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建立一个高效率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
建立一个高效率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是非常必要的,它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文化产业规模与走向。一个清晰而高效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应该具备三个功能:一是宏观调控功能,即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既有长远规划,又有中期和短期目标;二是主动反应功能,即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文化政策;三是信息反馈功能,即收集、整理和分析来自各方面的情况反映和数据资料,为调整文化政策提供信息基础。 (29)
加拿大是全球在制定文化政策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居于领先地位的国家,已形成了一套非常严密的文化政策系统。通过对加拿大文化政策系统的分析,至少发现有以下三点值得借鉴:
1.制定了一个清晰的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并成立专门委员会进行政策的评估和调整。1951年的《国家艺术、文学和科学发展皇家委员会报告》(又称《西马报告》)对加拿大文化产业政策做出了第一次全面清理,奠定了加拿大未来50年的文化政策的基础。加拿大同时成立了一些国家级专门委员会(特别调查组)对图书期刊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因特网等文化产业各领域的政策进行评估。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一般由总理或文化遗产部长任命的高级官员或权威专家担任,成员由主席从文化产业领域抽调各个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这样就可以避免具体部门和个人利益局限,使政策评估权威和客观。(www.daowen.com)
2.文化政策措施更加系统化,避免了手段的单一化,对促进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和提高民族文化安全的效果大大提高。例如,加拿大文化政策系统的内容包括财政资助、“加拿大内容”要求、外国投资和产权限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四个方面。在财政资助方面,主要是加拿大政府通过各种名目的基金和资助项目等方式,给予本国文化产业一定的财政支持,帮助本国文化产品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加拿大政府制定了《加拿大投资法案》和外国投资指导方针,对外国投资文化产业进行了严格规定,以此来确保文化企业能创作、生产更多的“加拿大内容”的文化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作家、艺术家的创作积极性和文化企业的合法利益。
3.有一套职责清晰、高效率的执行机构。加拿大政府在文化管理方面体制比较清楚,文化遗产部是主管文化领域的最高机构,根据各自的分工,外交与国际贸易部、工业部、财政部、税务局、统计局、邮政总公司等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产业管理进行协助,其他18个具体负责文学艺术、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的公共机构在文化遗产部的指导下工作。这种管理体制增强了政府各部门的分工合作,也不会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互相争利或掣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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