳动力投入上的集约化程度较为类似。但是,资金和技术投入的差异性较大,资金投入方面,苏州、无锡和常州三市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其余城市在资金投入上处于相类似的水平;技术方面,从散点图上看,分散程度也较高,淮安、徐州、连云港等苏北城市技术投入较多,而南京、苏州等城市的技术投入较少。
第二,各城市的农业投入集约化情况与城市的农业生产要素相对比较优势基本上是吻合的。苏州、无锡、常州等城市是江苏省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资本的比较优势较为明显,从分类上看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苏北的几座城市,如徐州、南通、泰州等地区农业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因此,这几座城市的农业劳动力集约化程度较为明显。
第三,农业经济规模较大,农业土地面积较多的城市,农业投入的技术集约化程度也相对较高。目前对农业技术投入的衡量仍主要采用机械的投入指标来进行,因此,农业种植面积较大的城市具有大规模开展机械化生产的条件。而对于像南京、苏州这样的城市,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农业经营的土地面积也相对较少,不适合大面积的机械化经营,因此出现了农业技术投入相对较少的现象。
二、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分析
在农业集约化程度的衡量方面,主要考察单位面积经营用地(耕地)所获得的产量、产值、净产值和纯收入,以及单位投资所获得的产量、产值、净产值和纯收入等。经过筛选,在此选择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粮食作物产量/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单位面积经营用地(耕地)的经营收入(农产品销售总收入/农业经营用地(耕地)面积)、单位投资的产量(粮食作物产量/粮食作物当年投资总额)、单位投资的经营收入(农产品经营总收入/农业当年总投资额)几项指标作为衡量指标。
1.江苏省各城市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的基本状况(www.daowen.com)
表4-6是江苏省内各城市农业产出集约化程度的汇总表。在“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一栏中,江苏省13座城市总体差距不是很大,常州和泰州产量最高,分别高达456.67千克/亩和448.73千克/亩。但是与排在第三位至第九位的城市相比有一定的优势,单位面积耕地产量分别高于排在第三位的南京市38.34千克/亩和30.40千克/亩。第三位的南京市与排在第四位至第九位的淮安、盐城、无锡、扬州、连云港和苏州等市的差距很小,南京市仅高出排在第九位的苏州市9.33千克/亩。排在最后的三座城市分别为徐州、宿迁和南通,虽然与前面的几座城市有一定的差距,但总体差距不是很大。这从图4-4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
表4-6 江苏省内各城市农业产业集约化程度表
续表4-6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整理计算而得。
图4-4 各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千克/亩)
在单位面积耕地的经营收入方面,无锡位居第一,为1772.52元/亩,并且无锡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差距较大,远远高出了单位面积耕地产量较大的常州和泰州两市。可见,在该项指标上无锡具有明显的优势。南京在该项指标上也具有较强的优势,单位面积耕地的经营收入为1423.11元/亩,与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相对照可以发现,南京虽然单位面积的产量并不是很高,但是获得的经营收入较多,这说明,南京粮食作物中经济作物的比重较高,使得南京单位面积耕地经营收入相对较高。而且由于南京农业所依托的消费腹地主要是南京的周边地区,消费层次相对较高,这也是南京单位面积耕地经营收入较多的一个原因。单位面积耕地经营收入较低的几座城市分别为泰州、南通和镇江等,这几座城市不是典型的农业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与苏州、无锡、南京相比也相对较低,在农业的发展上既缺乏足够的资金、科技等的投入,也缺乏对耕地农业发展的重视,这应当是造成这几座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经营收入较低的主要原因。
图4-5 各城市单位面积耕地的经营收入(元/亩)
单位面积经营用地的经营收入与单位面积耕地的经营收入有很大的区别。在全部13个城市中,单位面积经营用地的经营收入最高的城市是苏州市,达到4917.94元/亩,比排在第二位的南通市高出了54.03%,远远高出了其他城市。南京在全部城市中排在第四位,仅为苏州市的52.24%,比排在第三位的无锡市也相差了23.18%。与单位面积耕地的经营收入相对照加以分析,可以发现,苏州的单位面积耕地经营收入较低,但单位面积经营用地的经营收入却很高,这说明,苏州市的其他农业产品如渔业等的经营收入很高,而南通和无锡也存在着同样的发展状况。泰州、宿迁、镇江等城市在该项指标上排在最后。
图4-6 各城市单位面积经营用地的经营收入(元/亩)
在单位投资的产量和单位投资的经营收入两项指标中,排在前面的城市主要集中在淮安、扬州、宿迁、徐州、盐城等城市,相比之下,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城市均较少,排在后面。南京在单位投资的产量的指标中排在第9位,在单位投资的经营收入排在第4位,两项指标均比苏南的城市高一些。这种情况反映了苏南和苏北城市在农业集约化发展上的不同类型。在前面关于农业投入集约化状况的分析中,苏州等城市资本投入均较多,其农业发展属于资本集约化的城市,因此,这些城市的单位投资产量必然低于资本投入较少的城市。尽管从指标上看,苏北的城市以及南京在该项指标上的表现要好于苏南的城市,但是从农业的集约化类型上看,苏南的城市层次要高于苏北及南京等城市,而且其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会较大。
图4-7 各城市单位投资的产量(千克/元)
图4-8 各城市单位投资的经营收入(元)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江苏各城市在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上的差异较大,总体来说,位于苏南的苏州、无锡、南京等城市,在单位面积经营用地或耕地的经营收入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位于苏北的淮安、宿迁、扬州等城市在单位面积耕地的产量、单位投资的产量等方面要优于苏南的城市。为了更加清楚地认识江苏各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下面将运用DEA方法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2.江苏省各城市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的综合评价
对农业集约化程度的衡量可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进行。数据包络分析法是Charnes、Coopor和Rhodes于1978年首先提出的,它可用来评价具有多个输入、多个输出的决策单元(Decision Making Units,简称DMU)的“规模有效”与“技术有效”状况,该方法的原理主要是通过保持决策单元的输入或者输出不变,借助于数学规划方法确定相对有效的生产前沿面,将各个决策单元投影到DEA的生产前沿面上,并通过比较决策单元偏离DEA前沿面的程度来评价它们的相对有效性。
作为评价具有较复杂投入产出关系组织经营效率的一种方法,DEA能充分考虑对于决策单元本身最优的投入产出方案,适合农业集约化这种具有多投入、多产出特点的效率研究,进而衡量决策单元在既定的生产技术情况下是否处于最优生产规模。
设有n个部门或单位(DMU),评价指标体系由m个输入指标和s个输出指标组成,xij表示第j个城市的第i种输入指标值,xij>0;yr j表示第j个城市的第r种输出指标值,yrj>0;vi表示第i种输入指标值的权系数,vi≥0;ur表示第r种输出指标值的权系数,ur≥0(j=1,2,…,n;i=1,2,…,m;r=1,2,…s);输入指标值和输出指标值的权系数向量分别为v=(v1,v2,…,vm)T,u=(u1,u2,…,us)T。
首先设hj为第j个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评价指标,那么有:
式中:U=(u1,u2,…)T≥0,V=(v1,v2,…)T≥0;xij为DMUj的第i个输入分量;yrj为DMUj的第r个输出分量,则第j0个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评价模型为:
其中,xij0为DMUj0的第i个输入分量;yrj0为DMUj0的第r个输出分量。
U和V作为上述规划问题中的决策变量,其最优解是有利于第j0个城市农业集约化经营评价指数的权重分配。利用Charnes-Cooper变换,上述规划可变换为下述线性规划问题:
其中,W=(ω1,ω2,…,ωm)T,μ=(μ1,μ2,…,μs)T分别表示输入、输出指标值的权重。
其对偶规划为:
其中,s+为产出松弛变量,s-为投入的松弛变量,即输入冗余;λj表示第j个决策单元的权值。在(P′)中引入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ε,可得到带有ε的模型 :
其中,即为DEA有效值。求出线性规划模型 的最优解λ0、θ0、s0+,对DMUj0的评价结论如下:
(1)当θ0=1,且s0+=s0-=0时,DEA有效,说明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输入要素达到了最佳组合,并且取得了最大的产出效果,从生产函数的角度讲,在CCR模型下为DEA有效的决策单元,既是“技术有效”的,也是“规模有效”的。
(2)当θ0=1,但至少某个 或者, s)时,说明当前的决策单元是弱DEA有效,但不是DEA有效。表示第i个输入指标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从生产理论来讲,它是技术有效而非规模有效;则表示第r个输出指标值与最大输出效果值之间还存在的不足,此时该决策单元是规模有效而非技术有效的。
(3)当θ0<1时,在保持产出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将投入的各个分量按同一比例减少,表明可以用比该决策单元i更少的投入得到相应的产出,说明这一决策单元i不是有效的生产活动,从生产理论上讲,既非技术有效也非规模有效。
固定规模收益模式的前提条件是所有的决策单元都是以最佳的规模运行的,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某个决策单元往往不是按照最佳规模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Banker,Charnes和Cooper于1984年提出了一个对固定规模收益模式的DEA扩展模型,即在可变规模收益的情况下进行DEA分析,在这种模式下,允许技术效益不受规模效益的影响。其方法是对在固定规模效益模式下的线性规划问题增加凸面条件I1′λ=1,I1是I×1的1的向量,得到BCC模型。由于BCC模型能够将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区别开来,可以衡量在既定生产技术情况下是否处于最优生产规模。将这两个模型综合运用,可以利用总体技术效率与纯技术效率计算出规模效率,三者关系为:总体技术效率(STE)=纯技术效率(TE)×规模效率(SE)。在此,运用BCC模型对江苏省各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由于DEA方法对指标较为敏感,因此在指标的选择上要进行认真筛选。首先,不同城市在农业规模大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直接比较不同城市农业的绝对投入与产出是没有意义的,因此,用相对指标衡量不同城市的投入与产出效率;其次,根据经验法则,DMU的个数至少应为投入项个数与产出项个数和的二倍。考虑到DMU数量较少,在此共选择六项衡量指标,其中投入指标为四项,分别为:单位面积农业经营用地(包括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投入量、资金投入量、机械投入量和技术人员投入量;产出指标为两项,鉴于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率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因此从两个方面选择相应的衡量指标,即单位面积农业经营用地的产值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DEA模型研究的假设前提是投入项和产出项之间具有正相关性,因此,有必要对所选取的投入产出量进行相关性检验。在此采用非参数的“Kendall’s tau b”秩方法对所选取的13座城市的投入产出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检验结果表明,13个样本的投入、产出变量的相关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置信水平内投入产出量呈正相关,符合DEA模型的假设标准,可以进行模型分析。
在模型假设检验基础上,应用DEA Excel Solver软件对江苏省13座城市的农业经营效率进行分析,其结果如下:
表4-7 江苏省13座城市农业经营效率表
从表4-7中可以看出,南京、苏州、徐州、连云港、盐城、扬州和泰州这几座城市的农业经营总体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为1,属于强势效率单元,占全部城市总数的53.8%。这说明,这几座城市注重农业生产的规模与效率,同时还能够使用与生产条件相适应的技术手段,使现有的农业投入产出最大化,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高效率。非效率单元包括淮安、无锡、镇江、宿迁、南通和常州,其中淮安、镇江、宿迁和无锡的总体技术效率在0.9以上,属于边缘非效率单元。淮安、镇江和宿迁三市的技术效率均为1,这说明这三座城市的农业经营能够采取较为合适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但是农业的产出还有提高的空间,现有投入的产出尚未达到最大;无锡的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低于1,说明无论是在农业技术手段的运用以及农业产出的规模上都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常州、南通两市的总体技术效率在0.9以下,且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均低于1,属于明显非效率单位,表明两市的农业技术手段的运用及农业产出的规模和数量等都需要进行较大程度的调整。
三、农业集约化类型与集约化程度综合分析
综合对13座城市农业集约化类型与集约化程度的分析结果,绘出农业集约化类型与集约化程度的二维示意图(如图4-9)。在图中,位于中线之上的城市是各种集约化类型下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城市;而位于中线之下的城市为相应的集约化类型中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城市。
图4-9 农业集约化类型与集约化程度的二维示意图
从综合分析结果看,在土地利用效率较高的城市中,属于劳动力集约化类型,同时农业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城市有南京、徐州和泰州;属于资本集约化类型,同时农业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城市为苏州;属于技术集约化类型和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城市包括了连云港、盐城、扬州等城市。
以上城市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南京和苏州,它们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同时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压力和动力并存,同时也具备农业集约化发展的技术和管理等条件。正是由于以上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南京和苏州的农业集约化程度是较高的。但是南京的农业投入要素尚需要进一步升级,目前仍属于农业劳动力集约化类型,这与南京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是不相适应的。相比较而言,苏州的农业发展较为理想,农业生产不再仅仅依赖劳动力的投入,已经实现了向资本集约化类型的转变,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农业技术投入是通过资金投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如农业信息化等的投入,因此,农业资金投入的增加对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类是徐州、连云港、盐城、扬州和泰州等城市,它们均位于江苏省的北部地区,一方面,这类城市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相对较高,农业劳动力较充裕,同时农业耕地面积较多,为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提供了条件。在以农业机械化程度作为衡量农业技术投入的主要指标体系下,此类城市农业的技术集约化程度就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另一方面,近年来这些城市经济发展明显加速,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压力逐渐提高,同时经济的发展也为农业的集约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条件,这是第二类城市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主要原因。
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几座城市同样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几种情况:无锡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经济规模相对较大,土地相对稀缺,从评价结果上看,土地的稀缺价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但是与南京、苏州相比,无锡产业发展不均衡的矛盾还较为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程度也较南京和苏州明显,虽然其农业投入的资金相对充裕,但是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管理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无锡已经提出了“创意城市”的战略目标,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以研发、设计等为主的创意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点,这对于农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农业整体效益的改善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同样地处苏南的常州,虽然土地的稀缺化程度也较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技术研发等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经济的粗放型特征较为明显,从评价结果看,常州农业集约化生产的总体技术效率是最低的,农业土地浪费的现象比较明显,其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业规模都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提高。镇江虽然地处苏南,但其经济发展程度与苏南的其他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农业的集约化类型还较低,同时存在着农业产出规模较低的问题。
南通是近些年发展较为迅速的一座城市,在“以大项目为龙头”的发展战略带动下,城市的经济规模快速扩大,但是,经济的增长方式在短时期内是难以转变的,工业反哺农业,利用信息化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等的提高也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农业的粗放型特征仍较明显,尤其是农业的纯技术效率,在所有的城市中是最低的,表明南通迫切需要通过农业技术水平的提升,达到农业土地集约利用、经营效益提高的目的。
宿迁和淮安两座城市均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城市,农业用地较多,这为农业的机械化生产提供了条件,所以,从评价结果上看,这两座城市农业集约化程度的纯技术效率均为1,但是这两座城市的农业产出规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表明农业土地的使用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浪费。
第四节 中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路径模式选择及其提升对策
一、中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路径模式选择
从土地利用以及生产要素配置的角度来讲,在资本和技术集约化类型下,农业用地的高效利用是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理想模式。从分析结果看,在江苏省内,苏州、徐州、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这几座城市的农业集约化经营状况是较好的。其他的几座城市则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有待提升的方面。
1.A→B(或C)、B1→B和C1→C的单向突破路径
资金和技术集约化类型以及土地的高效利用是农业集约化经营发展的未来方向。在样本城市中,处于A区域和处于B1、C1两个区域的城市,可以通过单向的突破模式,实现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处于A区域的南京,农业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效率较高,但是集约化类型为劳动力集约型,从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看,应逐步实现生产要素投入以劳动力为主向以资本和技术为主的方向转变,应该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的信息化程度和科技含量,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创新的体系建设,促进南京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充分发挥南京科技资源雄厚的优势,提高资本和技术在农业投入中的比重。处于B1和C1区域的无锡、常州、宿迁、淮安、镇江这五座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但是生产要素投入以资本和技术集约化为主,因此,可以通过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效率,实现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升。具体而言,无锡技术效率和农业规模效率均小于1,但属于边缘非效率单元,因此,可以通过提高农业的技术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农业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常州、南通这两座城市属于明显非效率单位,其农业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率和纯技术效率也都小于1,尤其是纯技术效率较低。因此,要从农业的内部结构入手来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要加大对农业的技术投入,提高单位面积农业土地开发的科技含量,通过探索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等方式,整合农业土地资源,优化农业土地布局,注重引进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农业产品,调整农业产品结构,促使农业技术效率的改善,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产出量,提升农业土地的经济效益和土地利用强度,进而达到提升农业集约化程度的目的。
2.A1→B1(C1)→B(C)的渐进式提升路径
A1区域是农业集约化类型与产出效率的“双低”区域,属于这种类型的城市,可以采取从A1经由B1再到B,或经由C1再到C的渐进式提升路径。在本研究所选择的样本城市中,仅有南通市是属于这一类型的。农业集约化属于“双低”特征的城市,可以通过加大对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农业科技人才等的投入等,逐步提高农业投入中的科技和资金投入水平,推动农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方式转变,进而带动农业产出效率和规模的提高;也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农业产品结构的优化等方式,提高农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出效率,再逐渐实现由劳动力集约化类型向资本和技术集约化类型的转变。简言之,就是要进行单方面的改进,将单一优势发挥出来,通过向B1或C1区域的过渡,最终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
3.A1→B(C)的跨越式发展路径
处于A1区域的城市,也可以实现A1→B(C)的跨越式发展,尤其是对于农业土地利用效率虽然没有达到最高标准,但属于较高水平的城市。对于这些城市来说,业已形成的较高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技术水平,是它们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有力保证。在本研究的样本城市中,南通既可以通过渐进式发展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也可以实现A1→B(C)的跨越式发展。南通在农业土地利用中,规模效率较高,因此扩大农业产出规模就是最重要的突破口。南通可以通过扩大农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和调整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生产程度等,扩大农业的产出规模,进而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生产目标。总之,这类城市,可以在某个突破口的带动下,促进农业多方面发展水平的提升,有望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农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中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提升策略
(一)加大对资金和技术力量的投入,促进农业投入集约化层次的升级
虽然,不同的农业投入集约化类型都是对农业土地使用的节约,但是,不同的投入集约化类型在农业产出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却是不同的,因此,劳动力投入集约化、资本投入集约化和技术投入集约化存在着一个层次问题,即农业投入集约化程度的提升应实现由劳动力投入的集约化向技术投入集约化的转变。
相比较国际平均水平,中国大多数城市目前的农业投入仍旧属于劳动力集约型,包括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城市,这与这些城市的整体发展阶段是不相符的,现在这些城市已处于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阶段转变的过程中。但是,农业的集约化类型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属于劳动力集约型,资本、技术在农业上的投入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而且与韩国、印度等国家相比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一问题,中国的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必须加大对农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业反哺农业,提高农业投入的集约化层次,促使农业经济效益、产出规模等的扩大,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
(二)充分注重和发挥科学技术在农业集约化经营中的作用
先进的科学技术一旦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应用,就会迅速转变为直接的生产力,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的增长中,20世纪初20%是依靠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的;而到20世纪80年代,则有60%~80%应归功于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可见,充分依靠科学技术,并促使其迅速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科技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今后应当进一步发挥农业科学技术对集约化程度提高的决定性作用。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农业生产物质要素的改善。在不同的地区,对于地理条件允许开展机械化生产的区域,应加强对农用机械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大型农用机械对农业集约化效率的提升作用。同时要及时进行农业生产工具的升级,加大对机械化生产工具的应用。对于没有条件的地区也应加强对生产工具的改良、更新等。第二,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如加强对农民的农业专门技术的培训,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其生产技能。第三,改善农业经营管理方式和制度。如采用新的耕作方式,适当调整复种频率,更多地采用地膜覆盖、培育壮苗、巧施肥料、综合灭草等措施,强化或控制生物的生产过程等。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采用新的农业科学技术,政府还可制定适当的政策,调动农业生产经营者采用新的、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积极性,鼓励农业科技工作者与农业生产经营者合作。第四,建立高效率的、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青壮年进行技术培训,增加对农村智力资源的开发性投资。第五,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农业部门与科研院所等的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三)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
发展特色农产品,是中国农业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经营用地)产值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很多农产品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江苏省内苏州阳澄湖的螃蟹、栖霞八卦洲的芦蒿、江宁区土桥的优质稻米、浦口的苗木、溧水的有机黑莓、高淳固城湖的水产养殖、六合的富硒农产品等,这些农产品附加价值较高,经济价值较大。发展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是提高当地农业经营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从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看,特色农产品的规模、产品档次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明显的距离。为此,中国在特色农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各地区要深入研究和挖掘本地区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积极进行培育,并在此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现有的农产品结构,提高特色农产品在农业产品中的比重。其次,要扩大宣传力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围绕特色农产品举办产业宣传活动,让这些产品走出省市,走向全国乃至世界。第三,下大力研究市场信息,按照优质化、动态化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市场容量大的时鲜农产品,以畅销品种代替滞销品种。第四,要树立品牌意识,特色农产品的发展需要品牌的支撑,阳澄湖的大闸蟹、无锡阳山水蜜桃等品牌不仅使这些农产品迅速走向市场,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它们的经济价值。其他地区同样要大力推动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改变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少,以及“名优产品多,名牌少”的现状,积极推荐和申报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
农业发展要走向世界,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经济价值,就必须与世界接轨,开展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国际质量标准体系的认证,可以说是农产品的“身份证”和“通行证”。我国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和认证方面还有待提高,大多数农产品还缺乏这样的“身份证明”。为此,我国要狠抓产品质量认证,推动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等)的质量监督、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安全农产品的标准等方面制定详尽的标准体系。要解决好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出口的现状。加快制定一批农产品的等级标准。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狠抓产品认证。进一步落实各地政府制定并实施申报国际质量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内颁发标准组织生产。抓好标准生产,加快普及ISO、HACCP、EPA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工作。同时针对目前我国监测点少、检测设备少、检测费用高等问题,加快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努力改变目前有标准难执行的矛盾。
(五)拓宽集约经营的领域
长期以来,对于集约经营的研究和发展领域,主要集中在农作物种植业上,而对养殖业、林业、农业服务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却有所忽视。但随着多种农业的共同发展,以及人们对多种农产品需求的增加,其他领域的农业集约化经营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农作物的生产上,而是扩展到其他多种领域。这一扩展不仅有利于开发利用耕地资源以外的其他农业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而且有助于提高农村经济集约经营的总体水平,将农业作为大农业进行发展将更加有利于农业整体的进步。对于不同领域的农业生产,其所要求的集约化生产条件也是不同的。相比较而言,农作物种植业需要大型机械的大规模使用来提升其集约化程度,而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对大型机械的需求较少,更加倾向于利用先进的技术来提高其集约化程度。但是对于那些因地理条件以及城市化的发展对开展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造成制约的地区,可以积极发展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拓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手段和领域,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我国农业的附加价值和单位产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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