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宗教发展概况
广州宗教历史源远流长,广州古代的土著越人信奉鬼神,但未形成宗教。最早传入广州的是佛教,三国时期东吴五凤二年(255年),西域人支疆梁接到广州翻译佛经。西晋光熙元年(306年),葛洪到广州从事道教研究和写作。隋末唐初,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开始居留广州,并兴建清真寺,伊斯兰教传入广州。天主教于明朝末年进入广州,但罗马教廷与中国统治者矛盾严重,天主教被禁止传播,至清朝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广州天主教堂全部关闭,传教士被驱逐。嘉庆十二年(1807年)起,基督教传教士也开始进入广州。鸦片战争后,天主教、基督教传教士大批进入广州,公开传教。目前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
宗教在广州发展演变,与广州传统文化融合,形成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派和宗教文化遗迹,如:光孝寺、华林寺、怀圣寺、三元宫、东山堂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56年成立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1958年成立广州市佛教协会、1981年成立广州市基督教协会、1987年成立广州市道教协会。近年陆续重修、开放多座具有宗教特色的建筑。到2005年止,经政府批准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7个,其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个(天主教石室圣心大教堂、天主教沙面露德圣母堂、伊斯兰教怀圣清真寺、佛教光孝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佛教六榕寺、伊斯兰教先贤古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佛教华林寺、佛教大佛寺、佛教海幢寺、道教三元宫、道教纯阳观、道教仁威庙、伊斯兰教濠畔寺、基督教东山堂)。最为特别的是在广州旧中轴线上分布了五大宗教近10间重点寺观教堂,勾勒出宗教文化与广州历史文化相互交融的独特人文景观,增添了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采。(www.daowen.com)
2005年,广州有信教群众28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7%,其中佛教约10万人,道教约9万人,伊斯兰教约4.5万人,天主教约0.5万人,基督教约4万人。经宗教团体认定的专门从事宗教职业的人员,也称宗教教职人员,包括和尚、尼姑、道士、阿訇、牧师、神父、修女等,共有391人。登记在册的宗教场所有57处,其中佛教16处,道教6处,天主教4处,伊斯兰教5处,基督教26处。此外,还有专供外国人进行宗教活动的临时地点1个。市一级爱国宗教团体9个,它们分别是广州市佛教协会、广州市进教协会、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广州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广州教区、广州市基督教三自会、广州市墓督教协会、广州墓督教青年会、广州墓督教女背年会。宗教界慈善服务社会团体2个,包括广州市宗教界支持民族地区教育联合会、广州市基督教仁爱服务中心 (16)。可以说,宗教文化是广州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一部分,而众多保存至今的寺、观、教堂既是宗教活动场所,也融合了优秀的建筑、绘画、雕塑、园林、音乐等艺术元素,是珍贵的历史文物。
宗教界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广州为龙头的广东珠三角宗教界热心扶贫赈灾、助危济困、尊老携幼、救伤助残、施医助学、修桥铺路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做出了许多贡献。如每年为扶贫救灾、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数千万元。珠三角各个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办好教务的同时,继承和发扬宗教服务社会人群的优良传统,结合各自宗教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扶贫救灾、关心孤寡残障人士、支持兴医办教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据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材料,1996—2000年珠三角10个市宗教界和省各教协会共向社会捐赠3926.699万元。其中,广州市1184.1923万元。2006年广东省宗教界为援助水灾灾民捐款1300多万元,广州市宗教界组成支持民族地区教育联合会历年来为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捐款1500多万元。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还积极举办各种社会服务事业,如慈善诊所、老人院、幼儿园等。宗教界积极奉献,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