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差异风险与整体风险的争议
在讨论诸如气候变化之类的全球性环境风险时,一个重要的理论分歧在于这种风险是全人类共同承受的整体性风险,还是在不同人群之间有差异分配的风险?
一般地看,全球大气系统是相通的,海洋是相连的,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联系也是日益紧密的,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因而也必然是全球性的。更重要的是,这种影响会延续到未来时代。特别是,当全球气候变暖到相当程度,可能会威胁整个人类的生存。由此,气候变化之类的环境风险,是世界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甚至是不同世代的人们都要共同面对的。正如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所言:饥饿是分等级的,烟雾是民主的,环境风险的社会分配要比财富的社会分配均匀得多。无论富裕、贫穷,都不得不面对同样的整体性风险。生态灾难和核泄漏是不在乎国家边界的,即使是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也在所难免。[23]
但是,从传统的社会学视角看,不同的人群、不同地区、不同社会、不同国家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基础、知识信息、经济基础、技术开发和公众意愿等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别,因此导致了规避和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的差别。这样一来,即使是面对同样的气候变化风险,不同人群却遭受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意义上,气候变化风险的分配就是差异性的。就如同电影《泰坦尼克号》所揭示的那样,虽然同样是一条船上的乘客,不同地位的人其生存机会还是有差别的。相比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贫穷落后国家的人们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更大的脆弱性,因而承担着相对来说更多的风险。(www.daowen.com)
应该说,强调气候变化风险的整体性和差异性分配都是有一定道理的,这种分歧实际上揭示了气候变化风险的不同面相。但是,我们确实要关注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财富和环境风险分配的不平等高度重叠,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不平等的内涵,恶化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
比较吊诡的是,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峻的整体性风险也许为进一步减少社会不平等创造了新的机遇。贝克后来实际上也承认了环境风险分配的差异性,但是依然对于未来抱有一种乐观的观点。他在《为气候而变化:如何创造一种绿色现代性?》一文中指出:气候变化加剧了穷人和富人、中心和外围之间现存的不平等——同时也化解了它们。[24]贝克认为,人们在面对气候变化的风险时学会了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只有寻求全球性合作才是真正规避风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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