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科技人员创新观念差异性分析研究

企业科技人员创新观念差异性分析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实,科学精神也是强调科学技术要服务于国家民族和全人类的福祉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往往使双方合作半途而废,使企业白白付出前期投入。还有一家被调研企业,由于担心合作方缺乏合作理念,明确表示不愿意选择与外部科技人员联合技术开发。

企业科技人员创新观念差异性分析研究

一、企业内外部科技人员创新观念差异性分析

观念和制度的不同,致使外部科技人员重视理论创新,而企业更重视技术向市场的转化,可能会导致合作过程的不稳定性。

技术发展本身不是目的,技术应该沿着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是技术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发展技术应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技术研究工作不能为了技术而技术,经济和社会的需要才是技术发展的动力,脱离了经济和社会的需要,片面强调技术发展,等于失去了技术活动的方向,技术的发展应该能够给经济、社会带来最大的实际利益。

首先,在研究实践中,一些研究人员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清晰,对技术研究的目的有认识偏差,进行研究时,片面强调理论和技术的高水平,而忽视生产上是否可行,是否适应市场需求,在观念上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的现象。在研究工作中往往追求高水平的成果越多越好,并认为理论性强和技术水平高的成果越多,越能体现自身价值,至于这些成果是否能够转化,是否产生了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观念上并不重视。甚至有一些科研人员轻视技术开发工作,认为技术开发类的工作层次低,低层次的工作不能实现个人价值,而且从事这类工作与钱打交道,会使人缺乏科学精神。其实,科学精神也是强调科学技术要服务于国家民族和全人类的福祉的。市场观念淡薄,钻在象牙塔里自己搞理论性、技术性强的研究,所产生的创造发明,往往离市场需求有相当的距离,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不仅造成物质和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还由于这种对技术开发工作的偏见,加剧了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不正常状态,这恰恰偏离了科学精神。

其次,我国科技成果评价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的导向。(www.daowen.com)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国有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分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同职称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职务晋升成为大多数教师和科研人员最重要的直接追求目标。而职称晋升以学术及科研成果的水平为核心依据,教师和科研人员能否晋升与学术成果或科研成果的完成数量直接相关,而一些高等学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对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既要求具有价值较高的新思想,又要求该思想具有距离实际较远的抽象理论性。这种衡量标准对基础研究来说是合理的。但是,对于应用性科研项目来说,这种标准缺乏科学性。对于具有较高转化率的科研成果,不应该强调其学术性,应该特别强调其应用性。但事实是,在讨论人员晋升时,对于应用性强的科研项目,常常被认为不能用来体现高学术水平,无助于职称的晋升。这种导向就造成了教师和研究人员向学术性靠拢的倾向。向学术性靠拢的结果,影响了研究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因为真正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果往往不适于发表论文,但完成这些工作要比撰写几篇论文困难得多。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提高成果的可应用性,却在学术水平上得不到认可,而增加一些理论探讨或分析计算,增加发表论文的数量,就可以获得更好的学术性效果,使职称晋升更顺利。显然,由于一些高等学校和研究部门没有给予成果转化工作应有的地位,激励制度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的导向,造成了教师和研究人员不重视技术转化工作的现象。

此外,我国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审查与成果应用部门相脱离,基本上封闭于科研领导部门(包括各个基金管理部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这个范围内。相当一部分应用性科研经费的分配(科研经费立项)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审查过程,都与成果应用部门没有直接关系。虽然在为科研项目申请经费时,有关部门也要求项目有应用前景并能够为国民经济带来效益,但是这些项目是否真正有实用价值,项目完成后是否已经或正在用于生产并获得理想效益,往往还是由科研群体里的人来申报或审查,而没有成果应用部门的参与,其中就难免产生一些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造成了事实上相对忽视对项目是否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考核,这种科研体制也是造成教师和科研人员不重视技术转化工作的原因之一。

研究人员自身观念以及激励制度和科研体制的叠加作用,在教师和研究人员中形成了向学术性靠拢的倾向,导致一些企业外部科技人员往往关注实验室试验成功、原理样机完成、文章发表和完成报告的水平。由于成果是否转化,并不影响对教师、科研人员学术水平的评价,所以,教师、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并没有积极性。当然,一些教师、研究人员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自身对成果转化有正确的认识,或者由于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较强的道德约束力,在谋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能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报以负责的态度,在成果转化阶段,为企业提供及时、到位的技术服务,这种情况,大大减少了企业的风险。但不能否认,也确实存在一些技术人才不具备共赢的理念,过度追逐个人利益的情况。如果这样的技术人才与企业合作,在前期研究结束后,自己所需的实验成功了,原理样机完成了,论文发表了,后期的技术转化和应用与自己的利益没有关系了,就可能缺乏继续合作的动力,使后期工作难以进行。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往往使双方合作半途而废,使企业白白付出前期投入。

以本次调研的一家企业为例,这家企业为了一个技术项目,先后与两家高等学校合作,联合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结果两次合作都未能实现技术转化,失败的原因是相同的,因为前期的原理性研究已经完成,合作方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接下来的技术转化,他们并不重视,在技术转化过程中,企业需要合作方配合时,他们却敷衍了事,导致合作无法正常进行,企业自身的技术实力又无法解决技术转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技术转化工作最终没有成功。而停留于纸面的技术原理对于企业形同废纸,没有任何价值,企业白白付出了前期的研究投入。还有一家被调研企业,由于担心合作方缺乏合作理念,明确表示不愿意选择与外部科技人员联合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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