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宗教发展概况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五大宗教,即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此外,还有一些原始宗教、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如萨满教、东正教、三一教、妈祖信仰等。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自1982年至今,中国各种宗教获得程度不同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0%左右;各教教职人员总数由16万增加到34万;经政府批准开放、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总数由4.1万增加到8.3万,此外还有大约3万余处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政府登记或因政府决定暂缓登记而未予批准开放;可统计的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种宗教信教人数从1000多万增加到6000多万;至于不能准确统计的佛、道教信教人数,从寺庙道观香火鼎盛的状况看,人数增加亦在1000万以上。各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也有所增加。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宗教团体3994个,其中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省级宗教团体179个,地、市级宗教团体900个,县级宗教团体2908个;经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各级宗教院校74所 (2)。
2.主要宗教在我国的发展
佛教在中国已有二千年历史。现在中国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1600余座。
道教发源于中国,已有一千七百多年历史。中国现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乾道、坤道2.57万余人。
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传入中国。伊斯兰教为中国回、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中的群众信仰。这些少数民族总人口约2100万,现有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阿訇8.19万余人。
天主教自公元7世纪起几度传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天主教徒约400万人,教职人员约43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
基督教(新教)于公元19世纪初传入中国,并在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现有基督徒约15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2.7万余人,教堂1.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2.5万余处 (3)。(www.daowen.com)
3.我国宗教团体和事业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中国各宗教团体自主地办理教务,并根据需要开办宗教院校,印刷发行宗教经典,出版宗教刊物,兴办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中国与世界许多国家一样,实行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在国民教育中,不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部分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开展宗教学的教学和研究。在各宗教组织开办的宗教院校中,根据各教需要进行宗教专业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履行的正常教务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都由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
“文化大革命”对包括宗教在内的中国社会各个方面都造成了灾难性破坏。中国各级政府在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过程中,也为恢复、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作出了巨大努力,平反了宗教界人士蒙受的冤假错案,恢复开放了宗教活动场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基督教每年恢复、新建教堂约600所;到1996年底,累计印刷发行《圣经》达1800多万册,并受到多种免税优惠;中国基督教协会自1983年起编辑出版的《赞美诗》累计发行达800多万册。从1958年至1995年,中国天主教已先后自选自圣主教126位。近十余年中国天主教培养、祝圣的年轻神甫有900多人。北京基督教崇文门堂每周的主日礼拜有3000多人参加。天主教北京南堂每周日有4台弥撒,有2000多人参加,其中一台是专为在北京的外国人举行的英文弥撒。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各宗教文化已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的宗教徒有爱国爱教的传统。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建设。各宗教都倡导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慈爱和同、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
在中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共处,未发生过宗教纷争;信教的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也彼此尊重,团结和睦。这既是受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兼容、宽容等精神的影响,更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国情的政教关系。
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下,新时期以来,我国宗教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高扬爱国爱教的旗帜,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投身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为建设伟大的祖国做出积极的贡献。他们将关注彼岸世界的目光转向人间,重视现世,重视人生。佛教界提出要建设“人间佛教”,强调佛教的使命是“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要求佛教徒要“报国土恩、父母恩、师长恩、众生恩”;道教界提出要弘扬道教的真精神,使道教跟上时代,为人民生活幸福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天主教、基督教界提出,要以基督耶稣的牺牲精神、奉献精神、博爱精神“作盐作光”,报效祖国,服务人类;伊斯兰教界提出,爱国属于信仰的一部分,要树立“做真主在大地上代治者”的责任意识,不断地完善自我,以积极的人生观和乐观主义的态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建设家园,振兴民族,富强祖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世界和平,为争取全人类的“两世吉庆”而奋斗。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宗教界努力加强神学(佛学、道学、经学)思想理论建设和“解经工作”,对传统的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和时代要求的阐释,突出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文化属性,注意加强与不同信仰、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对话、交流与团结,共同为继承和发展祖国传统文化、搞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他们注意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和神学理论建设,积极培养教内人才,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教内规章制度。他们自觉地将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主动揭发批判“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与社会危害;他们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在国际论坛上积极主动地客观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批驳境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的污蔑、攻击和无耻谰言,起到了别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党中央对于当代中国宗教的基本评估是完全正确的:当代中国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无视他们的积极性,将他们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消极、落后力量或政治异己力量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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