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柔性化配置方式类别归纳
人员柔性化配置方式类别如何归纳是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议题。孟繁强等(2007)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将这些方式归结为三种形式:直接雇佣、共同雇佣和间接雇佣[12]。直接雇佣包括非全日制工和短期契约工两种常见形式。共同雇佣特指企业将已经雇佣的固定人员实行管理外包化,采取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形成共同雇主的员工管理模式。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典型形式是专业雇主组织( Professional Employer Organization,简称PEO)。间接雇佣,又称第三方雇佣,指企业利用其他组织雇员的雇佣形式。间接雇佣主要包括四类形式:外包工、分包工、人力派遣和自雇佣者。
本研究基于企业柔性化配置科技人员所形成的事实上的工作契约关系视角,根据主体企业在科技人员柔性化配置形成与工作过程中地位的不同,柔性化配置方式分为两大类别:主导型和联盟型柔性化配置,前者包括直接雇佣和间接雇佣两种方式,后者包括联盟用工方式。如图2-4所示。
图2-4 企业科技人员柔性化配置方式类型关系
资料来源:作者设计
企业主导型柔性化配置,是指在配置过程中,主体企业通过与员工个体的雇佣契约或企业间的业务契约,主导企业外部科技人员的行为;企业联盟型柔性化配置,是指企业之间通过联盟、合作或协议等,指导或管理各企业之间智力型员工。表现为多个独立企业为了某项特定的项目目标,而分别派遣各自的人员组成共同的工作组织(合建的小型公司、工作团队或项目小组),他们可以在同一时间、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沟通,也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各种通讯工具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非面对面的交流沟通。
两种科技人员柔性化配置的主要区别,如表2-6所示。(www.daowen.com)
表2-6 科技人员柔性化配置主导型与联盟型特征辨析
资料来源:作者设计
主导型根据用人组织是否是法定雇主又分为直接雇佣和间接雇佣两种配置方式,联盟型一般通过企业间的联盟协议而配置外部科技人员。
1.直接雇佣是指用人组织不通过与劳动力中介机构,而与劳动力个体直接发生雇佣关系的一种与传统方式不同的非典型性雇佣方式。其区别于间接雇佣和联盟获取的显著特征是企业通过与劳动者签订雇佣契约而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直接雇佣包括非全日制员工、定期契约工、季节工、远程劳动、随传工、应急工以及家内工作者(homeworker)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为非全日制工和短期契约工。
2.间接雇佣是指用人组织不直接与被雇佣者签署劳动契约,而是通过与其他企业或中介组织以基于业务契约的形式“购买”或“租赁”外部劳动力。在这种契约关系下,使用劳动力的企业不是员工的法定雇主。间接雇佣是比较典型的企业柔性化人力资源配置方式,也是一种基于业务关系的劳务交换形式,因为劳动力的使用单位与所有单位之间通过业务形式签订劳务交换契约;企业使用的是其他组织的雇员。间接雇佣形式主要包括外包和劳务派遣两类方式。
3.联盟用工是指由企业(或机构)之间的联盟而导致的企业对外部人力资源的配置方式。与科技人员相关的企业之间的联盟,多为技术联盟(Technology A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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